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读者服务
外观
身心障碍读者服务(英文:Library Service for the Handicapped)是为了顾及残障者的特殊性,以适应其能力与需求并保障其求知权益,为这类读者所提供特殊的图书馆读者服务。一般图书馆除注意特殊的资源、设备及设施的考量外,也注意其馆内空间及物理环境的规划,提供身心障碍读者借阅、参考和阅览服务。
服务对象
[编辑]根据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者保护法》,身障障碍者系指个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参与社会及从事生产活动功能受到限制或无法发挥,经鉴定符合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所定等级之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为范围;身心障碍读者服务通常以视障者、肢障者、听语障者、行动不便、病弱(颜面损伤、重要器官失去功能等)以及智能障碍者(失智症、自闭症等)为多,其中又以视障者与肢障者的服务为主。
服务模式
[编辑]- 延伸服务(Outreach):亦即在图书馆环境以外,主动为身心障碍者提供相关服务,如资料邮递、巡回车服务等。此种模式一般系以团体为对象,如学校、社团、家庭或养护、重建机构等。因此,为了在团体服务中仍能兼顾到个别的需要,馆员必须确切了解读者的需求,又因为服务在馆外进行,因此必须耗费较多的人力、时间与经费,尤其需仰赖义工的协助。
- 特殊需求中心(Special Needs Centers):亦即特地为身心障碍者成立一部门,集中提供其资讯服务。在此部门中除提供各种适于各类型障碍者使用的媒体资料外,另设置有辅助设施及设备,协助身心障碍者有效地获取所需之资讯。其优点为,所有的设备与资源可以集中利用与管理、并加以评估,使服务更具效率;且透过该部门的成立,可彰显图书馆推动身心障碍者服务之决心,凝聚全馆工作同仁之共识,彼此在观念上或工作上相互沟通、支援。惟此种服务模式对身心障碍者仍有若干受限之处,毕竟宥于障碍本身或外在环境因素,对不便到馆使用的读者而言,仍无法受惠。
- 回归主流(Mainstreaming)的服务:此种服务模式之目标,在使身心障碍者可以如同一般读者一样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与服务,并且强调所有的资源与服务系整合于整体图书馆系统之中。对全体馆员而言,除了必须加强相关的服务训练,学习了解身心障碍者的情况、程度,并将读者与适当型式之资料妥为连结外,在与身心障碍者互动的过程中,更必须付出更多的时间与关注。此外,基于公共图书馆服务大众的特质,在面对其他读者对障碍人士的排斥行为时,馆员更须费心地适当处理。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胡述兆总编辑(民84)图书馆学与资讯科学大辞典:页1650-1651。台北市,汉美。
- 吕姿玲(民87)公共图书馆提供身心障碍者服务之探讨。书苑季刊,38:页8-15。
- 全国法规资料库─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