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User Visited British Hong Kong
外观
說明
[编辑]本模板為在之前到訪過香港,或1997年7月1日之後仍希望保留英屬香港旗,且希望稱呼香港為“英属香港”的用戶設置。
使用方法
[编辑]在頁面中添加以下語法即可:
{{User Visited British Hong Kong}} |
備註
[编辑]- 如在1997年7月1日之後到訪過香港,且希望稱呼香港為“香港”而非“香港特別行政區”,请使用
{{User Visited Hong Kong}} |
- 如在1997年7月1日之後到訪過香港,且希望稱呼香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请使用
{{User Visited Hong Kong SAR}} |
- 如在1997年7月1日之後到訪過香港、且希望稱呼香港為“中國香港”,请使用
{{User Visited Hong Kong, China}} |
- 如在1997年7月1日之前到訪過香港,且希望稱呼香港為“香港”(使用港英旗),请使用
{{User Visited Hong Kong (Pre-1997)}} |
參見
[编辑]上述文档嵌入自Template:User Visited British Hong Kong/doc。 (编辑 | 历史) 编者可以在本模板的沙盒 (创建 | 镜像)和测试样例 (创建)页面进行实验。 请在/doc子页面中添加分类。本模板的子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