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潘士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潘士浩
个人资料
字連三
號養初
出生1899年11月25日(光緒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逝世1986年2月15日
配偶顧荷寶
儿女潘德勤、潘炳龍、潘儉儉、潘炳虎、潘星星
父母父潘其麟、母朱銀鳳
亲属長兄潘更生
著作《敵偽強迫收買紗布剩餘額應否發還之我見》、《信託研究》

潘士浩(1899年11月25日—1986年2月15日),字連三,號養初。浙江省海寧縣人。民國37年(1948年)在商業團體東區遞補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生平[1][2]

[编辑]
  • 上海私立神州法政學校畢業
  • 上海銀行公會銀行週報編輯
  • 上海商報常務董事
  • 大陸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新陸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永信棉布無限公司總經理
  • 上海市機器染織業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 上海市棉布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
  •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
  • 工礦團體東區選出之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 1950年11月30日,遞補為商業東區立法委員[3]
  • 1954年3月15日,函請將國民大會代表一職註銷[4]
  • 1986年2月15日病逝[5]

參考文獻

[编辑]
  1. ^ 《第一屆立法委員名鑑》,立法院立法委員名鑑編輯委員會編印,民國42年9月,第222頁
  2. ^ 「潘士浩先生事略」,《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5輯,第356頁
  3. ^ 廣東省第五區立法委員梁寒操、商業東區立法委員駱清華兩人居留港澳,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依法應註銷名籍,並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梁朝威、潘士浩遞補,(39)台統(一)字第284號(39.11.30),《總統府公報》第271號
  4. ^ 國民大會工礦團體東區代表潘士浩,現任立法委員。函請將其代表一職註銷,自應照辦,並依法註銷其代表名籍。(43)台統(一)字第1372號(43.03.15),總統府公報第481號
  5. ^ 商業團體東區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潘士浩於民國75年2月15日病逝,依法註銷其名籍,(75)華總(一)義字第1133號(75.03.07),《總統府公報》第45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