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曰廣
姜曰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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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 |
籍貫 | 江西新建縣浠湖里(今豐城市同田鄉候塘村)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居之,號燕及,晚號浠湖老人 |
出生 | 萬曆二十二年(1584年) 江西新建縣浠湖里(今豐城市同田鄉候塘村) |
逝世 | 隆武五年正月十九日(1649年2月29日) 江西新建縣偰家池[1](一說仁臣之心坊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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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曰廣(1584年—1649年2月29日),字居之,號燕及,晚號浠湖老人,江西新建浠湖里(今豐城市同田鄉候塘村)人,明末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改編修[2]。天啟五年十月初一日(1625年10月31日)容妃任氏生皇子朱慈炅[3],頒詔天下[4]。次年,充正使赴朝鲜,與給事中王夢尹敕封仁祖為朝鮮國王[5][6],並奉旨視察師海上情形,還針對毛文龍功績大小虛實,詢問過中朝邊境當地朝鮮百姓,考核毛文龍部水師。得到一些關於毛文龍的重要關鍵消息。回國,便上疏言:“文龍以二百人入鎮江,據鐵山招降夷,撫歸義之民至十餘萬,不可不謂之豪傑,不可不謂之偏鋒。若堂堂正正,與虜決勝負于郊原,不獨臣不敢信,文龍亦不敢自信。若養成一隊精銳之兵,設伏用間,乘敝出奇,文龍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龍之能也。朝廷知文龍以用文龍,則不致失文龍而莫盡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龍,以困而覆之矣。”然而朝廷終究沒有重用毛文龍,後果然如曰廣所言,以致於明軍兵敗,遼東一帶、藩屬國朝鮮皆落入後金之手。
姜曰廣出使朝鮮期間,潔身自好[7],不受賄贈[8][9][10],又贈送醫書和揭帖給朝鮮仁祖[11][12][13],深受朝鮮君臣好評[14][15]。但回國後不久,因忤逆魏忠賢,被免職回鄉[16]。崇祯初年(1628年)閹黨倒台,起擢左春坊左谕德。崇禎三年(1630年)典南京鄉試,並提拔一干名士,如楊廷樞、張溥、陳子龍、楊廷麟等各以文章氣節著聞,顧以清白堅不依附時局,但卻都為溫體仁、周延儒等首輔排斥,無法被重用[17]。崇禎九年(1636年)累官至吏部右侍郎,後因事獲罪而被貶為南京太常寺卿,遂引疾歸鄉。崇禎十五年(1642年)升任詹事[18]。崇禎十七年(1644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同年,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思宗於煤山自縊而亡,南京議論立帝,姜曰廣等主張立潞王[19],結果福王為帝,仍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史可法、高弘图並稱“南中三贤相”[20]。
內閣首輔馬士英雖與姜曰廣同年,但兩人素來不和,本想誣陷姜曰廣。然而因姜曰廣有聲望,無人敢響應馬士英[21]。後得知宗室朱統𨰥品行惡劣,便想到可以用職官加以利誘,使其打擊姜曰廣[22]。遂指使朱統𨰥上疏誣告彈劾姜曰廣[23]任用東林黨鄭三俊、吳甡、房可壯、孫晉等人,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使,阻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扶植私人;命令楊廷麟放走獄中的兇悍盜賊,聯同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官窺視南京,陰謀遷都或另立新君;包庇曾投靠李自成的臣子;收受賄賂;姑息養奸等五大罪狀[24]。後又遭馬、阮黨人僉事陸朗、副使黃耳鼎等人上疏彈劾其結黨欺君、把持朝政、無人臣禮,遂棄官回南昌[25]。
隆武四年(1648年)金聲桓邀姜曰广起義,並授其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等官銜,御賜尚方寶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或臨時變化,先斬後奏[26],清廷得知後,派征南大將軍譚泰率兵攻打南昌[27],次年,正月十九,城破,金声桓投水死[28],姜曰廣亦投水自尽[29],一說於仁臣之心牌坊下上吊自盡[30]。
著作
[编辑]著有《石井山房文集》、《皇华集》、《石井山房语录》、《過江七事》等。
其中《過江七事》專記南明弘光帝政權的七件大事,目分「計迎立」、「正糾參」、「禁緝事」、「護總憲」、「裁鎮將」、「防左鎮」、「持逆案」[31]。以往误认为《过江七事》为明末四公子之一的陈贞慧所作,但顧誠在其所著《南明史》明白指出《過江七事》应为姜曰廣所作。[32][33]。
註釋
[编辑]- ^ 偰列箎- 教育百科| 教育雲線上字典
- ^ 清•王夫之,《永曆實錄》(卷6):“姜曰廣,字居之,一字燕及,江西南昌人。中萬曆己未進士,文望豐采,為東南冠。選庶吉士,改編修。”
- ^ 明·劉若愚,《酌中志》(卷3):“天啟六年五月初六辰時,王恭廠之變,皇極殿最高危之處一木先隕,乾清宮大殿皇駕所居之東暖閣,將窗格扇震落二處,打傷內官二人。皇貴妃任娘娘所居之室器物隕落,任娘娘於天啟五年十月初一日所生皇第三子,於是日受驚後遂薨逝。”
- ^ 朝鮮·佚名,《仁祖大王實錄》(卷11):“謝恩使朴鼎賢、鄭雲湖等,上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北京,馳啓竣事形止,且言:‘十月初一日,容妃任氏,誕生皇子,頒詔天下,而本國詔使翰林院編修姜曰廣、工部給事中王夢尹,已爲差出,開春後,當爲發去。’云。”
- ^ 《李朝實錄》:「勑書,皇帝勑諭朝鮮國王 李諱。玆朕皇子誕生,覃恩宇內。念王世守東方,恪修職貢,宜加恩賚,以答忠誠。特遣翰林院編修姜曰廣、工科給事中王夢尹充正、副使,齎捧詔諭竝賜王及妃綵幣文錦,至可受賜。見朕優禮之意,故諭。」
- ^ 清•王夫之,《永曆實錄》(卷6):“天啟六年,充冊封正使,偕給事中王夢尹,封朝鮮國王。”
- ^ 《李朝實錄》:「丙戌/迎接都監啓曰:“都中父老等來言: ‘詔使淸德,近古所無,市井之民,皆得晏然。請於游觀時,叩頭稱謝。云,係是都民,實情敢啓。’答曰:‘從民情願,詔使回程之日,令都中父老,出往沙峴,叩頭拜謝以送可也。’」
- ^ 《李朝實錄》:「伏見遠接使狀啓,詔使以許太史國奉使本國時,去鴨江不遠處有却金亭、却金橋,欲知亭基所在,急急考出指示云。許太史淸風高義,冠絶華夏,我國何敢生意於餽銀乎?必無贈報之理。」
- ^ 《李朝實錄》:「上幸南別宮,行翌日宴。上謝不受禮單之事,詔使答以貴國疲於接濟遼民,俺等之節損,蓋爲除弊而然。」
- ^ 《李朝實錄》:「當初詔使之來,慮有銀、蔘費用之多...則今番詔使之行,實不收一尺布也。」
- ^ 《李朝實錄》:「壬辰/上幸慕華館,行餞宴。天使與上說話之間,頗有愛慕之色。上曰:『大人念恤小邦,至惠以醫書,東民自此,庶免夭札之患矣。不勝感激。』 詔使曰:『俺聞殿下恤民之誠,靡不用其極,故以醫民之方進之矣。何以謝爲?』」
- ^ 《李朝實錄》:「天使姜曰廣揭帖,略曰:惟老殿下,蘊珪璋以成性,藉蘭蕙而爲襟。不侫廣,自披覿以來,仰見念切君父,動中禮義。旣揚善氣之休,亦徹黃中之理。目擊道存,神明已接。加以惠問時勤,德音頻布,甚矣其美好而宣通也。雖《詩》誦有斐,何以加焉? 固宜萬庶宅心,群駿效足。天篤康侯,以佐明聖,豈偶然哉?光儀旣遠,翹企彌殷。竊自思念,以三生之奇緣,辱千秋之高誼。顧此一別已矣,離合之間,寧獨感慨係之?卽交魂通夢,亦自徒然。持節西還,惟有奉揚明德,少解莞悰耳。方今奴氛未靖,假息游魂,尙思豨奔豕突。三韓僅隔帶水,肆毒便爲剝膚。昔在有周韓侯錫命之詞曰:‘幹不庭方,以佐戎辟。’此則老殿下今日之事,而忠於天朝之職分也。願老殿下,少抑天懷,勉建大業,俾顯揚令譽,光大有加。」
- ^ 《李朝實錄》:「天朝翰林姜曰廣答國書,有曰:‘遠辱存問,舊眷維新,感且不朽,繼以涕零。方今聖明在上,凡屬維藩,推心置腹,在東國世篤忠貞,何嫌何疑?飛蓬可搆,豈有數千年禮義之國,遇賢明不世出之君,而肯下比匪類,貽笑千秋者乎?去獩除殘,上報聖明。願老殿下,始終無替此志而已。弊同年王掌科,近日歸籍,遠道遙遙,琅函代致,未及仰酬云云。’”
- ^ 《李朝實錄》:「遠接使金瑬馳啓曰:『今番詔使,淸儉近古罕聞,兩西人心,皆欲立碑,以頌淸德。兩道監司之意,亦欲順一路民情,趁其未還,立碑頌德,而不敢擅行。自朝廷商量指揮何如?』」
- ^ 《李朝實錄》:“都民遮道,稱頌詔使淸德,其數幾至一萬五六千。父老五十餘人叩頭謝曰:‘近古以來,不曾見如此之行。老爺恩德無以爲謝。’云,則兩使(翰林院編修姜曰廣、工科給事中王夢尹)皆下轎,擧手稱謝,良久乃去。”
- ^ 清•王夫之,《永曆實錄》(卷6):“奉別旨,便閱海上情形,按毛文龍功次虛實。曰廣詢鮮人,核海師。備得要領。使還,上言:‘文龍以二百人入鎮江,據鐵山招降夷,撫歸義之民至十餘萬,不可不謂之豪傑,不可不謂之偏鋒。若堂堂正正,與虜決勝負于郊原,不獨臣不敢信,文龍亦不敢自信。若養成一隊精銳之兵,設伏用間,乘敝出奇,文龍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龍之能也。朝廷知文龍以用文龍,則不致失文龍而莫盡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龍,以困而覆之矣。’疏入,報聞。然朝廷終不能以此待文龍;後卒如曰廣言,以致於敗。未幾,曰廣以忤魏忠賢,閒住。”
- ^ 清·王夫之,《永曆實錄》(卷6):“崇禎初,起擢左春坊左諭德。崇禎三年,典南京鄉試,甄別典雅,得士尤盛,如楊廷樞、張溥、陳子龍、楊廷麟各以文章氣節著聞。顧以清貞不附時局,為溫、周所抑,不登大用。”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74):“九年,積官至吏部右侍郎。坐事左遷南京太常卿,遂引疾去。十五年,起詹事。”
- ^ 《明代廷議之研究》,張治安,1973年05月第27期,P.246,《政大政治學報》年刊
- ^ 清·王夫之,《永曆實錄》(卷6):“崇禎十七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與迎聖安皇帝,拜東閣大學士、禮部尚書,與史可法、高弘圖為南中三賢相,天下翕然望之。”
- ^ 清•談遷,《棗林雜俎》(卷2):“貴陽馬相國雖與新建姜相國同年,不相洽,欲誣以定策立異。而新建有夙望,人無應者。”
- ^ 清·佚名,《通鑒輯覽明季編年》(卷上):“宗室朱統𨰥新建人者,素無行;士英啖以官,使擊曰廣。”
- ^ 清·徐鼒,《小腆紀傳》(卷19):“及馬士英欲逐姜曰廣,乃令朱統𨰥誣劾之。”
- ^ 清·李天根,《爝火錄》(卷6):“朱統𨰥複劾姜曰廣五大罪:‘一、引用東林死黨鄭三俊、吳甡、房可壯、孫晉,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司,沮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司,廣植私人。二、篡逆。令楊廷麟出劇盜南京獄,交聯江何大俠與奸弁日窺南部聲息,非謀劫遷,則謀別戴。三、庇從賊諸臣。四、納賄。五、奸媳。’請並士禎、重、廷麟及劉宗周、陳必謙、周鑣、雷演祚,俱置之理。疏入,給事中熊汝霖、總書袁繼咸不平,抗疏論列;不報。”
- ^ 清•鄒漪,《明季遺聞》(卷2):“例轉科道陸朗為僉事、黃耳鼎為副使,內批留用。徐石麒言:‘朗、耳鼎交通內臣,倖留非法!’朗、耳鼎疏攻姜曰廣、徐石麒、劉宗周結黨欺君,把持朝政,無人臣禮。曰廣、石麒、宗周各予告去。”
- ^ 清·徐世溥,《江變紀略》(卷1):“得仁遣人邀擒章於天於江中。聲桓使人迎宏光閣臣姜曰廣于浠湖里,第以其門生故里多人任南北者皆有,故迎與共事,資號召也。出告示安民,稱隆武四年;金聲桓稱豫國公;王得仁稱建武侯;吏部侍郎東閣大學士姜曰廣稱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三銜;皆兼吏兵部尚書,皆稱賜尚方劍,便宜行事;大略謂:‘勞苦功高,不惟無寸功之見錄,反受有司之百凌,血氣難平,不得已效命原主。’云云。”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46):“金聲桓叛江西,授譚泰征南大將軍,率師討之。”
- ^ 清·徐世溥,《江變紀略》(卷2):“副將楊國柱私降江南,運紅夷大炮至。己丑正月十九日,盡日力攻,聲聞百餘里,山谷皆震。亭午,城始破。金聲桓衣其銀甲寶鋌赴帥府荷池死。
- ^ 清·溫睿臨,《南疆逸史》(卷55):“明年,正月十九日,大兵以礮擊城,山谷皆震,而城遂破,姜太保死於偰家池。”
- ^ 清·彭士望,《耻躬堂诗鈔》(卷16):“姜曰广缢于敕赐故翰林郭思颜仁臣之心坊下。”
- ^ 《过江七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网站;作者误作陈贞慧,应为姜曰广
- ^ 《南明史》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第一节 继统问题上的纷争和史可法的严重失策.国学导航网站;其中一条注解为:“① 《过江七事》是弘光初任大学士的姜曰广被排斥后记叙自己在南京的亲身经历之作,史料价值很高。清代一些学者见到的传抄本大概未署作者姓名,而陈定生(贞慧)著有《书事七则》,由于书名相似,误挂于陈定生名下。谢国桢《晚明史籍考》、柳亚子《羿楼旧藏南明史料书目提要》(见《怀旧集》第一六八页)承袭其讹;拙著《明末农民战争史》第三四五页亦写作“陈贞慧:《过江七事》”。均误。只要仔细研究这部书,不难确定作者只能是姜曰广,其根据如下:一、陈定生一局外书生不可能知道其中委曲;二、书中所记过江七事全部以姜曰广的言行为核心,不可能为陈定生或他人所作;三、最重要的证据是甲申十月从北京逃回南京的张鹿征(曾出任弘光朝锦衣卫指挥使,清初改名张怡)著《謏闻续笔》卷一记:“南都初建,着数多舛,见姜公曰广所记七事。”其下引“计迎立”、“持逆案”、“正纠参”、“裁镇将”等均节取姜氏《过江七事》原文。以张怡当时的地位和他对明代史事的关心,不致弄错作者。确定《过江七事》的著者为参与迎立并出任大学士的姜曰广,才不致将该书视为仅据风闻的泛泛之作。参见张怡《白云道者自述》。”
- ^ 《謏聞續筆》卷一.中华典藏网站;清朝张怡所著《謏聞續筆》卷一里明白写着“南都初建,着数多舛。见姜公曰广所纪《七事》,其一《计迎立》略云:‘闯贼之变,邸报断绝,中外大震。”
參考文獻
[编辑]- 王夫之,《永曆實錄》
- 劉若愚,《酌中志》
- 佚名,《仁祖大王實錄》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張治安,《明代廷議之研究》
- 談遷,《棗林雜俎》
- 佚名,《通鑒輯覽明季編年》
- 徐鼒,《小腆紀傳》
- 李天根,《爝火錄》
- 鄒漪,《明季遺聞》
- 徐世溥,《江變紀略》
- 温睿临,《南疆逸史》
- 彭士望,《恥躬堂詩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