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扬烈
外观
何扬烈(1888年—?),字武公,亦字仲伟,湖南醴陵人,23岁上庠卒业,应法官试获授任贵阳地检厅检察官及汉寿、华容等县司法官,民国五年改官华容县长。后曾任湖北京山县县长、浙江奉化县县长,1941年刘建绪为福建省主席时任省政府秘书。1949年4月挈眷乘保安司令部眷属船赴台湾,任台湾省烟酒公卖局秘书,1954年调嘉义烟酒分局长,1956年调宜兰烟酒分局长。先后参与嘉义“玉岑诗社”、宜兰“五峰诗社”。工诗词,其诗雄丽亦有唐人胎息,著有《枕髑髅斋诗稿》、《红豆簃诗集》、《武公七十以后诗》(1963年6月,时年76岁,个人出版)、《瀛洲诗集》、《蓬壶剩稿》。
何揚烈先生曾任春人詩社(創立於1952年)第四任社長,在春人詩社1985年10月出版的《春人詩選第三輯》第535至538頁刊有「何故社長遺作」並附小照及簡介,其中有「不幸於1975年因車禍身故,享壽八十有八‧....」。
参考
[编辑]- 何扬烈著:《蓬壶剩稿.七十二年之回顾》,页5。
- 春人诗社编:《春人诗选第八辑》,台北市:松霖国际兴业有限公司,1997年7月
- 何扬烈等撰:《瀛洲诗集》,台北县:龙文出版社,2011年5月
- 何扬烈著:《蓬壶剩稿》,台北市:合源印刷公司,197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