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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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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陈规

陳規(1072年—1141年),字元則,密州安丘(今属山东)人。南宋兵家文臣,兼有文韬武略。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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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亂時,陈规時為通直郎、知安陸縣,率民兵數千赴京師勤王,至蔡州道梗而還。靖康元年(1127年)十一月,軍賊祝進、王在攻德安府,知府事李公濟遁走,父老請規攝府事,規辟進士韓之美及寓居十餘人為屬官,遣射士張立率民禦卻之,人心稍固。時府城壞,規植竹編木,橫門扉於上,代女墻以捍矢石,而施具焉。時日,王在遣人持檄諭規開門,規不答。翌日早,游騎至城下,與祝友軍合。翌日,引眾攻城。規遣人出城縱火,民居皆盡,懼其藏賊也。王在又以礮石鵝車之屬,進攻城東,規登樓問之曰“何故至此”,在曰“京城已破,我等皆爭門而出,所以至此。”。德安府人聞之,莫不墜淚,蓋時未知敵已登城也。規謂此皆詭辭亂語,叱退之,王在圍城十七日后退去。后屢次抵抗攻德安府的亂兵,“九攻九拒,应敌无穷,十万百万,靡不退却。”建炎元年(1127年)四月,因功授朝奉大夫、直龍圖閣、知德安府。九月,軍賊李孝義、張世以步騎兵數萬襲德安府,詐稱守詔,規識其詐。李孝義于中夜引兵圍城,規已有備,大破之,孝義遁去。十月,羣盜楊進兵至德安府,規晝夜不解甲,晝則興戰,夜則劫其營,相持十八日,進技窮以百余人自衛,直抵濠上求和,規即出城,與進交臂而語,進感規至誠,折箭為誓,明日引眾去。三年(1129年)五月,統制官董平引眾犯德安府,遣其徒李居正、黃進入城。規推誠入語,諭以忠義,進不答,被斬。李居正授兵為先鋒大破董平,平退走。六月,陞秘閣修撰。四年(1130年)六月,為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賜三品服。

紹興元年(1131年)十月,以守禦功授徽猷閣侍制。二年(1132年)十月,陞徽猷閣直學士,詔赴行在。三年(1133年)四月,為顯謨閣直學士、知池州兼沿江安撫使。十二月,充龍圖閣直學士、淮南西路安撫使、知廬州。四年(1134年)四月,詔赴行在,以疾辭,提舉江州太平觀。九月,復知德安府。五年(1135年)六月,坐以失察吏職,貶秩二等。九年(1139年)二月,詔赴行在。宋金和議成,金人歸還偽齊舊地。四月,知顺昌府。五月,金人毀約,都元帥、越國王完顏宗弼集國中之兵于祁州,分四路入侵,宗弼統兵十萬從黎陽進軍東京,數日後至汴京,觀文殿學士、左宣奉大夫、東京留守兼權知開封府事孟庾率官吏以城降。當時是,濟州防禦使、主管侍衛親軍馬軍司公事、東京副留守兼節制軍馬劉錡率軍至順昌府,聞金兵至東京,遂與規相商共守城。「順昌之戰」中,與劉錡合力擊敗金兀朮率領的金軍主力的围攻。六月,以錄守城之勞,充枢密院直学土。改知廬州兼淮南西路安撫使。十一年(1140年)正月,卒,贈右正議大夫。 立祠于德安府,乾道八年(1172年)三月,賜額「賢守」。

相關書籍有《守城录》四卷。

管形火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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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录》記載了陳規于绍兴二年(1132年)研制成长竹竿火枪20余支及其在守城作战[1]。最早的火枪是五代时期的敦煌壁画中的管形火器,五代的火枪在科技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到了南宋有明确记载的战场使用,虽然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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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德安守禦錄下》:「又以火炮藥造下長竹竿火槍二十餘條,撞槍、鉤鎌各數條,皆用兩人共持一條,準備天橋近城,於戰棚上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