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眉 (高雄市杉林區)
月眉,是臺灣高雄市杉林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也是全區行政中心所在地,位於該區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月美里、月眉里、大愛里、上平里不含西北端、新庄里東南端。[1][2][3][4]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月眉、崁頂、六張犁、合新、新象藔、莿仔藔、莿桐坑、叛產、竹圍、寨仔腳(塞仔腳),設有杉林國中、巴楠花部落中小學、月美國小、上平國小。[1][2]
歷史
[编辑]台灣日治初期,月眉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月眉庄」(舊制街庄),隸屬於港西上里。該庄昔日西及西北隔楠梓仙溪與圓潭仔庄、山杉林庄為界,北與新庄為鄰,東邊北側一小段與十張犁庄為鄰,東邊其餘部分及東南邊為竹頭角庄,南邊為瀰濃庄,西南邊為旗尾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蕃薯藔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16日,該庄編入「月眉區」,隸屬於蕃薯藔廳。[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月眉區改隸屬於阿緱廳。[7]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月眉」大字,隸屬於高雄州旗山郡杉林庄(新制街庄)。[8]
戰後杉林庄改制為杉林鄉,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10月1日,高、屏分治,杉林鄉仍隸屬於高雄縣。[9]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為直轄高雄市,杉林鄉改制為杉林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编辑]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月眉、崁頂、六張犁、合新、新象藔、莿仔藔、莿桐坑、叛產、竹圍、寨仔腳(塞仔腳),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2]
交通
[编辑]省道台29線是達卡努瓦至林園的幹道,也是楠梓仙溪流域的主要連絡道路,經過本地區西北部的月眉、六張犁等聚落。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甲仙區、那瑪夏區,並止於達卡努瓦部落內十字路口;南行可前往旗山區、大樹區、大寮區、林園區等地。[1][2][10]
市道181號是月眉至高樹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西部略偏北的省道台29線轉彎路口。由此南行經過寨仔腳聚落,可前往美濃區、屏東縣高樹鄉,並止於省道台27線路口。[1][2][10]
區道高113線是南山至月眉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西部略偏北的省道台29線轉彎路口,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西南部的烏仔坑溪橋,中間經過新象藔、莿桐坑、竹圍等聚落。[1][2][4]
區道高113-1線是莿仔寮至莿桐坑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其西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西部偏北的省道台29線轉彎暨市道181號起點路口,東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中部偏西的區道113線路口,中間經過合新聚落。[1][2][4]
區道高115線是莿仔寮至新開庄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西部偏北的省道台29線轉彎暨市道181號起點路口,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西部略偏南的區道113線路口,中間經過莿仔藔、叛產、寨仔腳等聚落。[1][2][4]
學校
[编辑]公務機關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4.0 4.1 4.2 4.3 高雄縣杉林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明治三十七年·蕃薯藔廳廳令第七號街庄長管轄區域及名稱改定.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三十七年. 1904-02-16: 0015–0016.
-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10.0 10.1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