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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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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启运,字芳陶,安徽徽州府歙县棠樾村人,棠樾鲍氏二十四代,明嘉靖兵部左侍郎鲍象贤的八代孙,鲍宜瑗次子,清代两淮盐务总商鲍志道(1743年-1801年)之弟。鲍启运八岁父母双亡,由嫂嫂汪氏抚养成人[1],后随兄鲍志道在扬州经营盐业。

嘉庆九年(1804年),鲍启运奉派由淮南调往淮北分司办理盐运。鲍启运以淮北官盐积疲滞销,于是告病请辞抗佥,不肯接办,遭巡视盐运的监查官佶山参奏,要求严加查办。嘉庆一个多月内连发三道圣旨,责令两江总督陈大文核查真相后,体谅到淮北盐业确实停滞,鲍启运并非有心违抗,于是免受革职,但需捐输白银五万两弥补亏空,代完淮北退商未运壬戌纲盐一万余引。风波平息后,鲍启运将三道圣旨的文字刻于碑上,立在鲍氏宗祠,感泣再造之恩,也让鲍氏子孙铭记祖辈经营盐业的艰辛[2]

清嘉庆十年(1805年),鲍启运兴建棠樾女祠清懿堂,又秉承父亲鲍宜瑗遗志,向鲍家宗祠捐义田计1200亩,用于维持祠堂祭祖,以及赈济孤寡残疾的族人,得到安徽巡抚朱珪、两江总督陈大文的著文称许[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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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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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道光《徽州府志》
  2. ^ 歙县棠樾村宗祠保存的嘉庆九年三月初八日、四月初三日和四月十三日三道圣旨碑
  3. ^ 朱珪陈大文:《鲍氏义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