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霄
外观
林冲霄(?—1645年),字斗客,直隶庐州府霍丘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天启七年(1627年)举丁卯科应天乡试,崇祯七年(1634年)登甲戌科进士[2],八年任任崇德知县,九年丁忧归。十二年起补鄞县知县。曾经在饥荒时建立义仓,捐出二百四十石赈灾。升礼科给事中[1]。
弘光时,林冲霄改任吏科,疏论江北四镇不讨伐逆贼,又弹劾副总兵刘福远请求于报恩寺内兴建郑贵妃祠;同时他也曾上疏打破门户,表明威仪、告诫天变,改正文体,加恤灾黎,鼓励忠义。入南京八月呈上十多件事,南京沦陷后他回乡,不久卒[3]。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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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滂 署 |
明朝崇德县知县 1635年-崇祯年间 |
继任: 吕孝昇 |
前任: 王燮 |
明朝鄞县知县 1639年-1643年 |
继任: 马梦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