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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之武退秦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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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之武退秦師[1]是中國史上春秋時代的歷史事件,《春秋左氏傳》稱此事為燭之武退秦師。魯僖公三十年(前630年),晉文公秦穆公聯手攻打鄭國,鄭國大夫燭之武成功說服了秦穆公,於是秦國不再攻打鄭國,並且還派兵協防鄭國,最後晉國不得已也退兵。鄭國得以保全。

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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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30年(周襄王二十二年、魯僖公三十年、鄭文公四十三年、晉文公七年、秦穆公三十年)時,晉文公率兵入侵鄭國首都,進行武力包圍。而秦穆公也應晉文公所請,也率兵加入包圍行列。兩軍分駐兩地。 而秦晉兩國圍兵於鄭的原因有二:

  1. 鄭國當年對晉文公無禮。
  2. 對晉國有貳心,私底下和楚國親近。[2]

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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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鄭國大夫佚之狐向鄭文公推薦燭之武去說服秦國退兵,鄭文公去請託燭之武,燭之武認為自己年輕時就不受重用,直到老了,國家有難才任命他,所以不願意去。鄭文公先卑微地道歉,但卻以鄭國即將滅亡,會損害燭之武的身家性命,加以要脅。

燭之武於是奔到秦營,主要說辭如下:

  1. 鄭國滅亡對秦國沒有半點好處、只是單獨圖利晉國,使其增加領土。
  2. 鄭國的地理位置在秦、楚、晉的邊境上,燭之武暗示秦穆公將來有一圖中原的野心時,鄭國是秦國的東道主(後勤中心)。
  3. 燭之武說完利害後,再批晉國向來不守信用。當年晉惠公不守當年與秦穆公說好的條件,將(焦、瑕,在今河南三門峽市陝州區附近)兩城池送給秦國的事,暗示就算鄭國被滅了,秦國也拿不到好處。[3]
  4. 燭之武最後說:晉國要擴張領土,首先吞併鄭國,下一步就是對著秦國的領土。

而秦穆公聽後不僅答應退兵,甚至還派遣三位將軍:杞子逢孫楊孫三人率軍防衛鄭國;而晉國大夫子犯知情後,請求攻擊秦軍,但是晉文公以不能恩將仇報、亦不能失去盟國等兩大理由拒絕,並隨之退兵。

不過,此事之後,秦晉兩國的邦交關係已然出現裂痕,並且亦為爾後的殽山之戰埋下了伏筆。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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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祖謙在《東萊左傳博議》中指出:「秦穆背晉親鄭,棄晉如涕唾,亦何有於鄭乎?他日利有大於燭之武者,吾知秦穆必翻然從之矣!」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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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于晉,且貳于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于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

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于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

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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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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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左傳·僖公·三十年
  2. ^ 西元前632年(魯僖公28年、周襄王20年、鄭文公41年、晉文公5年、楚成王40年)四月,晉楚爭霸中原,戰於城濮,楚軍大敗。晉文公尊周攘夷,成為春秋五霸之一。當時,鄭國先處四戰之地,無險可據,又自無禮於重耳之後,故背晉助楚,因此,鄭文公曾經出國慫恿楚成王出兵作戰。楚敗,鄭文公內心恐懼,又派大夫子人九到晉國請罪求和。同年五月,晉侯、鄭伯盟于衡雍(今河南原陽西)。晉文公受周天子冊命與四方諸侯盟于踐土(在衡雍之西),晉文公為盟主,鄭參與踐土之盟,但晉、鄭間的隔閡並未消除,這亦是為何晉國發兵圍鄭之因。
  3. ^ 公元前650年(魯僖公10年、晉惠公元年、秦穆公10年)晉惠公借秦國之力即位後,對割讓土地之事非常後悔,就派大臣丕鄭赴秦國,以先君之地不得擅許為由食言;而將焦、瑕兩城送給秦國則是公元前651年(魯僖公9年、晉獻公26年、秦穆公9年)答應予秦河東之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