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列表
这里是特色列表的评选页面。特色列表是维基百科最佳列表的典范。请参看特色列表标准来了解评选的标准。
您在提名特色列表之前,也可以先到Wikipedia:同行评审中接受意见和反馈。如果您认为一个特色列表不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您可以把该列表放在本页(注明“重选”),重新评选该列表能否成为特色列表。
如果一个提名的列表超过了规定的评选时间,无论是否成为特色列表,都将会被从这里清除并存档。
目前有3个提名列表。
|
特色内容
特色列表工具 |
提名程序
- 您可以在评选前将列表放入同行评审征求意见,润色后再提交评选。
- 请确认您是自动确认用户(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编辑至少50次),否则提名无效;
- 仔细审阅提名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 请勿在条目上一次优良条目或特色列表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便重复提名,否则提名无效,惟上一次评选由提名人于提名后48小时内撤回者不受此限。
- 若将优良条目递交特色列表评选,评选期间可提出优良条目评选(重审)。特色列表评选在优良条目评选期间暂停,暂停时在特色列表评选投票无效但仍可提供意见。优良条目评选结束时:
- 如条目丧失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无效并存档;
- 如条目保留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继续且评选期延长补回暂停时间;
- 不是列表的条目提名无效;
- 存在侵权内容的条目提名无效;
- 如果提名为新评选(当前不是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C}}模板;如果提名为重选(当前为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R}}模板;
- 如果条目是要重新评选特色列表,建议提名人查看条目修订历史或讨论页,并在主要贡献者的用户讨论页上告知,好让条目能在投票期间进行改善;
- 点击这里提交新的提名。填了提名模板之后保存编辑即可。
投票程序
- 请确认您具有评选资格,即为自动确认用户,其标准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有至少50次修改行为;
- 仔细审阅被提名的列表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的标准;
- 如果要收回或改变意见,使用删除线“<s>...</s>”划去原意见,说明理由并签名。
- 如果有其他意见,使用“{{意见}}”,说明意见并签名。
请使用以下代码表明您的立场,除{{yesFL}}外,其他须附上理由!
表明立场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
中立 |
意见
|
代码
|
{{yesFL}} |
{{noFL}} |
{{中立}} |
{{意见}}
|
效果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
(=)中立 |
(!)意见
|
存档程序
评选/重选期分两阶段,分别为基础评选期(14日)及延长期(14日),如有效票数未达8票则进入下一评选期。如基础评选期除提名者外无人投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则不延长评选。任一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经是特色列表)。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特色列表评选的整理步骤如下:
评选 |
重选
|
- 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未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 撤消特色列表状态:
- 维持特色列表状态:
|
参选条目内容问题处理程序
侵犯版权:
- 在参选时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若在投票期结束时,侵权内容仍未完全移除,则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落选。
- 在获选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除非另有明显共识认可该条目在移除侵权内容后仍然符合标准,否则该条目须立即进行重审,条目的资格以该明显共识或重审结果为准。
- 在获选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
|
|
提交新的评选提名
|
中文维基百科内容评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