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应奎 (正德进士)
外观
孙应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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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尚书 | |
籍贯 | 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洛阳县军籍 |
字号 | 字文宿 |
出生 | 成化二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隆庆四年(1570年) |
配偶 | 娶邵氏 |
亲属 | (子)孙梧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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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应奎(1486年—1570年),字文宿,别号东榖,河南河南卫(今河南省洛阳市)军籍,直隶长洲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户部尚书。
生平
[编辑]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河南乡试举人,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三甲四十一名进士,授山东章丘县知县。嘉靖四年(1525年),入为兵科给事中,弹劾杨一清、张璁、桂萼。世宗慰留杨一清,戒谕张璁、桂萼。继而同官王准、陆粲因弹劾张璁、桂萼下吏部谪边,未加罪于孙应奎。九年六月升户科左给事中,不久,孙应奎弹劾吏部尚书方献夫。十年七月因再次弹劾张璁而下诏狱,之后释放回职。
嘉靖十一年(1532年),被贬高平县县丞。升滕县知县,历南京兵部车驾司郎中,十七年二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议,十八年八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督采大木,因事连坐被捕,随即获释。晋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升湖广按察使,二十六年二月官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二十八年十月升为左副都御史,回都察院管事,二十九年三月迁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督理西苑农事,十月进户部尚书[1]。任期内负责筹画兵饷抵御俺答汗入侵。三十一年七月被弹劾去职,改南京工部尚书,三十二年十一月改南京户部尚书,三十五年二月引年致仕,归乡去世[2]。
家族
[编辑]曾祖孙鼐,兵马指挥。祖父孙铭。父孙义。母阎氏,继母李氏。具庆下。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孙应奎,字文宿,洛阳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章丘知县。嘉靖四年入为兵科给事中,上疏言:“辅臣之任,必忠厚鲠亮、纯白坚定者乃足当之。今大学士杨一清虽练达国体,而雅性尚通,难以独任。张璁学博性偏,伤于自恃,犹饬厉功名,当抑其过而用之。至于桂萼以枭雄桀骜之资,作威福,纳财贿,阻抑气节,私比党与,势侵六官,气制言路,天下莫不怨愤。乞鉴别三臣贤否,以定用舍。”其意特右璁。而帝因其奏,慰留一清,戒谕璁、萼。既而同官王准、陆粲劾璁、萼罢相,准、粲亦下吏远谪,以应奎首抗章不罪。未几,劾吏部尚书方献夫,帝颇纳其言。献夫援汪𬭎为助,遂诎应奎议。再迁户科左给事中。行人薛侃建言忤旨,下廷讯,词连张璁。应奎与同官曹汴揖璁避,且上疏言状。帝怒,下之诏狱,寻释还职。十一年大计天下庶官,王准谪富民典史。应奎言汪𬭎为璁、萼修郤,诬以不谨而黜之。乞复准官,责𬭎,为党比戒。吏部尚书王琼亦言准当黜,乃谪应奎高平县丞。屡迁湖广副使,督采大木,坐累复逮系。寻释还。历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召理院事,迁户部侍郎,进尚书。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2):俺答犯京师后,羽书旁午征兵饷。应奎乃建议加派。自北方诸府暨广西、贵州外,其他量地贫富,骤增银一百十五万有奇,而苏州一府乃八万五千。御史郭仁,吴人也,诣应奎请减,不从。仁遂劾奏,应奎疏辨。帝以仁不当私属,调之外。既而国用犹不足,应奎言:“今岁入二百万,而诸边费六百余万,一切取财法行之已尽。请令诸曹所隶官吏、儒士、厨役、校卒,悉去其冗者。而臣部出入赢缩之数,亦综其大纲,列籍进御,使百司庶府咸知为国惜财。”报可。三十一年正月命应奎条上京边备用刍粮之数。应奎言:“自臣入都至今,计正税、加赋、余盐五百余万外,他所搜括又四百余万。而所出自诸边年例二百八十万外,新增二百四十五万有奇,修边振济诸役又八百余万。”帝以耗费多,疑有侵冒,分遣科道官往诸边核实。给事中徐公遴劾应奎粗疏自用,遂改南京工部尚书,以方钝代。诸边饷银益增。钝计无所出,请令诸臣条上理财策。议行二十九事,益纤屑伤大体。应奎就移户部,致仕归,卒。应奎为谏官,屡犯权贵,以风节自厉。晚官计曹,一切为苟且计,功名大损于前。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三十一》,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相关条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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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白麒 |
山东济南府章丘县知县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上任 |
继任: 孙宥 |
前任: 林春 顺天举人 |
明朝滕县知县 嘉靖年间 |
继任: 陈中立 祁门举人 |
前任: 李士翺 |
明朝户部尚书 1550年-1552年 |
继任: 韩士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