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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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五項原則(印尼語:Pancasila,印尼语发音: [pantʃaˈsila] (ⓘ)),音译为潘查希拉,為首任印度尼西亚总统蘇卡諾於1945年6月所提出,政黨的成立須要符合建國五項原則。建國五項原則為印尼憲法的基本精神之一。
“潘查希拉”,词源來自梵语पञ्च शीला(pañca-śīla)。
内容
[编辑]建國五項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
內容 | 原文 | 圖案 | |
---|---|---|---|
1 | 信奉獨一無二的神明(必須有宗教信仰) | Ketuhanan yang Maha Esa | |
2 | 正義和文明的人道主義 | Kemanusiaan yang Adil dan Beradab | |
3 | 印度尼西亞的团结統一(民族主義) | Persatuan Indonesia | |
4 | 在代議制和協商的明智思想指導下的民主(民主主義) | Kerakyatan yang Dipimpin oleh Hikmat Kebijaksanaan dalam Permusyawaratan/Perwakilan | |
5 | 為全體印度尼西亞人民實現社會正義 | Keadilan Sosial bagi Seluruh Rakyat Indonesia |
应用
[编辑]現時印尼的主要政黨均是以建國五項原則作為主流價值,但政黨對是否此原則維持作為政黨組織的統一標準有分歧,批評及反對者則指這個原則排除不認同的政黨參與政治,或不容許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參與政治及加入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