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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存废讨论应避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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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7日23:22留言

删除投票与请求总是一个引发战火的地方。英文维基上有一篇不具方针与指引效力的论述“en:Wikipedia:Arguments to avoid in deletion discussions”,这个论述的编辑者们希望能透过这篇文章,让删除讨论中的理由更确切。我翻译了一部分在Wikipedia:删除讨论时应避免的理由,欢迎大家一起来翻。--笨笨的小B | 20巷 14:36 2007年2月10日 (UTC)

  • 支持翻译,我们不时犯上此类错误。更不好的是没有提供任何说明或理据的投票。管理员数票时要计算这些空投票有时还真没意义。请大家也多关注。Stewart~恶龙 19:29 2007年2月10日 (UTC)
  • 支持翻译,但我觉得这个页面应该在“Help”名字空间。-下一次登录 2007年02月22日00:27留言
    在Wikipedia空间是对的,Wikipedia空间是用于计划本身(这里就是百科了)的政策方针指引等,而Help空间是用如何使用MediaWiki软件本身的。— fdcn  talk  2007年2月22日05:57 (UTC+8 2月22日13:57)

Wikipedia:删除讨论时应避免的理由已经完成初步翻译,请协助校对。-- tonync (talk) 06:48 2007年2月25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7日23:22留言

以外文维基百科作为删除或保留的理由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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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最近的免责模版提删,虽然本人引用英语维基百科的方针作为删除理由,但许多投票人士都声称英文维基百科的方针,不等于此维基上的方针,故此不应全面接受。

但是,根据过往的经验,许多投票人士都是只“这条目在XX语维基百科也有”为由,保留条目或模版,而不是以内容的质责作考虑。例子有一系列的日本AV女优条目,以及最近的Template:电视节目的变迁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希望大家给点意见……--minghong 2007年7月27日 (五) 14:45 (UTC)[回复]

以自主理由保留别人没有的,以参考理由保留别人有的:这个尺度好像是比较宽。—Isnow 2007年7月27日 (五) 15:05 (UTC)[回复]
看不太懂,可以解释一下吗?谢!--minghong 2007年7月27日 (五) 15:23 (UTC)[回复]
别的语言版本有且未被提删的条目,表示其在该语言版本中有收录价值,为何在中文维基不能收录?以许玮伦为例,她并非像林青霞还是张曼玉等得过国际影展奖项的女演员,但却有德文、法文、英文、日文、韩文、葡萄牙文及越南文这么多语言版本收录,看到时十分讶异,吾人看来这些语文版本才是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Ellery 2007年7月27日 (五) 16:10 (UTC)[回复]
现时很多条目都是翻译自外文维基中的未经查证、知名度或重要性不明的条目。维基百科不能互相参考,但Ellery却指外文维基上未被提删的条目就代表其有收录价值。那么外文维基也可指条目在中文维基上未被删除,同样有收录价值。那不是一个dead lock吗?虽不能互相参考,也能互相“保护”,免除被删的可能。
我有点阴谋论,先行请罪。但希望大家能正视此问题。--minghong 2007年7月27日 (五) 16:26 (UTC)[回复]
这个每个人的标准不同,有人认为可以参考,有人认为不能参考,个人觉得都只是每个人看法不同而已。--Jnlin讨论2007年7月27日 (五) 16:17 (UTC)[回复]
这个意思是即使自相矛盾,只要是共识就可以?--minghong 2007年7月27日 (五) 16:26 (UTC)[回复]
我认为是这样没错,毕竟共识可以改。当然也可以“能不能参考外语”作出一个共识,但在之前,应该 case by case 来看。--Jnlin讨论2007年7月27日 (五) 16:32 (UTC)[回复]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条目有二十几个语言都有条目,但是在中文维基百科却没有参考资料,这样的条目是否应该删除?如果这个条目只有在某语言有条目,这个条目是不是应该保留在中文百科内?如果一个翻译条目只有一个语言有,又在该语言因为“原创研究”被删除,那么这个条目是否保留价值?这些应该要一件一件讨论比较恰当。--Jnlin讨论2007年7月27日 (五) 16:39 (UTC)[回复]
个人认为:问题一和二、应保重并尽量翻译;问题三、看看该条目的外文条目的质素,和是否合乎方针;问题四,看看该条目的质素,和是否合乎方针。可惜现时的情况是,只有该条目有跨语言链接就可保留。当然,在任何情况,除以上之外也要一件一件讨论。--minghong 2007年7月27日 (五) 16:52 (UTC)[回复]

题外话,为何现在是要参考外语版本,再决定条目是否值得删除,而非参考外言版而改善之再保留? 这令我莫名奇妙,外语版有的这里也要考虑是否保留,外语版没有的难道就更加应该消失? 这岂不是完全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背道而驰? -- message to b.cx 2007年7月27日 (五) 17:43 (UTC)[回复]

标题已经写了是“以外文维基百科作为删除或保留的理由是否恰当”,两者都有的,不只是删除。--minghong 2007年7月27日 (五) 17:55 (UTC)[回复]
  • 为什么不能做到中外文交互参照?什么是重要,这也要注意小众的需求吧!基本上,你应是对“以外文维基百科作为保留的理由”不能接受吧!AV女优的资料不入流吗?如果觉得资讯不足,应该是要求加强补充,不是提删!—布学吾树(talk) 2007年8月6日 (一) 11:57 (UTC)[回复]

参考外文维基百科,主要是参考其理由,不是规定。若这些理由在zh维基百科同样适用,为何不能参考?--Hiaeoupyc 2007年7月27日 (五) 23:56 (UTC)[回复]

至于条目就不一定了,有时外文维基百科会有我认为不需要出现的条目,主要是性质重复、细分过于锁屑,这几点我认为不可取。zh维基百科也不应以“外文维基百科也有”为由保留条目。--Hiaeoupyc 2007年7月28日 (六) 00:34 (UTC)[回复]
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计划中收录有该事务,顶多只能代表该版的用户中有人知道此事物的存在,但拿来当作条目收录与否的有力证据?似乎没这么关键性吧。老话一句,如果一件事物重要到值得另辟条目收录,它一定有办法被写成一篇让人阅读后承认它的确颇重要的介绍文章。因此,支持保留者与其靠外部的证据想要‘证明’应该收录此条目,不如将内容修改到让更多其他用户看完后也支持保留,会比较有意义些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28日 (六) 04:18 (UTC)[回复]
赞同你的看法。不过若要人人可编辑,不如再给人一个方便,将条目建立标准降低,如果没有明显理由就不删除。另一个好处是可以降低提删人口,因为只要不是破坏性条目,就很难被删除。反对“外文维基百科也有”的原因是,如果人人都可到此一游,那进门前,就不需要向警卫报备你是某某人的亲戚。--Hiaeoupyc 2007年7月28日 (六) 06:50 (UTC)[回复]
那么现在如何处理?好像没了跟进似的?--小狼 2007年8月4日 (六) 15:41 (UTC)[回复]

有关提删理由“没有列出任何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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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开始使用这个理由去支持提删,但个人心想维基内很多条目都是未补上来源或不太方便去补上来源之类的…

要是这提删理由成了风气,以后会不会有人翻出一堆未有来源的条目来提删?这样搞不好会是维基条目的灾难说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20:39 (UTC)[回复]

中文维基的参考资料问题一直令人头痛, 归根究柢是中文文献实在是太贫乏, 而且我们做引用的水准也太逊了.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2月6日 (五) 03:41 (UTC)[回复]
“没有列出任何资料来源”并不是合理的理由,不过没有列出资料来源可能会导致知名度难以查证这倒可以成为理由。—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6日 (五) 03:51 (UTC)[回复]

关于里面的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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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仿照英文维基百科,以红色字显示,说明不是用户链接。就算有些人创建了这些用户名,那也应该可以容忍。--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3月10日 (四) 15:06 (UTC)[回复]

没这个必要吧。user:example还被永久封禁了呢。Bluedeck 2013年12月19日 (四) 14: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