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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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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中
大明光祿寺卿
籍貫浙江處州府青田縣
麗水縣民籍
字號字元樞,號石門
出生萬曆四年(1576年)三月十五日
逝世順治四年(1647年)
親屬(子)王胤昌、王胤昇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一中(1576年—1647年),元樞,號石門浙江處州府麗水縣民籍,青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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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中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2],三十五年(1607年)聯捷丁未科會試第四名,三甲第六十五名進士[3]。刑部觀政,授福建古田縣知縣,曾提拔陳宏德等士子,三十九年(1611年)調河南新蔡縣知縣,四十年(1612年)調杞縣知縣。

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行取授廣西道監察御史[4],上請罷設內市,檢舉明熹宗乳母客氏、秉筆太監魏忠賢

天啟元年(1621年)巡按山東,二年(1622年)剿滅白蓮教徐鴻儒,四年(1624年)二月陞太僕寺少卿[5],七年(1627年)二月得薦任操江都御史,但被魏忠賢矯旨削奪為民[6],離開北京時身衣襤褸,只帶著少量行李,幾位僮僕,嗟嘆而去。

王一中居鄉期間,獎勵後進,著述五經、府志,不接受當道推薦,與士子研究道德性命之學。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陞光祿寺[7],召對稱旨,卻因不依附權貴調南京光祿寺卿,多次上疏乞休,後致仕歸里。順治四年(1647年)去世,享年七十二歲,入祀鄉賢祠[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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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瑞芝堂集》、《經書疏解》、《東巡疏草》、《祿勳疏草》、《柱下焚餘》等書流傳[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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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巽;祖父王順度;父王敦儀。母陳氏;繼母弓氏、陳氏。嚴侍下。兄王一初。子王胤昌、王胤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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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光緒《青田縣志·卷十·人物志》:王一中,字石門,丱角能文,為湯若士所器重,中萬厯丁未進士第四人,歷宰三邑皆以清廉著;令古田時拔陳宏德於囹圄,後登賢書,閩人以為美談。行取入都,授廣西道御史,疏罷內市,糾保母客氏、權璫魏忠賢,巡按山東,蕩平妖寇徐鴻儒等;陞光祿寺卿,首推操江都御史,忠賢挾夙忿,即於會推降旨削奪,使人隨於路,見其行李蕭條、一二僮僕、身衣襤褸,嗟嘆而去。居家十於載,獎引後進,抑抑忘倦述五經、輯郡乘,當道屢薦不起;日以道德性命之學與諸子相研究,尤深於《易》,凡天文地理、諸子百家,以至遷固煜壽之史稗官雜說靡不探討。再擢光祿卿,召對稱旨,以不附權要調南光祿,屢疏乞休,壽七十有二,所著有《瑞芝堂集》、《經書疏解》、《東巡疏草》、《祿勳疏草》、《柱下焚餘》諸書,祀鄉賢,子胤昌、胤昇。
  2. ^ 光緒《青田縣志·卷九·選舉志》:萬厯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王一中 本縣人,麗水籍,丁未進士
  3.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王一中,口口,礼记房,丙子三月十五日生。丽水人,丙午乡三十一名,会四名,三甲六十五名。刑部政,丁未八月授古田知县,辛亥调新蔡知县,壬子调杞县,戊午考选,庚申授广西道御史,辛酉山東巡按,甲子升太仆寺少卿,丁卯为民。曾祖巽。祖顺度。父敦義,庠生。
  4. ^ 《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三》:(泰昌元年八月戊申)下考選散館各官俱令實授,從吏部遵奉遺詔之請也。……(王)一中、(喬)承詔、(游)士任廣西道……皆監察御史。
  5.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九》(梁本):(天啟四年二月)辛卯太僕寺卿饒伸為刑部左侍郎,南京戶部右侍郎白所知改工部左侍郎、協理殿工,大理寺卿柳佐為工部右侍郎,右僉都御史楊漣為左副都御史,廣西道御史王一中為太僕寺少卿。
  6.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十一》:(天啟七年二月丁巳)陞順天府府丞劉志選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正推太僕寺少卿王一中以門戶削奪。
  7.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崇禎元年三月丙寅)吏部題覆會推陞轉題差各官補給應得誥命,已經推陞者照推陞職銜題差者照原官遇缺即行起用。計會推被處官二十二員……張捷、王一中、潘雲翼光祿寺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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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青田縣志》·卷九·選舉志
  • 光緒《青田縣志》·卷十·人物志
  • 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三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九(梁本)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
官衔
前任:
王繼祀
明朝古田縣知縣
1607年-1611年
繼任:
黃鳳翔
前任:
王所任
明朝新蔡縣知縣
1611年-1612年
繼任:
王廷俊
前任:
楊新期
明朝杞縣知縣
1612年-萬曆年間
繼任:
王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