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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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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廂(16世紀—1563年),朝佇南直隸鎮江府丹徒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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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廂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授象山知縣,招撫依靠流寇作亂的貧民,四十年(1561年)調任益陽知縣,當時正值水災,他暫緩徵稅、發粟賑災,在宅門寫下:「禮義出入惟爾之休,財貨出入惟爾之羞,嗚呼其成爾休毋蹈爾羞。」在任內去世,主簿李孟春為他治喪,後得他積存的贖鍰二百金,派人送給他的妻子楊氏,楊氏道謝:「我兩次跟隨從夫君宦游,不曾聽聞贖金屬於知縣。」推辭不受,士民讓他入祀名宦祠[1][2][3][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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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七·宦績一》:王廂,字朝佇,嘉靖丁酉舉人,選授象山知縣,海寇據舟山,貧民皆依之為亂,廂招撫以數千計,調湖廣益陽,歲大水,緩徵平糶,發粟賑貸,民賴以甦,卒於官,主簿李孟春為治其喪,後得廂所積贖鍰二百金,馳吏齎送於途,其妻楊氏使人謝曰:「自我兩從君子宦游,未聞贖金當為令有也。」不受,士民祀之名宦祠。康熙志
  2. ^ 乾隆《鎮江府志·卷三十六·名臣下》:王廂,字朝佇,丹徒人,嘉靖丁酉舉於鄉,授浙江象山知縣,海寇據舟山,貧民皆走依之為亂,廂所招撫以數千計;調湖廣益陽縣,歲大水,緩徵平糶,發粟賑濟,民賴以甦,卒於官,主簿李孟春為治其喪,後得廂所積贖鍰二百金,馳吏齎送於途,其妻楊氏使人謝曰:「自我兩從君子宦游,未聞贖金當為令有也。」不受,士民祀之名宦祠。
  3. ^ 乾隆《象山縣志·卷八·人物志一》:王廂,字朝佇,丹徒人,嘉靖丁酉舉於鄉,來知象山,海寇據舟山,民皆為亂,廂招撫以數千計;調湖廣益陽,歲大水,緩徵平糶、發粟賑濟,民賴以甦,卒於官,主簿李孟春為治其喪,後得廂所積贖鍰二百金,馳吏齎送於途,其妻楊氏使人謝曰:「自我兩從君子宦游,未聞贖金當為令有也。」不受。
  4. ^ 同治《益陽縣志·卷十二·職官》:王廂 《一統志》作相,丹徒舉人,初授浙江象山知縣,嘉靖四十年調益陽,歲大水,緩徵平糶,發粟賑貸,民賴以甦,書銘於宅門云:「禮義出入惟爾之休,財貨出入惟爾之羞,嗚呼其成爾休毋蹈爾羞。」卒於任,宦橐蕭然,主簿李孟春為治其喪,得廂所積贖鍰二百金,馳吏齎送於途,其妻楊氏使人謝曰:「自我兩從君子宦游,未聞贖金當為令有也。」辭不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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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七·宦績一
  • 乾隆《鎮江府志》·卷三十六·名臣下
  • 乾隆《象山縣志》·卷八·人物志一
  • 同治《益陽縣志》·卷十二·職官
官衔
前任:
毛德京
明朝象山縣知縣
1556年-1559年
繼任:
吳鑄
前任:
姜周用
明朝益陽縣知縣
1561年-1563年
繼任:
車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