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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格式手册/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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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条目演出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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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近来发现有些用户将一些艺人的演出作品列表变成包括剧名、演出角色、备注、性质等的表格(例子一例子二),取代原有简单概述艺人演出作品及角色的列表(例子一例子二)。多加的资料其实应与艺人条目没有很大的相关性(我认为多加的资料:如剧集有那些主角等,可直接到其剧集条目查阅),而且会令艺人条目变得复杂冗长。维基方针中也有说过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个人认为这些列表是不必要的,大家如何看?—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2月20日 (五) 13:37 (UTC)[回复]

同意妙诗人的意见,过多的冗余信息使条目不精炼且无重点。简单的表格已经足以说明该艺人的作品,参演的其他人的名单对该条目没有什么意义。—木木 (发呆中) 2009年2月20日 (五) 14:44 (UTC)[回复]
同意木木的看法,没有必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2月22日 (日) 05:46 (UTC)[回复]
同意,很多影剧、艺人及ACG条目都沦为一堆列表,却看不到精辟的叙述,甚至连剧情概要都缺乏。—ellery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10:58 (UTC)[回复]
另外我也想提一点,令条目美观是重要,但也不要令条目的 codings 太多,始终维基不是所见即所得式的编辑,太复杂的列表只会增加编辑整理的难度。—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2月26日 (四) 17:25 (UTC)[回复]
附议上面三位。Ktsquare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16:08 (UTC)[回复]
同意 是没错啦,以前都没这样,变成表格只是变好看了。

大概艺人条目就是演出列表就是
年份:戏剧:角色(备注) 同剧演员列表其实没必要 编辑起来也很累。Haudai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3:27 (UTC)[回复]

我只反对角色性质(应该是某位管理员教我的 忘了谁) 其他那些 原来就有 编辑起来也不麻烦 同剧演员的话 列几个相关的对手戏演员就好了。

我只是感叹 这问题我早提出来了(见1月存档) 却一直没人讨论,结果监视列表那边还一团乱 已经打了超过三个月同类型编辑战 每次回来这都是最费力气的一部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05:42 (UTC)[回复]

  • 毫不认为列表没有存在必要,反而每样苛求文章叙述会对使用者造成不便(你们说你看一个列表会比较清楚还是一大堆文字会比较清楚了?),只是在列表的同时也应要求尽量附以文章简述。至于列表的话,年份、剧名/作品、角色三样已够,同剧演员则没有收录必要,又不是谈绯闻。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6:09 (UTC)[回复]

关于《书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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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知道维基百科的指南有对《书名号》作要求啦

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对出版物的标示,统一使用全形的“《》”和“〈〉”,不得使用半角的“«»”和“<>”,非中文出版物名称也应当采用中文书名号格式。由于中文各地区对单双书名号的用法规定不一致,单双书名号冲突时应当用手动转换补全,不得简单地替换原书名号。

不过我想请教的是,这个规定对于在文章中出现的《出版物》,有规定要加《书名号》。然而对于列表中的出版品名称有没有同样的要求呢? 像是作家的作品表之类的列表,我们有需要在每个书名上加上《书名号》吗? —金☧肃§§ 2010年5月26日 (三) 10:11 (UTC)[回复]

举一个例子,如果文章中,外国人名要用“·”分隔号,那么列表中的外国人名要用“·”分隔号吗?—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5月26日 (三) 10:18 (UTC)[回复]
不晓得,书名号的功用在于分隔出书名的部分,而“·”则有分隔姓名的功用,那么在列表的环境下,书名比较没有和文章内文混淆的可能,那么...—金☧肃§§ 2010年5月26日 (三) 10:40 (UTC)[回复]
不用的话,很可能读者会不知道这是书名。—Snorri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0:45 (UTC)[回复]
所以我是说在作品列表这一类的场合...—金☧肃§§ 2010年5月26日 (三) 10:55 (UTC)[回复]
个人觉得还是统一格式比较好。有时候作品列表里的书名后面会加上出版社或日期或一些简评,这时也是要书名号的。—Snorri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0:58 (UTC)[回复]
:和(括号)表示—金☧肃§§ 2010年5月26日 (三) 11:16 (UTC)[回复]

对耶,我也经常对于“”这个引号用法感到疑惑,是不是专有名词或特定名词提及时才用到呢?—122.125.142.245 (留言) 2010年5月30日 (日) 13:46 (UTC)2010年5月30日 (日) 13:45 (UTC)[回复]

作品列表不建议加书名号,参见尚待完善的WP:LOW[[作品名]](年份、职务等),类似这样越单纯越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5月30日 (日) 18:08 (UTC)[回复]

将台湾配音员所配的台湾作品与外国作品分开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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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音员通常在本国自制作品当中是第一手诠释者的身份,与为外国节目配音是替声者的情形截然不同,两者应分开陈列较为适当;日本各名配音员条目当中的日本作品与外语作品也都是分开的,台湾配音员条目也应该采用相同的处理方式,将他们配音的台湾自制动画、游戏、有声书等独立出来置于上方。我已先用林美秀 (配音员)条目为示范了,请大家讨论是否同意这样的改变,谢谢。--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13:20 (UTC)[回复]

其实我觉得动画与剧集类的项目可以用朋哥的排列方式来做参考--雪夜奇迹 (留言)2011年11月12日 (六) 14:15 (UTC)[回复]

虽然朋哥的作品列表将作品依国家区分了,但与我所希望将第一手演出与替声分开的意义仍然不一样。--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16:00 (UTC)[回复]
Jitcji大的提议我也有想过,原创作品的声优配音和外国作品的事后配音这两者演出工作是有点不太一样,前者是要具有想像力去赋予角色特性,后者是参考原音的情绪去演出,我同意他的看法。普鲁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19:08 (UTC)[回复]

我觉得还是重新评定配音员的知名度问题比较重要。--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01:01 (UTC)[回复]

我做了一点修正,应该把台湾作品的项目标题改成“第一手演出”,外国作品改为“替声演出”,去除“台湾”、“外国”字眼,因为有时候第一手演出的作品也不见得是台湾作品,举个例子,禁锢天使不是台湾作品,但一开始就请了台湾配音员演出华语版,与其它语言版本同步推出,所以也算第一手演出的型态。或者采用另一种格式:只有替声演出的作品列表开头加上“替声演出”之类的项目标题,第一手演出作品不加项目标题,就像现行日本配音员的格式一样。普鲁君把外国作品配音的项目标题改为“中文配音”不太精确,因为不管原创作品或外来作品配音用的都是中文。这回我先不改变任何正式条目内容,待有共识再动手。至于配音员知名度,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请欲讨论者另开新主题吧。--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06:46 (UTC)[回复]

作品分类有点复杂,我倾向像日本配音员的格式。澄清一下为什么外国作品会用“中文配音”,因为有看过知识+解释“吹き替え”,还是说叫“重新配音”会比较精确?。关于配音员的知名度觉得不用评定,在维基要保持客观中立立场。普鲁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07:58 (UTC)[回复]

我晓得“吹き替え”这个词,翻译成“中文配音”过于简略语意不明,至少用“替换中文配音”,详细的解释应该说“将作品从原本的语言配音成另一种语言”,所以我提出“替声”这个新词,简短又能概括上述的含义。以下是我最新设计的分项方式,请大家看看:
== 演出作品 ==
=== 電視動畫 ===
(第一手演出的电视动画作品)
=== 電影動畫 ===
(第一手演出的电影动画作品)
=== 遊戲 ===
(第一手演出的游戏作品)
=== 有聲書 ===
(第一手演出的有声书作品)
=== 其它 ===
(若还有其它类型的作品再行增加新标题)
=== 替聲配音演出 ===
==== 日本動畫 ====
(替声演出的日本动画作品)
==== 美國動畫 ====
(替声演出的美国动画作品)
==== 其它動畫 ====
(替声演出的其它国家动画作品)
==== 日劇 ====
(替声演出的日剧作品)
==== 韓劇 ====
(替声演出的韩剧作品)
==== 美劇 ====
(替声演出的美剧作品)
==== 電影 ====
(替声演出的电影作品)
==== 遊戲 ====
(替声演出的游戏作品)
==== 其它 ====
(若还有其它类型的作品再行增加新标题)
以上是较详细的分项方式,若作品数量少可看情形不区分国家。不知大家觉得如何?--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09:06 (UTC)[回复]

“替声”就是“替换声音”的简称,我赞同使用这个新词。日本配音员的外语作品是没有区分国家,是以电影、电视剧、动画、游戏来分类,如果要加上国家分类就会显得琐碎冗长,我是觉得不用加。有些大陆的电视剧和动画会重新配音,大概是因为腔调的关系。普鲁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12:38 (UTC)[回复]

谢谢普鲁君的支持。要不要区分国家,就开放给每位编辑者自己看情形决定吧。若是两三天后没有人再提出其它看法,就实行这样的分项吧。--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14:37 (UTC)[回复]

我不是很赞同这种称呼,起码我没有听说过“替声”这个词。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如果一个词需要大量解释去支持其表述功能的话,我觉得这个词会不太适合放在这里。--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1:00 (UTC)[回复]

“替声”的确是我想出来的新词,但是从字面上可以看得出意义,即使详细解释“将作品从原本的语言配音成另一种语言”应该算不上“大量”解释吧。如果日后真的引起多数人的质疑,也可以考虑改成“替换中文配音”、“替换语言配音”。--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1:15 (UTC)[回复]
请不要在维基百科中添加个人原创研究,如果找不到两个字可以来代替想要叙述的事情,为何不多用几个字?--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05 (UTC)[回复]
我晓得维基百科有不能原创的规则,不过中文目前尚无能够概括“将现成节目另行配音或以配音取代原创戏剧中演员自身的声音”的简短词句,不管我用什么词,大概都可以广义地被视为原创研究。日文倒是有个词“吹き替え”,如果我说“替声”可从字面上显而易见是“替换声音”的略称,而替换声音又是从日文吹き替え翻译过来的,不知是否属于原创研究?若仍不适合,是否请泅水大象君协力改善,提议适合的用词?--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6:53 (UTC)[回复]
有那么困难吗?如果原作品是外文的,只要一句‘中文配音’我就看得懂是另行配音以取代原剧中的演员配音,根本不需要钻牛角尖那么多!--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1日 (一) 08:10 (UTC)[回复]

J大只是想找个精确的词,我看就用“替换配音”就好了,这样就能包含外语作品、中国大陆的华语节目、台湾的电视剧和电影(有些演员是用配音的)。普鲁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0:30 (UTC)[回复]

这好像又是另一个原创发明的名词吧?我个人虽然对配音员这领域的了解不很深,但有时旁观的第三者反而最能看清楚事情。我相信对很多一般的百科全书读者来说管他是‘替声’或是‘替换配音’,都是些看了以后更一头雾水的奇怪名词。但是如果是台籍的配音员,只要上面写是‘中文配音演出’或‘台语配音演出’,我就会理解这作品原本应该是其他语言发音、重新配制的,如果直接写‘配音演出’,我也可以想像这可能是个卡通之类、纵使是原音也还是需要直接配音的作品。无论你们多考究用词,只要外行人看得一头雾水,就是个不好的写法,别忘了百科全书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让不懂的人看了之后大概了解主题,而不是让原本就已经懂了的人自己写爽用的,不是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1日 (一) 10:48 (UTC)[回复]
泅水大象君认为“中文配音”就可以,我却不这么认为,只有这四个字根本不包含“替换”或“重制”的意思,反而会让人觉得奇怪,台湾配音的语言本来就是中文,为何要另行标示一个叫做中文配音的标题。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翻译提到了,“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时,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我现在便是将日文维基配音员条目常用的“吹き替え”翻译成“替声”,符合非原创研究的规范,再说替声从字面上一看就知道是替换声音的意思,是相当白话的词,我相信不会造成多数人看不懂。这个词会让大家“看得一头雾水”完全是泅水大象君个人主观的臆测,请不要以为您看不懂的东西别人也一定看不懂,维基百科并不是写给您一个人看爽的东西。--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3:56 (UTC)[回复]
‘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时,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是用在像是人名、地名的翻译场合,但是配音员这种职业与配音这种概念,难道是只有日本拥有,非得要从日文翻过来的一种概念吗?当然不是!所以像这种硬把日文名词硬翻过来的作法,就是一种原创研究。在英文领域里面也有很多配音演出的叙述,例如一些有名的电影明星偶尔会替卡通的角色配音,通常这只要稍微加以解释(例如替某片子的某人物配音),不用啥特别名词也看得懂那是原音的配音而不是盖掉原版另行配音的状况。相对的,一些欧美的卡通电影在台湾放映时,为了配合儿童观众的需要通常会有中文配音版,常常是邀请一些台湾的艺人替这些角色配音,此时你就会在电影的文宣上看到‘中文发音版是由某某配音’之类的资讯。像这种明明不需要发明奇怪的专有名词就可以清楚说明的事情,为何需要写一些奇怪的用语来困惑读者呢?建议兄台可以拿您的‘替声’去问其他用户看看,我看可能以为是‘替身’的错别字,机率还比真的看得懂您在说些啥高些呢!--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1日 (一) 16:48 (UTC)[回复]
您说对了!这种概念本来就不是日本才有,问题就出在中文至今依然没有一个简短的词汇可以表述这个概念,所以我参考日文的用词翻译出一个“替声”,只是新用词而不是新概念,这么一来更不算是原创研究了。至于为何要使用替声这么简短的词,是因为我要用在项目标题里,总不可能用一句长篇大论的话语来当作标题。如果没头没脑地拿“替声”这个词去问别人看不看得懂,得到的答案大概多为否定,但这个词只出现在配音员条目里,在这个环境下不难理解其义。“中文配音”四个字用在外语影片的文宣上确实能让人了解是盖掉原版以中文另行配音的状况,但脱离了这个环境就不明了了,至少也得说“外语影片中文配音”。虽然用词必须尽量让所有领域的人都看得懂,但有时还是有窒碍难行之处,例如好球、坏球、三振这些体育术语,也不因为不看棒球的人一定看不懂这些词所以禁用;也许您会说看得懂棒球的华人很多所以没这个问题,那么我改以美式足球为例好了,包括本人在内看得懂美式足球的华人并不多,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要求维基人不能使用四分卫、达阵这些术语。非原创研究规则中并没有说翻译只能用在人名地名,请不要胡乱解释;规则中也没说把外国的概念或用词引进中文维基百科属于原创研究。我整理出了以下三大理由来支持“替声”这个词是适用的:
  1. 我并非创造新事物或新概念,只是为一个已经存在的概念赋予一个新用词;由于中华语文过去没有一个可以表述此一概念的简短词汇,不得不使用新词。
  2. 日本语文已有相同意义的词汇“吹き替え”,可见以简短词汇表述该概念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用法,只是尚未被引入中华语文,非属原创研究。
  3. 我已经尽力使用相当白话、从字面上就看得出意义的用词,也只将此词汇用在项目标题里,已尽力排除可能使人看不懂的情形。
回过头来,您最关心的是大家到底看不看得懂这个词,何不就让我们试行一段时间,若大家反应看不懂的情形严重,再行讨论修改,您觉得如何?--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6:43 (UTC)[回复]
这就是我很好奇的问题了,为什么人人都看得懂的‘外语影片中文配音’八个字,非得就要用您自己都承认是自己发明的两个字来替代?难道八个字就会长到无法接受吗?还是因为用两个字才能彰显懂得比别人多的专业印象?兄台您用棒球术语来举例,是个错误的类比,因为纵使我们不能假设世界上每个人都懂棒球,但至少我们知道好球、坏球、三振是正式的用语,好歹世界上至少有上百万、千万的人知道这是啥意思,但是这‘替声’,对不起,恐怕只有看到此讨论的人才知道是在讲啥鬼吧,所以根本不能拿来相提并论。还有,这个奇怪自创用语的试行就不用试啦,根据我多年来对读者的观察,纵使看了以后不懂他们也不会提出来的,顶多就是网页关掉之后心理OS一句‘果然维基百科上都是乱写而已’,并且心里咒骂到底是哪个家伙乱写或乱翻译,如果您不介意当这个罪人,那就随意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52 (UTC)[回复]
“外语影片中文配音”无法包含“以配音取代本国自制戏剧演员自身的声音”的情形,“替声”则能够概括以上的两个概念,所以是更适合的用词。我一开始开启这个讨论主题时早料到有可能遭受质疑,我也愿意从善如流改用多数人更能理解的词,但我无法接受您的不友善态度以及对此词是原创研究的强烈指控。我已经提出该词非原创的依据,即日文的吹き替え一词,反观您呢?您指控的理由全是自己瞎编胡扯,一点也站不住脚,什么翻译只限人名地名,规则里这么说了吗?引入外文名词或概念是原创研究,规则里这么说了吗?请您先仔细阅读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的一字一句后再来担任正义的执法者,别再给众人笑掉大牙的机会,原创研究的定义并不是您一个人说了算,莫再强词夺理入罪于人。至于您最后撂下的狠话完全显示出您的刚愎自用、以自我为中心,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跟您一样心胸狭窄愤世嫉俗,只会损害您自己的人格高度。关注配音的人大多数都知道吹き替え这个词,虽然人数比不上懂棒球的人那么多,但也不可以因为这是个较小众的领域就否定他们的专有名词。如果您能够再找一位较有气度、行事公允、语气平和的资深维基人或管理员继续与我讨论替声这个词的适用性,我很愿意奉陪,也许我会被说服改用其它词汇,就看您要不要把握这个机会了。--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6:40 (UTC)[回复]
“关注配音的人大多数都知道吹き替え这个词”应该换成‘关注日本配音员的人大都知道这个词’才对吧?在英文里面他们称这个叫‘voice performance’,这似乎跟‘吹き替え’或替声不替声的一点关系也无,意思是说看不懂日文的人也不会看得懂这词汇的。总之,第一个说看不懂‘替声’是啥意思的其实也不是我,这表示有类似困惑的人绝对不在少数,但纵使如此您还是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应该懂您发明的自创名词,到底是谁以自我为中心呢?我把这答案留给没说话的旁观朋友们去判断,我也不会去期待说服得了您。还有一点,对于这件事发表观点跟我是不是管理员一点关系也无,如果我是个行事不公允又没气度的管理员的话,我第一件会做的事就是把您消音或直接回退条目并且锁住之类的,但很显然我根本连条目都没去碰它,只是单纯发表意见而已,难道因为是管理员就不能发表意见吗?就请您行行好,别随意使用这帽子乱扣人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2日 (二) 18:05 (UTC)[回复]
“voice performance”只是单纯的“配音”而已,并没有将原版声音替换掉的意思,与吹き替え并非对等的词汇,您举错例子了。为何我认为这个词能让大家看得懂,已经举出几个有力的支持理由,只是您至今仍视而不见,对这些理由也提不出反驳,谁是理亏的一方很明显。还有,我说的是“维基人或管理员”,没说非要管理员才可以与我讨论,我也从未因为您不是管理员而拒绝与您讨论,不知您从哪里冒出我只要跟管理员讨论这种想法的。虽然也有其他人表示不赞同这个词,但没有人像您在这个讨论主题之下的第一篇发言即使用斥责式的口气,其后的发言也丝毫不见一句善意话语,不知您是何方神圣,可以这么嚣张?维基百科人人平等,我没有义务接受这种以上对下的要求,请找回您的理性,或是另外找一位具有理性的人与我讨论;如果您拒绝,那么本讨论主题就到此暂告一段落吧,直到往后有其他人提出疑问再启讨论。--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06:27 (UTC)[回复]
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是用请求的口气希望你们不要在中文维基上使用自创的词汇,如果连这样的发言方式都会被认为是‘斥责’的话,阁下您未免有点太脆弱敏感些了吧?不过,忠言逆耳,你们听不进去其实早已在意料之中,也罢。--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3日 (三) 12:04 (UTC)[回复]


开头第一句还算是请求,不过最后的“为何不多用几个字?”就有高位者质疑责怪低位者的味道了,请不要误以为在开头加个“请”字就可以整段话都算请求,您可以在往后的生活中多多尝试看看,多少人听或看到这种语句会有不舒服的感觉;既然您要表达的是忠言,应该可以用更和善的语气,让人觉得您是善意提醒而不是质疑。这个主题在这里讨论已经超过十天,互助客栈的用户来来去去,应该不会没有热心公共事务又清楚非原创研究规则的用户看到本主题,却只有两个人表示不认同,可见替声一词并无不适用。如果尚有任何人有不同的意见,欢迎随时提出。--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2:32 (UTC)[回复]
表示不认同的有两个人,但表示认同的也一样只有两个人,所以这是50/50,为何您立刻就断言并无不适用?说真的,网路上的留言很难准确表达发言的语气,但是‘为何不多用几个字?’这句,我是真的用建议的口吻在说的(或许再加两个字,应该说‘为何不考虑多用几个字?’会比较好) 如果有造成误会之处在此愿意澄清道歉。但我相信您自己也明白您后面的发言口气也越来越不好了,所以实在不能怪人必须用较为严厉的口气与您对应。但,真的诚心建议请把自己的观点从一个‘关注配音的人’跳脱开来,想办法从一般的读者角度来思考这件事:当您阅读到其他您因为没有关切而不是很懂的领域之事物时,撰文的人在里面混了些他个人自创的名词,导致您在阅读理解上的困难,您会有什么感觉?将心比心,很容易就能理解为何我会劝各位宁可用人人看得懂的白话叙述、多靠几个字来解释一件事,毕竟这是一个百科全书行文的基本要求,不能假设每个人都是用猜就猜得出来的内行人呢......--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3日 (三) 12:56 (UTC)[回复]

替声配音,光替声2个字,谁看的懂阿--Honmingjun--铭均 2011年11月24日 (四) 06:33 (UTC)[回复]

谢谢泅水大象君的建议!先前面对您的气势,令我觉得自己也不需要太客气,所以不顾礼貌了,期望您原谅包涵。我已经想出新的处理方式,把外来节目配音与本国戏剧配音分开列表,就不需要使用吹き替え之类的词句了。重新安排的分项标题如下:
== 演出作品 ==
=== 電視動畫 ===
=== 電影動畫 ===
=== 遊戲 ===
=== 有聲書 ===
=== 其它 ===
=== 台灣戲劇配音 ===
=== 外來節目配音 ===
==== 動畫 ====
==== 戲劇 ====
==== 電影 ====
==== 遊戲 ====
==== 其它 ====
如此应该不会再产生疑难了,各位觉得好吗?--jitcji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7:03 (UTC)[回复]
感谢Jitcji兄的理解。以上面这修改过的列表来说,我认为会误会或看不懂的机率低了很多,如有特殊比较复杂的状况再另外在内文中附注说明,应该就会很完美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4日 (四) 08:04 (UTC)[回复]
(+)同意,比之前的好--Honmingjun--铭均 2011年11月24日 (四) 08:44 (UTC)[回复]

关于歌手与艺人在戏剧作品上的合作演员收录在条目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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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是没有必要在个人的条目之中收录戏剧中的合作演员,但是还真的有不少人物条目在戏剧上的纪录有这样子的编辑方向存在,请问合作演员真的有收录在人物条目的必要性吗?--牙是也有话直说 2011年11月24日 (四) 04:06 (UTC)[回复]

戏剧条目的内容是除艺人条目外,质量最让人蛋疼的,不但冗长,有时候还会出现各种神奇的列表。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4日 (四) 04:23 (UTC)[回复]
皆大欢喜 (时装电视剧), 每一个配角的生日及……在那一集吃过甚么也考证出来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4:36 (UTC)[回复]
看来我还算见识太浅,今天头一次看到如此令人无言的冗长列表,不过我大概是叙述不清吧,其实我指的是连在艺人的条目,比如这个,戏剧部分有一整排都是合作演员,我觉得那种东西真的是没必要到不能没必要了,放了一堆人名都不知道意义何在。--牙是也有话直说 2011年11月24日 (四) 04:49 (UTC)[回复]
这合作演员名单是没有必要放入的,因为相同的列表只要查该作品的条目自然就会有,这边只是同样的东西又重复放了一次,画蛇添足罢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4日 (四) 06:07 (UTC)[回复]
这算小咖吧,才117,827位元组;‎家和万事兴 (2010年电视剧)更冗长(252,027位元组,在长页面排名第4),“昵称/关系/职业”的介绍方式很啰嗦,打开隐藏框后更是令人叹为观止。先前的天下父母心更恐怖,曾经长达321,485位元组(这个版本),拆出第一代演员及第二代演员两个条目后才变成现况。但这只是化整为零,问题仍然存在。--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4:30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条目的大小的建议,超过100KB(100,000位元组)的页面“肯定需要拆分,除极个别的例外”,从长页面可见中文维基百科有近300个条目需要处理。--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15:32 (UTC)[回复]
这些条目最可怕的地方是,条目好长人名一大多,但看了之后却连到底是时装、古装或以哪类题材为背景的戏剧都看不出来,根本连最基本的百科全书功能都无,让人看了直摇头。--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6日 (六) 18:35 (UTC)[回复]
‎家和万事兴 (2010年电视剧)实在太夸张了,连甚么“做团圆饭”、“道歉”、“打一巴掌”也要写在“昵称/关系/职业”中,很明显是离了题。我个人的底线是可以收录剧中人物的“关系”上的改变(如“于第X集与YY结婚”)及“职业”上的改变(如“于第X集被辞退”),以及被伤及被杀等重要剧情,其他各种不太重要的剧情不应放进演员表中。如果按以上准则为‎家和万事兴 (2010年电视剧)进行“大扫除”,条目长度至少可以减少一半。--Tvbosco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3:12 (UTC)[回复]
另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1年12月#问:合作演员。--Mewaqua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0:56 (UTC)[回复]

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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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作品列表业已翻译,请协助修订成适用本地的版本与本地范例。修改后建议成为正式指南。

该格式指南旨在解决长久以来各人自己一套标准的乱象,相对建议的格式如曼迪·穆尔乔许·哈奈特丹下樱,建议改善的条目如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enja)、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若所有情境下作品名称都要加上书名号,为什么导航模板不加呢,这是同样的逻辑。ex: {{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_(2001–2020)}}。)—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1月28日 (三) 14:57 (UTC)[回复]

最后的“An example...”是否未译完?还有外文书籍和英文版对待外文书籍,两种做法好像不协调。“参见前述方法”所指的是哪种方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1月31日 (六) 06:26 (UTC)[回复]
已修改。外文书籍指中文版对待外文书籍,自然和英文版作法有所差异。—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1月31日 (六) 07:42 (UTC)[回复]
应该都要用书名号,导航模板也都要加,曼迪·穆尔乔许·哈奈特丹下樱才是要改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现在的样子很好,一看就知道哪一行是作品,没有书名号的话要仔细一点才分得到哪一行是作品。--HanasakiMomoko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11:10 (UTC)[回复]
作品列表既作品主体之列表,作品名称应列于显著位置。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其为表格记述,上栏业已标明“片名”,“没有书名号的话要仔细一点才分得到哪一行是作品”乃无稽之谈。
不加书名号仅适用明确表示作品之区域,如作品列表暨作品导航模板,非适用于正文,不与既有指引冲突,亦利于列表/表格/模板之编写与维护。—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2月9日 (一) 04:54 (UTC)[回复]
我不同意因为成个区域都是作品所以就不需要用书名号的讲法,顶部有片名也不等于就是明确,至少我浏览到中间时如果有书名号的话也就不用回去看顶部分哪一行是片名,说不加书名号可以容易维护就更无稽,很多作品项目都会前后加[[]]做连结,只是再包多个书名号而已,也不妨碍编写与维护。--HanasakiMomoko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9:28 (UTC)[回复]
栏位标题既宣告其为作品名称,却推卸说不明确,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使用[[]]建立连结是WP:构筑网路指引所载、建设百科全书的一环,使用书名号是格式手册的规范,勿混为一谈。另请其他维基人表示看法。—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22日 (日) 09:52 (UTC)[回复]

若无其他意见将以当前版本成为正式指南。—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欢迎参与节目表废存投票 2015年3月2日 (一) 13:24 (UTC)[回复]

(-)反对:英文的作品以斜体表示,但是英文版不会在作品列表放弃斜体,那为什么中文版作品列表要放弃书名号表示作品?--207.244.77.1留言2015年3月6日 (五) 20:41 (UTC)[回复]
这里不是英语维基,不用斜体全形标点符号都是中文维基的事,不用拿英语版当令箭。—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欢迎参与节目表废存投票 2015年3月7日 (六) 03:35 (UTC)[回复]
(!)意见,如果不用书名号,敝倒是想到一个状况会产生问题——若某作品的名称本身带有其他标点符号的时候(尤其是括弧、横线等),用书名号包住显然来得合适。举个例:某演员在剧目《真命九子(伍命斋)》中演“原战”一角,那么如果不用书名号的话,列表项目就会写成:
  • 真命九子(伍命斋)(原战)
两组括弧放在一起容易使人混淆,反观如果用书名号:
  • 《真命九子(伍命斋)》(原战)
明显较容易让人区分出来(注意需照顾列印版本,即使上述情况加了连结在印版也是全部黑字)。所以敝人现认为,作品列表都应使用书名号。
另加一些后话,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_(2001–2020)}}里,与其用“修女伊达帕贝尔·帕夫利柯夫斯基”,倒不如“《修女伊达》•帕贝尔·帕夫利柯夫斯基”,(个人感觉上)后者更容易看得出作品名和作者名,所以那类导航模板其实用书名号会较好。--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17日 (二) 03:29 (UTC)[回复]
分隔作品名和饰演或其他说明文字的方法不会只有一种,逗号、连结号都是种选项。能明确区别即可。所举假设仅为特例,倘若遇到,也可以视为例外处理。
所举模板,其编写逻辑能够令观者明显辨识何者为作品与人名的顺序。“不加书名号仅适用明确表示作品之区域……利于列表/表格/模板之编写与维护”等理由已在上述说明。—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17日 (二) 10:17 (UTC)[回复]
至少敝人想不到用了书名号会有甚么特例状况,就算用逗号、连号甚至破折号我都可以模拟到问题出来。最好选个可以把特例缩到最小的方法。
而该模板,敝人不认为其“编写逻辑能够令观者明显辨识何者为作品与人名的顺序”,给我的感觉是一些间隔点混在一堆,起码没有“明显辨识”之效果。而且敝人也看不出去掉了书名号对编写维护有何帮助,表格模板等的原始码通常都是作品和非作品相互之间穿插,加了书名号反而容易从原始码中辨认到哪一行/格放的是作品,换言之,加了书名号反而对编写维护更有利。--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17日 (二) 13:21 (UTC)[回复]
指引终究是基本原则,所提都可以用范例以外的标示方法对应,“任何规则都是死的,无法完全概括所有情况”,指引本身能够涵盖大部分需要对应的情况已经足够。
已经过了一个半月,只有这点有意见。“作品列表的标题不使用书名号《》、〈〉。”这句删除后成为指引,不在该页面宣告规范。—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18日 (三) 12:14 (UTC)[回复]
且慢,成为正式指引前,请给予最终的明确时间,而不是在讨论中间未毕就突然上马,敝人先降其回非正式状态。另外,就此删除这句也会产生问题:下面的范例全部都是没有书名号,即使没了这句也很容易让人误解以为这里是暗示不使用书名号,所以应是修改这句而不是纯粹删除,又或者在范例中添加书名号样式。还有,敝人再阅读外文书籍仍是有问题:“非中文作品。或参见中文书籍方法记载”要是按这句话的理解,范例应该是诸如“原题(原作发表日期,作品译名,出版社等讯息)”→“二銭銅貨(1923年4月,中译:二钱铜币)”或“作品译名(原作发表日期,原题,出版社等讯息)”→“二钱铜币(1923年4月,日文原名:二銭銅貨)”类似的方法,但接着所举的“原题 - 作品译名 (原作发表日期,出版社等讯息)”却是截然不同的做法,究竟是否在“参见中文书籍方法记载”?后面影像作品的“[[标题]](年份),饰角,备注”放了在黄格外,这个是在说明甚么?成立为正式前似乎要再检对一次。--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3:34 (UTC)[回复]
非中文作品:“原题”“中文书名”,或参见中文书籍方法记载:不列原题。如此而已。影像作品那个你觉得是什么,失误顺手修一下就好了,在这快两个月了只有书名号有不同意见,没人认真去补充范例。也不是成为正式后不能补充范例跟修正页面错误。—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3:52 (UTC)[回复]
敝人真的理解不到外文书籍的这句话的意思原来是“不列原题”。影像作品敝人不知道这是一时手误还是真的有特别含义,所以刚才求解。至于书名号,肯定是不应该简单地去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4:02 (UTC)[回复]
你把它加上几个有书名号的例子不就结了。—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敝上面还提了另一个方法:“修改这句”(事前小弟不知道您倾于哪种)。其实敝人现又想到可能再好的方案:是先把范例全都改为有书名号,然后在上面改为“下述范例的作品名称虽以书名号《》〈〉括住表示,但实际并不规范须设书名号与否”。再想深一层,如果祇是简单并列两种又可能会出混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4:22 (UTC)[回复]
上列叙述只是无事生事,一会儿说没书名号会有暗示疑虑,这下又想要全加书名号还加混淆字眼。不限制使用与否以及范例并行乃最安定作法,即不在此议题上做任何改变。—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4:30 (UTC)[回复]
最主要是可以让人们很明白地意识到“不限制使用”,但目前版本敝人觉得并不明确。当然敝人不肯定我下面的方法是否最好,所以才想看您意见。而 阁下认为并列范例是最好的话,敝人就去并列了(纵使敝人觉得改上面比改下面来得好)。--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4:57 (UTC)[回复]
现在这样差不多了吧。—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5:30 (UTC)[回复]
小弟又再加了一些,虽然感觉有点拥肿,但应该还好。--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6:18 (UTC)[回复]
赘述有点多,最初就已经示例二者皆可。在一开始写明不限制,配合最初范例,不是更简洁明了。—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6:20 (UTC)[回复]
OK,书名号的部份就现在这样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7:30 (UTC)[回复]
(!)意见请问音乐作品的部分如果单曲有合唱者的话该如何表示?另外,列表格式有提到“南方之星和岚”的范例,能否也加到列表格式范例里?有许多条目都如此,希望能明确加到指引里。--Jym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11:59 (UTC)[回复]
格式手册的范例应该保持相对简洁,而不是为各种可能性都举出例子。这部分更适合由专题提供细部设计。对于表格的建议可以先参考“#影像作品”,然后找个适当的条目做范本,为手册增添例子。所提需求可以写在备注,例如:
“OOOXX,2001年X月X日,与XXX合唱”—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2日 (日) 13:54 (UTC)[回复]
连字号-不是这样用的,原名和译名两个不能合成,把连字号放在原名和译名中间不符合中文标点用法。103.10.199.172留言2015年3月23日 (一) 15:06 (UTC)[回复]
请和模板编者联系,或自行改善模板。其误用之情事不在本讨论范围。—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5:30 (UTC)[回复]
那个模板?--103.10.199.170留言2015年3月23日 (一) 15:35 (UTC)[回复]
失礼。许多条目是“19XX年 - 大事纪”这样用。若不妥可能要在WP:标点符号规范。—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5:45 (UTC)[回复]
“19xx年-大事记”也是错误做法,“19xx年”和“大事记”两个词都不同单位。中文标点符号本身就固有用法,就算没有规范都不能随便用的。103.10.199.170留言2015年3月23日 (一) 16:07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不在本讨论范围。若WP:标点符号未来有明确规范,则应当修订。—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6:16 (UTC)[回复]
查了传统做法,用连字号(-)真的是错了;少许题外就是上例“19XX年 - 大事纪”正确应该改为破折号(——),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例如1999年条目)。返回这里,先不管WP:标点符号有无规范,但在本指引也不应该提倡违反连字号本身特性的做法,也许把第二个出现的名字都放在括号当成是注释性的话可能更为合适,就像上面敝人提到的“《二钱铜币》(1923年4月,日文原名:“二銭銅貨”)”那般。(以破折号的各个特性来看,这里作品似乎也不适合直接把连字号替换为破折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3日 (一) 17:27 (UTC)[回复]
换个范例作法,其实用连接号也无妨,只要能区隔各标示就好。怎么区隔不是这手册的重点。—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3日 (一) 18:01 (UTC)[回复]
现在好很多。连接号也不对用途,所以不好用。-103.10.199.148留言2015年3月23日 (一) 18:54 (UTC)[回复]
OK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3月24日 (二) 03:01 (UTC)[回复]
(!)意见:有一些反面案例的链接直接链接到了现在的版本,那这样一来要是条目被改善了,反面案例就不再是反面案例了……最好改成历史版本的链接- I am Davidzdh. 2015年3月31日 (二) 14:30 (UTC)[回复]
这点改一下就好了。@RalfX如果要就此成为正式指引,建议在事前七天在这里发出告示,期内如无重大异议方可成为指引。(参考此做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4月4日 (六) 08:34 (UTC)[回复]
之前提出的异议都已经解决了。—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4月4日 (六) 14:42 (UTC)[回复]
(!)意见"罗宾汉的女儿Gwyn"保留了英文名,这个可以吗?--Temp3600留言2015年4月5日 (日) 18:10 (UTC)[回复]
"读者会只复制这一项"?--Temp3600留言2015年4月5日 (日) 18:11 (UTC)[回复]
找人来校对一下吧。-103.10.199.150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22:00 (UTC)[回复]
其来自姬拉·丽莉,请自行修改对应内容或替换更合适范例即可。—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4月16日 (四) 14:50 (UTC)[回复]
已经没人讨论了,应该可以正式化--Temp3600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14:37 (UTC)[回复]

该不该把影视作品、音乐与电子游戏列表中的作品名称加上书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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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大部分的列表都没有把作品名称加上书名号,但我认为应该要加上比较正式,请问如果以这个方向进行编辑的话,应该不会被当成无意义的编辑而被回退或警告吧? --Picture GN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7:50 (UTC)[回复]

除了作品列表,还是演员/配音员的条目的演出列表,不加上书名号好像是很常见的情况。如早见沙织。有加上的如尼古拉斯·凯奇。--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0月5日 (三) 07:2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