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没有经过法院或者相关司法机构审判,何来“中华民国杀人犯”称谓?不能以杀人事实认定罪名。--Cuyfrg(留言) 2014年2月20日 (四) 08: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