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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140.180.254.142/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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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可不带这么玩的

@Techyan大哥,连我都不认识了?--140.180.254.142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1:15 (UTC)

你这个内链用得让我以为你是天邪鬼开的IP(错乱)

还是众筹给你买VPN吧

--Techyan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1:53 (UTC)

你的意思是看错了?既然不是任何被封禁用户的傀儡,为何不解封?还是要我开个解封请求吗?VPN就不用了吧,用了之后反而更容易被误判……--140.180.254.142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1:57 (UTC)
该说别说在geoip之前我看你这说话的风格还真以为你是天邪鬼。谁都知道普林斯顿=李四。至于为啥还要封请见diff=50629968。--Techyan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2:01 (UTC)
那个方针我想引用的不是菲姑那条,而是Wikipedia:傀儡#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注意粗体的但书)“以多於一個帳號貢獻同一個條目:用戶不能利用多重帳號對同一頁面或討論作出貢獻來製造多人參與的假象。但只要已公開帳戶間的關係(如:主帳號和公用電腦專用帳號、主帳號和機器人帳號),我們不禁止用戶以多於一個帳號編輯同一條目。”一没有故意混淆(阁下了geoip之后马上就知道了),二是已在原用户页声明(显然不可能在IP用户页声明),三是这个IP段除了三年前也是一次误判之外没有其他封禁,即没有滥用,请问还有什么封禁理据(虽然知道你看我不顺眼)?--140.180.254.142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2:11 (UTC)
另外那个CU可以撤了吧,真的有点脱裤子放屁[開玩笑的]多此一举。--140.180.254.142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2:16 (UTC)
估计你也能猜到,CU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查这段IP跟李四的关系,所以不用装了。另外先问问你为啥不注册新帐号?--Techyan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2:24 (UTC)
我倒是想知道为啥不能用IP然后声明,有哪条方针禁止吗?另外我也不明白我有什么好装的。(因撤案划掉)--140.180.254.142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2:36 (UTC)
因为别人可能跟你用一个段。如果某1个IP就你自己1个人用的话,那无所谓,但别人会在同一个段上跟你撞。总不能一个/20上就只有你一个人吧。再者就是IP,尤其是反复跳动的IP不太经常算作一个帐号:在一些诸如3RR的处理时,数同一个人回退了多少次,看起来像一个人的IP都不一定按照是一个人算。另外就是,这种情况按照开放代理封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若是犯了什么事,按照3RR也好、NPA也好封掉这个/20段,然后你又换一个段怎么办?我总不能拿两段IP过去CU吧?其实要不是你ping了我我都快忘了这茬事,不少人很早之前就感觉这段IP在打擦边球还不好处理。总之要不然注册个帐号,要不然想办法把原来的夺回来吧。--Techyan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4:11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虽然IP换了可以编辑了,但是仍然要对Techyan的无理封禁提出申诉:
  • “因为别人可能跟你用一个段……看起来像一个人的IP都不一定按照是一个人算”任何浮动IP都符合这段论述,按照Techyan的说法,要封就把所有IP给封了,不要偏袒。
  • “另外就是……我总不能拿两段IP过去CU吧?”WP:封禁首段就明言:“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请问在下哪笔编辑有3RR还是NPA?若有请提供链接后以3RR或NPA封禁,不要扣个莫须有的大帽子。
  • “不少人很早之前就感觉这段IP在打擦边球还不好处理。”所谓“打擦边球”违反了哪条方针?请问管理员是按方针封禁还是按某些人的意志封禁?题外,某些人频频打WP:人身攻击的擦边球管理员解封倒挺勤快的。
  •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既然封禁理据是开放代理,请问哪条方针规定学校IP可以视同开放代理?开放给外人用了吗?要不哪位用这个IP段留个言试试(行话:重现一下)?

非要说这是代理,那也是花了好几万刀的代理,不缺你五块钱。[開玩笑的]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言之有理
  處理人:Kuailong 2018年7月31日 (二) 22:11 (UTC)

附知@AntigngWong128hk。(鉴于Techyan需要回应社群的其他质疑,就不打扰他了。)--140.180.244.151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7: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