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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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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和機場保安在機場地面運輸中心严阵以待

2019年9月7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於9月7日在社交媒體Telegram發起的示威活動,該行動又稱「和你飛3.0」行動[1],香港警方宣布機場快綫於9月7日早上9點起停駛九龍青衣站;到下午,港鐵亦宣布暫時關閉太子站旺角站,並在深夜關閉大埔墟站和暫停大圍站火炭站來回列車[2]香港機場管理局則向示威者表示「不要再阻礙每日數以十萬計使用機場的無辜旅客」[3]。警方在當日的行動中沒有使用彈藥。[4]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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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示威活動為9月1日機場及北大嶼山「和你塞」示威(又即「和你飛2.0」)的後續行動,示威者號召市民堵塞機場交通。機管局於9月6日在多份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呼籲示威者不要阻塞交通及妨礙旅客,並指示威者的行動或會違反禁制令[5]

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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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在香港站内已有多名防暴警员佈防

警方嚴密佈防 截車搜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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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因背包掛有「五大訴求」的標語,被警員包圍

為應對是次示威,政府及機管局要求港鐵僅維持香港站至機場站的服務,沿途不停其他車站,而警方亦派駐大量防暴警方於香港站戒備[6]。警方亦於青馬收費廣場截查巴士和私家車,更出動裝甲車駐守,多名往機場的人被帶走[7]。有穿著黑衣,往台灣旅遊的乘客被警員要求檢查隨身物品和打開行李箱,其後更要下車檢查,批評警方態度不禮貌。[8]

早上,在一號客運大樓外有警察截停查問一名能說英語及俄文的香港男子,男子雖以英語表明和示WhatsApp對話證明他是接朋友機。不過警察質疑他懂得說廣東語,是別有用心「玩嘢」。記者詢問警方為何要截查該名男子和他在客運大樓停留是否犯法,警方以「問PPRB」(警察公共關係科)作回應。[9]

而在機場巴士站內有兩名年輕女子在巴士站坐下停留,表示要接機。不過保安以她們違反禁制令為由,要求二人離開,而保安亦沒有詳細解釋接機是違反禁制令內地什麼條文,最後二人被站在約10米外的位置。[10]

下午4時許,執達吏在巴士總站宣讀禁制令。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因背包掛有「五大訴求」的標語,被機場職員及警方指她違反禁制令,以刑事藐視法庭罪拘捕。[9]

東涌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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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0名防暴警察聚集在東涌站外
警員在往富東邨的行人天橋截查約10人,多人被帶上警車

下午2時許,東涌站有防暴警戒備,四名戴普通口罩、非黑衣的年青人一度用手機拍攝警員並帶頭唱出網民改詞歌曲。警方作出廣播,要求在場人士讓一讓路。

下午3時許,東涌站大堂內已有近百人聚集。有數名「守護孩子」的銀髮族成員到場。在場人士繼續聚集,要求警方收隊。[11]

下午4時許,約100名防暴警察、約200名市民聚集東涌站。有示威者破壞東涌站的閘機,防暴警出示黃旗警告。一批示威者離開東涌站後,抵達太子站。防暴警於東涌站外進行驅散,推進至達東路後防暴警上車離去。[12]

下午5時許,多名防暴警員突然跑上東涌站C出口旁樓梯,樓梯上的示威人士即時逃跑,一名戴口罩女子及一名青年被警方在樓梯制服,口罩女頭部被警員以警棍打中。有傳媒報道指現場有人疑向警員掟雜物。也有傳媒拍攝到女子上樓梯走避時,被警員拉跌。[12]

下午6時許,原退至東涌消防局外的防暴警舉藍旗,現場示威者見狀隨即後退。防暴警沿順東路推進驅散,示威者向市中心方向逃去,其間警員在往富東邨的行人天橋截查約10人,多人被帶上警車。[12]而防暴警察和速龍小隊更在富東邨內進行搜索,至少制服兩人,多人被警方帶走。[13]

晚上約8時,東涌站一帶大致平靜,防暴警已退回大嶼山警署內。[12]

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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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市民亮起手機燈在太子站出口
晚上,防暴警在彌敦道舉起藍旗

下午約4時,九龍角落主席李軒朗一行四人,到太子站要求向車站站長遞交請願信,呼籲港鐵盡快公開閉路電視片段。港鐵隨即因確保乘客、員工及鐵路設施安全為由關閉太子站。期間未有其他示威者聚集。

下午5時許,港鐵職員要求站內所有人離開,包括記者及店舖職員。有兩名中年男子在太子B2出口貼上「沉怨未雪」的標語。

晚上7時許,數十名示威者叫口號及唱歌,其後人數增加到超過百人。

晚上8時許,防暴警走出警署正門水馬,示威者向他們掟雜物,防暴警退回水馬內。示威者以水馬、欄杆堵塞西洋菜南街及太子道西交界,並將小巴站牌放在太子道西路中心。隨後示威者在西洋菜南街的路障處縱火,警署舉橙旗,示威者隨即後退。五分鐘后消防車到場救火。[14]

晚上9時許,港鐵因安全為由關閉旺角站

直至次日凌晨,仍有示威者在太子一帶聚集。[12]

多區港鐵站閘機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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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示威活動開始蔓延至多區。示威者到沙田、大埔、將軍澳的港鐵站破壞入閘機。[12]

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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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近11時沙田站,在場人士見到軍裝警員再次到場入站驅散,制服至少兩名市民後,示威者進入收費區內的控制室門外向警員擲垃圾桶、月餅盒及雨傘等雜物,並舉起雨傘遮擋
站內有大量白煙

晚上10時,大批市民聚集在沙田站大堂,軍裝警員一度在通往沙田政府合署的出口外戒備,其後一度離開。[15]不過到晚上近11時,在場人士見到防暴警察再次到場入站驅散後,制服至少兩名市民後,示威者進入收費區內的控制室門外向警員擲垃圾桶、月餅盒及雨傘等雜物,並舉起雨傘遮擋,期間警員施放胡椒噴劑。其後警員帶同一名男子進入港鐵站的控制室,示威者則向控制室鐵門噴滅火筒,隨後大批防暴警增援並拘捕多人,當中包括禾峯社區主任李志宏。其後港鐵啟動疏散程序,關閉車站及落閘。[16][17]

大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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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時許,區內街坊在大埔墟站集合,計劃進行築人鏈行動。但半小時之後防暴警察帶催淚彈槍到場,引起市民不滿要求警方收隊。到晚上約10時15分,站內的防暴警員增至數十名,以及兩隻警犬,現場有200至300人聚集。

晚上約11時半,車站的防暴警員撤退後,部分示威者破壞站內的閘機。其後大批防暴警員突然從連儂隧道和的士站進入車站包抄追捕,約十多人被捕,其中包括至少5名中學生。一名15歲迦密柏雨中學中六學生正在圍觀,準備離開時突然被7名警員用警棍打至頭破血流[18][19],導致頭部需縫五針,[20]另外一邊肩膊及一隻尾指骨折。[21]事後更患上創傷後遺症,決定放棄DSE考試,到外地休養。[22][23]

有剛出閘市民和穿著排球校隊服裝的中學生亦被警員用棍毆打,其後更逼令被捕人士伏下,並隨即封鎖港鐵站範圍。[24]

警方事後稱該男子企圖逃跑,使用警棍將其制服,警方已收到相關投訴。有剛出閘的市民亦被警員用棍毆打。警方表示因有刑事毀壞,要求紀錄在場人士身份證及拍攝所有人的樣貌。大埔區議員關永業等人指,警方共帶走22人,另外5人受傷,於凌晨0時30分前送院。[25]

凌晨2時許,一名男子懷疑向警察投擲玻璃樽和石塊后向富雅花園逃去,約30名防暴警察衝入屋苑其中一座進行搜捕。期間撞斷地下大門把手後,並推開保安員,沿後樓梯上樓搜索,並無發現。有關行動引發約10名居民不滿。警方則稱「有權執法」,並制服一名被指行為不檢的黑衣青年。有住客下跪要求警察離開,投訴屋苑大門懷疑被警員撞毀。有居民亦投訴警員以大光燈照向民居和警方在地面大叫「返嚟」、「過嚟見我」。[26]到凌晨約2時10分,警方向居民表示沒有拘捕任何人,在30分鐘後離開。[27]

將軍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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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名個將軍澳居民在晚上到港鐵旗下Popcorn商場靜坐和呼叫口號,抗議港鐵多次無故停駛將軍澳綫和要求港鐵交代太子站襲擊事件。近晚上10時,約200人包圍車站控制室,其間有人破壞車站閘機和遮蔽閉路電視,防暴警察到場戒備,港鐵隨即於凌晨關閉將軍澳站及關閉港鐵連接Popcorn商場的出口。約凌晨零時,一名支持警方的男子與在場示威者發生衝突,其後,該名男子被警察送上旅遊巴離開。有青年不滿該名男子被警察護送離開,與警察理論,最後青年被制服帶走,引起在場約200名市民不滿起哄[28][29]

其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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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近2時半,十多名市民坐在沙田連城廣場抗議
九龍灣德福廣場,不少市民身穿黑衣和戴上口罩在商場遊走
軍裝警員持盾牌在九龍灣站戒備

同日下午,有市民發起在港鐵旗下的九龍灣德福廣場和沙田連城廣場進行「全民黨鐵商場Window Shopping齋睇唔買」行動,在商場內靜坐,要求港鐵公開8月31日當晚上太子站內的閉路電視片段。[30]

拘捕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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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墟站衝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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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墟站有24人被捕,涉嫌非法集結,送往大埔警署。目擊者和區議員批評警方濫捕[31]。而沙田站拘捕三名21歲至27歲男子,涉嫌襲警、拒捕、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到2020年2月21日,正式落案起訴,裁判官批准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但不准離港及須居於報稱住址。到9月13日,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一名45歲女子,涉嫌在沙田站襲警[32]

警方於2020年9月9日重新拘捕8男3女,當中包括7名學生,將正式落案起訴11人在大埔墟站衝突參與非法集結罪。[33]2020年9月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全部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各被告准以5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34] 2021年7月23日,11名被告經法庭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所有人當庭釋放。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香淑嫻指出,雖然被告可疑,不過控方唯一依賴的閉路電視證據「質素欠佳」,「顏色失真」,無法證明畫面中的人是被告。她又指案件中,沒有人目擊他們在車站的行為及到達時間。[35]

沙田站衝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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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站衝突中,一名46歲女經理及44歲活動策劃員被指向警員擲雨傘及金屬物,以及用雨傘阻擋警員關門而被控告暴動罪。事隔5個月,警方控告22歲教育大學學生在B出口外襲擊警員,而27歲電腦技術員管有兩支第四類雷射筆、襲警和抗警和罪,案件在2020年2月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再訊,兩名被告獲准以3000元至5000元現金及不准離港等條件保釋。[36]

其中3人的案件在2021年3月10日於區域法院開審,3人不認罪。控方陳辭指事件中有4名警員受傷,其中督察出現頭暈及嘔吐,頭部輕微受傷。[37]到2021年7月21日,法官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首被告46歲女經理暴動罪和襲警罪罪成,共被判囚3年9個月;第二被告,44歲活動策劃員暴動罪成,被判囚3年8個月;而27歲任職電腦技術員的第三被告拒捕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囚1年。法官郭啟安雖然指當日的暴動時間短、範圍有限,而受傷警員的傷勢不嚴重。不過他指出當時沙田站聚集大批示威者,影響港鐵站正常運作,對乘客造成不便,加上示威者亦破壞港鐵站設施,增加了案件嚴重性,認為需判處具懲罰性和阻嚇性刑罰。法官判刑時更批評27歲的第三被告是當晚事件的「始作俑者」,指他如果沒有用鐳射筆照向警員,不會有之後的事件發生,並指他反抗警員反而引起更大騷亂。[38]

而衝突中,一名28歲測量顧問與一名56歲中年貨車司機被指打鬥,各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而司機用摺刀弄傷青年,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承認兩項控罪並判監半年。其後測量顧問不認罪,到2020年12月21日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批評檢控一方決定粗疏、輕率、兒戲,是鬧劇一場。最後法官亦批准訟費申請。[39]另外,一名20歲就讀教育大學的男學生被指在站內推向一名防暴警心口,令對方倒地並因而扭傷右手尾指。他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在2021年3月3日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崔美霞指涉案警員證供不合理,盤問期間也發現是盾牌落地,指不能穩妥接納其證供。加上當時情況混亂,逃跑不等於有罪,因此辯方申請訟費亦獲批。[40]

屯門輕鐵刑事毀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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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屯門,警方拘捕4名年齡介乎17-21歲男子,他們被控分別在屯門輕鐵蝴蝶站、屯門泳池站、兆麟站和天水圍濕地公園站刑事毀壞。在屯門案件的兩名被告均不准保釋,而其餘兩名21歲被告在天水圍濕地公園站的維修費合共27.7萬元,並須遵守宵禁令和交出旅遊證件[4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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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在東薈城拘捕23歲報稱理工大學,居於警察宿舍的女學生,涉嫌在港鐵東涌站內用一杯珍珠奶茶掟警員背部,被控「襲警罪」。2020年1月23日,被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表示認罪,並承認因抑鬱症及感冒困擾而情緒不穩。裁判官指基於案情嚴重,以9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3分1刑期,終判囚6星期,緩刑12個月[42]
  • 人民力量兼鳩嗚團成員錢寶芬在機場客運大樓通往巴士站的通道,因身上掛有一塊寫有「五大訴求」的紙牌,而被執達主任及機場保案勸即時離開,但她一直拒絕,結果被警方以涉嫌「刑事藐視法庭罪」拘捕[43]。2020年6月22日以被控民事藐視法庭罪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排期在2021年3月1日至9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中文審訊,並會在12月28日進行1小時的審前覆核。[44]到3月9日,錢寶芬在高等法院承認刑事藐視法庭,而辯方求情時透露,她在本案中只是單獨行事,也沒有使用暴力,希望能夠庭輕判。不過法官李運騰指她曾經在高院範圍襲擊保安員而被判緩刑,最後判她監禁30天,緩刑1年,同時下令她在2個月內支付40萬元訟費給律政司。[45]
  • 3名學生被控在9月7日晚上包圍旺角警署,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名28歲男生被裁定始創中心外阻差辦公罪成。到2021年7月23日,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葉啓亮裁定兩名分別23歲和28歲男生即時監禁6個月及7個月,19歲女生則被判入更生中心。[46]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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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戰術訓練手冊》不主張使用警棍攻擊骨骼或關節組織。該文件表明用警棍敲擊頭部屬致命武力,只有當警員或他人性命受到威脅時才屬正當使用。反修例風波至今,警方已多次使用警棍擊打示威者頭部。[47]

事後來自大埔區七間中學的反修例關注組代表召開記者會,抗議警方在大埔墟站濫用暴力,稱已高舉雙手的被捕人士遭警員用海綿子彈槍指向他的頭部,去信要求警方解釋[48]。而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指出警方在沒有合理懷疑下作出拘捕[4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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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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