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建民
馮建民,PMSM(1957年1月15日—2006年9月8日),已故香港警務人員,階至總警司。妻子為總督察蘇美薇。
生平
[编辑]馮建民於16歲(1973年)時在一所瑪利諾中學完成中四[1]後因一股當警察的衝動驅使他放棄了學業,加入第一屆的警察少年訓練學校,次年畢業,並以優異成績完成香港中學會考課程[1]。他在香港仔警察訓練學校時獲得俗稱「銀雞頭」的「最佳結業學員」獎[1]。後來晉升督察時又獲得「榮譽警棍獎暨施禮榮盾」[1]。馮建民於1974年至1979年的5年間,分別駐守過毒品調查科、尖沙咀警區及警察機動部隊。
不到21歲,就獲提拔晉升為警長,並且出任少年警察訓練學校教官。於1983年,升為督察,三年後升至總督察;於2003年,升為總警司,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主管。期間,坊間稱他為「O記一哥」。上任後,馮建民對季炳雄案極為重視,並且派員跟蹤其同黨吳振強。警隊後憑吳振強與外界的電話聯絡,成功勾出季炳雄的行蹤,最終成功緝獲頭號通緝犯季炳雄。此外,他亦成功在名為「火苗」的掃黃行動中,成功消滅了一個年賺逾億,操縱近千名妓女的大型賣淫集團,風頭一時無兩。
馮建民曾經獲得邀請到英國布林斯山英國警察訓練及發展中心,在一個海外高級警務人員國際策略領袖課程中作專題演講,講解亞太區跨境罪行的情況。他亦曾接受布林斯山英國警察訓練學校以及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訓練[1],是警隊中極少數可以被保送到後者參與訓練的警務人員[1]。
2005年末,他被指在「Ba叔案」中收受賄款,被廉政公署調查,被警隊暫止一切的職務,假後被調往總部支援課,負責內勤事務。2006年3月8日下午,他被發現半昏迷於大埔汀角路一間村屋內,懷疑曾經企圖自殺。警察在現場發現有燒炭的痕跡,並且發現有藥丸,但是沒有遺書。馮建民被送往那打素醫院,情況嚴重但無生命危險,警方將案為企圖自殺案。2006年9月8日下午,馮建民在葵涌祖堯邨墮樓身亡,終年49歲。[2]於9月29日,在世界殯儀館設靈。
獲頒榮譽
[编辑]- (1997年)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
- (1999年)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加敘第一勳扣
- (2003年)香港警察榮譽獎章
- (2004年)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加敘第二勳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