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人监狱在监马时彦叛乱案
台湾军人监狱在监马时彦叛乱案,又称军监叛乱案、军监屠杀事件,为1952年发生在台北安坑军人监狱之狱内叛乱案,受刑人在狱中相互学习共产主义,遭指控为叛乱行为,先后多人遭枪决。[1]
事发过程
[编辑]1949年5月24日由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遭逮捕的叛乱案犯经保密局审讯、军法处判决后,陆续送至绿岛新生训导处,1952年底部分受刑人被送到台北安坑军人监狱,由于受刑人认为一罪不应两判,或对当局采取消极抵抗,以陈行中为主开始研读学习马克思主义,陈英泰回忆,在军人监狱时,陈行中等一些人很喜欢写东西,明目张胆四处传阅,让人捏一把冷汗,王乃信甚至警告过他们,要他们衡量如果发生问题可能会相当严重。但是当时陈行中等人认为,他们既然被以叛乱罪判刑,因为思想及言论而遭判罪,一罪不应两判,最后导致多人遭重新审判,以在监狱内组织叛乱活动的名义,许多人遭改判死刑。此事件据白色恐怖受难者陈英泰表示,系一莫须有之狱内屠杀事件。[2]
本案由马时彦被送进反省房开始,由于马时彦的行为相当异常,令陈英泰感到侧目,诸如抓着栏杆对管理人员高唱国际歌,与陈行中等人慷慨激昂的谈话,在积极分子中走动,特别是在放风时,由于太富有戏剧性,让陈英泰等人认为他可能是演戏或是精神状况有问题。1953年5月27日,军监进行大抄房,许多人遭到移送军法处审讯,并依照查抄出的违禁物品进行判决。吴逸民在此事件中仅遭加管训三年,与其他人改为死刑有相当大的差异,陈英泰从吴三连传与当时情况认为,既彭孟缉通知吴三连其子涉入危险,表示有未审先判的可能,系有关单局主导之屠杀事件。[2]
结果
[编辑]本案牵连遭判死刑者马时彦、祝英杰、黄胤昌、郭聪辉、丁桂昌、王幼石、刘水龙、杜诚、黄藻儒、郭文魁、陈行中、邬荣盛、杜枫,而同案陈正宸,则是对革命狂热,他本人涉案轻微只获判五年却觉得轻判很没面子,后因陈行中而遭改判死刑,林声发则因为两度越狱而遭重判死刑,萧坤裕病死。
同案吴哲雄、吴荣河、颜锦华、徐维琛、吴逸民则仅施以感化教育,另因抄录马恩主义理论唯物论阶级斗争等,黄金煌、王鹤棋、刘煌、吴长生、陈森沂、周永富、吕华璋、李清增、李荣源、林金春、黄树丙、陈来发、陈永生、江德龙、陈金波、林德星、颜大树、詹阿辉、孙天来、周坤如、林学礼、邱奎璧、张敏生、陈奕雄、王成家、林拾皆加感化教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