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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森 (嘉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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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森
大明资政大夫户部尚书
籍贯福建福州府怀安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孔养,号锺阳
谥号恭敏
出生正德元年(1506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逝世万历八年(1580年)
配偶娶任氏[1]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马森(1506年—1580年),原姓裴,后复姓马,字孔养,号锺阳福建怀安县(今属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隆庆朝官至户部尚书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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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马骢,晚年得一子,被家人失手摔死,马骢引为己咎,不加罪。第二年,马森出生。[2][3]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福建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奉父命上书请求恢复姓马,嘉靖十四年(1535年),马森年三十,中式乙未科三甲二百一十七名进士,授户部主事,历知太平府(今安徽当涂)。迁江西按察司副使,九江兵备,晋布政司右参政,三十二年三月升江西按察使。有进士因纳妾而杀妻,抚按欲缓其刑责,马森坚决将其治法。三十三年七月升山东右布政使,十二月升江西左布政使,三十五年六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4]

三十六年升刑部右侍郎,十二月改户部[5]。马森在江西时,曾推荐布政使宋淳。后来宋淳巡抚南、赣,因贪赃被查,马森受牵连,左迁大理寺卿。任内多次查清疑狱,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并称“三平”。三十九年三月升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督理西苑农事,四十年二月因病归里。

四十一年十一月又起为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十二年三月改户部右侍郎,六月转左侍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三月复任总督仓场督理西苑农事,五月以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6],次年闰十月,迁南京户部尚书。[7]

隆庆元年(1567年),升户部尚书,厉行节俭。隆庆三年,以母老乞归养。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赠太子少保,谥恭敏[8]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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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传敷言》10卷,《春秋伸义辨类》29卷,《学庸口义》3卷及《文集》20卷。后人集《恭敏公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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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裴钧。祖父裴俊,贡士。父马骢。嫡母李氏,生母何氏。慈侍下。弟马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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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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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福州府志》:任氏,怀安人,马森妻,名琛,聪慧静一。既归森,森举进士,仕宦所至,氏课僮莳蔬,躬纫丝枲,俭以佐廉。生二子荧、燮,娶妇不艳势。遣四女,庀奁皆澹素。荧以荫游太学,贵游多其文雅,终不敢剧戏,曰:“奉老母家诲久矣。”人称“妇德母训”。
  2. ^ 《明史·列传214卷》:马森,字孔养,怀安人。父俊,晚得子,家人抱之坠,殒焉。俊绐其妻曰“我误也”,不之罪。逾年而举森。
  3. ^ 王世贞《资政大夫户部尚书锺阳马公神道碑》:惟觉之季子珽保子于裴昌,其姓三传而为乡进士俊,蚤卒。妇蔡以节旌,抚孤骢,补博士弟子,娶于李,晚举子,而从奴误殒之,家老怒,将甘心焉。公骢曰:此误也。资之镪以跳,里中咸推公骢长者。自其为长者,逾年而贰何,遂举公。贵至,赠公俊、公骢俱户部尚书,李赠夫人,何至封太夫人。公登省试,以公骢命上书复故马姓。居钟山阳,天下遂称钟阳马先生。
  4. ^ 《明史·列传214卷》:嘉靖十四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太平知府。民有兄弟讼者,予镜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伤天性乎?”皆感泣谢去。再迁江西按察使。有进士嬖外妇而杀妻,抚按欲缓其狱,森卒抵之法。历左布政使,就擢巡抚右副都御史。
  5. ^ 《明实录·世宗实录·卷465》
  6. ^ 《明实录·世宗实录·卷546》
  7. ^ 《明史·列传214卷》:入为刑部右侍郎,改户部。初,森在江西荐布政使宋淳。淳后抚南、赣,以赃败,森坐调大理卿。屡驳疑狱,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称为“三平”。病归,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户部,督仓场,寻转左。以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迁南京户部尚书。
  8. ^ 《明史·列传214卷》:隆庆初,改北部。是时,登极诏书蠲天下田租半。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帝手诏责令措置,森奏:“祖宗旧制,河、淮以南以四百万供京师,河、淮以北以八百万供边。一岁之入,足供一岁之用。后边陲多事,支费渐繁,一变而有客兵之年例,再变而有主兵之年例。其初止三五十万耳,后渐增至二百三十余万。屯田十亏七八,盐法十折四五,民运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补之。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在太仓则输入不益于前,而所费数倍。重以诏书蠲除,故今日告匮,视往岁有加。臣前所区画,算及锱铢,不过纾目前急,而于国之大体,民之元气,未暇深虑。愿广集众思,令廷臣各陈所见。”又奏河东、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灵州盐课事宜。诏皆如所请。帝尝命中官崔敏发户部银六万市黄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内阁下,无司礼径传者,事乃止。既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三年以母老乞终养。赐驰驿归,后屡荐不起。
    森为考官时,夏言婿出其门,欲介之见言,谢不往。严嵩闻而悦之,森亦不附。为徐阶所重,遂引用之。里居,赞巡抚庞尚鹏行一条鞭法,乡人为立报功祠。万历八年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敏。

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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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弇州山人续稿》卷129《资政大夫户部尚书钟阳马公神道碑》
  • 明史》卷二一四
官衔
前任:
周祖尧
明朝太平府知府
嘉靖二十三年-二十六年
继任:
宋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