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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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制是一种政党体系,由三个以上(包含三个)的主要政党竞争政府执政权,有别于一党专政、一党独大及两党制。
简介
[编辑]多党制又细分为温和多党制和粉碎多党制[1]。
温和多党制政党体系由三个以上总数有限的、有实力取得国会议席的政党组成。往往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赢得多数议席以单独执政,常常是多个政党组成联合政府执政。由于具有规模的政党相对固定,故联盟模式也相对有限。这些国家多奉行比例代表制,代表性案例是以色列、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瑞士、丹麦等。
在某些国家,几个意识形态相近的大型政党在选举前会组成联盟,一旦胜选将会联合执政。在另一些国家,政党在选举前并不结盟,而在选举结果公布后,各政党谈判组成联盟,拥有多数议席支持(至少是不被多数议席反对)的政党联盟组阁联合执政。
粉碎多党制由三个以上、数量不固定且政党存在不稳定的多个政党组成,党派联盟模式较无章法可循,政治情势常常陷入混乱。相当多实行竞争性政党制的发展中国家出现粉碎多党制的特征,局势动乱往往以军事政权或威权体制告终。
不少奉行比例代表制的欧洲及拉丁美洲国家都是典型粉碎多党制国家或地区。
两线制
[编辑]一些较长期的结盟,也会令当地政局发展成“两线制”,由两个主要政治联盟和阵营主导政坛,例如马来西亚的希望联盟和国民阵线、香港的民主派和建制派。
两线制指政党体系由多个政党组成,而政党之间会结盟,发展成两大政治联盟(或称政治派系、阵营),而政治联盟以外的政党,只有极有限的政治影响力。一般来说,两个政治联盟均有较明显的意识形态差距,但一个联盟以内各政党也非全有共识,甚至发生同室干戈的现象。在此情况下,政治上会同时出现不少多党制和两党制的特征。香港就有两线制的现象。拉丁美洲奉行总统制,因此竞选时出现两大政党领导下的政治联盟,如巴西和智利,总统选举时政治意识形态的政党结盟推举一位总统候选人,但在国会选举各自竞选。
多党制国家及地区
[编辑]在欧洲有: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爱尔兰、 奥地利、 瑞士、 丹麦、 挪威、 瑞典、 芬兰、 冰岛、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立陶宛、 波兰、 乌克兰 捷克、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克罗地亚、 苏格兰等。
在亚洲有: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马来西亚、 印度、 巴基斯坦、 孟加拉国、 斯里兰卡、 以色列、 台湾等。
德国的多党制吸取了以往魏玛共和导致纳粹党崛起的教训,使其在选举制度上实行联立制,但同时设有5%的得票门槛以限制政党进入议会的数目,现时一般在联邦议院和州议会最多只有六至七个政党。
荷兰的多党制反映在选举制度上,国会二院采用的选举制度是开放名单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政党得票率即决定了国会二院的席次比率。在2017年荷兰大选中,国会二院的第一大党自由民主人民党获得21.3%,第二大党自由党获得13.1%,没有任何政党能单独取得过半席次。
马来西亚在多党制之下,目前国会下议院形成四大阵营,即国民阵线、希望联盟、国民联盟以及砂拉越政党联盟。而东马尚有数个本土政党组成不同的联盟。[2][3]马来西亚的政局还牵涉民族及宗教等问题[2],所以联盟以内政党未有太多整合。但一般来说,国阵被视为经济上较右翼,维护既得利益者和马来民族,政党成员党之间巫统具有优势领导地位,而希望联盟的政治倾向则为中间偏左,主张改革和进步主义,成员党之间的政治地位平等。
2020年香港民主派总辞前,香港立法会实行比例代表制选举,出现粉碎多党制及两线制。
以粉碎多党制而言,第一大党民建联在香港立法会所占之议席比例不足全部议席的两成,随之为民主派的民主党和公民党。除了以上的政党外,亦包括自由党、新民党、工联会、人民力量、热血公民以及其他独立议员或“一人政党”,如民协、社会民主连线等,这些政党在议会只占有一个席位。
以两线制而言,香港政治生态主要可以分为民主派及建制派两大阵营。前者争取改革立法会的直选方式和选举制度,废除立法会功能界别,并争取行政长官由一人一票选出,后者则对政制改革较为保守甚至反对,倾向政制维持现状,维持和改革功能界别,并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民主派方面,整体上政纲比较倾向社会自由主义和进步主义,社会及经济理念大多偏向左翼,不过由于以内也有不同,例如工党及社会民主连线较为左翼,以基层政纲为主;民主党及公民党则较为向中间派靠拢,以中产选民和私人屋苑为主要对象。
建制派方面,整体上政纲比较倾向保守主义,社会及经济理念大多偏向右翼,但分别最大的可算是民建联、工联会及自由党。民建联是“跨阶层”政党,支持者有原来的传统左派工人及教师,也有乡事派及商界支持,如中华厂商会,立场偏向右翼和中国民族主义,但支持票源主要是公屋住户和基层为主,因主要是获传统左派的支持,故仍被称为“左派”;工联会以较偏左翼的政纲获得选民支持,以工会会员为支持对象,但于整个建制阵营内都比不少建制派政党还要亲政府,除了民建联外;自由党则完全相反,经济及社会理念均向保守主义和右翼靠拢,反对褔利主义,主张曾反对最低工资,其后支持较低的最低工资水平,但反对标准工时,建制派在道德议题上亦较为保守。即使所谓于建制阵营内也非一定完全支持特区政府的所有政策,例如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便是由当时自由党临阵倒戈,结果香港特区政府未能取得足够票数通过而搁置立法,在过去,自由党在民主派和建制派之间起协调作用。但自2016年,以张宇人、邵家辉为首的自由党新领导层上任后,以田北俊为代表的“浅蓝”派便被架空。这也标志着自由党的主流派系正在向传统建制派靠拢。
参考文献
[编辑]- ^ 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257. ISBN 7309036611.
- ^ 2.0 2.1 存档副本. [201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9).
- ^ 理性与非理性的两线制. malaysia people voice 大马人民之声. 2013-05-11 [2022-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4)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