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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章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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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章(1097年—1177年),字文孺,南宋衢州龙游人,宋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年)乙丑科状元[1]

刘章生于宋宣和六年甲辰二月十九日,是刘辉第四代孙[來源請求],劉浩三子。其祖父劉天牧、父劉浩皆為进士。刘章祖辈早迁入沙县城头,应为沙县人[來源請求]。父在外为官。

刘章授镇江军签判,升任秘书郎,兼普安、恩平两王府教授,担任著作佐郎。秦桧讨厌他不依附自己,出为筠州通判。秦桧死后,召入朝中擢升为秘书少监、起居郎。宋孝宗即位,授秘阁修撰、敷文阁待制,拜礼部侍郎,进权尚书兼给事中。1177年(孝宗淳熙四年)上表告老,以资政殿学士致仕,同年去世,年八十岁,赠光禄大夫,谥靖文[2]。另据《永安姓氏志》记载,刘章於1177年由沙县城头迁徙至二十七都(今永安市大湖岭后)定居,卒于1200年(寧宗慶元六年),寿高103岁,为永安刘氏开基始祖。[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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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两地”状元之谜. 衢州日报. 2013年4月15日 [2014-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2月21日). 
  2. ^ 《宋史》卷三百九十,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2014-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