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图宣言》是1991年12月21日由苏联11个共和国(波罗的海3国和乔治亚除外)的领导人在哈萨克首都阿拉木图举行的首脑会议上签署的一份宣言。
- 确认由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3国签署的独立国家国协的宗旨和原则。
- 宣布联合体成员国将通过协调机构进行平等合作,保留军事战略力量的统一指挥和对核武器进行统一监督。
- 各成员国将在形成和发展共同经济区域方面进行合作。
- 宣布随著独立国协的成立,苏联将停止存在,各加盟国互相承认。
- 独立国协对承认其宗旨和原则的前苏联成员国或其他国家开放,经成员国一致同意均可加入独立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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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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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主权 |
歌唱革命 (1987—1991) · 波罗的海国家恢复独立: 立陶宛, 拉脱维亚, 爱沙尼亚 各共和国的主权宣言: 爱沙尼亚 (1988.11.16), 俄罗斯 (1990.06.12), 乌克兰 (1990.07.16), 白俄罗斯 (1990.07.27)独立宣言及法案: 立陶宛 (1990.03.11), 拉脱维亚 (1990.05.04), 亚美尼亚 (1990.08.23), 格鲁吉亚 (1991.04.09), 乌克兰 (1991.08.24), 摩尔多瓦 (1991.08.27), 阿塞拜疆 (1991.08.30), 吉尔吉斯斯坦 (1991.08.31)独立公投: 立陶宛 (1991.02.09), 拉脱维亚 (1991.03.03), 爱沙尼亚 (1991.03.03), 格鲁吉亚 (1991.03.31), 亚美尼亚 (1991.09.21), 土库曼斯坦 (1991.10.26), 乌克兰 (1991.12.01), 阿塞拜疆 (1991.12.29)¹, 乌兹别克斯坦 (1991.12.29)¹引入俄罗斯总统职位公投 (1991.03.17) · 俄罗斯总统选举 (1991.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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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尝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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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联体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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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解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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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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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成员国 (自苏俄分设后重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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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苏俄(已为 苏联加盟国)分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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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加索分解后新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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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新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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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加盟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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