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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典範條目評選/台北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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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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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92,689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 至 2014年11月10日 (一) 13:41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覆審
說明:內文許多段落沒有腳註,如「十三行文化通常可依照發展時程,再區分為早、晚兩時期。其中早期年代距今2000年至1000年前間,晚期年代則距今1000年前之內。晚期的十三行文化甚至可視為平埔族凱達格蘭族。而除漁獵與精緻農業外,該遺址發現了可用來紡織的陶紡輪,證明十三行人應會利用簡單工具來製作衣服。另外,十三行人住的「干欄屋」則與台灣平埔族與原住民部落的建築十分相似。[來源請求]」「大部分學者根據晚期十三行文化的特徵,推斷該文化為平埔族的活動紀錄。雖說沒有文字記載可供佐證,但是大致可以確定的是在西元17世紀的台北市,多數已從湖泊變成了以平原為主的濕地,而在此濕地捕魚、狩獵,山田燒墾式農作的住民即為平埔族,而居住在台北市的平埔族,一般則又被稱為凱達格蘭族。[來源請求]」「因凱達格蘭族漢化極早,因此相關文獻紀錄不多。就現有資料顯示:該族與其他平埔各族同為母系社會,從婚姻與財產制度中可顯而易見—男性必須入贅,家產也由女性繼承,這與漢人文化有極大的差異,此差異迄今仍存於台北某地區。除這,今台北市許多地名為凱達格蘭族社名音譯而成。例如:大龍峒、北投、唭哩岸等等。而這些平埔族社群,最為活躍的有圭武卒社與大浪泵社。[來源請求]」「除了圭武卒外,台北市內較大的凱達格蘭族社尚有大浪泵(Paronpon)社,活動範圍則約為現今台北市的大龍峒與圓山一帶,實際上,台北市的大同區、大龍峒以及圓山的舊名—大龍峒山,皆源自大浪泵社的閩南語音譯。迄今Paronpon仍是台北市大龍街的音譯名稱(Paronpon St.)。[來源請求]」「1740年,繼泉州人之後,同樣來自福建的漳州府人,首次大舉移民至台灣,代表人物為郭錫瑠。在他的領導之下,漳州人首度進駐台北松山一帶,並從新店青潭溪興建可供灌溉景美、公館,甚至松山的瑠公圳。由於瑠公圳的成功開鑿,讓漳州人的開墾速度加快不少。這階段,除了水利之便造成的移民與開發外,台北市地區尚有1741年何士蘭的開墾內湖、士林,1742年-1749年間泉州人開墾木柵與客家人的持續開墾拳山。這數波移民潮除了引發不少蕃漢衝突,也促成大量漢人與平埔族女子通婚,進而間接加速平埔族的漢化。這項漢化趨勢,於1765年設立理番同知官銜後最為顯著,在鼓勵原住民漢化的政策下,一年內包含台北在內的台灣漢化熟蕃所屬平埔族達93社,歸化稱臣的生番二百數十社。政策推行下的蕃漢融合,宣告了平埔族勢力的消退,而許多平埔族人也被漢化,開始以漢人自居,使用漢姓,講起閩南語。[來源請求]」「此階段台北持續繁榮,各項建設也朝向現代都會的發展。不過因為人口增長超乎預期,加上經建建設失之妥當,交通、環保、衛生等建設不敷使用,因此1970年代末,台北市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各種社會問題。[來源請求]」第23號腳註「淡水廳志」不知道是什麼,第12和13又是完全相同的,語言標籤時有時無,網址來源缺乏應有信息。—7留言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回覆]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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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可以再增多故宮介紹。--Deepsea887留言)Playing the happiest 2014年10月29日 (三) 05:28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已經算是很充足了,不可能做到每條文字都有來源吧。要這樣吹毛求疵,現存大多特色條目都要重審了。風鳴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08:49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1.為了版面美觀,當初寫是一段落的多處來源統列於段落末端,並非撤特人所謂來源不足。2.尊重每個人的投票所附意見,但是下面編者朋友「文不對題」意見,我不贊同。若可以,請舉例這條目,哪段落脫離了台北人文歷史,以便條目改善。3.中文原創條目,在編排上文字重量與編排(例如上述所提,來源註解影響版面整體性等)等其他,無法與以英文特色條目所制定標準類比,造成翻譯條目佔特選優勢,以致特色條目快造成颱風特區了,請各位夥伴重視。4.喜見中國維基讀者人數及比例雙雙爆增,但是兩岸差異造成的增刪內容困難,讓中國讀者寧撤舊特,不改善,寧掛模版,不添字,個人認為並非好事情。5.撤特前先以主觀意見掛上來源不足模板,多少影響投票者意向,如果可以,我想先撤模板為宜。--Winertai留言2014年11月1日 (六) 00:27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不一定每句有來源。--寢食難安仙度拉留言2014年11月5日 (三) 06:01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已全面修訂文句,並增補圖文與來源,符合特色條目標準。這類具匯整性質的長條目,許多內容都可參見其他條目連結,細節或出處未必完整收錄於此,但應非大礙。--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5日 (三) 06:56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已有改善。Queensroad留言2014年11月5日 (三) 07:36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4年11月06日 (四) 06:11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內文充實,字句來源亦明確,可以做為其他歷史類條目的參考編輯方向,故作為特色條目名符其實。AFHCO.AlanLin留言2014年11月6日 (四) 10:49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參考充分。但若能增加「臺北地區首長名銜」和「戰後發展」兩節內容就更好。--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4年11月7日 (五) 14:49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尚可接受,但有來源分佈不均的情形。--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11月7日 (五) 17:22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多樣,介紹詳盡,不失為佳作。Qqqyyy留言2014年11月7日 (五) 19:35 (UTC)[回覆]
  1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已補充來源。建議創建新條目新竹市歷史嘉義市歷史等等。--老陳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0:56 (UTC)[回覆]
  1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確原條目內容需要在空間解嚴及台灣民主化的意義上做擴充,現已擴充[1]後無撤FA的必要。--❦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1月8日 (六) 09:23 (UTC)[回覆]
  1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豐富詳細,引用充分。Mapayna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22:41 (UTC)[回覆]
  1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文與來源均已補足,認為改善後依然達標。--Farry104uck留言) 2014年11月10日(一) 08:12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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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7留言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回覆]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明顯不足。BlackM03留言2014年10月30日 (四) 13:23 (UTC)[回覆]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文不對題,不知所言。Deepsea887留言)--Playing the happiest 2014年10月31日 (五) 15:16 (UTC)[回覆]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5日 (三) 14:42 (UTC)[回覆]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不足。--Fxqf留言2014年11月2日 (日) 09:25 (UTC)[回覆]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內容、真的不怎麼充足....飛賊燕子留言2014年11月7日 (五) 15:02 (UTC)[回覆]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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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中立:我認為有點吹毛求疵(某些部分是真的沒來源地太誇張了)但特色條目來源是基本,所以投下「中立」。Shinningyu55688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15:40 (UTC)[回覆]
  2. (=)中立:參考來源格式有點凌亂,內容部分我覺得還可以,不過還是有幾個小段落沒有標來源。--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8日 (六) 13:26 (UTC)[回覆]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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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居然還多了莫名其妙的一段「見證臺灣民主化的場域」,哈哈哈哈哈哈,把「特色條目」當成一種資格,一種榮譽,讓這樣的條目內容成為維基百科的最高標準,點開別的條目來找來源這種明目張胆的自我參照,還真好意思。今天在此立下這4個字:丟人現眼。--7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7:09 (UTC)[回覆]
  • 喔。沒人說你不能改吧,只會批評,丟人現眼。應當做的第一件事是把你認為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的部份「編輯」完善,使其邁向完美條目。[來源請求]?那你為何不去找呢?我相信區區幾個來源不足難不倒您,也可以考慮在互助客棧討論呀,既已花費時間點出你認為疑慮的部份,應該是按下編輯解決問題,讓它成為更好的條目,除非問題多到一時無法完成,否則不該來這重審。不過您可能無法理解我說的話就是了。最後送您兩句話:1.不是你的看法才是看法 2.請不要過度膨脹自我。--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11月9日 (日) 13:55 (UTC)[回覆]
我覺得你同樣也「無法理解」我說的話,你似乎覺得所謂的優特是一種資格和榮譽,而我不這樣認為,我認為只要有不符合優特的問題就有必要重審,不應該讓任何不符合標準的來強加一個標籤,寧可維基百科沒有一個優特,也不能夠莫視標準,選上的條目就特別優待,沒選上的第一次選的時候才認真把關,那就是丟人現眼。重審是手段,許多條目掛模板掛上幾年都沒人理睬,到重審了一堆人跳出來丟人現眼了。這次重審換來的許多所謂「改善」也同樣丟人現眼,條目已經有更名「台北政治」的良好趨勢。另外,什麼「應當做的第一件事」,這話完全可以對任何反對票說,不如提議取消反對票、取消重審制更徹底,或者乾脆規定他人沒有改善就不能提意見提重審。同樣是提個意見,你要覺得誰說什麼自己的看法才是看法,那都是你自己的事。--7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10:22 (UTC)[回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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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撤銷15
支持撤銷4
無效票1
結果維持 維持
核對者119.132.208.94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13:5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