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专区
外观
(重定向自衡水地区)
河北省衡水专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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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的专区 | |||||||||
1949年—1968年 | |||||||||
國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 | ||||||||
首府 | 衡水县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6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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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河北省东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衡水县(今衡水市桃城区)。辖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武强、故城、景县、阜城、清河、夏津、恩县、武城13县。
1952年,撤销衡水专区,详情如下:
1962年,恢复衡水专区,原属石家庄专区的衡水、冀县、深县、安平、武强、武邑、枣强、饶阳等8县及原属沧州专区的景县、故城、阜城3县划入衡水专区,专署驻衡水县,共辖11县。
1968年,撤销衡水专区,改置衡水地区。
衡水地区
[编辑]衡水地区辖原衡水专区的衡水县、冀县、枣强县、武邑县、深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共11县。
1982年1月30日,以衡水县的衡水镇设立衡水市(县级)。
1983年3月3日,撤销衡水县,并入衡水市。
1993年9月22日,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
1994年7月4日,撤销深县,设立深州市(县级)。
1996年5月31日,撤销衡水地区,设立地级衡水市,原县级衡水市改设桃城区。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衡水地区设立地级衡水市的批复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