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 (天启进士)
外观
金兰(?—17世纪),字谷生,浙江绍兴府馀姚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金兰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授婺源知县。此时魏忠贤党得势,朝廷禁东林党,毁各地书院以充实粮饷,他提出当地是朱熹故乡而得以保全。之后升任山东道监察御史,以流寇问题严重上陈便宜四事,历任陕西巡按御史、长芦巡盐御史、应天督学御史,再转为应天府丞、太常卿后辞官归乡。
家族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八》:金兰,字谷生,馀姚人。天启五年进士,授婺源知县。部议毁书院,邑朱子故里,悉力保全。迁山东道御史,寇迫,上便宜四事。巡按陕西、巡盐长芦、督学应天。伸单寒,绌请谒。历应天府丞、太尝卿归。鲁王监国,起故官,绍兴亡后,久之卒。
- ^ 康熙《会稽县志·卷二十·选举中》: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举人)……金兰
-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金兰,字楚畹,天启乙丑进士,授婺源知县。婺源故朱文公里居,部议禁伪学、毁书院以充饷,兰力护之得全。升御史,流寇方炽,上便宜四事;巡按陕西、巡盐长芦、督学应天。伸单寒绌请谒,以致仕卒。 府志 长子枢,……仲子机,诸生……机子炯,诸生;煜,顺治戊戌进士……烜,能文工诗赋……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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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卢化鳌 |
明朝婺源县知县 1625年-1631年 |
继任: 刘潜 |
前任: 张玮 |
明朝应天府府丞 崇祯年间 |
继任: 郭维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