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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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作出的事实性修改
先声明,这个修改只是把大家一直使用的rfa.py写进方针,下列为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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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因该修改并非对已有方针作出新的诠释,或修改共识,故已直接修改。若有疑问亦可回退并讨论。
以上
--1233 (T / C) 2021年2月17日 (三) 09:43 (UTC)
- 原条文似乎没什么问题。现况理当是持续引用“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动验证的脚本则可以取消预先登记”的结果,但并不代表有必要改掉前一句吧。我认为,在后一句加上“(例如这一由Jimmy Xu开发的脚本)”之类的注释足矣。——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2月17日 (三) 15:04 (UTC)
- 我会建议直接这样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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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条款就直接移除吧。SANMOSA SPQR 2021年2月18日 (四) 01:00 (UTC)
- 不妥。自动验证合资格用户的脚本属站外脚本,本身有年久失修被基金会关闭的可能,何况这个脚本不是没有年久失修过。保留祖父条款可以确保不至于没有验票手段可用。--痛心疾首 2021年2月18日 (四) 02:53 (UTC)
- 意见同痛心疾首阁下。——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2月18日 (四) 06:50 (UTC)
- 意见同上,故只以删除线划起。--1233 (T / C) 2021年2月18日 (四) 15:08 (UTC)
- 当我没提这案。SANMOSA 誓山海而长在,似日月而无休 2021年2月19日 (五) 02:25 (UTC)
设置新的保护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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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部分条目被IP破坏者亦有,如直接半保护,可能影响到非自动确认用户进行正常编辑(如果它们不会提起编辑请求),遂提议设置此保护类别。
图标 | 命名 | 简介 |
---|---|---|
注册用户保护 | 受到此保护的页面只有注册用户(不论是非新用户,确认用户或自动确认用户)可以编辑。 |
--CreeperDigital1903 2021年6月7日 (一) 12:07 (UTC)
- (-)倾向反对蛤,才50就自确了啦。--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2:34 (UTC)
- 我觉得不一定,我从新用户变成自动确认花了快一个月。50说少也不算少了,又不是英维只要10次。问题是这在技术上能否实现,以及是否真的有“IP用户进行破坏但新用户不会”的情况。--Milky·Defer 2021年6月7日 (一) 13:19 (UTC)
- (-)反对。->>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3:22 (UTC)
- 反对也得给原因,WP:!VOTE。--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4:25 (UTC)
- 我唯一想到可能有用的地方是WP:VP/help.--Temp3600(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6:10 (UTC)
- 如果要这样做的话,那必须将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可以把要求提升到与对Tor用户的要求一样,都是注册达90天并编辑达100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03:11 (UTC)
- 这个级别绝不应用于取代目前的半保护。七日确认机制是阻止即兴破坏者的利器。--Temp3600(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8:00 (UTC)
- @Temp3600:或许把注册用户保护、原一般半保护(注册满一周用户保护)和原Tor半保护(新半保护)当成3个并行的层级也可。我只是感觉现时zhwiki的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真的有点低而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14:09 (UTC)
- 如果真得需要那么多保护级别,或许用AF即可。--银河市长—☎️— 2021年6月9日 (三) 08:15 (UTC)
- @Temp3600:或许把注册用户保护、原一般半保护(注册满一周用户保护)和原Tor半保护(新半保护)当成3个并行的层级也可。我只是感觉现时zhwiki的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真的有点低而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14:09 (UTC)
- 这个级别绝不应用于取代目前的半保护。七日确认机制是阻止即兴破坏者的利器。--Temp3600(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8:00 (UTC)
- 话说我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wp:right申请“确认使用者”需要有“自动确认使用者”--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5:33 (UTC)
- 用来给老用户开合规的分身账户,例如进行涉及确定用户权限的技术测试。——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8日 (二) 12:05 (UTC)
- 不是自确亦可申请。--Hamish with w. 2021年6月8日 (二) 14:15 (UTC)
- 又被半保护了--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03:38 (UTC)
- (-)倾向反对功效不大-- Sunny00217 2021年6月9日 (三) 09:08 (UTC)
- (-)反对。—MintCandy♫ 欢迎参加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1年6月10日 (四) 05:04 (UTC)
- (-)反对,没有太大作用。--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9 (UTC)
- (-)反对,破坏者随便注册账号就能乱改。天蓬大元帅-会客 阅读机器翻译放松一下 2021年7月17日 (六) 07: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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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延伸确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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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确认保护还比较值得讨论。——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6月10日 (四) 09:47 (UTC)
- 上面说的有道理。--安忆Talk 2021年6月10日 (四) 13:33 (UTC)
- (▲)同上,XC权更值得讨论。--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14:13 (UTC)
- (▲)同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18日 (五) 13:40 (UTC)
- (+)支持。 2021年6月19日 (六) 23:31 (UTC)
初步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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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4:14 (UTC)
(-)倾向反对,Wikipedia:常年提案#扩展确认用户:没有充分理由证明延伸确认使用者比自动确认使用者更适合进阶编辑--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07 (UTC)- 鉴于刚才有人抗议其实是覆盖编辑表示不满,我就画掉反对了((([开玩笑的]--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24 (UTC)
- (+)支持,不过可以参考目前的自动确认使用者设立权限申请及除权,还有保护方针可以同时跟进条文“当出现自动确认使用者编辑战或半保护时仍无法有效的保护条目管理员即可提高至延伸确认保护”。~~Sid~~ 2021年6月20日 (日) 07:16 (UTC)
- (▲)同上,但固然前提是参与编辑战的用户并非延确用户 草--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46 (UTC)
- 就Wikipedia:常年提案#扩充确认用户的“未通过原因”的回应:不应将设立延确用户视为进行“进阶编辑”或“解决争议”的手段。设立延确应是减少高风险页面的破坏,而非如该页所述“编辑全保护页面”等操作(这个不是延确的工作)。延确应配合设置蓝锁作为破坏行为的防范手段而非争议编辑的处理手段。编辑争议/编辑战的行为依然应该以金锁处理(尤其为政治议题)。现行确实有银锁的编辑战保护,以蓝锁作为防止争议的保护手段的考量应与银锁编辑战保护相似。--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38 (UTC)
- 为什么要用一堆xx锁的非正式用语! 草-- Sunny00217 2021年6月21日 (一) 00:00 (UTC)
- 随便啦wwwwww--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2:27 (UTC)
- 感觉只不过是将自动确认用户的难度延后到ex确认用户的难度吧,并不能根本破坏防范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1日 (一) 03:21 (UTC)
- 刷500比刷50难啊,还要90天。--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5:51 (UTC)
- 为什么要用一堆xx锁的非正式用语! 草-- Sunny00217 2021年6月21日 (一) 00:00 (UTC)
- (-)反对,延伸确认保护主要针对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在解决编辑战方面没有太大作用。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足够条件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3 (UTC)
- 阁下哪里来“延确保护必定需要协助解决编辑战”的说法?延确用来保护高风险页面或模板正合适,高编辑战风险也不会拿延确来保护而是全保护了啊。--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21 (UTC)
- 中文维基百科有半保护和模板保护就足够了,我看了一下外文版方针,延伸确认保护仅用来保护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16:42 (UTC)
- 这样的话确实和模板保护有点重复。我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
- (?)疑问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是要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或3000次编辑吗?—-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56 (UTC)
- 可以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第一条的“编辑100次或以上”改为“延伸确认资格”,其他维持不变。--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2:19 (UTC)
-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完全可以计票时审核(就是目前的方式),不需要依赖任何技术上的使用者群组啊(不用为了这个资格建立使用者群组的意思)?--Xiplus#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4:35 (UTC)
- 这样做可以直接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因为不符合资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 现在计票审核也没多难,都有工具帮助了;前面提的延伸确认资格根本无法完全涵盖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技术上根本无法计算“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无法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没有资格者应该还是能发表意见,不可能用保护功能。--Xiplus#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02:04 (UTC)
- 这样做可以直接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因为不符合资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 (?)疑问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是要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或3000次编辑吗?—-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56 (UTC)
- 阁下哪里来“延确保护必定需要协助解决编辑战”的说法?延确用来保护高风险页面或模板正合适,高编辑战风险也不会拿延确来保护而是全保护了啊。--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21 (UTC)
- @Sanmosa延伸确认保护也不能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只能处理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16:02 (UTC)
- @Lanwi1:抱歉,我完全不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的中文版,如果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共识决议对延伸确认保护有另类的用法的话,那这种另类的用法仍然是可行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 @Sanmosa:除了英文版,法文版和日文版也实施延伸确认保护,都是防破坏,若有另类的用法会脱离本来的目的。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如问题编辑频繁发生之类的足够背景支持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9:22 (UTC)
- @Lanwi1:我有一个疑问:您认为共产主义现在能否永久半保护(近半年约被破坏了10次以上)?如果说这个是意识形态,那么性交(现在被半保护了约10年)和同性恋呢?从目前中维鼓励一切用户进行编辑的角度来说这些条目确实都不应该半保护,但是过去几个月的经验/历史记录很明显显示出如果不半保护还会继续有破坏,但如果引入了扩展保护,很明显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了。当然,对应的原本很有争议的条目自然可以上升至扩展保护,但是如果只有半保护和全保护的话,至少我认为情况是比较尴尬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9日 (二) 11:28 (UTC)
- 条目共产主义现在不需要永久半保护的原因是未受到频繁破坏。扩展保护仅用于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我还认为需要永久扩展保护的基本上都是被LTA破坏的半保护页面,若以针对LTA突破半保护为由引入扩展保护,我表示支持。另外日文版引入扩展保护的背景就是有些LTA喜欢突破半保护,本地只有影武者喜欢突破半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20:45 (UTC)
- @Lanwi1:您能否大致给出您心目中频繁的标准?在我看来在一个大部分科学类条目两三年没人写的地方,某个条目半年被破坏了接近10次绝对达到频繁的标准了。另,看了一下英维,的确您说的有道理,不过英维同样对波兰种族主义、阿以冲突这类高争议但应该没有LTA的条目进行了扩展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 基本上是短期内密集破坏,因此长期又零星的破坏就处于临界情况,我无法直接说一律保护或不保护,要按个案判断,但若是冷清的条目导致看起来编辑全是破坏,那或许会被保护。--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8:01 (UTC)
- @Lanwi1:您能否大致给出您心目中频繁的标准?在我看来在一个大部分科学类条目两三年没人写的地方,某个条目半年被破坏了接近10次绝对达到频繁的标准了。另,看了一下英维,的确您说的有道理,不过英维同样对波兰种族主义、阿以冲突这类高争议但应该没有LTA的条目进行了扩展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 不同意引入扩展保护会让“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引入比半保护层级还高的扩展保护不应该变相让半保护的标准放松,如果您认为半保护的标准应该放松,您应该提议社群变更半保护标准,而不是透过引入扩展保护来解决。--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1:23 (UTC)
- @Xiplus:我知道,但这更多不是标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欢迎指出错误),排除掉全保护外只有半保护和不保护,管理员在遇到已被轻至中度破坏的争议条目由于只有这两个选项,自然会更倾向于不保护,让其他编者去自行回退掉破坏的编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可是中维的标语),而非进行半保护(但是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这并非好事,这样反而浪费了人力去维护本可以不存在的破坏,如果进行了半保护,原本要贡献的编者可以在讨论页请求编辑保护条目,而原本的破坏者的破坏也就自然留在了讨论页,而非条目页)。但如果有了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 全面全保护就再也不会有破坏了,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保护跟开放只能取得一个合适的平衡。“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我不会,所以我才无法理解引入扩展保护的目的,要达成你的目的只能引入一个比半保护层级还低的保护。--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7:52 (UTC)
- @Xiplus:我懂all or nothing的问题,但说实话单从结果来看确实是很多英维半保护且中维(我认为)也应该半保护的条目没有半保护,比如上面那几个例子,如果您认为这不是扩展自确的原因,欢迎您说说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中维更不倾向于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8:25 (UTC)
- 英维破坏量更多,自动确认门槛较低。这是一般性原因,不是针对前面您提的条目。--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13:05 (UTC)
- 英维破坏量多没问题,但其实中维破坏比例可能高一些,我没实际做过数据统计,但是单从个人经验来看感觉如此。我知道,我强调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突出现在的问题。不过现在我想问一句:设立一个(全保护之下的)更低门槛和设一个更高门槛真的本质上不等价吗?最后,我希望我是错的,但是每次点开这些常用条目一翻历史就能看到一批扰乱性编辑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我才大力支持,哪怕能稍稍激励一部分管理员更勤的上半保护我个人目前认为也是值得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17:22 (UTC)
- 查阅您提出的几个条目,都没有近期请求保护被拒绝的案例,所以您说这些条目管理员不会保护这点实在有待商榷。--Xiplus#Talk 2021年7月1日 (四) 02:02 (UTC)
- 好吧,我可妥协,但我还是对上文所述的现状不满。--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1日 (四) 17:31 (UTC)
- 查阅您提出的几个条目,都没有近期请求保护被拒绝的案例,所以您说这些条目管理员不会保护这点实在有待商榷。--Xiplus#Talk 2021年7月1日 (四) 02:02 (UTC)
- 英维破坏量多没问题,但其实中维破坏比例可能高一些,我没实际做过数据统计,但是单从个人经验来看感觉如此。我知道,我强调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突出现在的问题。不过现在我想问一句:设立一个(全保护之下的)更低门槛和设一个更高门槛真的本质上不等价吗?最后,我希望我是错的,但是每次点开这些常用条目一翻历史就能看到一批扰乱性编辑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我才大力支持,哪怕能稍稍激励一部分管理员更勤的上半保护我个人目前认为也是值得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17:22 (UTC)
- 英维破坏量更多,自动确认门槛较低。这是一般性原因,不是针对前面您提的条目。--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13:05 (UTC)
- @Xiplus:我懂all or nothing的问题,但说实话单从结果来看确实是很多英维半保护且中维(我认为)也应该半保护的条目没有半保护,比如上面那几个例子,如果您认为这不是扩展自确的原因,欢迎您说说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中维更不倾向于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8:25 (UTC)
- 全面全保护就再也不会有破坏了,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保护跟开放只能取得一个合适的平衡。“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我不会,所以我才无法理解引入扩展保护的目的,要达成你的目的只能引入一个比半保护层级还低的保护。--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7:52 (UTC)
- @Xiplus:我知道,但这更多不是标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欢迎指出错误),排除掉全保护外只有半保护和不保护,管理员在遇到已被轻至中度破坏的争议条目由于只有这两个选项,自然会更倾向于不保护,让其他编者去自行回退掉破坏的编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可是中维的标语),而非进行半保护(但是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这并非好事,这样反而浪费了人力去维护本可以不存在的破坏,如果进行了半保护,原本要贡献的编者可以在讨论页请求编辑保护条目,而原本的破坏者的破坏也就自然留在了讨论页,而非条目页)。但如果有了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 条目共产主义现在不需要永久半保护的原因是未受到频繁破坏。扩展保护仅用于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我还认为需要永久扩展保护的基本上都是被LTA破坏的半保护页面,若以针对LTA突破半保护为由引入扩展保护,我表示支持。另外日文版引入扩展保护的背景就是有些LTA喜欢突破半保护,本地只有影武者喜欢突破半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20:45 (UTC)
- @Lanwi1:我有一个疑问:您认为共产主义现在能否永久半保护(近半年约被破坏了10次以上)?如果说这个是意识形态,那么性交(现在被半保护了约10年)和同性恋呢?从目前中维鼓励一切用户进行编辑的角度来说这些条目确实都不应该半保护,但是过去几个月的经验/历史记录很明显显示出如果不半保护还会继续有破坏,但如果引入了扩展保护,很明显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了。当然,对应的原本很有争议的条目自然可以上升至扩展保护,但是如果只有半保护和全保护的话,至少我认为情况是比较尴尬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9日 (二) 11:28 (UTC)
- @Sanmosa:除了英文版,法文版和日文版也实施延伸确认保护,都是防破坏,若有另类的用法会脱离本来的目的。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如问题编辑频繁发生之类的足够背景支持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9:22 (UTC)
- @Lanwi1:抱歉,我完全不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的中文版,如果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共识决议对延伸确认保护有另类的用法的话,那这种另类的用法仍然是可行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 (+)支持设立甚至拔高门槛,wikiscan上的数据显示每月活跃自确至少约占每月活跃用户数的6%~7%,今年上半年至少应有超过2700名自确用户进行过编辑,最近更改的筛选栏中也有对初学者和有经验的编者的区分。是,某些条目生来就是有争议的,这些条目的编辑战可能确实没法避免,但至少设立更高门槛的自确可以让想要参与这些条目的人进一步学习中维的规则和过去的案例,而且引入扩展自确之后也可以对一些有相对较少争议(但总体上仍有较大争议)的条目上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7日 (日) 16:27 (UTC)
- 编辑数与学习规则毫无关联。->>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4:59 (UTC)
- @Ohtashinichiro:Yes, but actually NO. 是,这两者是没有直接关系。但大多数编者的条目编辑水平和辨别来源的水平最终还是在编辑的过程中提升的,您不能指望一个不懂维基语法的新手在中维这种左侧栏里没有“学习如何编辑”的地方一开始就懂如何将他主观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并引出来源,更别提去辨别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是主流观点了。这么说可能有点太泛泛而谈了,您不妨回想一下您刚开始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写的条目是什么水平而现在又是什么水平(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您找找您早期的编辑)。--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 我和你讲规则,你和我讲技术。对于想闯红灯的人,需要过问他的车技?。->>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7月3日 (六) 01:27 (UTC)
- @Ohtashinichiro:Yes, but actually NO. 是,这两者是没有直接关系。但大多数编者的条目编辑水平和辨别来源的水平最终还是在编辑的过程中提升的,您不能指望一个不懂维基语法的新手在中维这种左侧栏里没有“学习如何编辑”的地方一开始就懂如何将他主观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并引出来源,更别提去辨别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是主流观点了。这么说可能有点太泛泛而谈了,您不妨回想一下您刚开始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写的条目是什么水平而现在又是什么水平(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您找找您早期的编辑)。--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 编辑数与学习规则毫无关联。->>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4:59 (UTC)
- 我是觉得高引用数转换组(CGroup)如果要保护的话,Extended confirmed users这种水准正好比较合适。一般高风险模板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技术考量,模板编辑员也是技术优秀的用户。但转换组基本就是纯内容向模板,熟悉相关领域、掌握简单语法的编辑都可以胜任修改。50次编辑可能经验不足,500次编辑大概就比较合适了。--洛普利宁 2021年7月3日 (六) 09:54 (UTC)
- 根据WP:7DAYS,现就延伸确认保护及人事任免的修订提案公示七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0日 (六) 10:02 (UTC)
- 对于这一没有经过仔细思考和周全考虑的提案,我是不会支持的。况且提案的疏漏没有得到解决。--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3日 (二) 18:33 (UTC)
- @Bookwith:请说说有什么疏漏。--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0:13 (UTC)
- 应该能看出,连实施细节都没想好就来提案了。--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5:43 (UTC)
- 放心吧,这个很简单,而且之前本站有过模板保护及模板编辑员的引入的经验。--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5:51 (UTC)
- 为什么是条目空间500次?这类要求向来没有指定名字空间的。即使有充足经验,依然应该列出各项实施细节。--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6:46 (UTC)
- 英维日维都是500次条目空间,而且避免用户在用户页刷够500次。至于具体细节,就像英维那边,系统会自动授权;还是您希望像日维那边一样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即管理员可以授予可信用户权限,也可移除用户的权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6:52 (UTC)
- 英维日维的要求都不是500次条目空间,请别撒谎。--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8:49 (UTC)
- 英维方针没有写明,但我就亲身试过了,而且取得了英维的延伸确认用户权(500次条目空间后才获得),500次非条目空间,英维是不会授予延伸确认权,您可以去试一下。--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9:07 (UTC)
- 根本不是,那里500次是不限命名空间的,不要再误导他人了。--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1:45 (UTC)
- 我不太了解原因,总之我在英维600次编辑数时,确实没有获得“延伸确认”,要在“条目空间500”才能获得权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6 (UTC)
- 根本不是,那里500次是不限命名空间的,不要再误导他人了。--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1:45 (UTC)
- 既然您担心门槛太高,我把门槛降低至不只限于条目空间。--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0:00 (UTC)
- 到底排除用户/用户讨论页,意义何在。--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1:49 (UTC)
- 意义在于避免用户GAME,刷编辑数。您看VIP存档,经常有人举报有用户刷编辑数以求“自动确认”。--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0 (UTC)
- 我反对这一要求,因为实在太没意义了。一些编者们愿意刷到自动确认,不代表他们愿意刷到延伸确认,尤其是500次编辑对于他们来说是个难以达到的目标;甚或有一些只求移动权限、只求上传图片的编者,难道他们会对这一延伸确认权有兴趣?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看看各大站点的权限摘要。看,古今中外,有哪个站点的权限要求会像这样排除某些命名空间?无论是需要申请的权限,还是自动授予的权限,没有一个站点会设下这样的限制。为什么?因为稍有智慧的人都不难看出,这样设限对于恶意刷权限的编者来说,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提案前请三思。--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7:51 (UTC)
- 刷???编辑数是用刷的?= =这我有理解错误吗?如果没有那这反对简直胡闹。~~Sid~~ 2021年7月14日 (三) 18:15 (UTC)
- 就是有这种人啊,-- Sunny00217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9 (UTC)
- 刷???编辑数是用刷的?= =这我有理解错误吗?如果没有那这反对简直胡闹。~~Sid~~ 2021年7月14日 (三) 18:15 (UTC)
- 那把门槛降低至不只限于条目空间不就解决了?是在乱吵什么鬼?--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15日 (四) 04:17 (UTC)
- 要故意排除用户/用户讨论空间,难道不会显得很可笑吗?--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5日 (四) 04:56 (UTC)
- 我反对这一要求,因为实在太没意义了。一些编者们愿意刷到自动确认,不代表他们愿意刷到延伸确认,尤其是500次编辑对于他们来说是个难以达到的目标;甚或有一些只求移动权限、只求上传图片的编者,难道他们会对这一延伸确认权有兴趣?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看看各大站点的权限摘要。看,古今中外,有哪个站点的权限要求会像这样排除某些命名空间?无论是需要申请的权限,还是自动授予的权限,没有一个站点会设下这样的限制。为什么?因为稍有智慧的人都不难看出,这样设限对于恶意刷权限的编者来说,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提案前请三思。--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7:51 (UTC)
- 意义在于避免用户GAME,刷编辑数。您看VIP存档,经常有人举报有用户刷编辑数以求“自动确认”。--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0 (UTC)
- 到底排除用户/用户讨论页,意义何在。--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1:49 (UTC)
- 英维日维都是500次条目空间,而且避免用户在用户页刷够500次。至于具体细节,就像英维那边,系统会自动授权;还是您希望像日维那边一样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即管理员可以授予可信用户权限,也可移除用户的权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6:52 (UTC)
- 为什么是条目空间500次?这类要求向来没有指定名字空间的。即使有充足经验,依然应该列出各项实施细节。--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6:46 (UTC)
- @Bookwith:请说说有什么疏漏。--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0:13 (UTC)
- 对于这一没有经过仔细思考和周全考虑的提案,我是不会支持的。况且提案的疏漏没有得到解决。--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13日 (二) 18:33 (UTC)
- 根据WP:7DAYS,现就延伸确认保护及人事任免的修订提案公示七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0日 (六) 10:02 (UTC)
- (-)强烈反对该提案, 如果不加限制地滥用保护, 把所有争议条目都加以保护, 不是彻底违背了WP:SOP和WP:BB的原则? 那样的话,当时允许IP用户编辑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最后让维基百科变得与百度百科没有任何区别. --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7月17日 (六) 07:42 (UTC)
- @Yining Chen:延伸确认保护不能乱用的,只有半保护无法保护的情况下,才能用,而且可以减少用“全保护”,所以不违反WP:SOP和WP:BB,此外也与ip编辑无关,因为半保护下,ip也不能编辑,但您不因此反对半保护,防止破坏也很重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08:07 (UTC)
- 已公示七天,有关人事任免条件的条文修订,公示期间没有反对意见,这个修订已通过;但延伸确认保护有少数反对意见,暂时未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10:08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引入延伸确认保护(第二稿)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根据第一稿的少数反对意见修订如下,重新公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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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10:13 (UTC)
- 已公示七天,有关延伸确认用户权及延伸保护的条文修订已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4日 (六) 10:13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延伸确认权限后续讨论 part1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这个通过方式有严重瑕疵吧,只有虫虫飞一个人说通过?(因为太奇怪了,所以这边来请一下上面讨论过的人@Sidishandsome、LuciferianThomas、Cwek、Lanwi1、Sanmosa、A2569875、Xiplus、Tokisaki Kurumi、Ohtashinichiro、Lopullinen、Bookwith)-- Sunny00217 2021年7月26日 (一) 04:19 (UTC)
- (※)注意:讨论已超过一个月,最后一个修订版公示七天期间,完全没有人反对,共识很明显。--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4:27 (UTC)
- 虫虫飞:我不同意这是个合符程序的公示──通过方式是有严重瑕疵。有个简单的问题──一个存在反对意见的提案,在经过修订后能立即视为已取得共识吗?显然不能。提出修订案后立即进行公示,是不当的。还有关键的一点──对原提案进行改良后,应当邀请原提案的反对者参与讨论,让他们知悉有关改动。而这点,虫虫飞是做不到的,以致于有反对者未知悉本提案。--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9:03 (UTC)
- 请了解wp:共识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9:10 (UTC)
- 虫虫飞毋须为此而担心。还请解答上方疑问。--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10:23 (UTC)
- 您上面的意见很好,但您的意见不符合方针规定,请阅读相关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10:40 (UTC)
- 请虫虫飞解释我的意见如何违反共识方针,以致于不能被采纳和执行。--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04:48 (UTC)
- 您上面的意见是不符合方针规定,如果您认为符合,请引用方针论证,维基是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当规则,详见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05:12 (UTC)
- 虫虫飞仍然避答我的意见在哪一方面不符合方针,也就是我的意见抵触了哪一条方针。对此我不感乐观。--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0:24 (UTC)
- 我上面是说您提出的建议不符合方针要求,您提出“应当邀请原提案的反对者参与讨论”等要求,方针在哪里规定?而且您在公示期放弃讨论,通过后才出来闹,是属于为展述个人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1:00 (UTC)
- 那句不是要求。而是说明虫虫飞没有邀请其他维基人参与讨论的情况。--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15 (UTC)
- 发出公示公告就已经是“邀请其他维基人参与讨论”,提案是面对整个社群,而不是面对您一个人,而且有些用户会觉得ping是很骚扰。而且哪个方针规定一定要ping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30 (UTC)
- 我上面是说您提出的建议不符合方针要求,您提出“应当邀请原提案的反对者参与讨论”等要求,方针在哪里规定?而且您在公示期放弃讨论,通过后才出来闹,是属于为展述个人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1:00 (UTC)
- 您上面的意见是不符合方针规定,如果您认为符合,请引用方针论证,维基是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当规则,详见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05:12 (UTC)
- 您上面的意见很好,但您的意见不符合方针规定,请阅读相关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10:40 (UTC)
- 请了解wp:共识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9:10 (UTC)
- (※)注意:讨论已超过一个月,最后一个修订版公示七天期间,完全没有人反对,共识很明显。--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4:27 (UTC)
- @蟲蟲飛:我先重启讨论,本案结案具有瑕疵,依据WP:7DAYS:“该提案只要取得共识便可公示,为期至少7日”,未见本案有其他留言,仅有阁下之提案,一人提案的无新留言不足以成立新共识,再者上方Sunny00217君已按WP:7DAYS:“如果有新意见,请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提出程序异议,故重启讨论。--🍫巧克力~✿ 2021年7月26日 (一) 04:29 (UTC)
- @卡達:您误解了方针,WP:7DAYS是指公示期间,不是说公示通过后,如果想推翻已通过的提案应在下面重新提案,而且不是直接重启已通过而且关闭几天的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4:34 (UTC)
- @蟲蟲飛:应该是说,共识的形成来自于前期的讨论,有鉴于程序正义的实践,还是请阁下确认上述参与提案的讨论者是否对修正案有无疑义,否则在“取得共识”的前提下,会缺乏足够的提案通过正当性,也就会变成Sunny君所质疑“通过”无新留言的一人提案情形。--🍫巧克力~✿ 2021年7月26日 (一) 04:38 (UTC)
- @卡達:提案无异议就通过,一向都是这样,如果事后有异议,也应该按照既定规则去重新提案。这正如RFA期间您忘了投反对票,等到候选人上任了,您不能事后才出来反对。--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4:42 (UTC)
- @蟲蟲飛:确实是如此,但按照这样来看的话,保险起见还是请阁下利用WP:SNOW来缩短等待期进入公示,不然难保之后不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辛苦阁下了。--🍫巧克力~✿ 2021年7月26日 (一) 04:57 (UTC)
- 我对提案通过的共识没异议,而且提案在过去一个月获得了大量用户支持,而且最后的修订版,在完全没有反对下通过,共识已经非常明显。其他人有需要请自行去提案,而且重大的提案不应WP:SNOW。--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5:04 (UTC)
- @蟲蟲飛:我基本上没有意见,延伸确认保护对LTA有效。--Lanwi1(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5:57 (UTC)
- 认为程序并没什么大问题,可以视为通过。(+)强烈支持提案。--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6日 (一) 06:43 (UTC)
- 我支持引入延伸确认保护,举个例子这个保护就可以应用在LTA:KAGE上,延伸确认的宗旨在于当半保护无法有效防止条目遭受破坏时,保护才会提高到这个层级。引入延伸确认保护后模板上也能够降低部分模板的保护,而尽为可能的接近维基百科人人皆可编辑这个宗旨又可以做到一定的保护。~~Sid~~ 2021年7月26日 (一) 07:28 (UTC)
- +1。--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26日 (一) 13:35 (UTC)
- 之前改稿了之后我一直没再发言就是因为我没太看懂这一稿在哪一点上会有问题,这不是已经把用户空间纳入了吗……?--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7日 (二) 23:49 (UTC)
- 对呀,bookwith一直最介意的这点已经根据他的意见改了,不明白他还在闹什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8日 (三) 00:16 (UTC)
公示公告的后续讨论
- 公示期过后才出来反对,实属扰乱,而且,有一些用户会把站务公告(客栈顶部的)贴在自己的用户页上,再者,反对者不会没有和前述人士进行交流,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不知道。--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26日 (一) 10:02 (UTC)。
- 想吐槽的是这种公示方法,贴出来就要公示且没贴在布告板,结果没半个人留言,并非反对提案,谢谢-- Sunny00217 2021年7月26日 (一) 11:33 (UTC)
- Sunny00217显然就是没看公告,提案于7月10日已经发出公示公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11:46 (UTC)
- Sunny00217 2021年7月27日 (二) 01:09 (UTC) 胡来,怎么可以用旧的公示项目(7月10日)来公示新的东西(7月17日)?!还怪我没看公告?!--
- 7月10日号开始公示,7月24日才结束,新提案只有简单修饰,没有重大修改,而且已经重新公示了七天,前后共公示十四天;提案已经比其他人的提案多公示七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02:51 (UTC)
- 可惜没法假设修订版已经取得共识。--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04:52 (UTC)
- 公示期间没有反对意见,就是通过,几乎所有维基都是这样。--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05:09 (UTC)
- 你把上面那个关了然后重开一个不认为可以直接沿用旧的公示项目-- Sunny00217 2021年7月27日 (二) 10:42 (UTC)
- Sunny00217显然就是没看公告,提案于7月10日已经发出公示公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11:46 (UTC)
- 想吐槽的是这种公示方法,贴出来就要公示且没贴在布告板,结果没半个人留言,并非反对提案,谢谢-- Sunny00217 2021年7月26日 (一) 11:33 (UTC)
- 中间的提案关不关与修订后的提案的公示无关,而且提案已经公示十四天,已经比方针要求七天更高,您自己在公示期间放弃讨论,而且不看公示公告,这是您自己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0:54 (UTC)
- 沿用原有的公告已经有问题了。--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03 (UTC)
- 公示公告已经发出十四天,但您十四天都不出来讨论,这也是您自己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35 (UTC)
- 议案得不到大家的关注,还能视作通过吗?究竟是各位放弃讨论,抑或是没人知悉修订后的提案?答案你心中有数。--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21 (UTC)
- 大家都在关注,只是您一个人没关注公告内容和客栈的讨论,而且提案已经按照方针规定完成公示14天,但是您在公示期间放弃讨论,这是您自己的问题;这就像假设RFA期间您忘记投票,然后投票期结束了,您才出来闹,这也是您自已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25 (UTC)
- 虫虫飞声称大家都在关注,却出现7天公示期内无人讨论的局面,请问这合理吗?难道没人提出意见还能视作通过?--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7:26 (UTC)
- 大家都在关注,只是您一个人没关注公告内容和客栈的讨论,而且提案已经按照方针规定完成公示14天,但是您在公示期间放弃讨论,这是您自己的问题;这就像假设RFA期间您忘记投票,然后投票期结束了,您才出来闹,这也是您自已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25 (UTC)
- 提案没异议,就是通过了,一向都是这样呀!--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8日 (三) 00:19 (UTC)
- @Sunny00217:公告栏同类通知应当合并。--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27日 (二) 16:12 (UTC)
- 中间的提案关不关与修订后的提案的公示无关,而且提案已经公示十四天,已经比方针要求七天更高,您自己在公示期间放弃讨论,而且不看公示公告,这是您自己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0:54 (UTC)
-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翻案! 完全不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任何问题,无疑是在恶意找碴。--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6日 (一) 15:17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延伸确认权限后续讨论 part2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回退相关方针编辑:
- 就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部分,有关公告并未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这类重大事件有任何提及。
- 就扩展用户级别部分,个人认为上述讨论并未达成非常显著共识。--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1:56 (UTC)
@Xiplus、Lanwi1:这情况需要处理一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2:50 (UTC)
- (!)意见:程序上没问题,公示期没有反对意见,已经通过了;而且提案由始至终都有大量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3:27 (UTC)
-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翻案! 完全不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任何问题,无疑是在恶意找碴。--(!)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翻案! 完全不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任何问题,无疑是在恶意找碴。--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3 (UTC)
- 本人主要是注意到,就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部分,有关公告并未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这类重大事件有任何提及,这意味着整个公示存在一个瑕疵。本人的想法也是(+)支持该案,希望能让该案重新公示通过。--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6 (UTC)
-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阻止翻案! 完全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严重问题,无疑是在恶意隐瞒问题。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阻止翻案! 完全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严重问题,无疑是在恶意隐瞒问题。 --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1:37 (UTC)
- @蟲蟲飛、A2569875:不好意思,但我希望两位能留意上方确实有多个对提案本身的强烈反对意见,我不认为相关反对意见小到可以被忽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8 (UTC)
- 另外,容许我在这里表达我对整个提案(包括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调整)的反对意见,我认为上方的反对意见的理由合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8 (UTC)
- 你根本就不明白我被LTA:X43与LTA:114.27联手打到快要死掉的痛苦。长期各种乱搞,我都快精神崩溃了,现在连这个曙光都要封掉,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9日 (四) 04:00 (UTC)
- 我认为提升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比较实际可行。我不相信他们能熬30日或90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45 (UTC)
- 不要小看X43,他用账号会刻意观察反破坏动向微调编辑行为,导致社群无法辨认出他是X43(已有多次这样的例子,每次都让我焦虑到死掉);而若只用50次(就算提高到100次也没用)的自动确认用户门槛,他很容易就能继续破坏,且只有50-100次编辑若用X43式的奸诈狡猾心机之“刻意观察反破坏动向微调编辑行为”阻碍社群判断他是傀儡(见Ahri6279这只傀儡就是这类行为)根本不会露出马脚,而若用500次延伸确认保护,一来,在他逐渐接近500次编辑纪录的过程中会比只有50-100次的编辑纪录有更多样本能分析是否露马脚,进而在达到500次编辑前成功封禁他的傀儡,而达到相关条目(500次进阶确认保护)保护的效果。—-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23 (UTC)
- @A2569875:容许我recall用户权限的取得门槛: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是注册满7日并同时编辑满50次,延伸确认用户的门槛是注册满90日并同时编辑满500次,也就是说就算一个用户满足了编辑次数的要求,他还是需要等到注册后的一段固定的时间才能取得相关门槛。我这里说的“提升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不只是提升编辑次数的要求,也包括提升注册满N日的日数要求。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2 (UTC)
- 你太小看X43了;你根本不了解X43,你也根本不了解我被X43搞到快要死掉的心情,被他搞到精神科都不知道去挂号多少次了;他躲/假装正常编辑半年以上的号多的是;建议你回避。—-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5 (UTC)
- 那我只能说用延伸确认保护应付X43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他终有一天也会适应新的编辑模式。当然,如果你说注册满90日并同时编辑满500次的用户不会被自动授予权限,而是还是需要先去权限申请页面申请权限的话,那用延伸确认保护应付X43则是合理的。你需要考虑这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53 (UTC)
- 你太小看X43了;你根本不了解X43,你也根本不了解我被X43搞到快要死掉的心情,被他搞到精神科都不知道去挂号多少次了;他躲/假装正常编辑半年以上的号多的是;建议你回避。—-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5 (UTC)
- @A2569875。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2 (UTC)
- 我认为提升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比较实际可行。我不相信他们能熬30日或90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45 (UTC)
- 本人认为Tokisaki Kurumi的支持意见有说服力,另外希望各位能注意Lopullinen的意见。--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02 (UTC)
- @DreamerBlue:那原本的提议修改也是不恰当的,因为如果条文只在Lopullinen的情境实施,相关条文需要限制延伸确认保护的适用对象为模板空间和模组空间的页面。如果能限制延伸确认保护的适用对象为模板空间和模组空间的页面,并将CGroup与其他适合实施延伸确认保护的受模板保护页面改用延伸确认保护,那我会支持如此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2 (UTC)
- 能否说下您为何坚持仅让扩展保护适用于模板和模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6:32 (UTC)
- 因为这是Lopullinen的提案,如果连带其他东西也适用的话,那个就不是他的提案,而需要当成另一个提案分开考虑。我现在之所以反对整个提案是因为虫虫飞声称现在的提案(什么也能用的提案)是我的提案,但我一开始的提案就只打算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2 (UTC)
- 好的,知道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7:42 (UTC)
- 因为这是Lopullinen的提案,如果连带其他东西也适用的话,那个就不是他的提案,而需要当成另一个提案分开考虑。我现在之所以反对整个提案是因为虫虫飞声称现在的提案(什么也能用的提案)是我的提案,但我一开始的提案就只打算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2 (UTC)
- 能否说下您为何坚持仅让扩展保护适用于模板和模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6:32 (UTC)
- @DreamerBlue:那原本的提议修改也是不恰当的,因为如果条文只在Lopullinen的情境实施,相关条文需要限制延伸确认保护的适用对象为模板空间和模组空间的页面。如果能限制延伸确认保护的适用对象为模板空间和模组空间的页面,并将CGroup与其他适合实施延伸确认保护的受模板保护页面改用延伸确认保护,那我会支持如此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2 (UTC)
- 你根本就不明白我被LTA:X43与LTA:114.27联手打到快要死掉的痛苦。长期各种乱搞,我都快精神崩溃了,现在连这个曙光都要封掉,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1年7月29日 (四) 04:00 (UTC)
- 另外,容许我在这里表达我对整个提案(包括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调整)的反对意见,我认为上方的反对意见的理由合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8 (UTC)
- (编辑冲突 × 4) 吐槽@Sanmosa:我在三天就已经问过了,见上方(另外删除已经存档的讨论内容)。--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02 (UTC)
- (※)注意:两次的提案后续讨论都是提到有用户没注意到提案,但并非反对提案,因此提案的共识是明显,可以以“后续讨论”的形式让社群注意一下通过的提案内容也好。--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15 (UTC)
- @蟲蟲飛:你有认真阅读吗?Sanmosa很明显是反对的。--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18 (UTC)
- 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提出的,您为什么会认为Sanmosa会反对自己提出的提案呢?DreamerBlue上面也说他支持提案,您之前那个后续讨论也说您“不反对”--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2 (UTC)
- 我说
Sanmosa很明显是反对的
,为什么会有您之前那个后续讨论也说您“不反对”
?!--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5 (UTC)想吐槽的是这种公示方法,贴出来就要公示且没贴在布告板,结果没半个人留言,并非反对提案,谢谢-- Sunny00217 2021年7月26日 (一) 11:33 (UTC)
- 那句话如果是在说我的话,我完全没说过我“不反对”提案,甚至我在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以后就没有在那个讨论串留过言。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45 (UTC)
- 我说
- (※)注意: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提出的,然后其他人支持,而且在公示期没有反对意见下通过的。--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7 (UTC)
这样的话确实和模板保护有点重复。我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
- 我认为当时其他人反对我那个提议,或至少并无对我那个提议表示支持。整个讨论除了我自己和明确不赞同我的提议的人以外,所有人都只在讨论编辑战或LTA的问题。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01 (UTC)
- 当时很多人支持您的提议,如我和宇帆都大力支持,然后在公示14天期间完全没有反对下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05 (UTC)
- 看漏了,我能确定你和他当时是支持我的提议的,但要注意的一点是我的提议是仅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且还是要把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的获取资格设定为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且,就算是仅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提议,除了你们两个外,就只有Lanwi1和Xiplus就此表达过意见,而他们两个都是反对我的提议的,而且反对理由充分,因此也看不到有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共识。把你们四个和我自己排除后,就真的没人对我那个提议表示任何意见(包括支持意见)了,我认为应该理解成他们对我的提议不屑一顾。A2569875现在所希望做到的东西(处理LTA)并不是我一开始提议的东西。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13 (UTC)
- 当时很多人支持您的提议,如我和宇帆都大力支持,然后在公示14天期间完全没有反对下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05 (UTC)
- Lanwi1和Xiplus是觉得单纯以您的建议作为理据去引入这个权限是不好,然后大家都围绕这个话题去讨论,包括防lta等理据,然后公示期,Lanwi1和Xiplus都没再反对,而且在sunny 上面的“后续讨论”中,Lanwi1还明确表示(+)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19 (UTC)
- Xiplus的情况应该理解为他对原提案本身并没有任何的意见,那自然也不包含支持意见。Lanwi1方面我同意你的解读。但就算如此,原讨论串里确实存在明显的反对意见,我确实看不出来你有进行妥善处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30 (UTC)
- “原讨论串里确实存在明显的反对意见”[来源请求],除了提案通过几天后出来闹的,哪个用户是反对的?只有Yining Chen是提出反对,但在第二稿已经根据他的意见优化提案,而且他在第二稿公示期没再反对。此外,我看到您已经过去phab那边反对,我建议在下面优化提案,以形成更明确的共识,而且不建议过去那边争论,否则洋人觉得中维很乱,影响将来其他提案的申请。--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7:05 (UTC)
- Lanwi1和Xiplus是觉得单纯以您的建议作为理据去引入这个权限是不好,然后大家都围绕这个话题去讨论,包括防lta等理据,然后公示期,Lanwi1和Xiplus都没再反对,而且在sunny 上面的“后续讨论”中,Lanwi1还明确表示(+)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19 (UTC)
- 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提出的,您为什么会认为Sanmosa会反对自己提出的提案呢?DreamerBlue上面也说他支持提案,您之前那个后续讨论也说您“不反对”--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2 (UTC)
- 虫虫飞修改此讨论的名称,由“延伸确认权限争议 part2”改为“延伸确认权限后续讨论 part2”[1],我不太赞成这样的修改,标题是反映原来开始此一讨论者的看法,不太确定目前的修改是反映了谁的看法?若只是修改者的看法,我是否也可以修改此一标题,再改为我的看法?--Wolfch (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4 (UTC)
- 其实讨论最早的标题是“设置新的保护类型”(原始标题),并复制已存档的部分,在下删掉了存档部分并改成“延伸确认权限争议 part2”--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7 (UTC)
- DreamerBlue本来的标题是“后续讨论”,是sunny改为“争议”的,我觉得提案人原先的标题较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9 (UTC)
- 那我没有意见--Wolfch (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48 (UTC)
- @蟲蟲飛:你有认真阅读吗?Sanmosa很明显是反对的。--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18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优化提案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提案虽然已经通过,但有用户有疑虑,我建议可以把已经过的提案再优化,以形成更明确的共识,欢迎大家提出优化建议,已经通过的提案如下:
- Wikipedia:用户权限级别#延伸确认使用者(非方针指引)[分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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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分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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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58 (UTC)
- 如果延伸确认引入后,可以参考英维降低自动确认的门槛,这部分可以一并讨论。~~Sid~~ 2021年7月29日 (四) 07:12 (UTC)
- 反对降低自确门槛。目前自确门槛已经非常低了。--Lightyears GBAW 2021年7月29日 (四) 09:19 (UTC)
- 需要添加延伸确认用户组吗?(指确认使用者这种)--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7:26 (UTC)
- @Jonathan5566:日维那边是可以由管理员授权,也可以移除,您希望像日维那边的做法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7:31 (UTC)
- 可以提出几点意见:
- 反对系统自动特许的设置,应该要求用户自行请求授权(这应该是你理解的“像日维那边的做法”);
- “账号已注册1个月”过短,真的要实施的话应该维持原提案的90日;
- 延伸确认权保护应容许用于高风险页面保护(描述可以参考enwiki和Lopullinen的意见,不过我不会当成是Lopullinen的提案);
- 基于1,反对连锁修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09 (UTC)
- (:)回应
- 日维那边的做法是系统自动授权,但可以按实际需要申请,但这个是有问题,因为延伸确认应是经过长时间贡献而获得的,而不是申请的,而且会加重管理员负担。
- 这个可以再讨论。
- 原提案没反对用在模板。
- 已经通过的提案不宜推翻,但可以讨论优化,而且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不是您自己提出的吗?
-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8:42 (UTC)
- (1)如果打算要用延伸确认权限防治LTA,那系统自动授权就会使延伸确认权的保护力受严重削弱,因为LTA可以掌握新的权限的取得模式(这点我是就A2569875描述的LTA特征而提出的),而且并不是所有用户都热衷于高级权限。如果真的会加重管理员的负担,那就只能让更多适任的人担任管理员。(4)zhwiki有(局部)推翻已通过提案的先例,而且我也可以选择收回提案(这也不是我第一次收回自己的提案),反正相关条文已经被回退掉了,我觉得没分别。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9 (UTC)
- 您提出那个案例是一个非常坏的先例,不建议动辄推翻已通过的提案;此外延伸确认权通过后,能获得权限的人一定很多,不应搞得太复杂。--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50 (UTC)
- 一般的申请权限的程序应该不复杂。能获得权限的人(有权者)多不代表申请并使用权限的人(行权者)也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3:38 (UTC)
- 这个权限有别于其他权限,简单来说就是编辑权,就如“自动确认权”,如果管理员也可以取消,就很可怕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3:59 (UTC)
- 在我的理解中,模板编辑员的权限也是一种编辑权,但管理员依现行方针也是可以取消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4:21 (UTC)
- 模板编辑员是一种管理员全保护权限下放给有限使用者的替代方案,必须非常可信,所以自从模板编辑员引入后,大量高危页面就由全保护改为模板保护。但延伸确认是一个资历性质的权限,有点像自动确认的延伸。英维也不会由管理员授权,也不会由管理员除权,也没必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4:35 (UTC)
- 了解。但我的想法与你的想法的不同之处在于:我认为延伸确认权限也是一种权限下放,一来既然要把这权限用于防治LTA,就应该要排除任何授权予LTA的机会,因此应该只有可信用户才能获得权限(但不需要如模板编辑员的权限般非常可信),不然就会有让LTA取得权限并在脆弱的“保护”中持续破坏的机会;二来部分现在施行模板保护的高危页面会因启用延伸确认权限而再改为延伸确认保护,我认为情况某程度上与模板编辑员类近。如果真的担忧取消编辑权的问题,可以规定延伸确认权限只有在用户为破坏者的情况下方可移除,其他情况(包括可导致封锁的情况)都不能,并规定违反该规定移除用户的延伸确认权限的管理员可以被任何用户提出紧急除权,而不需要经过除权投票(但如果这样的方针通过了,需要知会meta一声,因为他们也要看zhwiki本地的规则处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4:54 (UTC)
- 延伸确认权不是一个由管理员主观判断,然后授权的权限,而是经过积累经验,系统自动授权的。而LTA如果真要三个月去获取这个权限,一旦被发现就是永封。此外,用户滥用此权限是封锁,而不是除权,正如现在假如一个用户破坏,是封锁,而不是移除自动确认权。维基的编辑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当此权限的相应保护引入后,意味可能有为数不少的条目被延伸保护,因此应该让没破坏该条目的权限拥有者,仍然有编辑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5:15 (UTC)
- 你之所以说“延伸确认权不是一个由管理员主观判断,然后特许的权限,而是经过积累经验,系统自动特许的”是因为你自己的提案如此设定而已,可见权限是自动授权还是人手授权完全是看实际规范的方针的规定。既然现在大家就在讨制定有关新权限的方针,那新权限是自动授权还是人手授权自然是可以讨论的。因此,我不会说你的主张完全不能提出来,但我不会把你的主张直接当成“事实”来看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31 (UTC)
- 此外,要注意的是这个权限是要配合“延伸保护”,而“延伸保护”只有在半保护无法阻止的破坏或编辑战时才能施行,那么用户可以有什么充份理据去申请此权限去绕过“延伸保护”?如果“延伸保护”可以被轻易绕过,这个保护的作用就大大减低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8:42 (UTC)
- 正是因为希望保证“延伸保护”不被LTA轻易绕过,所以我才主张应该人手授权。基本上在权限申请页面,很多人在那边很容易表露自己申请权限的真正目的,我们可以从中判别哪些是LTA为了进行(秘密的)破坏而申请权限的。而且,也有鉴于管理员在处理授权时有一定的灵活性,我们也很容易从中判别哪些是用户为了维持自己所主张的页面版本而申请权限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47 (UTC)
- 根据Sanmosa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至于完全由管理员授权的建议,由于管理员人手不足,要等到中维管理员数达到像英维那样超过1000,才有足够人手处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9:56 (UTC)
- 临时权限有用吗?设立目的为何?--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8:11 (UTC)
- 原则上管理员不应授权,考虑到用户如果有非常充分的理据下,才可以临时授予,而且延伸保护通常不会永久。--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24 (UTC)
- 所谓的“非常充分的理据”到底是什么?我想不到有任何合理的情形需要人手授权。--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5 (UTC)
- 例如您已经有相关权限,但您想用小号编辑受保护的条目,或者客栈被保护了,您是新手,想到求助区求助等都是合理理由。--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8:25 (UTC)
- 虫虫飞:我不相信互助客栈会应用到延伸保护。至于前面的情况,根本就不该申请。--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9:08 (UTC)
- 第一个情况较少,但确实有LTA突破自动确认门槛继续破坏,见第一次讨论内容。第二个情况与现时用户为小号申请确认用户的情况相似,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用户的选择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0:19 (UTC)
- 虫虫飞:我不相信互助客栈会应用到延伸保护。至于前面的情况,根本就不该申请。--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9:08 (UTC)
- 例如您已经有相关权限,但您想用小号编辑受保护的条目,或者客栈被保护了,您是新手,想到求助区求助等都是合理理由。--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8:25 (UTC)
- 所谓的“非常充分的理据”到底是什么?我想不到有任何合理的情形需要人手授权。--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5 (UTC)
- 原则上管理员不应授权,考虑到用户如果有非常充分的理据下,才可以临时授予,而且延伸保护通常不会永久。--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24 (UTC)
- 临时权限有用吗?设立目的为何?--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8:11 (UTC)
- 根据Sanmosa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至于完全由管理员授权的建议,由于管理员人手不足,要等到中维管理员数达到像英维那样超过1000,才有足够人手处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9:56 (UTC)
- 正是因为希望保证“延伸保护”不被LTA轻易绕过,所以我才主张应该人手授权。基本上在权限申请页面,很多人在那边很容易表露自己申请权限的真正目的,我们可以从中判别哪些是LTA为了进行(秘密的)破坏而申请权限的。而且,也有鉴于管理员在处理授权时有一定的灵活性,我们也很容易从中判别哪些是用户为了维持自己所主张的页面版本而申请权限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47 (UTC)
- 此外,要注意的是这个权限是要配合“延伸保护”,而“延伸保护”只有在半保护无法阻止的破坏或编辑战时才能施行,那么用户可以有什么充份理据去申请此权限去绕过“延伸保护”?如果“延伸保护”可以被轻易绕过,这个保护的作用就大大减低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8:42 (UTC)
- 你之所以说“延伸确认权不是一个由管理员主观判断,然后特许的权限,而是经过积累经验,系统自动特许的”是因为你自己的提案如此设定而已,可见权限是自动授权还是人手授权完全是看实际规范的方针的规定。既然现在大家就在讨制定有关新权限的方针,那新权限是自动授权还是人手授权自然是可以讨论的。因此,我不会说你的主张完全不能提出来,但我不会把你的主张直接当成“事实”来看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31 (UTC)
- 延伸确认权不是一个由管理员主观判断,然后授权的权限,而是经过积累经验,系统自动授权的。而LTA如果真要三个月去获取这个权限,一旦被发现就是永封。此外,用户滥用此权限是封锁,而不是除权,正如现在假如一个用户破坏,是封锁,而不是移除自动确认权。维基的编辑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当此权限的相应保护引入后,意味可能有为数不少的条目被延伸保护,因此应该让没破坏该条目的权限拥有者,仍然有编辑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5:15 (UTC)
- 了解。但我的想法与你的想法的不同之处在于:我认为延伸确认权限也是一种权限下放,一来既然要把这权限用于防治LTA,就应该要排除任何授权予LTA的机会,因此应该只有可信用户才能获得权限(但不需要如模板编辑员的权限般非常可信),不然就会有让LTA取得权限并在脆弱的“保护”中持续破坏的机会;二来部分现在施行模板保护的高危页面会因启用延伸确认权限而再改为延伸确认保护,我认为情况某程度上与模板编辑员类近。如果真的担忧取消编辑权的问题,可以规定延伸确认权限只有在用户为破坏者的情况下方可移除,其他情况(包括可导致封锁的情况)都不能,并规定违反该规定移除用户的延伸确认权限的管理员可以被任何用户提出紧急除权,而不需要经过除权投票(但如果这样的方针通过了,需要知会meta一声,因为他们也要看zhwiki本地的规则处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4:54 (UTC)
- 模板编辑员是一种管理员全保护权限下放给有限使用者的替代方案,必须非常可信,所以自从模板编辑员引入后,大量高危页面就由全保护改为模板保护。但延伸确认是一个资历性质的权限,有点像自动确认的延伸。英维也不会由管理员授权,也不会由管理员除权,也没必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4:35 (UTC)
- 在我的理解中,模板编辑员的权限也是一种编辑权,但管理员依现行方针也是可以取消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4:21 (UTC)
- 这个权限有别于其他权限,简单来说就是编辑权,就如“自动确认权”,如果管理员也可以取消,就很可怕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3:59 (UTC)
- 一般的申请权限的程序应该不复杂。能获得权限的人(有权者)多不代表申请并使用权限的人(行权者)也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3:38 (UTC)
- 您提出那个案例是一个非常坏的先例,不建议动辄推翻已通过的提案;此外延伸确认权通过后,能获得权限的人一定很多,不应搞得太复杂。--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50 (UTC)
- (1)如果打算要用延伸确认权限防治LTA,那系统自动授权就会使延伸确认权的保护力受严重削弱,因为LTA可以掌握新的权限的取得模式(这点我是就A2569875描述的LTA特征而提出的),而且并不是所有用户都热衷于高级权限。如果真的会加重管理员的负担,那就只能让更多适任的人担任管理员。(4)zhwiki有(局部)推翻已通过提案的先例,而且我也可以选择收回提案(这也不是我第一次收回自己的提案),反正相关条文已经被回退掉了,我觉得没分别。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9 (UTC)
- (+)支持90日注册条件,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修改表示(=)中立。--Lightyears GBAW 2021年7月29日 (四) 09:23 (UTC)
- 如果是要管理员可以自由移除的话可以写一只机器人自动授权(但host的人的服务器压力会非常大)?--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11:50 (UTC)
- 英维那边是系统自动授权,这个权限其实是自动确认的延伸版,而且如果管理员滥权,无理移除用户权限,也有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2:12 (UTC)
- 虫虫飞认为已通过的提案不适宜推翻,我倒是反对。这个提案即使优化,也不会带来显著的改变──我依然对提案没有好感。--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4:49 (UTC)
- 如果您有什么意见,也可提出,让提案更加优化。--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5:19 (UTC)
- 根据30000lightyears和Sanmosa意见改为“3个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38 (UTC)
- “3个月”的长度是不固定的,建议写成“90日”,但对此条的大意无意见。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9:40 (UTC)
- 根据Sanmosa意见修改为“90日”。--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44 (UTC)
- (!)意见人事任免方面,由于管理员审批受主观因素影响,建议还是通过硬性的编辑数注册时间来确定。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29日 (四) 12:54 (UTC)
- (✓)同意:英维那边也是系统自动授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3:07 (UTC)
- (!)意见:还是觉得把这两件绑一起是错误的决定。--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4:01 (UTC)
- 您的理据是什么?没记错,英维的投票权就是延伸确认用户,中维没cu,RFA等傀儡投票过去也是有的,现时刷傀儡投票账号太容易了,而且某个lta整天在教人改ua,刷投票傀儡,已经让全站的人都懂得改ua规避cu去刷傀儡投票了,这个问题您觉得可以怎样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4:14 (UTC)
- 假设由管理员授权,道德太有弹性了。且管理员可以控制投票者,这事本身就有问题。“人事任免由于管理员审批受主观因素影响,建议还是通过硬性的编辑数注册时间来确定。”但反破坏的角度来说,应该由管理员授权,这样可以某种程度防范LTA。所以这两件事情不应缠在一起。--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6:15 (UTC)
- 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0:03 (UTC)
括号请改全形,提案本身(+)赞成。--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1:52 (UTC)- 建议改为“……1个月前,已被系统自动赋予延伸确认权限”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30日 (五) 12:32 (UTC)
- 根据羊羊32521意见,修改了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3:08 (UTC)
- 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0:03 (UTC)
- 您的理据是什么?没记错,英维的投票权就是延伸确认用户,中维没cu,RFA等傀儡投票过去也是有的,现时刷傀儡投票账号太容易了,而且某个lta整天在教人改ua,刷投票傀儡,已经让全站的人都懂得改ua规避cu去刷傀儡投票了,这个问题您觉得可以怎样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4:14 (UTC)
- 整体上(+)支持此提案,但如果将“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个月前,已被系统自动赋予延伸确认权限”改成“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30天前,已被系统自动赋予延伸确认权限”;“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改成“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0天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就更好了,因为一个月可以有28/29/30/31天的,清楚说明天数可以减少争拗,另“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好像不能有效提升维基人的积极性(三个月就才来一次,之后又不上来)。--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30日 (五) 15:57 (UTC)
- 现在还来谈收紧资格限制。--Bookwit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8:05 (UTC)
- 我也认为可以暂时不再进一步收紧,延伸确认权限已经是合理要求。--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24 (UTC)
- 根据mcc214意见,把“一个月”改为“30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30 (UTC)
- 干脆顺便把其他方针指引的半年、六个月也一起以同样理由改成180天算了-- Sunny00217 2021年7月31日 (六) 04:52 (UTC)
- 您自己可以另行提出嘛。--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31日 (六) 13:43 (UTC)
- 虽然先前有人同意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可以采用延伸确认,但没有人说明为何要(实质)提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门槛?--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3:45 (UTC)
- 那是因为过去RFA都有傀儡,而且现在的门槛确实太低,容易刷投票权。最近某个LTA也在整天教人如何改ua和刷投票权傀儡,这个问题也得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3:51 (UTC)
- 似乎确实没有人说明为何要提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个人调查了过去5次RFA,考虑到近期的某些RFA支持票数显然不属于正常范围(基本属于可以列入维基百科之最的范畴),且也受到了傀儡的干扰(例如CRHK128、South Africa No.1曾干扰管理员投票),我不反对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3:52 (UTC)
- 你们想要提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应分案提出,而不是绑定延伸确认权限一案,虽然某项资格要求某一权限这件事没有问题,但前提是那个权限的资格已被确实设立,因此像7月17日通过人事投票资格参考一尚未正式确定门槛的权限这一严重的程序瑕疵,通过提案之人未能察觉,也未有人指出问题。我感到相当惊讶。--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27 (UTC)
- 给你们两个选择, 1. 先确立延伸确认后,再开始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2. 现在另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其资格不援引延伸确认。--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29 (UTC)
- 首次讨论我就已经提出过,反对以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为理由设立该权限,现在的投票资格就没有援引任何权限,你们改成另一个没有援引权限的门槛没有问题。至于延伸确认用于反破坏我没意见,我没有同意设立,但以这点设立没有问题,另外请把正式提议条文拿出来,而不是现在上方那个口语化的东西。--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34 (UTC)
- 提案之前虽然已经通过,但您看我还没改方针,因为我本来想等到延伸确认权限通过才改方针;之前模板编辑员的申请也是一样,先通过权限申请,然后相关通过的方针才生效,但两者都是同步进行。此外,提案显示的就是正式条文,英文这个权限也是几行字。--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4:49 (UTC)
- 英文的哪个页面交出来,我看看是不是只有这几个字。--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5:05 (UTC)
- 这一小段就是英维的延伸确认权限的描述,如果有其他意见想补上去,也可以提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5:12 (UTC)
- 那么延伸确认保护的部分呢?--Xiplus#Talk 2021年8月1日 (日) 02:15 (UTC)
- 延伸确认保护也是头一小段有关,重点也已经写在提案上了,如果有其他意见想补上去,也可以提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2:22 (UTC)
- 算了你听不懂的话,我直接改了,多说无益。--Xiplus#Talk 2021年8月1日 (日) 02:57 (UTC)
- 提案之前虽然已经通过,但您看我还没改方针,因为我本来想等到延伸确认权限通过才改方针;之前模板编辑员的申请也是一样,先通过权限申请,然后相关通过的方针才生效,但两者都是同步进行。此外,提案显示的就是正式条文,英文这个权限也是几行字。--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4:49 (UTC)
- 首次讨论我就已经提出过,反对以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为理由设立该权限,现在的投票资格就没有援引任何权限,你们改成另一个没有援引权限的门槛没有问题。至于延伸确认用于反破坏我没意见,我没有同意设立,但以这点设立没有问题,另外请把正式提议条文拿出来,而不是现在上方那个口语化的东西。--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34 (UTC)
- 同样地,“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也要改成“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90天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另联署的门槛也要考虑作出相应调整。--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31日 (六) 14:01 (UTC)
- 这个雪球就好了吧(-- Sunny00217 2021年8月1日 (日) 01:53 (UTC)
- 根据MCC214意见,修改了提案;联署门槛可以适当时机再讨论,暂时先优化了这个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4:06 (UTC)
- 我把上方三部分分成分案A、B、C,大家可以就个别分案分别表达意见。我先说明:反对分案C,支持分案B,观望分案A。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3:07 (UTC)
- (?)疑问:C方案的“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编辑500次或以上”的……不是90天么?何时变成4个月(120天)了?--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5日 (四) 13:07 (UTC)
- 延伸确认权(3个月取得权限)+1个月=4个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19 (UTC)
- 建议可把所有人事任免投票页(分开讨论和投票)进行延伸确认保护,减低误投的机会。--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8月5日 (四) 23:43 (UTC)
- 不同意保护。假如真的保护的话,实在是太荒谬了。--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7日 (六) 17:45 (UTC)
- (✓)同意:英维的投票页是延伸确认保护的。--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15 (UTC)
- 那四个月也应该改为120天。--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6日 (五) 10:46 (UTC)
Sanmosa之前的建议
这样的话确实和模板保护有点重复。我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
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甚至如果技术允许的话,可以让系统自动判别用户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然后为符合资格者自动授权延伸确认用户,授权后不符合资格者自动除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34 (UTC)
这样做可以直接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因为不符合资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 @Sanmosa:
- (※)注意:
分案C“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自己提出的,然后虫虫飞和宇帆等人支持,现在他在通过后才说反对自己原先的提案提议,请sanmosa说明理据﹗请注意在共识形成过程中应提出有效理据,而非单纯表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3:31 (UTC)- 请你搞清楚,我的用意是把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的取得资格设定为原本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不是把后者提升到前者。我恳请虫虫飞立即停止其歪曲事实的表述。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3:48 (UTC)
- 重看留言,似乎是您自己忘了自己的话。您原意是要“1500次或3000次编辑”才获得权限,然后我建议改第一条,然后宇帆等人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06 (UTC)
- 完全没有这回事。你从一开始提案就曲解了我的意思。宇帆等人支持的是你的提案,但你的提案和我的想法并不相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4:34 (UTC)
- 应该是说您是最先提出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但大家觉得您提出的门槛太高(1500次或3000次编辑才获得权限),然后我根据您的方案作出修订,然后大家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46 (UTC)
- 我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如果大家以为我有,那就是大家集体误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4:57 (UTC)
- 无论如何,留言存档大家都能看到。最重要的是,您是最先提出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如果您觉得具体的条件太高或太低,大家可以再讨论,以形成共识,而且维基的共识过程不应只作单纯的表态,最重要是说出理据;而且此提案其实已经通过了,考虑到有人说没看公告,或公示公告不清晰,才再讨论再优化方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5:03 (UTC)
- Sanmosa没有提出分案C。那不是Sanmosa的提案,请虫虫飞停止曲解。分案C是对门槛的实质提升,我保留反对意见。--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0 (UTC)
- 您误解了上面留言,请重看。而且请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请说明您理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9 (UTC)
- 现时的门槛一直没出大问题,也对投票者的经验作出了相当的肯定。没有需要修改。--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57 (UTC)
- 可能您没注意,最近的rfa都出现傀儡投票,而且vip也多了刷编辑数的举报,某lta还整天教人改ua刷投票傀儡,这个问题您觉得可以怎样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8:18 (UTC)
- @蟲蟲飛:我的建议是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提升的讨论与这里的讨论分开处理,其实我有一个更大胆的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06:54 (UTC)
- 提案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个别用户说没看公告,或者公告不清晰,就要把已经通过的提案推翻;现在延伸确认用户附带投票权的提议也是Sanmosa提出的,通过后走去phab闹的也是samosa您,搞到洋人以为中维很乱。我不认为要这样浪费社群时间和资源。通过的提案其实就不应任意推翻,或者您有什么改善建议,您可以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把提案优化,而不是动辄推翻已通过的提案。或者您有什么优化建议,先提出来,大家讨论一下。--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7:05 (UTC)
- 我和Xiplus的态度一样:“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而且这好像也不是我第一次表明我这个态度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07:26 (UTC)
- @Sanmosa:您的方案和我的方案是有些不同,但延伸确认权限附带投票权是您最先提出的,您可能连自己说过的话也忘记,我把您说过话的重点贴出来给您看看,您最先的方案是:“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但您现在不同意“500编辑”,那您希望怎样优化?还有不同意“500次编辑”的理据是什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7:48 (UTC)
- “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的前提是社群真的同时有将进阶确认用户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和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共识,那时候由于延伸确认资格=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因此“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可以做到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效果。然而我看不到这样的共识,因此我反对绑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13:59 (UTC)
- @Sanmosa:简单来说您自己就是没有反对理据,而且一再反悔自己原先的提议(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其实我不明白您在反对什么,而且现在就是除了您和Bookwith在反对,没有人反对,而bookwith没有提出反对理由,而且一直拒绝回应;提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如果您没有提出有效反对理据,而是单纯表态,而且如果您也不打算提出改善建议,根据WP: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那提案就可以视为已经形成共识,稍后公示;但如果您有改善建议,欢迎您提出来,大家再讨论,我也会尽量妥协。--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4:20 (UTC)
- 我重申一次:我和Xiplus的态度一样:“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而且我质疑“提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的声称的真实性。我现在的底线是不将进阶确认用户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以及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调整分开处理,其他我都可以不反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15:08 (UTC)
- 请您重读上面留言,我上面那句哪里说了“方案”二字,如果您喜欢咬文嚼字,那么“方案≠提议”,至于明确支持提案的人有:A2569875、DreamerBlue、Lanwi1、Tokisaki Kurumi、Jonathan5566 、Sidishandsome、MCC214等,之前支持的有:LuciferianThomas、Eric liu等,这不叫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叫什么?此外,“将进阶确认使用者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是您最先提出的,您现在反对,理据是什么?上面大家已经讨论过之所以这个权限与投票权绑定,是为了解决RFA的傀儡票问题,这也是您自己在第一次讨论首先提出的,如果反对这个方案,您有什么解决傀儡投票的问题?另一方案是不绑定权限,就是条件和权限的条件是一样的,您看这样有没有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5:34 (UTC)
- 我同意分开处理。--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9:29 (UTC)
- 我重申一次:我和Xiplus的态度一样:“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而且我质疑“提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的声称的真实性。我现在的底线是不将进阶确认用户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以及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调整分开处理,其他我都可以不反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15:08 (UTC)
- @Sanmosa:我根据您意见改了,请审阅﹗--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5:54 (UTC)
- @Sanmosa:简单来说您自己就是没有反对理据,而且一再反悔自己原先的提议(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其实我不明白您在反对什么,而且现在就是除了您和Bookwith在反对,没有人反对,而bookwith没有提出反对理由,而且一直拒绝回应;提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如果您没有提出有效反对理据,而是单纯表态,而且如果您也不打算提出改善建议,根据WP: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那提案就可以视为已经形成共识,稍后公示;但如果您有改善建议,欢迎您提出来,大家再讨论,我也会尽量妥协。--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4:20 (UTC)
- “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的前提是社群真的同时有将进阶确认用户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和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共识,那时候由于延伸确认资格=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因此“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可以做到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效果。然而我看不到这样的共识,因此我反对绑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13:59 (UTC)
- @Sanmosa:您的方案和我的方案是有些不同,但延伸确认权限附带投票权是您最先提出的,您可能连自己说过的话也忘记,我把您说过话的重点贴出来给您看看,您最先的方案是:“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但您现在不同意“500编辑”,那您希望怎样优化?还有不同意“500次编辑”的理据是什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7:48 (UTC)
- 我和Xiplus的态度一样:“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而且这好像也不是我第一次表明我这个态度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07:26 (UTC)
- 提案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个别用户说没看公告,或者公告不清晰,就要把已经通过的提案推翻;现在延伸确认用户附带投票权的提议也是Sanmosa提出的,通过后走去phab闹的也是samosa您,搞到洋人以为中维很乱。我不认为要这样浪费社群时间和资源。通过的提案其实就不应任意推翻,或者您有什么改善建议,您可以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把提案优化,而不是动辄推翻已通过的提案。或者您有什么优化建议,先提出来,大家讨论一下。--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7:05 (UTC)
- @蟲蟲飛:我的建议是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提升的讨论与这里的讨论分开处理,其实我有一个更大胆的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06:54 (UTC)
- 现时的门槛一直没出大问题,也对投票者的经验作出了相当的肯定。没有需要修改。--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57 (UTC)
- 您误解了上面留言,请重看。而且请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请说明您理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9 (UTC)
- Sanmosa没有提出分案C。那不是Sanmosa的提案,请虫虫飞停止曲解。分案C是对门槛的实质提升,我保留反对意见。--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0 (UTC)
- 无论如何,留言存档大家都能看到。最重要的是,您是最先提出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如果您觉得具体的条件太高或太低,大家可以再讨论,以形成共识,而且维基的共识过程不应只作单纯的表态,最重要是说出理据;而且此提案其实已经通过了,考虑到有人说没看公告,或公示公告不清晰,才再讨论再优化方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5:03 (UTC)
- 我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如果大家以为我有,那就是大家集体误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4:57 (UTC)
- 应该是说您是最先提出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但大家觉得您提出的门槛太高(1500次或3000次编辑才获得权限),然后我根据您的方案作出修订,然后大家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46 (UTC)
- 完全没有这回事。你从一开始提案就曲解了我的意思。宇帆等人支持的是你的提案,但你的提案和我的想法并不相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4:34 (UTC)
- 重看留言,似乎是您自己忘了自己的话。您原意是要“1500次或3000次编辑”才获得权限,然后我建议改第一条,然后宇帆等人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06 (UTC)
- 请你搞清楚,我的用意是把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的取得资格设定为原本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不是把后者提升到前者。我恳请虫虫飞立即停止其歪曲事实的表述。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3:48 (UTC)
- @Sanmosa:请回应﹗--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16 (UTC)
- @Lanwi1、Tokisaki Kurumi、A2569875、Sidishandsome、MCC214:邀请上面参与了讨论的人也发表一下意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3:44 (UTC)
- 这是只邀请一个立场的用户来参与讨论吗?这恰当吗?--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33 (UTC)
- ping的上限人数是五个人,而且前期讨论主要是这些人。而且ping不是必须的,用户应该自觉留意客栈的讨论,而且客栈讨论也不是面对几个人,而是面对整个社群。您对xiplus的方案有优化建议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1 (UTC)
- 以现在的分案B来说,对有需要用户人手授权是不难的。受影响页面和用户实际上很少。--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50 (UTC)
- 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Xiplus#Talk 2021年8月1日 (日) 10:42 (UTC)
- ping的上限是5个人,但不代表你不能用多次模板-- Sunny00217 2021年8月2日 (一) 01:01 (UTC)
- ping的上限早就变成10个人了,而且mw:Extension:Echo允许一笔编辑提及50个人。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2日 (一) 15:32 (UTC)
- 草,还是ccf改的-- Sunny00217 2021年8月3日 (二) 12:27 (UTC)
- ping的上限早就变成10个人了,而且mw:Extension:Echo允许一笔编辑提及50个人。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2日 (一) 15:32 (UTC)
- 好吧,提案大家都给了意见,说是谁的不重要,这是xiplus修订差异:
- ping的上限人数是五个人,而且前期讨论主要是这些人。而且ping不是必须的,用户应该自觉留意客栈的讨论,而且客栈讨论也不是面对几个人,而是面对整个社群。您对xiplus的方案有优化建议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1 (UTC)
- 这是只邀请一个立场的用户来参与讨论吗?这恰当吗?--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33 (UTC)
Special:Diff/66876450--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0:55 (UTC)
- @Bookwith:如果把非编辑战的授权条件放宽,您能否接受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9:10 (UTC)
- 对于人事任免投票门槛的调整,我认为仍有讨论空间,或者需要评估各种门槛的优劣后再作决定。--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9:24 (UTC)
- 中维没cu,rfa傀儡票和lta整天教人改ua避cu的问题也极为严重,用户举报傀儡刷编辑数的vip举报也越来越多。现在只有您不同意,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就用现在的方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0:27 (UTC)
- 对于人事任免投票门槛的调整,我认为仍有讨论空间,或者需要评估各种门槛的优劣后再作决定。--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9:24 (UTC)
- 支持上述三个提案,但现在有一个可能性存在的问题:如果遇上有未符提案一要求的人申请权限,且申请获批之后,及后才被发现进行鬼崇破坏(User:太鲁阁号),那如何应对?--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1日 (日) 09:51 (UTC)
- 如果是lta,就直接永封,及移除权限;如果是非lta的,就是移除权限,按破坏情节决定封锁期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0:09 (UTC)
- 重点是当初的申请是如何获批的。我目前还是想不到有哪些情况需要自行申请权限,虫虫飞在上面回复的“新手想到客栈求助”也不合情理。我较为担心容许人手特许后会出现一些非必要的申请,对提案构成一个漏洞。--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9:18 (UTC)
- 如果是lta,就直接永封,及移除权限;如果是非lta的,就是移除权限,按破坏情节决定封锁期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0:09 (UTC)
- @Bookwith:我上面的回应是“第一个情况较少,但确实有LTA突破自动确认门槛继续破坏,见第一次讨论内容。第二个情况与现时使用者为小号申请确认使用者的情况相似,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使用者的选择权。”如果取消授权,您是否接受方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0:37 (UTC)
- 如果客栈最终会应用到延伸保护,那么我会反对。至于第二点的部分,我会把它视为“没有真正需要的申请”,不该批准及授权。--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7:09 (UTC)
- 所以这边会有选择的空间。可以选择全数由系统自动授权,或者是需要权限的全数提交申请。--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7:11 (UTC)
- @Bookwith: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请审阅﹗--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8:06 (UTC)
- 如果客栈不会应用到延伸保护,那么暂时没有大问题。--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8:14 (UTC)
- @Bookwith、Sanmosa:请两位回应我上面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3:02 (UTC)
- 我的意思是将分案C完全自本案剥离,并另开新讨论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3日 (二) 03:58 (UTC)
- 您的理据是什么?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您最先提出,但您一再咬文嚼字,反对您自己提出来的建议,不停纠缠于“方案”的定义,昨天也已经根据您的建议改了提案,但您还是不满意。上面早就回应了您这个意见,提案已经讨论了两个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不应该为了个别用户,而浪费社群的时间及资源,而且提案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优化,如果sanmosa 没有实质理据,请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而且这是WP:ONEHANDGIVES:“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4:10 (UTC)
- 我同意将分案C完全剥离。分案C与分案A、B属性质完全不同的提案,没有必要捆绑式一并通过。因上方讨论较少涵盖到有关分案C的内容,假如另外一节讨论修订人事任免投票门槛,应可激发更为深入的讨论。--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8:20 (UTC)
- 不认为没关,延伸确认在英维就是投票权,而且分案C早就通过了,没有合理理据不应贸然推翻已通过的提案,而且这是浪费社群时间和资源。如果要推翻,您应另行根据规定规则去提案推翻,而不是自己不喜欢就直接“否定”。中维没有cu,rfa傀儡票和lta整天教人改ua避cu的问题也极为严重,使用者举报傀儡刷编辑数的vip举报也越来越多,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9:16 (UTC)
- 既然提案性质不同,我希望分开通过。--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12:05 (UTC)
- 请您按既定规则去另行重新提案!此案已经过两个月讨论,早已经通过,现在是讨论怎样优化,而不是个人喜好,而任意否定已经通过的提案,浪费社群资源和时间。如果对提案有什么优化建议,请您提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12:21 (UTC)
- 反对将C方案剥离重新讨论,已经通过的方案可以优化,但没有必要重新开启新的讨论,少数服从多数是最基本的社区规则。Sammypan(留言) 2021年8月4日 (三) 04:38 (UTC)
- 您的理据是什么?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您最先提出,但您一再咬文嚼字,反对您自己提出来的建议,不停纠缠于“方案”的定义,昨天也已经根据您的建议改了提案,但您还是不满意。上面早就回应了您这个意见,提案已经讨论了两个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不应该为了个别用户,而浪费社群的时间及资源,而且提案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优化,如果sanmosa 没有实质理据,请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而且这是WP:ONEHANDGIVES:“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4:10 (UTC)
- 我的意思是将分案C完全自本案剥离,并另开新讨论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3日 (二) 03:58 (UTC)
- 三个提案本身就有相辅相承的作用,少了一个都会使到本身所期望的作用大打折扣。--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4日 (三) 11:45 (UTC)
- (+)支持目前的提案。--Newbamboo(留言) 2021年8月4日 (三) 14:56 (UTC)
- (+)强烈支持本提案。--爬行数码1903 2021年8月8日 (日) 07:39 (UTC)
- (+)支持上述提案。--A1Cafel(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8:32 (UTC)
- +1。--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10日 (二) 10:39 (UTC)
- 修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请比照2011年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首轮表决及后续投票的先例,“各项表决的有效投票人数必须不少于25票,其结果方为有效。”--Mewaqua(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13:48 (UTC)
- 十年前的做法现在不适用,而且当时没有WP:7DAYS。--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7:08 (UTC)
- 分案C以中文易读性的角度来看,不觉得有点冗吗?--小过儿(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17:26 (UTC)
- @Subscriptshoe9:关于“中文易读性”,有没有改善建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03:38 (UTC)
- xiplus已经改善语句。--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03:58 (UTC)
- @蟲蟲飛:赞,没意见了。--小过儿(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04:25 (UTC)
重新公示延确三案
此副标题由路西法人 • 留言在2021年8月6日 (五) 03:01 (UTC)补上,以与上方段落分别。
- 提案已讨论两个月,获得绝大多数用户支持,包括:A2569875、DreamerBlue、Lanwi1、Tokisaki Kurumi、Jonathan5566 、Sidishandsome、MCC214、LuciferianThomas、Eric liu、Newbamboo、30000lightyears、Sammypan 等,考虑到有个别用户有疑虑,因此为提案进行了优化讨论,已经处理了极少数的反对意见,而且已根据反对者的建议,进行了适度“妥协”及修订,现在公示七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07:07 (UTC)
(-)反对。虽然以目前这种情况,无法阻挡历史的车轮前进[开玩笑的],但仍希望在此阐明本人观点。首先:目前所有有关"延伸保护"的内容都可以使用过滤器实现。可以使用更简单的方法实现,为什么要大费周折,再设立一个用户级别和保护等级?第二,如同本人此前所表明的,新设立用户权限和保护等级无法对现有情况做出任何改善,一些LTA甚至能够绕过CU,一个新用户等级恐怕无法起到任何效果,只能使编辑维基百科的门槛变高,阻挡那些真正想要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的新用户。最后对于该提案本身,首先,若最终确定设立“延展保护”用户等级,希望能够为该权限的持有设置限制,即必须保持一定的活跃度才能够持续保持该权限。其次,如果按照现行方针,很有可能会出现巡查员甚至回退员无法编辑那些被延伸保护的页面,本末倒置,使其很难进行维基百科的维护工作。以上,感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0:23 (UTC)
- @Yining Chen:过滤器是不能完全阻挡LTA,例子如LTA千村狐免对客栈的破坏,过滤器的效果都不好。提案其实早于7月24日通过了,现在只是优化提案。上面我只看到您的反对理由,没看到改善建议,您是坚持无论如何都要反对,还是提案根据阁下意见修订后,您愿意接纳提案?如果是后者,希望您能提出改善建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1:24 (UTC)
@蟲蟲飛:“延展保护”是不是可以由设立一个“阻挡不满足指定条件(编辑次数和时间)的用户编辑指定页面”过滤器来实现?如果可以,为什么要单设用户组?--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1:29 (UTC)
- @Yining Chen:您上面的建议只有极少数的管理员懂得去操作,我虽然也会用过滤器,但也不懂得用过滤器去代替保护操作,AT也说他不会用过滤器,而且遇到严重破坏时,保护操作比过滤器快很多。--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1:34 (UTC)
您注意到我所说的内容中“第二“往后的部分了吗?如果没有还希望您能够浏览下。--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1:41 (UTC)
- @Yining Chen:“第二“往后的部分的问题,早就有人在第一次讨论时讨论过了,半保护门槛太低,有 lta绕个半保护去破坏条目,如果您认为延伸确认权限门槛太低,可以提出来,我会尽量“妥协”,您觉得怎样?此外,“阻挡那些真正想要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的新使用者”的疑虑在上次提案第二公示时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订,这个保护只适用于半保护无法阻止的“破坏”和“编辑战”,而且可以减少用“全保护”。--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1:46 (UTC)
我很诧异您将我的言论理解为“认为权限门槛过低”;并且我稍作寻找,也未能找到此前有价值的讨论(讨论过长,导致看的时候会眼花[开玩笑的])。--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1:52 (UTC)
- @Yining Chen:您看漏了我那句前面有“如果”二字,想问一下,您上面说“新设立使用者权限和保护等级无法对现有情况做出任何改善,一些LTA甚至能够绕过CU”,您认为这个权限无法解决破坏等问题,是觉得权限门槛太低,还是什么?此外,如果把权限限定为“半年”,您是否接纳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2:00 (UTC)
- @Yining Chen:此外,中维回退员的编辑数要1000,比延伸确认权高,英维的回退权反而比延伸确认的门槛低,但没什么问题;至于巡查权,在英维是必须达到延伸确认权,才能申请巡查,我也觉得中维的巡查权申请门槛太低,您可以自行提案提高巡查权限的申请门槛。我上面的问题,您可以回应一下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2:28 (UTC)
- 好,该权限可以有效解决问题,(+)强烈支持。--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3:01 (UTC)
- @Yining Chen:过滤器是不能完全阻挡LTA,例子如LTA千村狐免对客栈的破坏,过滤器的效果都不好。提案其实早于7月24日通过了,现在只是优化提案。上面我只看到您的反对理由,没看到改善建议,您是坚持无论如何都要反对,还是提案根据阁下意见修订后,您愿意接纳提案?如果是后者,希望您能提出改善建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1:24 (UTC)
- 不要以为过滤器是万能工具,LTA有一些关键字很常用(部分可以用于模版、模组等),我们不可能全部挡死(除非用一句/一段当一个关键字去挡,但LTA改一两个字就避过了),否则,新手的编辑就会受到很大的阻碍,而LTA将中文改成拼音、英文、注音、同音字、近似字、同义字、近义字、反义字、异体字就避过了,再者,LTA的新花样太多,所以YC,您认为过滤器有用么?--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5日 (四) 12:56 (UTC)
- 本人看法同MCC214。过滤器绕开太容易,封锁太死的话假阳性太多。--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12:59 (UTC)
- 我指的是过滤器可以实现和页面保护类似的效果,您可能理解错了。--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8月5日 (四) 13:06 (UTC)
- 关注度提报又说可以用过滤器取代半保护,当年我也以为可以,但结果呢?--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5日 (四) 13:10 (UTC)
当前异议已排除(并改为强烈支持),继续公示至2021年8月12日 (四) 07:07 (UTC)(虫虫飞宣布公示起计七天)。--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3:01 (UTC)
- Special:Diff/66955743。--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6 (UTC)
- 延伸确认权(3个月取得权限)+1个月=4个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11 (UTC)
- @蟲蟲飛:原来是“1个月前,已获得权限”,就是说“1个月前,已经达到延伸确认的标准(注册3个月且500笔)”。现在的方案是“4个月前500笔”,相当于“4个月前,已经达到延伸确认的编辑数标准(500笔)”。这两个不一样,在下认为不能把1月和3月相加。(当然如果社群有意将任免资格提高到这个标准,也是没问题的。)副知@MCC214、Xiplus.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6日 (五) 23:40 (UTC)
- 其实比原来方案没有提高,3+1或4,其实就是取得权限加一个月就有投票权,英维那边是延确前两月才有投票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7日 (六) 00:19 (UTC)
- 我上面的问题只是为了释除疑虑,本身支持该方案的立场不变。--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7日 (六) 11:24 (UTC)
- 投票权没要求注册时间,延确才有注册时间要求,所以两种情况的投票权获得的时间是一样的。是有些分别,但改为90天,和原先提案的差异就更大。参考英维的做法,他们投票权也是这样写,但他们要求更高,要500条目空间。--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7日 (六) 11:49 (UTC)
- 抱歉,我不同意120天的要求。这变相是提升了所需要的门槛。另一方面,“500次条目空间”的说法早在7月讨论时已被否定,请停止再度提出。--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7日 (六) 17:41 (UTC)
- @Bookwith:那么改为90天,即比原先提案“延确1个月前”的要求降低了,您同意吗?请注意:投票权的意义在于用户在一段时间对候选人和社群的观察,而且有足够的活跃度和编辑经验,才能作出客观的评鉴。--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0:16 (UTC)
- @MCC214、羊羊32521:两位怎样看?--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2:13 (UTC)
- 虫虫飞知道“1个月前拥有延伸确认权限”和“120天前编辑500次”之间的分别吗?目前这样已经将门槛大幅度提升了,至少在日数方面可以有所调整。--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4:22 (UTC)
- @Bookwith:其实120天已经很低要求,因为才注册几个月,对候选人和维基社群都不认识,无法评鉴候选人是否适任。如果降低到90天呢?您同意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4:39 (UTC)
- 到底会不会排版。--Xiplus#Talk 2021年8月9日 (一) 15:12 (UTC)
- 现在要求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不是120天前注册。这个应该要考虑清楚。--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8:26 (UTC)
已根据bookwith意见降低门槛为90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23:43 (UTC)- 建议Bookwith君提出合理理由。120天已经提出这么久了没有反对意见,降低至90天是不是应该重新通知社群?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10日 (二) 00:08 (UTC)
- (✓)同意洋洋意见,请bookwith回应他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0:58 (UTC)
- 我还是希望虫虫飞解释当初把“30天前拥有延伸确认”提升为“4个月前编辑500次”背后的原因,或者是谁提议这个修改的。如果我能够得悉这个更改背后的原因,或许能够消除疑虑。--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7:59 (UTC)
- 那是Sanmosa提出的,原因是我为了形成更明确的共识,对极少数的重要反对意见的一种“妥协”。--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8:09 (UTC)
- 我没有看见,能引用原话吗?还有请处理好排版。--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11:49 (UTC)
- 上面一大段“sanmosa原先提议”那章节,您可以看一下,我为了避免重贴太多留言在提案,我把您要的留言贴在您讨论页。此外,请您回应洋洋的问题,不要岔开话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12:06 (UTC)
- 到底会不会排版,要讲几次。--Xiplus#Talk 2021年8月11日 (三) 01:17 (UTC)
- 那么我觉得他的发言被曲解了。他没有要求提升投票资格,只是希望将新增新权限的提案与调整投票资格的提案分开处理。我到现在还是不理解设置在120天有什么理由,你设到120天也要有个原因啊。--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1日 (三) 17:20 (UTC)
- 上面早就解释了,这是延确3个月+1的计法。而且请您看看洋洋和其他人的意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0:12 (UTC)
- 能这样相加的吗?就上方羊羊也有质疑过。--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4:33 (UTC)
- 他最后澄清了他是支持,而且我之前曾提出根据您的意见修订,但没有人支持您的意见,而且您现在还没有回应羊羊的问题(他已经提出多天了),而且请您看看其他人的意见,请注意您现在的行为是WP:ONEHANDGIVES:“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4:44 (UTC)
- 能这样相加的吗?就上方羊羊也有质疑过。--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4:33 (UTC)
- 上面早就解释了,这是延确3个月+1的计法。而且请您看看洋洋和其他人的意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0:12 (UTC)
- 上面一大段“sanmosa原先提议”那章节,您可以看一下,我为了避免重贴太多留言在提案,我把您要的留言贴在您讨论页。此外,请您回应洋洋的问题,不要岔开话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12:06 (UTC)
- 我没有看见,能引用原话吗?还有请处理好排版。--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11:49 (UTC)
- 那是Sanmosa提出的,原因是我为了形成更明确的共识,对极少数的重要反对意见的一种“妥协”。--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8:09 (UTC)
- 我还是希望虫虫飞解释当初把“30天前拥有延伸确认”提升为“4个月前编辑500次”背后的原因,或者是谁提议这个修改的。如果我能够得悉这个更改背后的原因,或许能够消除疑虑。--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7:59 (UTC)
- 我认为提高门槛势在必行,120天是合理的(另外我主张将延伸确认门槛扩展至移动重要命名空间)--Newbamboo(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7:13 (UTC)
- +1。--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10日 (二) 10:38 (UTC)
- 移动权是自动确认权的,这个要另外提案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7:21 (UTC)
- (✓)同意洋洋意见,请bookwith回应他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0:58 (UTC)
- 现在要求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不是120天前注册。这个应该要考虑清楚。--Bookwith(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8:26 (UTC)
- 到底会不会排版。--Xiplus#Talk 2021年8月9日 (一) 15:12 (UTC)
- @Bookwith:其实120天已经很低要求,因为才注册几个月,对候选人和维基社群都不认识,无法评鉴候选人是否适任。如果降低到90天呢?您同意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4:39 (UTC)
- 已公示七天,提案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7:10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微调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文本和格式内容
本人对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文本和格式内容进行了微调(变更见此)。虽然内容未有实际变更,但鉴于该页面较为敏感,故在此通知社群。--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8月28日 (六) 14:17 (UTC)
提议调整人事任免投票门槛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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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议的修订说明:
- 将延伸确认用户引入该条文,并且删去与延伸确认用户定义类似的条文语句;
- 提高活跃度门槛,从之前的90天前至少有一次编辑调整到45天(这个数字还在斟酌);
- 删去满足编辑次数就有投票权的条文。看了当初十年前制定这个方针时候的讨论,我理解有一些不爱编辑的维基人,但我认为单凭总编辑数无法判定是否真的能理解现实情况,如果说日常都不想登录编辑,但是任命的时候却想登录投票了,结合最近的RFA情况,这很难让我继续做善意推定;
- 编辑次数同时也不包括沙盒;
- 调整语句,加了个“且”字。
以上是本人的修订提案和想法,尚请社群中的各位多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同时我觉得这也可以算是管理员选举改革的一步。 --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18日 (一) 16:47 (UTC)
- extended confirm 一经确认,即为永久权限。这样不就降低了投票门槛吗。恕反对。--Temp3600(留言) 2021年10月18日 (一) 16:51 (UTC)
- @Temp3600::不知道是否我理解有差错,我理解的“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其实也算是一个"永久权限",我理解成只要注册满120天并在这120天内编辑满500次,那就达成这个条件,而延伸确认用户的定义是注册满90天并且编辑满500次,就达成这个条件,区别就在于一个是120天,一个是90天,一个要在120天内完成,一个不需要。延伸确认用户只是投票的一个前提,不是唯一条件,我认为这个缺陷在活跃度收紧这方面能弥补。--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18日 (一) 17:13 (UTC)
- 你说的是对的,但可以加上120天前是延伸确定用户比较好,防止新手为了投票冲编辑量。新手一天50编辑,三周就延伸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8日 (一) 17:41 (UTC)
- 延伸用户有一个前提,是注册满90天呀。不过您这120天前是延伸注册用户,好像确实也有收紧了的效果。--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21日 (四) 06:51 (UTC)
- 有点明白了。但是,旧制是要求"120天前已经编辑500次",也就是说,实质上大约要半年前创号才行; 但新制是"90天前创号,编辑数可以慢慢刷",好像还是放宽了不少?
- 就是说,旧制下,提出投票前的120天,投票人名册已经订好了; 但是新制下,提出前一天还可以将90日,但是没有投票权的用户刷进名册内。--Temp3600(留言) 2021年11月2日 (二) 11:07 (UTC)
- 延伸用户有一个前提,是注册满90天呀。不过您这120天前是延伸注册用户,好像确实也有收紧了的效果。--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21日 (四) 06:51 (UTC)
- 你说的是对的,但可以加上120天前是延伸确定用户比较好,防止新手为了投票冲编辑量。新手一天50编辑,三周就延伸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8日 (一) 17:41 (UTC)
- @Temp3600::不知道是否我理解有差错,我理解的“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其实也算是一个"永久权限",我理解成只要注册满120天并在这120天内编辑满500次,那就达成这个条件,而延伸确认用户的定义是注册满90天并且编辑满500次,就达成这个条件,区别就在于一个是120天,一个是90天,一个要在120天内完成,一个不需要。延伸确认用户只是投票的一个前提,不是唯一条件,我认为这个缺陷在活跃度收紧这方面能弥补。--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18日 (一) 17:13 (UTC)
- (-)反对仅保留活跃度规定,可以考虑拉高编辑次数标准,但不应该全部删去。一位似乎很活跃编辑的新手,不见得比打滚多年,只是最近跑去现充的老手更了解什么。——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07 (UTC)
- 我的意见与上面相反:为保障投票用户账号的安全性,应该无论如何都要求有权投票的用户保持一定的活跃度,之前实在太多扰乱投票的(老)用户了。我建议改为“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9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45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不包括任何用户页、用户对话页及沙盒)”(对,我这里还进一步收紧了)。可以维持指定延伸确认用户才有权投票。我认为以后所有针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门槛的调整都应该要求对所有用户进行活跃度评断。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34 (UTC)
- @Tazkeung、Temp3600、Ericliu1912。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39 (UTC)
- 想问一下如果目的是确保安全性,那在其他站点的编辑是不是也可以作为活跃度标准?--拒食木瓜〽️心臓を捧げよ! 2021年12月14日 (二) 14:47 (UTC)
- 延确和原条件不等价啊……Itcfangye(留言) 2021年10月19日 (二) 04:17 (UTC)
- 原条件不就是120天前是延伸确认的意思吗?--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9日 (二) 06:37 (UTC)
- “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9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其实对于新手来说是放宽了条件。--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9日 (二) 06:41 (UTC)
- 原条件不就是120天前是延伸确认的意思吗?--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9日 (二) 06:37 (UTC)
方案二
根据上述讨论,再结合个人想法,本人提出如下修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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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讨论,保留了一个老手条款,但还是增加了活跃度要求,要求可稍微宽松。适当收紧了活跃度条款。 --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21日 (四) 07:38 (UTC)
- 第二项条件达到可能性近乎0吧...很难想像符合这条件的人不合第一条。--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1日 (四) 09:15 (UTC)
- 原条文的第一种方式是“注册满七天且…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这样最快只要注册120天就能取得投票权。改成提议条文“连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120天已获得延伸确认使用者权限”的话,“获得延伸确认使用者权限”就要先注册满90天,然后取得此权限后又要间隔120天才能投票,所以最快是210天取得投票权。
- 我想确认您有想把现行至少注册满4个月的投票方案限长到7个月的意思吗?--Reke(留言) 2021年10月22日 (五) 12:34 (UTC)
- 支持为老用户添加一点活跃度要求。支持120天前已经成为延确的限制。支持本方案。--Temp3600(留言) 2021年11月2日 (二) 11:10 (UTC)
方案三、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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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22日 (五) 04:53 (UTC)
说明:第一条修改原来的120天为90天,即注册满180天见方案四说明、延伸确认满90天的用户有投票权。本人认为第二条无需修改见下。若7日内无反对则公示。--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24日 (日) 04:53 (UTC)
- (?)疑问:此修订如何体现出“注册满180天”这个条件?我的理解是这个修订是“注册满90天且编辑满500次”就可以了,反而是跟之前相比有所放松。至于第二条,我依然不觉得说长期不活跃的老用户能自动有投票权。--Tazkeung(留言) 2021年10月26日 (二) 09:36 (UTC)
- 第二条已根据Tazkeung的建议进行修改。--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27日 (三) 04:47 (UTC)
- 说明:
“9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是指90天前已成为延伸确认用户,最快需要注册满180天见方案四说明。--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27日 (三) 04:52 (UTC)
不明意义,条文自相矛盾,(-)反对,能否直接直接延确写进条文。实际上理解是两个90天是重复的。第一个90天和第二个90天是可以重复算的。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7日 (三) 06: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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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讨论,对方案三做了一些修改。但延伸确认用户目前是不能写进条文的,因为“由于技术原因,此前已达门槛的用户需要额外编辑一次,才能获得延伸确认权”。--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28日 (四) 04:48 (UTC)
因本人理解有误,现重新 说明:“9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是指90天前就已经有至少500次编辑。若注册时间早于180天前,则90天前就已成为延伸确认用户;若注册时间晚于180天前而早于90天前,且在90天前(注册不满90天)已编辑至少500次,则注册满90天时(早于投票开始时间)成为延伸确认用户。所以最快需要注册满90天获得投票权(但必须注册第一天就编辑500次,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无论如何,均能保证每个用户在投票时都已成为延伸确认用户。另外最近查了一下Techyan和虫虫飞的投票情况,我感觉第二条限制活跃度和不限制没什么区别(因为参加投票的绝大多数符合第一条而不是第二条,而且限制活跃度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尽可能不改变现行条文的情况下,我把这条规定去掉了。若一周内无异议则公示。--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29日 (五) 15:42 (UTC)
- 这实际上不就是放宽了规定,你能否说一下为啥要放宽。--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04:03 (UTC)
- 现行的规定过于收紧,所以放宽一下,而且放宽有利于新用户(相对于老用户而言,指近期加入并活跃于维基百科且有一定经验的用户)投票,有助于解决“不活跃的老手扰乱投票”的问题。--12З4567(留言) 2021年10月31日 (日) 04:49 (UTC)
- 收紧老用户好像更能阻止他们扰乱投票。3000次都订下来好久了。--Temp3600(留言) 2021年11月2日 (二) 11:24 (UTC)
- 同上,这也是我主张无论如何都需要要求有权投票的用户保持一定的活跃度。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2日 (二) 12:19 (UTC)
方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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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方案一修改(并整合文字),而且很明显是收紧。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2日 (二) 12:19 (UTC)
- 投票开始前门槛基数可能的话是否再收紧点会比较好?--约克客(留言) 2021年11月2日 (二) 12:33 (UTC)
- 就社群内用户的动态来说,真的每30日做一次编辑实在过分诡异,通常可能就是一上线就有十余个编辑,因此就算我把“上任投票开始前的3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改成“上任投票开始前的30天内至少有(10≤x≤50)次编辑”,实际上的效果可能没太大分别。假设一定要改得很有效果的话,把“上任投票开始前的3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改成“上任投票开始前的30天内至少有100次编辑”或许也可以,但要求是否过高又是另一个问题。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0:00 (UTC)
- 30日太严。——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1月2日 (二) 12:41 (UTC)
- 见下。另现时除了我以外,也已经有其他用户表态需要收紧老用户的投票资格(而且这样提议的全部都是老用户)。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0:00 (UTC)
- @Longway22、Ericliu1912:你们两个的意见简直就是回异见解(一个要求再收紧,一个要求放宽),我该怎样处理?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2日 (二) 23:51 (UTC)
- 30天真的太紧了。管理员也要180天不活跃才除权﹐建议这边也用180天当标准。--Temp3600(留言) 2021年11月3日 (三) 01:56 (UTC)
- @Temp3600:你应该知道我是主张收紧管理员的活跃度要求的。个人认为OA的执行已意味着现行制度有被滥用的空间,因此类比被滥用的现行规定可使新规定同样被滥用。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4:40 (UTC)
- 我提议既然500次是得到延伸确认权限的技术问题,不如写个几年的日落条款,之后就必定要延伸才能投票,会不会方便点?--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3日 (三) 03:03 (UTC)
- @Ghrenghren:倒也不用。延伸确认权限是2021年8月16日 (一) 21:27(我自动升级为延伸确认用户的时间)在技术上设立的,因此在方案5的基础上,所有延伸确认用户在2021年12月14日起都可假定为符合“管理人员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已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条件。有个便捷的办法是同时制定2021年12月14日后的版本,2021年12月14日后的版本不再提及“管理人员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已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条件;另一个办法是方案五本身不再提及“管理人员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已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条件,但提案直至2021年12月14日方实施。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4:40 (UTC)
- 我认为这个技术问题的意思是意指在之前达成500次的,要在8月16日之后有一次编辑才会成延伸确认。一个十年不用,但是超过500编辑的陈年老号是不会在8月16日升为延确的,会不会是我理解错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9日 (二) 17:36 (UTC)
- 我认为您的理解是正确的,这个十年不用、超过500编辑的陈年老号需要在8月16日或者之后编辑一次才会获得延伸确认。--Tazkeung(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15:35 (UTC)
- U:KaurJmeb还是自确,明显@Sanmosa理解出了偏差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3日 (六) 05:11 (UTC)
- 我认为这个技术问题的意思是意指在之前达成500次的,要在8月16日之后有一次编辑才会成延伸确认。一个十年不用,但是超过500编辑的陈年老号是不会在8月16日升为延确的,会不会是我理解错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9日 (二) 17:36 (UTC)
- @Ghrenghren:倒也不用。延伸确认权限是2021年8月16日 (一) 21:27(我自动升级为延伸确认用户的时间)在技术上设立的,因此在方案5的基础上,所有延伸确认用户在2021年12月14日起都可假定为符合“管理人员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已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条件。有个便捷的办法是同时制定2021年12月14日后的版本,2021年12月14日后的版本不再提及“管理人员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已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条件;另一个办法是方案五本身不再提及“管理人员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已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条件,但提案直至2021年12月14日方实施。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4:40 (UTC)
方案六
根据放宽新用户(相对于老用户而言,指近期加入并活跃于维基百科且有一定经验的用户)投票、收紧不活跃的老用户投票的原则,现重新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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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3日 (三) 04:58 (UTC)
社群中的各位对上述方案是否有其他意见?还是说可以来一次明确能够明确表达社群意见的投票?--Tazkeung(留言) 2021年11月16日 (二) 13:51 (UTC)
- 60天太短了,放一个短期维基假就没投票权了,比如某个长期活跃用户放了三月假,回来发现没有投票权。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1:32 (UTC)
- 同意举行投票,因为选举权是很重要的条款,应该让社群整体决定。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0 (UTC)
- (-)反对投票,因为投票不能代替讨论。--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5日 (四) 05:50 (UTC)
方案七
方案七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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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0必然已达120天,也加上因技术原因未能取得延伸确认用户的条款,其他权限都是六个月不活跃才移除,所以投票权也保留一个六个月条款,有1500次编辑并且六个月内有有效编辑则有投票权。基本上跟原条款没有差别,只是给老用户条款变成六个月条款,也防止7天刷1500/3000次编辑立刻取得投票权。 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27 (UTC)
如果没有人有意见,就公示。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2:08 (UTC)
- (-)倾向反对:见我在上面几个方案的留言,不需要再重复了吧。--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19日 (五) 16:18 (UTC)
- 我的意见是先把条款改成现代化版本,但实际跟旧版没有太大差别,再讨论是否收紧、放宽新老用户投票要求。不然那个注册满7天又要求120天前,实在很奇怪。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1:54 (UTC)
本方案还是有差别,原条款是120天前需要达到500次编辑,新条款是30天前达到500次编辑并在120天前注册,正在考虑提出新方案解决这个问题,延确真的不方便加入条款。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4 (UTC)
方案七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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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留延确在条款中,这个版本避免30天前有500次编辑就能取得投票权。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22 (UTC)
- (-)倾向反对:同上,不能实际防止老手扰乱投票。--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6日 (五) 17:08 (UTC)
方案八
根据以上讨论,对方案六作出修订:
(已由12З4567撤回)
修订说明:放宽活跃且有一定经验的新用户,收紧不活跃的老用户,解决“60天太短,放一个短期维基假就没投票权”的问题。--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19日 (五) 16:34 (UTC)
- 巡查、回退、管理权都是六个月不活跃移除,那么投票权也应该是六个月失效。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1:46 (UTC)
- 除非说超过90天的老用户,会乱回退、巡查,因此超过90天不活跃应移除回退、巡查权。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1:50 (UTC)
- 另外您的方案也有30天有500次编辑就能取得投票权的问题。条款2部分倾向反对。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30 (UTC)
- 方案八可以说是上述讨论的共识,桐生君作为新手,
注册加入社群不满30天,经验不足,无视共识,发表轰炸式留言,且不知所云,混淆概念,其留言可视为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若无除桐生君外的其他人反对,则7日后可公示。--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0日 (六) 04:36 (UTC)- 对阁下的言论也不知所云,注册不满30天??另外阁下意思是新用户不能发言吗?阁下的版本也并未考虑本人意见和充分考虑其他人意见,本人认为除了老手条款应收紧但不应删除,其他未见修改必要。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16:48 (UTC)
- 这样改法连KJ和一大群幽灵管理员都没票投,而且你这样改法大家只是会在开始前用DisamAssist、WP:TW、巡查刷到100编辑,投票前是必然会有些风声的,有什么意思。--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24日 (三) 02:46 (UTC)
- @桐生ここ:不好意思打错了,我是指加入社群不满30天,对维基百科不甚了解。--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6日 (五) 17:02 (UTC)
- ghren反馈的问题已收到,正在考虑解决方案,我将尽快修改。--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6日 (五) 17:16 (UTC)
- @桐生ここ:不好意思打错了,我是指加入社群不满30天,对维基百科不甚了解。--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6日 (五) 17:02 (UTC)
- 这样改法连KJ和一大群幽灵管理员都没票投,而且你这样改法大家只是会在开始前用DisamAssist、WP:TW、巡查刷到100编辑,投票前是必然会有些风声的,有什么意思。--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24日 (三) 02:46 (UTC)
- 对阁下的言论也不知所云,注册不满30天??另外阁下意思是新用户不能发言吗?阁下的版本也并未考虑本人意见和充分考虑其他人意见,本人认为除了老手条款应收紧但不应删除,其他未见修改必要。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16:48 (UTC)
方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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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七的问题,修正版。 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8 (UTC)
本方案只收紧3000次编辑就可以无忧的终身投票人,其他没有差别,本人也认为不需收紧或放宽。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32 (UTC)
- (-)倾向反对:同上,不能实际防止老手扰乱投票。制定方案必须结合共识和实际情况,不能主观判断方案好坏。您可以参考一下Techyan和虫虫飞的解任投票。--12З4567(留言) 2021年11月26日 (五) 17:12 (UTC)
- 已修改为10次、主命名空间非自动编辑,您看如何。即便如何严格,也挡不住乱投票,太严格只是让正常投票者和乱投票的一样投不了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1月27日 (六) 07:30 (UTC)
- 只要不是老人永远持权,我就支持。--Temp3600(留言) 2022年1月2日 (日) 14:03 (UTC)
方案十
(已由12З4567撤回)
方案八的修正版,能够有效防止只写条目不了解站务的,或不活跃的老手扰乱投票。--12З4567(留言) 2021年12月3日 (五) 04:47 (UTC)
- 再次修订。“放一个短期维基假就没投票权”理由不合理,因为1次编辑已经很宽松了,而且“收紧活跃度要求”已为讨论共识。七日无异议则公示。--12З4567(留言) 2021年12月6日 (一) 04:43 (UTC)
根据EricLiu1912的意见,现将已达成共识的方案六公示一周,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 (一)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0日 (一) 00:00 (UTC),如无异议则通过。--12З4567(留言) 2021年12月12日 (日) 05:37 (UTC)
- 这算什么共识,投票才有意义啊大哥。--🐦T 2021年12月12日 (日) 05:41 (UTC)
- 说明:方案六是根据方案一至方案五所有讨论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制定的,且方案六中所有修订均为以上讨论所形成的共识,而其他方案均与原方案差别过大,显然没有共识。另外,本人坚决(-)反对投票,因为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如有意见请尽快发表,本人将以方案六为基础进行修改,尽可能体现大多数人的共识。--12З4567(留言) 2021年12月12日 (日) 05:48 (UTC)
- 本人认为上述皆无共识,任免管理员实际也是投票决议,最近决定保护名称及标识也是采取投票,故举行投票有效。但本人认为既然无法达成共识,建议暂时搁置,但可以做实际不改变任何条件的修改。--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2日 (日) 07: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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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2日 (日) 07:26 (UTC)
- 我认为本话题显无共识,一直强推提案也不是办法。——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2月12日 (日) 10:27 (UTC)
- 我也不认为这算什么共识。--🐦T 2021年12月12日 (日) 12:21 (UTC)
- 不如暂不修改。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2日 (日) 12:43 (UTC)
- 我也不认为这算什么共识。--🐦T 2021年12月12日 (日) 12:21 (UTC)
意见征集
根据以上讨论,现决定中止公示,但仍进行最后意见征集。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 注册满(180/150/120/90)天,且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90/60/3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
- 您是否支持收紧活跃度要求?若支持,则应收紧为(75/60/45/30)天?
- 其他意见。
--12З4567(留言) 2021年12月14日 (二) 05:47 (UTC)
-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
- 不支持,保持90天有1次编辑。
- 编辑1500或3000次者,活跃度要求为六个月,与IPBE一样。
--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4日 (二) 06:56 (UTC)
- (!)意见1.本讨论宜以“无共识”终止。2.个人认为收紧活跃度限制这一做法可能无法起到任何预期效果。--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1年12月20日 (一) 15:32 (UTC)
- 我认为能不能有预期效果还是得做了试行一段时间才能知道,现在这么讨论法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我认为可以先不终止,得让更多人看到这讨论,继续发表意见。--Tazkeung(留言) 2021年12月25日 (六) 18:11 (UTC)
我的意见是:
-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
- 不支持,保持90天有1次编辑。
- 没有其它意见。
--Lanwi1(留言) 2021年12月28日 (二) 04:31 (UTC)
- (!)意见:
-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
- 不支持,保持90天有1次编辑。
- 无。
--Kriz Ju(留言) 2022年1月6日 (四) 02:34 (UTC)
方案十一
意见征集已有一个月,共收集到4条有效意见,且意见均为“维持原状”。根据意见,现决定公示以下仅修饰语句、不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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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天,若无异议则通过。--12З4567(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08:10 (UTC)
- 怎么挑出沙盒编辑?因编辑条目而在沙盒编辑算不算?而这又跟直接编辑条目有什么差别?这里的沙盒是否包含草稿?——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6日 (日) 08:27 (UTC)
- @Ericliu1912:没有必要鸡蛋里挑骨头。沙盒是Tazkeung的意见。按照您这种说法,因编辑条目而在用户页编辑怎么处理?如果您想针对某个维基人,请点击此处。--12З4567(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09:08 (UTC)
- 其他 说明:关于投票问题,能不投票尽量不投票,否则就会像WP:投票/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一样。“注册满七天”并不能起到实际限制的作用,因为第一条“120天前”即“注册满120天”,至于第二条,目前并没有注册不满七天且符合此项条件的用户,故删除。“两项之至少一项”已用新增的“或”表示。桐生君把“注册满七天”改为120天,实际上等于收紧了第二项条件,不属于非实质性修改。(由于编辑冲突,实际发布时间应为08:30 (UTC))--12З4567(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09:12 (UTC)
- 不好意思,我就是要“鸡蛋里挑骨头”。修订应当考虑到所有情形,另外现在我不挑剔,将来也会有人挑,因此这里就由我来做这个角色。命名空间是明确的,但“沙盒”这个概念不明确。我自己就是在使用者页面编辑条目,所以真要针对也是先针对我自己,还轮不到别人。——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6日 (日) 18:45 (UTC)
- 移动到条目时起视为条目空间编辑。--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16日 (日) 18:57 (UTC)
- 所以草稿是否为沙盒?如果是这样那我建议把这里的“沙盒”改为草稿与草稿讨论命名空间,实际涵盖范围仍然不变。——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6日 (日) 19:00 (UTC)
- 在沙盒的编辑测试不可能移动到条目,而在沙盒的草稿可以发布移动到条目,所以编辑测试属于无效编辑,草稿属于有效编辑。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17日 (一) 02:24 (UTC)
- 所以草稿是否为沙盒?如果是这样那我建议把这里的“沙盒”改为草稿与草稿讨论命名空间,实际涵盖范围仍然不变。——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6日 (日) 19:00 (UTC)
- 移动到条目时起视为条目空间编辑。--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16日 (日) 18:57 (UTC)
- 我寻思有谁会刻意用WP:沙盒,草稿多半都是要发布的,也不算是一个大问题。--Ghren🐦🕓 2022年1月17日 (一) 09:22 (UTC)
- 不好意思,我就是要“鸡蛋里挑骨头”。修订应当考虑到所有情形,另外现在我不挑剔,将来也会有人挑,因此这里就由我来做这个角色。命名空间是明确的,但“沙盒”这个概念不明确。我自己就是在使用者页面编辑条目,所以真要针对也是先针对我自己,还轮不到别人。——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6日 (日) 18:45 (UTC)
- 不同意移除“两项之至少一项”,这两项之中都有“且/或”连接词,不是所有人都很清楚且跟或的优先级,能转为条列式就应该转为条列式,并使用“以下条件之一”的构句来让条件更加清晰易读。--Xiplus#Talk 2022年1月17日 (一) 13:46 (UTC)
- 如果只是语意调整,请WP:没坏别修。--Ghren🐦🕐 2022年1月19日 (三) 17:12 (UTC)
仅支持去掉那个“七天”,七天1500笔条目编辑也太恐怖了吧……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7日 (四) 11:32 (UTC)- 不行,万一真的行呢,还是把“七天”提进第二点里吧。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
- 自确必定要7天啊,只要随意清清消歧7天1500不太难吧。--Ghren🐦🕗 2022年1月27日 (四) 12:14 (UTC)
- 不行,万一真的行呢,还是把“七天”提进第二点里吧。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
方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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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比较好。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2:38 (UTC)
才看到上面的留言,确实是收紧了第二个条件,那这个只是供各位参考。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7:26 (UTC)
不过各位可以接受仅注册7天但有1500次条目编辑的用户投票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7:27 (UTC)
- (对整个讨论串的意见)我觉得老人条款应该要加一个六个月活跃。你六个月不活跃什么权都没了还能参加RfA不是很合理。--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0日 (日) 10:28 (UTC)
- 不活跃除权是出于安全考虑。这跟有没有投票权应该是两回事。不过或许再长一些的不活跃期应该可矣。——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30日 (日) 16:29 (UTC)
- 改成一年如何。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6:54 (UTC)
- 投票应该也要考虑帐号安全吧。我建议是210天(6月+延期的1月)。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1日 (一) 08:38 (UTC)
- 不活跃除权是出于安全考虑。这跟有没有投票权应该是两回事。不过或许再长一些的不活跃期应该可矣。——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30日 (日) 16:29 (UTC)
方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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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1日 (一) 08:42 (UTC)
方案十四(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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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修改后重新公示7天。--12З4567(留言) 2022年2月10日 (四) 14:50 (UTC)
- 这个方案的意思是说,赋予七日内注册、编辑至少五百次者投票权?——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0日 (四) 17:11 (UTC)
- 应该是编辑7天内编辑1500次条目就有权吧...--Ghren🐦🕑 2022年2月10日 (四) 18:14 (UTC)
- 删除注册满七日之限制后,实际上就是允许投票前七日以内注册、编辑至少五百次者投票。——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1日 (五) 03:33 (UTC)
- @Ericliu1912:但是怎可能在120天前编辑500次然后只注册7天?--Ghren🐦🕐 2022年2月11日 (五) 05:00 (UTC)
- 7<120。我不会说达到这个门槛的可能性有多大,但此方案的效果即是如此。——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1日 (五) 05:21 (UTC)
- 这是不可能的,“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说明120天前已经注册。但是注册七天内编辑3000次(或条目1500次)就有投票权。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1日 (五) 08:20 (UTC)
- “开始120日前编辑至少500次”,七日前也算在这120日前啊,开始七日前编辑至少500次就必然在开始120日前编辑至少500次了吧。这个前有歧义。——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1日 (五) 17:33 (UTC)
- “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投票开始的120天前,编辑已满500次”≠“投票开始前120天内,编辑至少500次”,这边的人只有您误解现行条文,看看下一句的“投票开始前9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就应该知道您错在哪里。--Xiplus#Talk 2022年2月12日 (六) 04:53 (UTC)
- 我昨天讲完之后就自己去翻了一下讨论,然后明白确实是自己误会了。但我觉得条文可以写的再清楚一些。——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2日 (六) 08:16 (UTC)
- 可参考台湾的法令用词:“员工应于离职日的10天前预告”,“雇主应于员工离职日的前10天内通报”。例如:“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120天前,至少已编辑达500次;并在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的前9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页面及使用者对话页)”--218.35.184.161(留言) 2022年2月13日 (日) 03:00 (UTC)
- 我昨天讲完之后就自己去翻了一下讨论,然后明白确实是自己误会了。但我觉得条文可以写的再清楚一些。——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2日 (六) 08:16 (UTC)
- “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投票开始的120天前,编辑已满500次”≠“投票开始前120天内,编辑至少500次”,这边的人只有您误解现行条文,看看下一句的“投票开始前9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就应该知道您错在哪里。--Xiplus#Talk 2022年2月12日 (六) 04:53 (UTC)
- 因为“注册七天内编辑3000次(或条目1500次)就有投票权”,所以反对。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3日 (日) 11:33 (UTC)
- 你是跟Eric君有同一个误解吧,请看Xiplus在2022年2月12日 (六) 04:53 (UTC)的留言。--路西法人☆ 2022年2月15日 (二) 03:32 (UTC)
- 他的反对意见和Ericliu1912的误解不同。因本案首段删除“注册满七天”后,第一项条件仍规定至少需注册满120天,第二项条件则只规定编辑数,未规定注册时间。然而两项条件只须符合其一即有权投票。--111.71.79.179(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05:16 (UTC)
- 我觉得他的理解无误。能不能不要在没有人支持下不停公示?--Ghren🐦🕕 2022年2月15日 (二) 10:32 (UTC)
- 他的反对意见和Ericliu1912的误解不同。因本案首段删除“注册满七天”后,第一项条件仍规定至少需注册满120天,第二项条件则只规定编辑数,未规定注册时间。然而两项条件只须符合其一即有权投票。--111.71.79.179(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05:16 (UTC)
- 你是跟Eric君有同一个误解吧,请看Xiplus在2022年2月12日 (六) 04:53 (UTC)的留言。--路西法人☆ 2022年2月15日 (二) 03:32 (UTC)
- “开始120日前编辑至少500次”,七日前也算在这120日前啊,开始七日前编辑至少500次就必然在开始120日前编辑至少500次了吧。这个前有歧义。——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1日 (五) 17:33 (UTC)
- 这是不可能的,“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说明120天前已经注册。但是注册七天内编辑3000次(或条目1500次)就有投票权。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1日 (五) 08:20 (UTC)
- 7<120。我不会说达到这个门槛的可能性有多大,但此方案的效果即是如此。——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1日 (五) 05:21 (UTC)
- @Ericliu1912:但是怎可能在120天前编辑500次然后只注册7天?--Ghren🐦🕐 2022年2月11日 (五) 05:00 (UTC)
- 删除注册满七日之限制后,实际上就是允许投票前七日以内注册、编辑至少五百次者投票。——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1日 (五) 03:33 (UTC)
- 应该是编辑7天内编辑1500次条目就有权吧...--Ghren🐦🕑 2022年2月10日 (四) 18:14 (UTC)
- 可以解释一下本章节内列出的14个方案是什么关系吗,是从其中要选择一个还是什么别的意思;有的小段落已经有超过三个月没有人讨论了,这些算是呗否决了吗。 Stang★ 2022年2月24日 (四) 14:47 (UTC)
- 事实上我觉得这里面没有一案有共识的,不如维持原状。——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4日 (四) 16:05 (UTC)
- 这能不能雪球掉?都半年了。--Ghren🐦🕐 2022年2月25日 (五) 05:38 (UTC)+1
- 事实上我觉得这里面没有一案有共识的,不如维持原状。——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4日 (四) 16:05 (UTC)
- 最近因为有事,没有时间回复大家的意见,这些意见我也看过了,绝大部分是反对,而且反对的理由也很荒谬:“赋予编辑超1500次的非自动确认用户投票权”,标题也不知道被谁改成了“方案十四”。请问你们见过哪个新用户能在7天内编辑1500次(平均每天编辑214次),还能保证这1500个编辑全都是条目,而且恰好是投票前7天内作出的,而且全都是实质性编辑,没有一个破坏或测试?根据WP:最近编辑次数最多的用户统计,只有3个非机器人用户最近一周内编辑超过1500次,而且表中所有用户均为自动确认用户。大家可以自己找一下历史上有没有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用户,如果有的话可以在下面留言。假如真有这种用户,那么管理员难道不会以WP:游戏维基规则封禁之?希望大家认真思考这几个问题,当然也可以讨论,我先把上面的公示去掉,如果没有意见的话,我再公示。--12З4567(留言) 2022年2月25日 (五) 04:35 (UTC)
- 由于无反对意见,现将“方案十四”正式🕗 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12З4567(留言) 2022年3月7日 (一) 04:31 (UTC)
- 我己经说过很多次了,这个方案己经拖拖拉拉走了半年了,没意思也没什么用。上次改成了500次之后,一次选举都没有,根本上连500次都不知道是否有效,然后就在同一个方案打转,微调,一点实际用处都没有。--Ghren🐦🕐 2022年3月7日 (一) 05:26 (UTC)
- 根据WP:7DAYS,由于公示期内无用户提出正当合理之异议,本方案通过。--12З4567(留言) 2022年3月16日 (三) 16:01 (UTC)
- 莫名其妙就通过了,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17日 (四) 12:53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方针(PL507)》条件1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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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理由有下:
-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方针(PL507)》序言章节所列条件1中作出了“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和”上任投票开始前90天内”的约束,其本质是防止潜在的傀儡制造者,在已经得知某一人事任免投票开始的情况下通过编辑行为取得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指引(GD803)》新增第2.6(安全投票暂行规定)章节后,投票起始时间由提名时直接开始,变为完成预提名程序并在技术上安全投票系统的设置后方才开始。此时,现行方针中”上任投票开始前90天内”的约束,不再能起到原有的效果。考虑到联署提出是新任免程序开启的信息最初向社群披露的时间点,故提议统一修订为“提名提出前”;
- GD803第2.6(安全投票暂行规定)章节规定,预提名须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用户联署支持”。因此,从方针指引的自洽性上而言,PL507应在GD803所规定预提名(联署)阶段即能够评估用户是否具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故提议统一修订为“提名提出前”;
- 上述修改兼容潜在的变动,即使联署程序不再使用,方针亦能适用。
亦可统一改为“任免程序开始120天前/90天内”。以上。--Kirk # 2022年5月20日 (五) 12:06 (UTC)
- 请参照我对相关规则的解释;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判定之基准点设置于联署开始之时可能也有好处。不过,考虑到社群尚未正式决定采用何种投票方式,个人建议暂时搁置相关草案,直到共识产生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20日 (五) 18:54 (UTC)
- 同Eric。万一是每一年选一次的方案的话,不一定有提名的程序,这样的话又要重新修订。--Ghren🐦🕘 2022年5月21日 (六) 13: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