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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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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降
汉字 大目降
白话字 Tōa-ba̍k-kàng
台语罗马字Tuā-ba̍k-kàng

大目降社(荷文音译:Tavakangh闽南语音译Toā-ba̍k-kàng)为台湾17世纪中叶仍有之平埔族群西拉雅族群社,该社合并自新港社旁的Teopan、Tatenpoan及Tibolegan三小社。其位置约在今台南市新化区,人数则在369人左右。在荷治时期,约在1659年12月[注 1]左右时基于宗教与政治因素,荷兰东印度公司已将大目降社居民迁到有一名牧师的新港以接受更好的基督教教育,而大目降社的耕地则被荷兰东印度公司以1500里耳卖给了汉人耕种[1],颜爱静、陈立人〈荷据时期台湾赤崁一带原住民土地利用与地权型态变迁之研究〉推论“大目降社”在明郑时期变成“大目降民社”,即大目降社土地已全数自原住民手中流失的现象为此一买卖造成的结果[2]

清朝,因汉人移民屯居或本身汉化影响,大目降社已日渐没落且鲜少文献记载,不过,台湾日治时期各项数据显示,原大目降社所在地区仍有近千人的“熟番”,惟疑因被归类成新港社的一部分,而失去自己的社名称呼。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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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1639 年统计,大目降社全社人口 1,000 人,包含已合并之 Teopan、Tagupta 及 Tibolegan 等三小社。[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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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资料来源是巴达维亚总督约翰·马特索科尔英语Joan Maetsuycker于1659年12月16日向荷兰东印度公司本部寄出的报告[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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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程绍刚 译注. 《荷蘭人在福爾摩莎》. 联经. 2000年10月: 516、517页. ISBN 978-957-08-2151-2. 
  2. ^ 颜爱静、陈立人. 〈荷據時期臺灣赤崁一帶原住民土地利用與地權型態變遷之研究〉. 《台湾文献》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005-03-31, 56 (1): 28、29页. ISSN 1016-457X. 
  3. ^ 李, 瑞源. 從單社到社群:十七世紀Sideia之形成. 台南市: 国立成功大学历史学系. 2015: 29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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