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外观
(重定向自最高法)
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是現代社會最高級的司法機關,通常有對訴訟的最終審判權(即不可推翻的)和對法律(包括憲法)的最終解釋權,但實際權力及名稱在各地不盡相同。一些國家設立單獨的憲法法院,以維持違憲審查的獨立性。
各地最高法院
[编辑]-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 爱尔兰:愛爾蘭最高法院
- 加拿大:加拿大最高法院
-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最高法院
-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联邦法院
- 新加坡:新加坡最高法院
-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終審法院[註 2]
- 澳大利亞:澳洲高等法院
- 新西兰:新西兰最高法院
- 以色列:以色列最高法院
- 南非:
- 德国:
- 法國:
- 瑞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 西班牙:西班牙最高法院
- 荷蘭:荷蘭最高法院
- 日本國:最高裁判所
- 大韓民國:
- 中華民國:
- 司法院(全國最高司法機關)
- 憲法法庭( 憲法訴訟案件 )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一般訴訟案件 )
- 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 行政訴訟案件 )
- 懲戒法院( 公務員違法懲戒案件)
-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終審法院[註 2]
- 巴西:
- 秘魯:秘鲁最高法院
- 委內瑞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