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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 (弘治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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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15世紀—16世紀),宜正龍峰福建泉州府晉江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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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是蔡清的弟子,以學《易經》為名,在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舉人,授樂陵教諭,改官丹徒萬載,在萬載時教導士子義利之辨、剛正不阿,得督學邵某重視,任湖廣鄉試考官[2],陞職金華教授,得到巡撫和學使器重。

之後林同調升兩浙轉運判官,分司永嘉,上疏鹽場疆界,四次上疏後得允著為令;永嘉人害怕海盜,首輔張璁提出在海濱環築二十里為沙城,命御史李某向他和議,他認為工程所費不菲,沙城又容易被破壞而反對,御史派人使溫州、台州府官員附議動搖他,他卻更堅持己見,因此上疏請求致仕歸里,以薄田數畝養育兒孫讀書,著有《龍峰遺集》[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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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晉江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林同,字宜正,號龍峰,從蔡虛齋游,以《易》名家。弘治辛酉舉人,歷樂陵、丹徒、萬載教諭,擢金華府教授。所至以夙學課士,巡撫學使皆相器重。升兩浙轉運判官,分司永嘉。永嘉宦豪,兼並射利。同疏言鹽場疆界不均,灶丁不實,大為窮戶病,宜亟審核。四上得允,下為令。永嘉人懼海寇,言於執政張璁,議即濱海一帶,環築二十里為沙城。李御史希張相意,下同議。同度土工所費不貲;又沙城善嚙難就,因持議,忤御史意。御史使溫,台二郡吏雜議以搖同,同持益堅。遂疏乞致仕歸里。薄田數畝,課兒孫讀書。所著有《龍峰遺集》。
  2. ^ 民國《萬載縣志·卷五·職官》:林同,字宜正,號龍峯,晉江舉人,正德間教諭。嘗從蔡清遊學,有指授故,其教人尤嚴義利之辨、剛正不阿,諸生暨所交遊回都者望之竦然,或因而改圖焉,督學邵重其行甚獎異之,充湖廣分考,升金華教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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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晉江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
  • 民國《萬載縣志》·卷五·職官
官衔
前任:
宋璉
明朝樂陵縣教諭
1507年-1515年
繼任:
吳欽
前任:
夏福
明朝丹徒縣教諭
正德年間
繼任:
歐齡
前任:
李良
明朝萬載縣教諭
1519年-1527年
繼任:
馮時熙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楊文
明朝金華府教授
嘉靖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譚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