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維基的習慣,政府和政治制度應歸入香港政治一條。202.64.84.251 05:54 2005年5月19日 (UTC)
香港政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政府,可以指:
已修訂為:
香港政府是香港行政部門的總稱,可以指:
-傑
雁過留聲 2007年12月12日 (三) 11:57 (UTC)[回复]
- 香港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一脈相承,沿用絕大部份制度,而且香港立法會/香港立法局、香港行政會議/香港行政局也可以使用同一條目,這裡沒理由不可以。—水水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04: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