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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人民委员部第00447号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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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人民委员部第00447号命令尼古拉·叶若夫於1937年7月30日簽發的命令。 [1]

为执行该命令,蘇聯當局在国家和地区层级(边疆区)创设了大量三人法庭。第447号命令明文规定了所有三人法庭的具体工作人员。第447号命令还指示内务人民委员部富农等其他社会反苏分子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要被最终枪决的;第二类则是要被送入古拉格劳改营系统的。命令很快便得到了落实。至1937年8月15日,101000人被捕,14000人被定罪。至1938年年底,内务人民委员部已经为执行第447号命令而处决了386798名苏联公民[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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