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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典范条目评选/台北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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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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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92,689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 至 2014年11月10日 (一) 13:41 (UTC)
提名类别:特色条目复审
說明:内文许多段落没有脚注,如“十三行文化通常可依照發展時程,再區分為早、晚兩時期。其中早期年代距今2000年至1000年前間,晚期年代則距今1000年前之內。晚期的十三行文化甚至可視為平埔族凱達格蘭族。而除漁獵與精緻農業外,該遺址發現了可用來紡織的陶紡輪,證明十三行人應會利用簡單工具來製作衣服。另外,十三行人住的「干欄屋」則與台灣平埔族與原住民部落的建築十分相似。[來源請求]”“大部分學者根據晚期十三行文化的特徵,推斷該文化為平埔族的活動紀錄。雖說沒有文字記載可供佐證,但是大致可以確定的是在西元17世紀的台北市,多數已從湖泊變成了以平原為主的溼地,而在此溼地捕魚、狩獵,山田燒墾式農作的住民即為平埔族,而居住在台北市的平埔族,一般則又被稱為凱達格蘭族。[來源請求]”“因凱達格蘭族漢化極早,因此相關文獻紀錄不多。就現有資料顯示:該族與其他平埔各族同為母系社會,從婚姻與財產制度中可顯而易見—男性必須入贅,家產也由女性繼承,這與漢人文化有極大的差異,此差異迄今仍存於台北某地區。除這,今台北市許多地名為凱達格蘭族社名音譯而成。例如:大龍峒、北投、唭哩岸等等。而這些平埔族社群,最為活躍的有圭武卒社與大浪泵社。[來源請求]”“除了圭武卒外,台北市內較大的凱達格蘭族社尚有大浪泵(Paronpon)社,活動範圍則約為現今台北市的大龍峒與圓山一帶,實際上,台北市的大同區、大龍峒以及圓山的舊名—大龍峒山,皆源自大浪泵社的閩南語音譯。迄今Paronpon仍是台北市大龍街的音譯名稱(Paronpon St.)。[來源請求]”“1740年,繼泉州人之後,同樣來自福建的漳州府人,首次大舉移民至台灣,代表人物為郭錫瑠。在他的領導之下,漳州人首度進駐台北松山一帶,並從新店青潭溪興建可供灌溉景美、公館,甚至松山的瑠公圳。由於瑠公圳的成功開鑿,讓漳州人的開墾速度加快不少。這階段,除了水利之便造成的移民與開發外,台北市地區尚有1741年何士蘭的開墾內湖、士林,1742年-1749年間泉州人開墾木柵與客家人的持續開墾拳山。這數波移民潮除了引發不少蕃漢衝突,也促成大量漢人與平埔族女子通婚,進而間接加速平埔族的漢化。這項漢化趨勢,於1765年設立理番同知官銜後最為顯著,在鼓勵原住民漢化的政策下,一年內包含台北在內的台灣漢化熟蕃所屬平埔族達93社,歸化稱臣的生番二百數十社。政策推行下的蕃漢融合,宣告了平埔族勢力的消退,而許多平埔族人也被漢化,開始以漢人自居,使用漢姓,講起閩南語。[來源請求]”“此階段台北持續繁榮,各項建設也朝向現代都會的發展。不過因為人口增長超乎預期,加上經建建設失之妥當,交通、環保、衛生等建設不敷使用,因此1970年代末,台北市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各種社會問題。[來源請求]”第23号脚注“淡水廳志”不知道是什么,第12和13又是完全相同的,语言标签时有时无,网址来源缺乏应有信息。—7留言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回复]

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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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条目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充实,可以再增多故宫介绍。--Deepsea887留言)Playing the happiest 2014年10月29日 (三) 05:28 (UTC)[回复]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來源已經算是很充足了,不可能做到每條文字都有來源吧。要這樣吹毛求疵,現存大多特色條目都要重審了。風鳴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08:49 (UTC)[回复]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1.為了版面美觀,當初寫是一段落的多處來源統列於段落末端,並非撤特人所謂來源不足。2.尊重每個人的投票所附意見,但是下面編者朋友「文不對題」意見,我不贊同。若可以,請舉例這條目,哪段落脫離了台北人文歷史,以便條目改善。3.中文原創條目,在編排上文字重量與編排(例如上述所提,來源註解影響版面整體性等)等其他,無法與以英文特色條目所制定標準類比,造成翻譯條目佔特選優勢,以致特色條目快造成颱風特區了,請各位夥伴重視。4.喜見中國維基讀者人數及比例雙雙爆增,但是兩岸差異造成的增刪內容困難,讓中國讀者寧撤舊特,不改善,寧掛模版,不添字,個人認為並非好事情。5.撤特前先以主觀意見掛上來源不足模板,多少影響投票者意向,如果可以,我想先撤模板為宜。--Winertai留言2014年11月1日 (六) 00:27 (UTC)[回复]
  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不一定每句有来源。--寢食難安仙度拉留言2014年11月5日 (三) 06:01 (UTC)[回复]
  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已全面修訂文句,並增補圖文與來源,符合特色條目標準。這類具匯整性質的長條目,許多內容都可參見其他條目連結,細節或出處未必完整收錄於此,但應非大礙。--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5日 (三) 06:56 (UTC)[回复]
  6.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條目已有改善。Queensroad留言2014年11月5日 (三) 07:36 (UTC)[回复]
  7.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堕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4年11月06日 (四) 06:11 (UTC)[回复]
  8.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條目內文充實,字句來源亦明確,可以做為其他歷史類條目的參考編輯方向,故作為特色條目名符其實。AFHCO.AlanLin留言2014年11月6日 (四) 10:49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9.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全面,參考充分。但若能增加「臺北地區首長名銜」和「戰後發展」兩節內容就更好。--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4年11月7日 (五) 14:49 (UTC)[回复]
  10.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尚可接受,但有來源分佈不均的情形。--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11月7日 (五) 17:22 (UTC)[回复]
  1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多樣,介紹詳盡,不失為佳作。Qqqyyy留言2014年11月7日 (五) 19:35 (UTC)[回复]
  1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已補充來源。建議創建新條目新竹市歷史嘉義市歷史等等。--老陳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0:56 (UTC)[回复]
  1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的確原條目內容需要在空間解嚴及台灣民主化的意義上做擴充,現已擴充[1]後無撤FA的必要。--❦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1月8日 (六) 09:23 (UTC)[回复]
  1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豐富詳細,引用充分。Mapayna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22:41 (UTC)[回复]
  1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文與來源均已補足,認為改善後依然達標。--Farry104uck留言) 2014年11月10日(一) 08:12 (UTC)

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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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条目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7留言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回复]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來源明顯不足。BlackM03留言2014年10月30日 (四) 13:23 (UTC)[回复]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文不对题,不知所言。Deepsea887留言)--Playing the happiest 2014年10月31日 (五) 15:16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5日 (三) 14:42 (UTC)[回复]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来源不足。--Fxqf留言2014年11月2日 (日) 09:25 (UTC)[回复]
  4.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来源、内容、真的不怎么充足....飞贼燕子留言2014年11月7日 (五) 15:02 (UTC)[回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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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中立:我認為有點吹毛求疵(某些部分是真的沒來源地太誇張了)但特色條目來源是基本,所以投下「中立」。Shinningyu55688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15:40 (UTC)[回复]
  2. (=)中立:參考來源格式有點凌亂,內容部分我覺得還可以,不過還是有幾個小段落沒有標來源。--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8日 (六) 13:26 (UTC)[回复]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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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居然还多了莫名其妙的一段“見證臺灣民主化的場域”,哈哈哈哈哈哈,把“特色条目”当成一种资格,一种荣誉,让这样的条目内容成为维基百科的最高标准,点开别的条目来找来源这种明目张胆的自我参照,还真好意思。今天在此立下这4个字:丢人现眼。--7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7:09 (UTC)[回复]
  • 喔。沒人說你不能改吧,只會批評,丢人現眼。應當做的第一件事是把你認為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的部份「編輯」完善,使其邁向完美條目。[來源請求]?那你為何不去找呢?我相信區區幾個來源不足難不倒您,也可以考慮在互助客棧討論呀,既已花費時間點出你認為疑慮的部份,應該是按下編輯解決問題,讓它成為更好的條目,除非問題多到一時無法完成,否則不該來這重審。不過您可能無法理解我說的話就是了。最後送您兩句話:1.不是你的看法才是看法 2.請不要過度膨脹自我。--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11月9日 (日) 13:55 (UTC)[回复]
我觉得你同样也“无法理解”我说的话,你似乎觉得所谓的优特是一种资格和荣誉,而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只要有不符合优特的问题就有必要重审,不应该让任何不符合标准的来强加一个标签,宁可维基百科没有一个优特,也不能够莫视标准,选上的条目就特别优待,没选上的第一次选的时候才认真把关,那就是丢人现眼。重审是手段,许多条目挂模板挂上几年都没人理睬,到重审了一堆人跳出来丢人现眼了。这次重审换来的许多所谓“改善”也同样丢人现眼,条目已经有更名“台北政治”的良好趋势。另外,什么“应当做的第一件事”,这话完全可以对任何反对票说,不如提议取消反对票、取消重审制更彻底,或者干脆规定他人没有改善就不能提意见提重审。同样是提个意见,你要觉得谁说什么自己的看法才是看法,那都是你自己的事。--7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10:22 (UTC)[回复]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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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撤销15
支持撤销4
无效票1
结果维持 维持
核对者119.132.208.94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13:5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