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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提签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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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前往吉布提的访客,除非他们来自下面提到的免签证国家之一,必须在抵达吉布提时或从吉布提驻外机构处获得签证

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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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下列护照访问吉布提的旅客无需提前办理签证,可无限期停留:[1]

国家和地区 普通护照 外交/官员/公务护照
 中国 须加注“因公”字样 是
 香港 否 是
 澳门 否 是
 新加坡 是 是
 沙乌地阿拉伯 否 是

落地签证(已停止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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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时由吉布提移民局决定是否签发。持有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护照的乘客,可在抵达时获得落地签。他们必须持有回程机票或前往第三国的机票。[2]持有签证可停留最多1个月,3个月或6个月[3]

自2018年5月1日起,落地签不再签发。[4]

电子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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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8日,吉布提政府为外国访客导入了一个电子签系统,旨在取代落地签系统。访客可申请有效期为3天的过境签或有效期为31天的单次入境签证。持有自到达之日起护照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的访客可在抵达时获得落地签,并且必须持有回程机票或前往第三国的机票和住宿证明。电子签仅用于旅游或商业目的。[5]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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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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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签证和护照. Timatic英语Timatic.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由阿联酋航空代发行. [21 January 2018]. 
  2. ^ Entry requirements - Djibouti travel advice. www.gov.uk. [2019-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2). 
  3. ^ 存档副本 (PDF). [2019-04-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4. ^ 存档副本. [2019-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5. ^ eVisa. www.evisa.gouv.dj. [2019-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