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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数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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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中,文字(literal)是一个原子公式(atom)或它的否定。文字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 肯定文字就是一个原子。
  • 否定文字是一个原子的否定。

纯文字是其变量(在某个公式内)的所有出现都有相同符号的文字。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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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于拉丁文的 litera 就是字母的意思。

在编程语言中,文字表示的字符串的意思,这个些字符串被允许或者用来定义基本类型的(Basistypen)(比如说,整数,浮点数,字符串等等)。它们没有被标记,但是却在某些情况下被植入编程源中。文字只能在右边的表达法(比如说在一个指示性运算符或者函数论证的右边)中出现。绝大多数情况下,文字被归入常量或者指称为文字常量,因为两者相对于变量和运行时间来讲是相对不变的。常量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讲就是其赋值不变的表达因子,也就是说,指称在源代码中可以经常应用的唯一的对象,而不是将相同的文字重复给出。

例子:

逻辑值: 真,假 (在许多语言中都是被保留的单字或词) 整数:1200,+1200,-12 (只有数字和+, -号) 浮点数:12.34, -12e34, 12.e-34 (数字,前缀,点,e) 单一的字符: 'a' (在标点间的任意单个字符) 字符串:“这是一个字符串”(在双引号之间的任意个字符)

在逻辑当中人们称一个定理为文字,如果它既非真(w,wahr,true),又非假(f,falsch,false)。这既包括单一的语句,也包括相互连结的语句。在二值的逻辑中没有“半真”的情况。这个定理可以来自于日常的用语,也可以来自数学用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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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uss, Samuel. An introduction to proof theory. Handbook of proof theory. Elsevier: 1–78. 1998. ISBN 0-444-89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