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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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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政府機構
外交部
部門概要
成立時間1946年,​78年前​(1946
機構類型外交部印度聯邦政府部門[*]
机构驻地德里國家首都轄區新德里瑞辛納丘
隸屬部長外交部長英语Minister of External Affairs (India)
上级部门印度政府
網站www.mea.gov.in 編輯維基數據鏈接
影像资料

外交部大楼:內閣秘書處大樓英语Secretariat Building, New Delhi南大樓

印度外交部(英語:Ministry of External Affairs,簡稱:MEA,印地語विदेश मंत्रालय),是負責處理印度外交關係的印度政府機構[1]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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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共和國成立後,1946年起先沿用英属印度時期的“對外事務和聯邦關係部”,1948年正式改名為“印度外交部”[2],當時印度外交部由總理尼赫魯負責,直到他於1964年去世之後才派任專職的部長。印度外交部負責實施1923年的《印度移民法》、1943年的《互惠法》、1932年的《印度商船法》和1896年的《穆罕默德朝聖者保護法》,同時管理那加丘陵杜恩森

印度外交部也是印度外事服務部的管理機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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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EA - About MEA : Indian Foreign Service. www.mea.gov.in. [2 April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4). 
  2. ^ REPORT OF THE Ministry of External Affairs 1949-50 (PDF). Government of India. [10 October 20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