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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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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臨時帳號正式使用後的傀儡方針及IP封鎖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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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的傀儡方針中的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一節的描述為:

如使用多重IP位址進行編輯,以迷惑他人或違反上述原則,亦可視作是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臨時帳號正式使用後,將會改以cookie的方法分辨用戶。用戶在更換IP後仍為該臨時帳號,但不能使用第二個裝置登入該臨時帳號。考慮到有人會使用兩個或以上的裝置編輯以及cookie可以移除,請問是否需要規範臨時帳號與另一臨時帳號的關係(例如要求在其用戶頁表明關係)?此外,臨時帳號啟用後,只有部分用戶能查看其IP,由於IP地址是用戶私隱,故此是否需要規範何時才可以使用IP封鎖?--132.234.229.111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08:34 (UTC)[回复]

傀儡部分,应该是仅限于已注册并“正式”的用户(相对于这次IP Masking机制下的“临时”用户),可能需要适当的描述调整,或者补充一个关于用户类型的定义说明mw:User_account_type(正式用户、临时用户、IP用户)。
IP部分,暂时只有管理员等拥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还是交由管理员去自行裁量某一组临时用户与IP的关系而判断是否连带IP(段)封锁,如果考虑IP隐私问题,或者单独IP(段)封锁并且涉及特定临时用户时是否声明这些关联。还有一个功能是“自动封禁该账号使用的IP地址”,暂时来看(Special:封禁列表),封锁一个用户并连带自动封锁对应IP段地址是不是不会显示相应地址段,应该已经技术上处理过这个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9:15 (UTC)[回复]
可待技術措施正式出臺,再研議如何調整相關方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4日 (三) 18:13 (UTC)[回复]

傀儡方针修正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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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帳號會被不限期封禁,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如使用多於一個帳號,我們建議用戶在用戶頁中宣告帳號間的關係(宣告格式請看下方)。他們……

提議條文

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

如使用多於一個帳號,用戶应该宣告帳號間的關係,除非其属于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宣告格式請看下方)。他們……

不限期封禁不代表“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建议”一词程度过轻,不符合下文“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7日 (三) 15:36 (UTC)[回复]

建议仍然保留“不限期封禁”的措辞,虽然不代表“永久”,但依然是有很强的威慑力的,删去后这种威慑力感觉小了不少。建议写为“……将很可能导致您所有曾使用的账号和IP地址被封禁若情节严重,通常为不限期封禁。”其余修订(+)傾向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7日 (三) 19:22 (UTC)[回复]
支持提案。“在极端情况下”没有“很强的威慑力”,并且“不限期”也降低威慑。--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1:45 (UTC)[回复]
“不限期”为何反而降低威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1:55 (UTC)[回复]
近期社群讨论中,不限期有期限未定、随时可经申诉解封的趋势,所以感觉强调它没有威慑性。--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2:22 (UTC)[回复]
我也注意到确实有这个趋势……但现状来说,“不限期”显然仍是威慑性最强的吧?而且似乎仍是最重的封禁。另外,这一方针面向对象多是新手,对他们来说他们应该不会了解这么多封禁潜规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2:26 (UTC)[回复]
(-)反对新寫法,不被允許的事由不會因為宣告就變得允許。--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3日 (二) 12:27 (UTC)[回复]
@SunAfterRain您或许是看错了,提案并没有包含新的允许情况。——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那你會發現下面那句修改根本是亂改。--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6日 (五) 05:20 (UTC)[回复]
@SunAfterRain:请您具体说明指的是什么,这样一句话不能充分表达您的观点。——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7:07 (UTC)[回复]
既然您說並沒有新增允許條件,那您改完後等於所有人都沒有義務[註:原版的建議多少帶有義務的意思]宣告帳號關係。我相信我講得很清楚了,如果您不能理解我也拿您沒辦法。--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7日 (六) 15:04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其實第一段可以微調為「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不得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帳號甚至可能被不限期封禁。」,祇要去掉「再」字,不用刪除有關不限期封鎖之內容,即可變更條文含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4日 (三) 18:10 (UTC)[回复]
@Ericliu1912同意去掉“再”,这样“不得參與編輯維基百科”是“封禁”的解释。但是后面我同意自由雨日的“若情节严重,通常为不限期封禁”,因为“极端”用词有点重。——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回复]

未公開帳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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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结论综叙如下:
1.不鼓勵使用未公開帳號,也沒有人應該幫忙隱瞞身分,被發現時要自負責任。2.若被發現且於任何議題中持有任何明顯立場的編輯歷史,不論理由,必須按濫用傀儡來處理。3.未公開身分會影響其他參與討論者的知情權,參與爭議話題不公開身分是不負責任的表現。4.如何執行以處理未公開帳號尚無共識。5.用戶發言的概念在不更改方針內文的前提作為內文註釋。--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3:08 (UTC)[回复]

議題一

這個討論的提案有3個,從實質文字大致上意思是

  1. 採不鼓勵使用未公開帳號,,也沒有人應該幫忙隱瞞身分,被發現時要自負責任(原文Not anyone else's problem)
  2. 給予有限的專案頁面編輯權限,僅限於和自己帳號有關的事務(原文Clarify WP:PROJSOCK)
  3. 完全不允許(原文No longer allowed at all)

實質修訂結果應該是廢棄提案3,有限度的混合提案1及2,這個議題我沒有自己太多想法,但提議二,個人認為可行,但是否開放WP:傀儡調查存疑

議題二

  • 澄清公開的定義
    1. 如果看議題一的過往提案1,我個人理解是未公開是沒有公開讓人知道,也承認沒有公開的義務,所以不公開的責任要自己承擔(從責任與義務的觀念)
    2. 多重帳號有幾種形式,個人認為2的形式或許有機會被濫用在擦邊球,見下方思想實驗。
      1. 明確的公開帳號:公開帳號關係(通常情形)
      2. 待釐清的狀態:公開這是多重帳號,但未公開帳號關係
      3. 明確的未公開帳號:未公開多重帳號也未公開關係
  • 思想實驗
    1. A操作者有B和C帳號,B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沒有公開A和C,C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沒有公開B,A、B、C編輯頁面U可以被辨識A和C,但B不能被辨識,也沒有人發現B和A及C的關聯。
    2. A操作者有D和E帳號,D未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被人發現似乎是多重帳號但不能確認身分,被確認後被迫要求公開身分僅宣稱是多重帳號,E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沒有公開B,A、D、E編輯頁面U可以被辨識A和E,但D不能被辨識,也沒有人發現D和A及E的關聯。
    3. 呈上的狀態,A參與了專案計畫頁面討論共識或制約,並產出頁面存廢的結論、規範的制定等共識,在允許D參與相關專案計畫頁面的前提下,這些共識在哪些狀況是有效的。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09 (UTC)[回复]

看不懂,希望簡潔表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09:09 (UTC)[回复]
多重帳號有幾種形式,個人認為2和3的形式或許有機會被濫用在擦邊球,影響討論、決策、帳號權限的獲得與喪失
  1. 明確的公開帳號:公開帳號關係(通常情形)
  2. 待釐清的狀態:公開這是多重帳號,但未公開帳號關係
  3. 明確的未公開帳號:未公開多重帳號也未公開關係
大部分語言專案早期版本初期規則都提出多重帳號不能參與專案頁面,雖然沒有每個專案的歷史都查閱過,但大致可以知道是避免(包含但不限於)第一行提及的部分。可假想一個討論中具有數個未公開或沒有讓任何帳號知道帳號關聯性(包含承認自己是公開帳號)的帳號意見,包含投票,或者重複進行相同對象或頁面提報,尤其是類似en:WP:CBAN時(未制度化但有時會發生的基於產生共識而實施的禁制),會有什麼影響。
至少在en-two.iwiki.icu(2021年)和zh-two.iwiki.icu(2019年)面臨一個問題,這類型帳號不管是有沒有違反規則,在部分狀況下,像是改名,或者IP代理豁免等無法自行申請,所以稍微調整適用的範圍。
  • 2019年的討論參與人數不多,@94rain是主要意見發表者,詳情可以向他確認,但基本概念還是將公開帳號定義成上述1明確的公開帳號:公開帳號關係(通常情形)。因為是5年前的文字,即使同一人的概念或許也會調整。總之需要再釐清。
  • 2021年參與討論的人員很多,雖然是發生在en-two.iwiki.icu,大概的概念仍是以解決前面提到的問題,在有需要的時候,涉及自己的部分是不能操作的,同時釐清一些觀念,具體的結論從當時討論後修訂的條文版本可以知道從原本完全禁止到開放部分頁面,但是僅限於和帳號自己直接相關的事務。
  • 總結
    1. 個人認為公開帳號的範圍沒有疑義就是不管是全面公開或讓少量人知道,"讓人知道帳號關聯性並可以由可信賴的帳號核實是重點",但同樣帶入一個觀念,如果並未公開且可以核實的帳號成為非活躍/停止活動帳號,在這種可以視為沒有人可以核實狀況下是否仍處於公開帳號關聯性狀態。
    2. 如果將參與範圍具體化,如果專案頁面的項目增減,可能會反覆造成社群討論資源浪費,能否從目前條文的舉例性質改成原則性質,像是參與那些屬性的活動是不允許的。就像是en-two.iwiki.icu那樣明確限定只在和自己帳號有直接關聯時(雖然仍不太完美)。原因用下面的例子,將上面的假想置換成數個未公開帳號關聯的帳號在傀儡調查發表意見是什麼感覺,我想那會造成調查意見蒐集上的混亂,這種狀況並不會讓整個頁面運作狀況變得更好。
@Ericliu1912如果你有看不懂的,或者有其他意見,可以更具體敘述,但如果是和en-two.iwiki.icu的部分有關,我認為你可以自己看原始的主題串,自己看會比我敘述還明確。--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0:33 (UTC)[回复]
我反而同意提案3。沒事開分身幹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8日 (日) 23:59 (UTC)[回复]
很多理由。开机器人、以新使用者的身份测试系统、编辑容易被架在火上烤的话题。--MilkyDefer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8 (UTC)[回复]
@MilkyDefer澄清一下,我的留言是針對議題一(開放未公開帳號在專案參與程度的議題),個人認為在這種情況開分身留言嚴重影響其他參與討論者的知情權。其中「編輯容易被架在火上烤」這個理由最難以理解,因為我認為為了避免批評而開分身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44 (UTC)[回复]
前两个完全可以公开身份(机器人运作需要公示操作主;测试新用户的话可以声明),后一个可能不想公开,但就是属于现在要讨论的情况,当然“不被发现的话就不是犯罪”。——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7 (UTC)[回复]
雖然話題討論者目前參與的較少,簡單整理目前參與的帳號觀念(盡量將獨立的概念拆開列點),如果有更新的觀點或沒列到的會在這個簽名文字的簽名前方插入*YYYY/MM//DD更新以日期列項方式更新,過程中會盡量排除插入自己的意見,因為這是整理
  1. 帳號不公開的責任自負(原文"不被發現的話就不是犯罪")
  2. 帳號不公開時,不應參與專案頁面(依現行方針記述文字是WIKI、WIKI TALK)
  3. 確實在部分情境有使用多重帳號需求
  4. 操作機器人需要公示
  5. 參與爭議話題,有不公開帳號的需求
  6. 未公開身分會影響其他參與討論者的知情權
  7. 參與爭議話題不公開身分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2024/08/27

  • 公開是指與主帳號間的關係,不願公開與主帳號間關係以未公開帳號處理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20:06 (UTC)[回复]
(!)意見-閱讀方針,在下的理解是,(1)Rastinition列出的幾種類型中,「*##待釐清的狀態:公開這是多重帳號,但未公開帳號關係」---這仍是「未公開帳號」,並不屬於「公開帳號」,所謂「公開」是指「與主帳號間的關係」、符合方針的要求,關係的公開,才對於方針所規範的情況是有意義的。(2)如果不願公開與主帳號間關係,那就只能以 未公開帳號 的範圍行事。如果不是這樣,方針將被架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8月23日 (五) 01:33 (UTC)[回复]
已更新至2024/08/27,如果沒有其他更多意見,會找一個時間公示,公示期結束後將整理後的結果用備註的形式更新到方針頁,因為這不涉及修改方針,僅是針對概念釐清。"至少目前沒有任何帳號有對調整內容發表積極的意見",與調整相對相關的只有收緊開放範圍--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3:46 (UTC)[回复]

公示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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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7日,2024年9月8日 (日) 03:52 (UTC)結束:現行方針沒有需要調整,僅部分文字釐清,釐清文字用注釋形式插入方針頁,對插入的內容進行公示

  • 插入注釋至Wikipedia:傀儡#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1. 如果不(願)公開與主帳號的關係,那麼這些帳號應被視為「未公開帳號」,並且應該根據未公開帳號的規範行事。
    2. 即使不被發現,也不代表不想公開的行為是正當的(不被發現的話就不是犯罪)。
    3. 應該強調公開主帳號與分身帳號之間的關係,否則方針將失去意義。
    4. 未公開身分會影響其他參與討論者的知情權,參與爭議話題不公開身分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 插入注釋至Wikipedia:傀儡#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1. 開分身帳號可以有多種理由,例如開機器人、以新使用者身份測試系統或參與敏感話題的編輯
(~)補充前述被公示的注釋不涉及內文調整,僅做為部分段落的概念補充--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3:13 (UTC)[回复]
(~)補充因為在zh-two.iwiki.icu某個活動的帳號有跨維基活動,針對這個部分,在en-two.iwiki.icu的en:Wikipedia:Teahouse#A_Confusion_Regarding_Multiple_Accounts發起主題,如果有結論,可能混合至這邊,做為概念的補充。--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3:54 (UTC)[回复]
我有(!)意見
  1. 前者第1点,应被添加至Wikipedia: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2. 前者第2点,完全是无中生有、曲解原意。明明是一句玩笑话,指的是如果是多重账号但未公开,那么大家都不知道,即使他违反某些方针其实也发现不了(这也正是WP:傀儡的自相矛盾之处)
  3. 前者第3点,无中生有,根本没说要“强调”公开账号关系。方针将失去意义(即上方方针将被架空),强调的是未公开的多重账号应遵守方针,是第1点的内容
  4. 前者第4点,我有意见,见Special:Diff/83938736
  5. 后者第1点,不就是章节本身(Wikipedia: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内容吗?
我支持完善方针,但我认为上方讨论并不充分,尤其一些意见只是一人提出,并未形成共识,就此仓促改动方针(或者说补充)并不妥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4:05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任何形式多重帳號不應參與方針指引相關討論,但意見可供參考(欲確認多重帳號細節請洽詢User:‎Manchiu)。--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2:02 (UTC)[回复]
一、我會報備元維基此事。二、出於私隱原因,我認為符合方針中的私隱使用多重行為;三,用戶報備的雙重帳號沒有濫用。-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5:17 (UTC)[回复]
@Manchiu因為你的文字複製2次,同樣會複製2次,為了避免混淆或其他未揭露的非主帳,代償措施必須在參與討論時加入模板標註,如果沒有標註,應該用其他方式替代
  • {{votevoidh}}--User:CCC{{votevoidf|reason=多重帳號使用者,不應參與任何投票或形成共識的討論或方針/指引等規範制定,參與時票數無效或意見無效,但意見文字本身可供參考。||sign=User:CCC}}
雖然上述文字已經離題,進入正常討論,但因為這本身涉及實務、操作、風險控管副知
多重帳號使用者曾經在自己對話頁和這個頁面針對下面帳號提出文字發表意見,謹以此標註讓各使用者自行決定是否回應,對話頁的意見是在公示文字形成之前,發表的意見和這邊的文字意思差異不大,主要的差異是針對Wetrace的文字
en:Wikipedia:Teahouse#A_Confusion_Regarding_Multiple_Accounts已經獲得回應,多重帳號參與的討論/投票無效(提出的案例是頁面移動討論),參與的討論視為無共識或者不應依該討論進行額外操作(en:Wikipedia:Sockpuppet_investigations/Бмхүн#c-Hilst-20240901150300-DMacks-20240901135000)。--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21:22 (UTC)[回复]
(~)補充上面文字如果被允許存在,實質上和開放所有WP:SOCK型態帳號及IP參與是相同概念,討論WP:SOCK所以讓WP:SOCK參與是很怪異的現象--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4:35 (UTC)[回复]
作為一名具有調查助理背景的管理員,在執行層面上,個人是秉持著「不鼓勵使用未公開帳號,也沒有人應該幫忙隱瞞身分,被發現時要自負責任」的立場。沒有用戶有義務去公開自己與其他帳號的聯繫,但若被發現且該帳號有於任何議題中持有任何明顯立場的編輯歷史,則必須按濫用傀儡來處理,不論該用戶有何理據。雖然理論上應該是完全不允許未公開帳號的,但實務上會很難徹底執行。--)dt 2024年9月1日 (日) 06:07 (UTC)[回复]
(!)意見-(1)未公開與主帳號關係的多重帳戶,有沒有涉及濫用傀儡?在下想了想,恐怕是難以直接斷言沒有。例如 多重帳戶B 並未遵照傀儡方針的限制,編輯了主帳號A編輯過的條目、有意迴避監督、可能偽造民意、參與編輯WK計畫頁面,這些就是涉及了濫用傀類。(2)現在一個帳號說自己是傀儡,拒絕公開主帳戶關係,但又自居「已公開帳號」,這恐怕就是在公然架空傀儡方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3日 (二) 05:16 (UTC)[回复]

上方讨论已经结束。请勿修改。若有高见还请另起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