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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国立新竹教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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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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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新竹教育大学的旧校网(新竹师范学校时期)为“www.nhctc.edu.tw” 来源J7729留言2013年3月31日 (日) 12:29 (UTC)[回复]

建议改名:“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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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新竹教育大学” → “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竹教大已经于2016年正式并入清大,条目应当更动。有用户提出应当参照台北帝国大学,然而竹教大有如台北帝大一般的历史定位吗?台北帝大是日治时代第一所大学,也是旧制帝国大学的一部分,是台湾日治时期、大日本帝国、以及现代教育史中的重要环节,新竹教育大学能够代表什么显著地位?在师范教育史中,既不若台北教大是第一所师范学校,也不若台湾师大是中等教育师资的滥觞,明显地没有特别突出地位,甚至是最后一波才成立的师范学校。且如果新竹教大应当保留,为何北市师院、嘉义师院、屏东教大、花莲师院都没有保留?只因他们没有吵得沸沸扬扬吗?历史过往存在的学校何其多,如果认为改制就应当存在,作为新竹教大前身的台湾总督府新竹师范学校,跟现今体制差距的非常多,是不是应该为其独立设立单一条目--Sika247963留言2016年11月1日 (二) 02:55 (UTC)[回复]

(-)反对:首先,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并非学校机关,只是学校校地的区分、甚至连可以彼此独立运作的分校都比不上,实际上两者条目写法无法等同。二、就条目各方定位来看,“新竹教育大学”依循的历史脉络为日治时期至合并前的独立运作过程,而“南大校区”的历史脉络则仅能追溯到竹教大和清大合并后的发展,这两者之间在脉络、定位、写法上都有所差异。而当前所谓的移动,不过就是为了好像可以马上生出南大校区的内容。三、如同前述,我很怀疑过去有人只是为了偷懒,就忽视校区、已消失学校、分校之间的差别,以及模板使用上的矛盾,而直接把条目移动到校区。四、请先看维基百科撰写内容的基本准则,条目能否独立都是看该主体能否有足够来源支持其成为一个新条目,若“台湾总督府新竹师范学校”有足够来源,自然可以写成新的条目。同样的道理,主条目为清华大学、历史脉络从取得土地开始谈及的校区,只要拥有来源足够支撑内容,自然也能撰写条目。--KOKUYO留言2016年11月1日 (二) 06:17 (UTC)[回复]
KOKUYO君似乎认为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目前不应自成一个条目,可是台北市立大学博爱校区国立交通大学博爱校区呢?-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1月1日 (二) 12:36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这两个校区并不存在独立或地位同等的管理体系,那么将“学校”条目内容直接移动到“校区”,这个做法是有问题的。如前所述,校区仅是校园规画的一环,而与过往曾经存在的学校在架构、运作逻辑上都不同。当然这并不意味著校区不能写成条目,而是必须以此为主体进行描述,而非只是因为贪图方便就想说反正位置一样,就想说直接移动即可。所以除非在先前的案例中,每个校区都是存在独立运作的机构,否则这些移动应当是有问题的。--KOKUYO留言2016年11月1日 (二) 13:14 (UTC)[回复]
(-)反对:其实改不改名都有案例,改名并持续维护的问题是,数年后南大校区的科系迁入校本部后,南大校区会再更名将改作其他用途,最终就会变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目前的样子,或许可以参照国立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及其前身台北高等商业学校各自独立的模式,让本条目停留在2016/10/31合并消灭时的样子。但是另新建国立清华大学竹师教育学院的条目,毕竟原本15个系所,3个裁撤,1个移动到清大理学院,9个纳入竹师教育学院,2个到艺术学院,以传承的角度而言,新建学院条目会好一点。 Vincent8026留言2016年11月1日 (二) 13:27 (UTC)[回复]
(+)支持:并校已是事实,依照维基条目过去编辑标准(国立台中护校→国立台中科技大学民生校区、国立花师→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依过去处理案例本就应当直接移动条目名称,维基用户本该中立的处理与编辑所有条目,不能因私心而影响原本该变动的内容。-福克大叔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02:12 (UTC)[回复]
直接保留的案例有EN: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与并入的EN:Mellon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search、中文的国立高雄应用科技大学与并入的国际商业专科学校...等。学校改成学院的案例则是国防大学,例如(中正理工学院→国防大学理工学院)而非国防大学中正岭校区,(政工干校→国防大学政治作战学院)而不是国防大学复兴岗校区。系所原地发展的直接改名校区或学院,条目看起来都很通顺,但是只有建筑在,而科系全数移走的,例如花师的条目就会怪怪的,创新园区的内容比重远低于超过花师的历史。依照花师的处理方式,本条目未来会改名为清华创意与大学脐带园区,内容却是几乎是竹师的历史,这种改法好不好是值得思考的。Vincent8026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03:19 (UTC)[回复]
当这些惯例有可能犯下严重的错误时,维基百科编者自然就够提出质疑。至于为何这一移动、及可能连之前移动都有错误,前面已经提及缘由,包括所谓校区条目和过往学校条目写法本来就有不同,所谓的直接移动根本上只是贪图便宜、且根本无法促进维基百科知识写的做法。同时把“因私心而影响原本该变动的内容”拿来作为理由,实际上根本未提出实质反驳论点,甚至连为何过去如此做有正当性都没提及。--KOKUYO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04:16 (UTC)[回复]
同时依照原本惯例,学校条目的内容可能学校历史、校园环境、组织机构、学术与学者、研究成就、学生生活、著名人物、流行文化等。当前条目虽然内容不足,但只要稍微设想这些内容完整的话,这样直接把过去学校移动到校区就叫做解决问题,很明显不叫做经过理性思考的编辑行为。或者做个假想,当清华大学假设真的并入台湾大学、且仅作为台湾大学清华校区而不具任何行政独立性,那么只需要把现在清华大学条目名称改为台湾大学清华校区,这个就叫作有思考过的中立编辑?--KOKUYO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04:31 (UTC)[回复]
(-)反对:如同上面所说,我认为未来的国立清华大学创意与大学脐带园区应当另外写成条目,原来的国立新竹教育大学作为历史学校留存,这才符合内容比例原则。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09:13 (UTC)[回复]
(-)反对,一个是校地,一个是曾经存在的学校,两者不同,不能重定向--叶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13:48 (UTC)[回复]

关于并校前后相关条目撰写标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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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议题是由于国立清华大学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并校所引发的编辑问题,我认为有必要讨论并校前后的条目撰写标准,以避免如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的内容归属问题。

目前最大的争议点就是,A校并入B校后,A校是否原名保留撰写A校成立到并校前的历史,并校后另案撰写,还是移动到B校校区条目承接原有学校的内容?请大家就这个议题进行讨论,欢迎@KOKUYOSika247963克勞棣Vincent8026福克大叔一起讨论。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17 (UTC)[回复]

*(!)意见,分开来写--叶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13:23 (UTC)[回复]

这要看情况吧。如果是完全合并,那就合并到之后的校区条目或学校条目。如果是部分合并,那就分开写(应该还是看官方怎么承接这些历史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日 (三) 13:27 (UTC)[回复]
@葉又嘉Shizhao:这就出现问题了:假设A校和B校都有丰富的历史,而A校完全并入B校之后,A校条目名称变成B校X校区,内容全部承接A校条目,这也无可厚非;但直到某一天,B校X校区内的所有系所全部搬到B校校本部,B校X校区改成B校Y园区,而内容全部都是A校的历史,这我是感觉非常奇怪;我所提到的就是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的状况。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35 (UTC)[回复]
另引用KOKUYO在之前的意见供参:
首先,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并非学校机关,只是学校校地的区分、甚至连可以彼此独立运作的分校都比不上,实际上两者条目写法无法等同。二、就条目各方定位来看,“新竹教育大学”依循的历史脉络为日治时期至合并前的独立运作过程,而“南大校区”的历史脉络则仅能追溯到竹教大和清大合并后的发展,这两者之间在脉络、定位、写法上都有所差异。而当前所谓的移动,不过就是为了好像可以马上生出南大校区的内容。三、如同前述,我很怀疑过去有人只是为了偷懒,就忽视校区、已消失学校、分校之间的差别,以及模板使用上的矛盾,而直接把条目移动到校区。四、请先看维基百科撰写内容的基本准则,条目能否独立都是看该主体能否有足够来源支持其成为一个新条目,若“台湾总督府新竹师范学校”有足够来源,自然可以写成新的条目。同样的道理,主条目为清华大学、历史脉络从取得土地开始谈及的校区,只要拥有来源足够支撑内容,自然也能撰写条目。--KOKUYO留言2016年11月1日 (二) 06:17 (UTC)[回复]

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36 (UTC)[回复]

    • (:)回应,这就有点麻烦了,如果竹教只是变成一个清华一个院,只需改成竹教学院,问题是它分成两个院,用校区来命名,但似乎竹教部分系所之后要搬回本部,此校区有其他用途,似乎分成两个条目较合适,但之前类似的条目是否比照办理?--叶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日 (三) 13:45 (UTC)[回复]
    • 我是认为必须比照办理就是,但是在之前的讨论有不同意见,尤其现在台湾教育部大力喊并校,之后这种并校案一定不减反增,有必要制订规范。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49 (UTC)[回复]
      • 并校问题个人认为还是个案解决,尽量以可靠来源/官方说法为准。大体思路是有完全承接关系的合并,否则分开写(但估计总有各种特例)。如这次的案例,如果确实是“它分成两个院,用校区来命名,但似乎竹教部分系所之后要搬回本部,此校区有其他用途”,似乎分开写比较合适(不了解状况,不敢贸然下定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日 (三) 13:55 (UTC)[回复]
(:)回应竹师原先有三个院,理学院裁掉,只留一个硕士班进清大理学院、原教育学院+原人文社会艺术学院的两个系+清大学科所 = 竹师教育学院、原人文社会艺术学院只剩下两个系,改称艺术学院,简单的说竹师教育学院几乎承接了竹教大剩馀的科系,艺术学院承接两个科系。Vincent8026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5:01 (UTC)[回复]
(:)回应我参阅了合校计画书,清大向政府要了一块紧贴原本清大校区的地,计画盖成南校区将竹师教育学院迁入,而靠市中心的南大校区则移作他用,也就是说依照地址来改条目名称显然会有问题。Vincent8026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5:05 (UTC)[回复]
或者参考港铁,其中一个结束描述,说明已经合并至另一条目,新条目继续描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3日 (四) 00:22 (UTC)[回复]
感觉这只是一种偷懒的做法,不值得鼓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日 (四) 03:47 (UTC)[回复]
把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当作是一个历史上存在过、但已消失的学校的条目也没有多勤奋吧?-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1月3日 (四) 06:10 (UTC)[回复]
我认同书生所说的应该照个案处理,同时过程应考虑学校、分校、学院、院区之间主体的差异;若直接移动条目名称,其实就只是为了方便的权宜之计。实际上,也大可在既有已经消失的学校(讲述学校存在脉络中的历史发展、校园环境、学术进程、学生生活、机关变化、学校影响)外,凭借参考来源另外撰写南大校区条目(专门介绍该块地的划分发展、建筑环境、使用情况)。就如我之前所说,校地规画(依照使用功能划分的地理区块)与学校运作(基本上具有独立行政、教学、研究、影响的机关)本身就是不同脉络的东西,如果没有真正修改条文脉络(这里的修改绝对不是把校名改成校区,而是要对整体进行内容布局的重整),直接移动条目只是显得粗糙。--KOKUYO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6:20 (UTC)[回复]

竹教大与清华南大校区两者。知识的本质与范围不同,肯定是基本定义有别的两个条目。--Jasonzhuocn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9:37 (UTC)[回复]

高雄县市合并时的问题与这个问题相当类似,在下认为作为被消灭的高雄县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可将合并前的内容固定,而后续新增的历史则编入国立清华大学的条目中。-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6年11月3日 (四) 10:15 (UTC)[回复]
这里要区分的是,到底是学校消失了,还是改名了,还是合并了,或者还是拆分了?处理方式应当是不同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日 (四) 13:02 (UTC)[回复]

我是认为被并校的学校,除非关注度与可靠来源非常不足,或是很明确地承接原学校的历史,否则应当要保留。就国立东华大学与和国立清华大学的案例来看,这两个并校案的被并学校关注度与可靠来源足够,而且并非完全承接被并学校的历史(由校区使用用途变更就可以知道),因此我认为应当拆分。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4日 (五) 02:00 (UTC)[回复]

请问“历任校长”章节怎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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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历任校长”章节怎么不见了?什么理由把它删除掉?个人觉得这个章节很重要,值得保留。-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2月22日 (四) 11:11 (UTC)[回复]

怎么没有人理我?-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2月28日 (三) 10:5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