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Talk:印度诺贝尔奖得主列表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特色列表印度诺贝尔奖得主列表是一條特色列表,即此列表可作為維基百科社群的典範之作。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
2020年7月27日特色列表評選入選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回應--我當然知道啊!但我自認不是主編者,所以我不能填(故意不填)。克勞 2014年10月13日 (一) 10:44 (UTC)[回复]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與citizen of British India有何不同?

[编辑]

最近在改善印度人诺贝尔奖得主列表遇到的問題:

  1.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與citizen of British India有何不同?
    • 還是法律上英屬印度根本不應該有citizen,只有subject?
  2. 我把subject of British India翻譯成「英屬印度國民」妥當嗎?
  3.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算是有 印度國籍嗎?
謝謝指教!克勞 2014年10月13日 (一) 08:56 (UTC)[回复]
@Daigaku:我忘了請你來關注這個問題,你也很關心印度人诺贝尔奖得主列表。克勞 2014年10月13日 (一) 09:26 (UTC)[回复]

英籍人士,也许算是英联邦公民,但不一定是英国公民,也不一定是殖民地公民;且英属印度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英籍人士以后要加入国籍的话,也有可能是英国、印度、巴基斯坦或孟加拉国籍。--O-ring留言2014年10月16日 (四) 23:21 (UTC)[回复]

在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殖民地的人民只是“主体”身份(subject,我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译名),所以就算英属印度有“公民”(citizen)的存在,那也是属于英国人或英国人在英属印度的后代才有的身份,我想“主体”比起“公民”自然是少了很多参与政治和公共决策的权利。--O-ring留言2014年10月17日 (五) 02:39 (UTC)[回复]
很抱歉,我覺得你似乎沒回答到我的問題,可否針對我提的問題1.2.3.,同樣1.2.3.條列式回答?如果你不知道某幾條的答案那就罷了克勞 2014年10月17日 (五) 07:33 (UTC)[回复]
先说明这些是我个人的理解,仅供参考且不一定正确,毕竟国籍和公民这两种东西是要分开来讲,可能是:
  1. subject是“英籍人士”,citizen是“公民”。如果英屬印度有citizen的话,猜测可能只有英国人或英国人在英属印度的后代才会有。
  2. 不确定正确的译名是什么,直译的话应该是“英属印度英籍人士”,有些人的思维会认为殖民地的地位不同于国家,殖民地的“主体”就不应该有“公民”的身份。
  3.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应该就是一种国籍和身份,当英属印度独立以后,他可能是:
謝謝你!克勞 2014年10月17日 (五) 12:09 (UTC)[回复]
參考英文版Nobel laureates of India處理?Daigaku留言2014年10月17日 (五) 17:33 (UTC)[回复]
給兩位一點建議,如果這類條目有編輯爭議的話,可以考慮對「祖籍」(nationality of origin)加以說明,諾貝爾獎官網沒有提及得獎者的國籍,卻有得獎者出生國家的資訊,就類似於是祖籍。另外關於「國籍」的話,要知道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也不等於就是那個國家的「公民」,也有可能是「永久居民」、「移民」、「難民」等身份,例如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假設他持有印度護照的話,他也可能是類似「被保護者」之類的身份,這點可能也需要考查一番。--O-ring留言2014年10月18日 (六) 08:57 (UTC)[回复]
@O-ringDaigaku:我是以英文版en:Nobel laureates of India為準。如Daigaku君所知道的,既然後來英文版把Muhammad Yunus拿掉了(大概認為他自始至今沒有印度國籍吧!),那就不必討論他的國籍,有爭議是英文版的事,我只是照著辦。克勞 2014年10月19日 (日) 02:51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這個投票已經結束,該提名通過。請不要對這個提名做任何編輯。

特色列表評選

[编辑]
印度诺贝尔奖得主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诺贝尔奖,提名人:7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15:15 (UTC)[回复]
基礎評選期:2020年6月1日 (一) 15:15 (UTC) 至 2020年6月15日 (一) 15:15 (UTC)
初次延長期:2020年6月15日 (一) 15:15 (UTC) 至 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最後延長期: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至 2020年7月27日 (一) 15:15 (UTC)
基礎評選期結束時下次可提名時間:2020年7月15日 (三) 15:16 (UTC)起
初次延長期結束時下次可提名時間:2020年7月29日 (三) 15:16 (UTC)起
最後延長期結束時下次可提名時間:2020年8月26日 (三) 15:16 (UTC)起

特色列表:10支持,通过。——🌸🌸留言2020年7月27日 (一) 15:1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