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纽约省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Province of New York
纽约省
Province of New York
1664年—1783年
纽约省国旗
国旗
纽约省地图
纽约省地图
地位英格蘭殖民地(1664-1707)
大不列顛殖民地(1707-1776)
首都纽约市
常用语言英语荷兰语易洛魁語系阿爾岡昆語族
政府君主立宪
国王 
• 1664-1685
查理二世
• 1769-1776
乔治三世
皇家总督 
• 1664-1783年
殖民總督英语List of colonial governors of New York
立法机构紐約州
• 上议院
行政院
• 下议院
纽约州众议院
历史 
• 佔領新阿姆斯特丹
1664年8月28日
1783年11月25日
货币紐約鎊英语New York pound
前身
继承
新尼德兰
纽约州
佛蒙特共和国
今属于 美国

纽约省(英語:Province of New York)是一个英格兰(后为大不列颠)北美直辖殖民地,包括美国现在的纽约州新泽西州特拉华州佛蒙特州,以及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缅因州的一部分和东宾夕法尼亚州。这一片土地的大部分很快就由国王重新分封,只留下了哈德逊河莫华克河河谷部分以及佛蒙特地区。纽约省西部实际是北美原住民易洛魁联盟的属地,另外也与新法兰西以及宾夕法尼亚省存在领土争议。东部的佛蒙特地区则与新罕布什尔省有辖区纠纷。

纽约省是在1664年,由荷兰共和国控制的新尼德兰英格兰王国投降而交出的。该片地区随即以国王查理二世其弟,约克公爵詹姆斯二世的头衔命名为“新约克”(音译为“纽约”)。行政上属于十三殖民地的中部,为第一个由英王直辖的殖民地。

纽约省议会及当地代表在1775年5月22日宣布自组政府,首先在1776年改称纽约州,随后在1777年通过了纽约州宪法。当大不列颠王国美国革命中重获纽约市时,将其作为了北美行动的军事和政治基地[1][2]。一位英国总督也实际在任,与此同时其余前殖民地均已由“爱国者”所控制。英国至1783年巴黎条约签署后,正式放弃对纽约地区的所有。

参考资料

[编辑]
  1. ^ Schecter, Barnet. The Battle for New York: The City at the Heart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Walker & Company. New York. October 2002. ISBN 0-8027-1374-2
  2. ^ McCullough, David. '1776. Simon & Schuster. New York. May 24, 2005. ISBN 978-0-7432-2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