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DreamLiner
外观
管理员“天天”(user:DreamLiner)解任议案
[编辑]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发起联署已满7日,参与联署者不足7人,解任案第二次失败
根据管理员雾岛圣在IRC的观点,我现在正式重新走流程,重新发起对管理员天天的解任讨论。
我的理据是:
管理员天天在申请成为管理员时,给予了一个至少是可能引起错误期许的许诺“若当选管理员,不会解封User:守望者爱孟”。当选管理员后不久,他在缺乏与封禁守望者爱孟的管理员或行政员的沟通的情况下,按照守望者爱孟的要求解封了守望者爱孟。即使不存在虚假承诺的情况,这至少也是违背了封禁方针的有关规定。
在IRC上的讨论上,也有用户认为天天没有对该行为道歉是欠缺妥当的。而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对此行为作出道歉。相反地,采用了不是很符合管理员身份的做法,将另一位管理员的行为上纲上线至必须解任的程度。
因此,我认为,天天的行为,已经证明其不是很适合担任管理员。故此,请求社群讨论我的观点是否正确,及天天是否需要接受解任投票的流程。--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16:55 (UTC)
- (+)支持食言就是食言,铁证如山,无可抵赖。--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18:07 (UTC)
- @Miao233、Jarodalien、Billytanghh、hat600:
- @Carrotkit、Bluedeck、Jimmy Xu、Lanwi1:
- @Mewaqua:鉴于上面有人迫不及待地钻程序空子开始罢免投票,我们在这里也走下程序吧。--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18:24 (UTC)
- (~)补充还有打击报复的行为,我也不说什么了,可惜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18:33 (UTC)
- 谁邪恶还不知道呢。至少某博士长得很“邪恶”。--CHEM.is.TRY 2016年4月15日 (五) 00:24 (UTC)
- 你见过?(纯好奇)--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0:37 (UTC)
- 这么“知名”的人士,“玉照”都摆在网上呢,比如某张有蒋光头风范的照片,帅哭了--CHEM.is.TRY 2016年4月15日 (五) 00:41 (UTC)
- 用一个人的长相来论断他是否邪恶真的好吗...然后这串讨论跟他有啥关系...--140.112.238.150(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1:04 (UTC)
- 既然某化学家要扯淡咱就陪ta扯。@jsjsjs1111:真的很难脑补出既“帅哭了”又很“邪恶”的长相,求玉照链接--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09 (UTC)
- 窝可从来没说过窝是化学家。附“玉照”。--CHEM.is.TRY 2016年4月24日 (日) 15:52 (UTC)
- 既然某化学家要扯淡咱就陪ta扯。@jsjsjs1111:真的很难脑补出既“帅哭了”又很“邪恶”的长相,求玉照链接--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09 (UTC)
- 用一个人的长相来论断他是否邪恶真的好吗...然后这串讨论跟他有啥关系...--140.112.238.150(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1:04 (UTC)
- 这么“知名”的人士,“玉照”都摆在网上呢,比如某张有蒋光头风范的照片,帅哭了--CHEM.is.TRY 2016年4月15日 (五) 00:41 (UTC)
- 你见过?(纯好奇)--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0:37 (UTC)
- 谁邪恶还不知道呢。至少某博士长得很“邪恶”。--CHEM.is.TRY 2016年4月15日 (五) 00:24 (UTC)
- (-)反对,先听天天解释吧。--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NRCIRC 2016年4月14日 (四) 21:56 (UTC)
- @DreamLiner:
- (*)提醒管理员:上面的弹劾10小时进入联署,这个弹劾10小时却屡遭腰斩,这双重标准也太明显了吧?--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29 (UTC)
- (*)提醒:一案不可多审,所以是扰乱。范的解任不是天天发起,为了维护范拿天天当靶子进行报复,所以是WP:扰乱。李4,你的CU案,只是数据过期,代表核查员认为,当事人对你的傀儡提报,理据合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1:36 (UTC)
- (:)回应&(-)反对:Addiswang是不是食言啊?搞破坏算不算食言?那个冒充广东人的广雅范随意封禁算不算食言?食言的人大把,你怎么不全都提罢免,明显就是有意针对。难道阁下是Addiswang的傀儡?做人都不敢做,非要做傀儡。笑死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0 (UTC)
- 关于阿迪王的那些破事不好意思我到现在都没搞清楚,范冒充广东人我也是头一次听说,想必你有大把的料可爆,那就有请你另开讨论,想罢免谁我都不拦。--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9 (UTC)
- 查核员并无对该提报之合理性作出评判,请勿过度解读。--Jimmy Xu 论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0 (UTC)
- (:)回应&(-)反对:Addiswang是不是食言啊?搞破坏算不算食言?那个冒充广东人的广雅范随意封禁算不算食言?食言的人大把,你怎么不全都提罢免,明显就是有意针对。难道阁下是Addiswang的傀儡?做人都不敢做,非要做傀儡。笑死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0 (UTC)
- 案都没立,何谈一案多审?罢免天天就是保护范?这哪跟哪啊?要按你的逻辑,那核查员没有一望而知,是否代表理据不足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3 (UTC)
- 如果理据不足,就是 驳回。既然阁下是 数据过期,不是驳回,那就代表核查理据充分,只是没有数据比对而已。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2 (UTC)
- 啪啪!--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3 (UTC)
- “关于阿迪王的那些破事不好意思我到现在都没搞清楚”你没搞清楚就关闭讨论?你这是不是搞破坏?--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8 (UTC)
- 认定该讨论是扰乱的可不只是我,还有多名管理员,莫非他们都不清楚?--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1 (UTC)
- 你不是管理员,你怎么知道管理员认定的?我只根据客栈的讨论--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3 (UTC)
- 和 数据过期的去废话干嘛。。。这个讨论就是扰乱,反正这个已经存档,再拿出来就是扰乱。因为当时多数都认为解任案是扰乱或者无效议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4 (UTC)
- Antigng,hat600,不用我一一列出了吧?--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9 (UTC)
- 行政员(Shizhao)也判定当前这个讨论是扰乱(完全是胡闹),还说“再这样下去,请以扰乱为名封禁”。你要公平对待,就一起关,当然都看得出你的目的就是搞掉天天,所以嘛这种对人不对事的,也是“扰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2:21 (UTC)
- 所以,把已经被判定为扰乱,且存档的,再拿出来,已经明显构成“二次扰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2:25 (UTC)
- 请搞清楚那个讨论被关闭的原因是Miao说了句“鉴于最近没有管理员被罢免”,现在这个讨论是应上面“若要继续请另开讨论”的要求。真的开了讨论你们就来关闭,这是把我们当猴耍吗?--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27 (UTC)
- “关于阿迪王的那些破事不好意思我到现在都没搞清楚”你没搞清楚就关闭讨论?你这是不是搞破坏?--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8 (UTC)
- 啪啪!--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3 (UTC)
- 如果理据不足,就是 驳回。既然阁下是 数据过期,不是驳回,那就代表核查理据充分,只是没有数据比对而已。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2 (UTC)
- (-)反对,此WP:扰乱成分大。1.要天天申请管理员给题问“解封User:守望者爱孟”?此答与不答本身就是设陷,用此聚拉反票;请注意上次尽管此议驳回,但绝大多数是认同解封守望,天天是在多数意见方。2.解任范罢免连署,非天天发起,以此类比牵托,不伦不类。3.连解任投票不成立,都有六个月内不可再提规定,更何况是上任。做事周圆点,留给人探评。关闭讨论吧,不要拉低社群情商。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2:40 (UTC)
- (:)回应1、原问题是“你最想解封哪位用户”?是天天自己要接这烫手山芋的。2、范的卸任讨论不是天天发起?难道是我眼花了?3、前面存档的是联署前的讨论,尚未到达联署之后的投票阶段,所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58 (UTC)
- (~)补充1、他不解封,其他管理员就不能解封?要是其他管理员解封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2、讨论是天天发起,这里发起的也是讨论,当然有类比性。--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3:35 (UTC)
- 解任范罢免"连署",非天天发起,更何况罢免连署不到一天已成案,进入答辩。乱牵扯到对天天的罢免"讨论"几次了,自弹自唱,不累吗?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4:15 (UTC)
- 请搞清楚先后次序,天天罢免案在范的罢免案之前就已开始讨论,何来范牵扯到天天一说?--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4:56 (UTC)
- 解任范罢免"连署",非天天发起,更何况罢免连署不到一天已成案,进入答辩。乱牵扯到对天天的罢免"讨论"几次了,自弹自唱,不累吗?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4:15 (UTC)
- 我想起来当年写邓小平条目时候,那个“永不翻案”的故事了。--🍌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4月15日 (五) 04:29 (UTC)
- 李四不是变相承认自己是报复性的发起这次讨论了。“讨论是天天发起,这里发起的也是讨论”显然就是搞针对咯。不要以为换个名字叫类比性就不是针对了。@AddisWang:这里有你的人玩针对,又要熟视无睹吧。我现在@你了,不要告诉我看不见啊。看不见就是渎职。--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4:31 (UTC)
- 首先将此案与范挂钩的是Chinuan,连我都没想到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4:56 (UTC)
- 李四不是变相承认自己是报复性的发起这次讨论了。“讨论是天天发起,这里发起的也是讨论”显然就是搞针对咯。不要以为换个名字叫类比性就不是针对了。@AddisWang:这里有你的人玩针对,又要熟视无睹吧。我现在@你了,不要告诉我看不见啊。看不见就是渎职。--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4:31 (UTC)
- (-)反对,尽管我个人对天天没有好恶之感,但我检查了一下天天的编辑记录,天天一直很尽责尽力,而且我也没有看到天天利用职务便利滥权、骂人、圈钱,这点理由足够了,如果要罢免天天,我觉得有必要先让那几个尸位素餐、勾结朋党、以权谋私的管理员先下台。--Fayhoo(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4:32 (UTC)
- 你所谓的“让那几个尸位素餐、勾结朋党、以权谋私的管理员先下台”和天天下台并不矛盾。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李4(对话|贡献)于2016年4月15日 (五) 05:16加入。
- 偷偷摸摸地来一句也不签名,果然是马甲作风。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6日 (二) 12:58 (UTC)
- 你所谓的“让那几个尸位素餐、勾结朋党、以权谋私的管理员先下台”和天天下台并不矛盾。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李4(对话|贡献)于2016年4月15日 (五) 05:16加入。
(=)中立(嘘声),无论TA是否离任,我不会受到任何影响。--Shwangtianyuan 祝大家春节快乐 猴年大吉 2016年4月15日 (五) 04:43 (UTC)(删除)- (-)反对,经复核,TA就是来扰乱的。--Shwangtianyuan 祝大家春节快乐 猴年大吉 2016年4月15日 (五) 04:49 (UTC)
- (+)支持:不觉得是扰乱。--7(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17:24 (UTC)
- (*)提醒:见对管理员User:DreamLiner(天天)的解任讨论,User:Shizhao说过了,再扰乱就等着封禁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28 (UTC)
- (!)意见:由于本讨论发起者User:Miao233承认这是对上面发起的报复,见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6年4月#管理员User:DreamLiner(天天)的解任案联署区其原话:“不久前,我发起了对管理员User:DreamLiner(天天)的解任讨论,因为一直觉得必须过半数倾向于解任才可以发起联署,所以没有进入联署阶段。但是有关人士迅速的动作教育了我:“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原来不需要过半数倾向于解任就可以发起联署啊。既然这样,我发起对User:DreamLiner(天天)的解任联署。”所以为阐述个人观点而扰乱中文维基百科的本质已经很明显了,所以本人已关闭此讨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30 (UTC)
- 绝不承认这叫报复。你们爱玩就玩去吧,不陪你们玩了!所谓的管理员们苟且偷生,无一人敢出来说句公道话,中文维基百科早晚要完!从今以后,只有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的miao233,绝无支持中文维基百科的miao233!恕不奉陪了,再见!警告相关人士:不要把我的话理解成我要破坏中文维基百科,但嘴在我身上,今后我会尽我所能,宣传维基百科的这种种污秽!--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13:13 (UTC)
- (*)提醒楼上一句话,“嘴在我身上”这种话在管理员(特别是某高材生)面前千万别说出来,否则会被封禁一周的(手动斜眼)。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15:20 (UTC)
- 绝不承认这叫报复。你们爱玩就玩去吧,不陪你们玩了!所谓的管理员们苟且偷生,无一人敢出来说句公道话,中文维基百科早晚要完!从今以后,只有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的miao233,绝无支持中文维基百科的miao233!恕不奉陪了,再见!警告相关人士:不要把我的话理解成我要破坏中文维基百科,但嘴在我身上,今后我会尽我所能,宣传维基百科的这种种污秽!--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13:13 (UTC)
- (!)意见:不管第三次发出弹劾提案的当事人Miao233是否出于报复心理,但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当时第一次提出的就是对天天解任案,既然提出了,又没有通过(管理员User:Jimmy Xu的机器人因此存档),那么没有新的证据,就不能重复纠缠,这是正式方针的规定。如果还要违反方针反复纠缠,那就等着成为Very Important Person吧。贴一句另一位管理员乌拉在下面的留言:“来来去去也就是那几句,也不见他们推陈出新,大字报都没有好好写。”——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6日 (六) 01:11 (UTC)
- 已有新证据解封信息不完整擅自解封,你看不懂不代表别人看不懂。若大部分管理员持有异议,那我就立即关闭讨论,否则无理由关闭讨论。--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02:37 (UTC)
- 恢复封禁,不存在擅自解封,而且“天天”尽职尽责,请求了Lanwi1进行监督复核。事实上,解封没错,是范错误封禁和滥用监督权隐藏信息,造成管理员无法复核。你不要颠倒黑白。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3:32 (UTC)
- 在无法复核的情形下就不应该尝试着去复核。查核员和监督员都可能犯错,如果怀疑他们做错了,应当请另一位查核员/监督员复查,这也就是一个项目需要2位以上查核员/监督员的原因。--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3:55 (UTC)
- 事实就是范错误封禁,滥用监督(把不该隐藏的隐藏了),天天解封正确,没什么好狡辩的。事实还有:天天的确请了另一位监督员来复核。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4:03 (UTC)
- 当时天天不可能知道这个封禁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因为他不知道被OS掉的东西是什么(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User_talk:DreamLiner&diff=39659636&oldid=39659290 ),在不知道一个封禁是正确还是错误的情形下处理申诉本身就是错的。这就好比有一个废液瓶上面的标签掉了,只剩下(化钠)两个字,你直接拿盐酸处理这个废液行不?不行,如果是氰化钠怎么办?你不能因为事后别人告诉你这里面实际上是氢氧化钠,就说“氢氧化钠本来就应该用盐酸处理,我没做错呀”。--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6:32 (UTC)
- 事实就是范错误封禁,滥用监督(把不该隐藏的隐藏了),天天解封正确,没什么好狡辩的。事实还有:天天的确请了另一位监督员来复核。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4:03 (UTC)
- 在无法复核的情形下就不应该尝试着去复核。查核员和监督员都可能犯错,如果怀疑他们做错了,应当请另一位查核员/监督员复查,这也就是一个项目需要2位以上查核员/监督员的原因。--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3:55 (UTC)
- 恢复封禁,不存在擅自解封,而且“天天”尽职尽责,请求了Lanwi1进行监督复核。事实上,解封没错,是范错误封禁和滥用监督权隐藏信息,造成管理员无法复核。你不要颠倒黑白。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3:32 (UTC)
- 已有新证据解封信息不完整擅自解封,你看不懂不代表别人看不懂。若大部分管理员持有异议,那我就立即关闭讨论,否则无理由关闭讨论。--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02:37 (UTC)
- (-)反对:一案不多审,扰乱。还请对比以上两个,不要双标--小郑(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03:47 (UTC)
- 警告某位很明显的疑似马甲(我已经说过不想跟他有任何交集,所以就不说名字了),我在下面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一案不能多审,再重启该弹劾案就是破坏,别怪我没提醒。——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6日 (六) 06:09 (UTC)
- 希望你不要忘了你的承诺。另外,“很明显的疑似马甲”这种自相矛盾的话可不像是你苏州说出来的,心慌了吧?劝你还是先冷静冷静。--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13:38 (UTC)
- 所谓“有新的证据”,那就让知晓此事的另外两位管理员User:Liangent、User:Lanwi1是不是构成可以重启弹劾程序的“新证据”,否则不能重启,重启就是扰乱。——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6日 (六) 06:13 (UTC)
- 那我也可以说:让知晓此事的管理员判断(你漏了动词)这个讨论是否构成扰乱,否则不得关闭,关闭就是破坏。
- 另,即使这“新证据”确实证明天天有过失,但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屡次发生,而且他人多次规劝而不改正的管理员。”天天即使有过失,但经其他两位管理员提醒并未再有其他动作,所以不符合管理员解任的条件,也就是说本解任讨论依然无效。若还是不服,就请其他管理员来仲裁好了,否则就是破坏。我就说这么多,以后只行动,不会再在这个问题上废话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6日 (六) 06:28 (UTC)
- 当然是屡犯,之前擅自解封守望者这么快就忘了?--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13:38 (UTC)
- (-)反对,我认为天天只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罪不至死。况且上面已经有很多人说明了上次讨论胎死腹中,除非提出新的理据(虽然要制造一个不难),否则站不稳脚。而且我不明白为甚么一个因为“新官上任三把火”而犯错的管理员发动对另一个管理员的弹劾案是不当的,从这件事我看不出他有人格缺陷。如果某些人仍然想出力铡死天天请便,我没闲看这台戏。--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论功行赏 ) 2016年4月16日 (六) 10:38 (UTC)
- 敬请留意上面出示的新证据,谢谢!--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13:38 (UTC)
- 违反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方针中关于“不可一案多审”的规定,为无效的扰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15 (UTC)
- 有开始解任投票吗?没有嘛,只是走讨论,不能算一案多审。至少应该走到投票,然后如果我再就同样的事情提请罢免才可以算一案多审。--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24 (UTC)
- 请看清楚方针。您当时开启的就是“解任议案”,而不是“天天某个行为的讨论”,所以您已经发起了解任案(解任讨论也是解任案的一个环节),由于没有共识支撑,所以上月您的解任案无法进行到联署或投票阶段,但这改变不了解任案已经由您提出的事实。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31 (UTC)
- 不认同这个理解。--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52 (UTC)
- 这个不不需要“很费心地去理解”。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明确写道:“第一步:请在互助客栈讨论”,您已经发起了解任案的讨论,因此已经进行了解任投票(的第一步)。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1 (UTC)
- “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是出现在第三步,而我现在是处于第一步。如果您能请出行政员裁定您说的那种理解才是方针的正确理解,我马上道歉!--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5 (UTC)
- 方针如是说: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您上次就是提请解任,这次也是。白纸黑字写得那么清楚,为何还要行政员来解释?作为维基人,应该自觉遵守方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14 (UTC)
- 行啦行啦,跟有一个说话不算话的人有什么好多罗嗦的,等着行政员的裁决就好,省得他还狡辩。——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6日 (六) 13:17 (UTC)
- 说得好!--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13:31 (UTC)
- 参考G先生的言论答复如下:首先,miao233履行了承诺,发言后的确没有再陪你们玩。因为如果miao233发言后立即陪你们玩,并不符合承诺(若没有休息至少五分钟)。再来一个口味不太重的:A:你吃好午饭后,会不会来我家?B:吃好午饭不会去你家。请问,B是不是这辈子都不能去A家里了?当然不是。(因为,对于一句话有理解问题,且因为自己理解有问题揪住不放的人,毕竟不会是多数)就这么简单的道理。(根据CC-BY-SA 3.0,谨提供原作链接如下: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6年3月,原作者:Galaxyharrylion,本文对原作有修改,同样遵循CC-BY-SA 3.0)--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44 (UTC)
- 如果是讨论过了就不能再拿来用,那么为何不写在第一步呢?写在第三步,显然是第一步,第二步不能算正式的解任投票的缘故。不然管理员们岂不是有自保的好办法?滥权一下,然后扔互助客栈讨论下,然后不通过,以后不许再提了啊。这样显然是违背立法原意的嘛。我不认同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作为维基人,应该自觉遵守方针”原话奉还。你我既然是对方针理解不同,不请行政员请谁?--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22 (UTC)
- 行啦行啦,跟有一个说话不算话的人有什么好多罗嗦的,等着行政员的裁决就好,省得他还狡辩。——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6日 (六) 13:17 (UTC)
- 方针如是说: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您上次就是提请解任,这次也是。白纸黑字写得那么清楚,为何还要行政员来解释?作为维基人,应该自觉遵守方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14 (UTC)
- “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是出现在第三步,而我现在是处于第一步。如果您能请出行政员裁定您说的那种理解才是方针的正确理解,我马上道歉!--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5 (UTC)
- 这个不不需要“很费心地去理解”。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明确写道:“第一步:请在互助客栈讨论”,您已经发起了解任案的讨论,因此已经进行了解任投票(的第一步)。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1 (UTC)
- 不认同这个理解。--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52 (UTC)
- 请看清楚方针。您当时开启的就是“解任议案”,而不是“天天某个行为的讨论”,所以您已经发起了解任案(解任讨论也是解任案的一个环节),由于没有共识支撑,所以上月您的解任案无法进行到联署或投票阶段,但这改变不了解任案已经由您提出的事实。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31 (UTC)
- 有开始解任投票吗?没有嘛,只是走讨论,不能算一案多审。至少应该走到投票,然后如果我再就同样的事情提请罢免才可以算一案多审。--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6日 (六) 12:24 (UTC)
罢免管理员天天联署
既然管理员天天对违反程序擅自解封(守望者和追迹未来两次)之事毫无道歉,那么咱就走一下程序吧。--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18:36 (UTC)
- (*)提醒:客栈讨论未有共识,相反多半用户认定为扰乱,启动联署违反程序,不应单独开联署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20 (UTC)
- (+)支持:理由已述。--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13 (UTC)
- 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明确写道:第一步:请在互助客栈讨论;第二步:等待讨论共识;......第六步:7日内,必须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现在连第二步都没有,社群共识多半认定为扰乱,既然直接跳到联署,所以违反方针,为无效联署。不过我不反对就有效性进行进一步讨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09 (UTC)
- (+)支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上海人对承诺的理解。--7(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8:59 (UTC)
- (!)意见:这和上海人有毛关系?发起提案的是苏州人,进行联署的有太原人、内蒙古人,支持解任的有沈阳人、锦州人、天津人、四川人、哈尔滨人、大连人、青岛人、湖南人、浙江人、台湾人、香港人,甚至还有“中华联邦共和国”国民,这么广泛的支持票分布可以证明范的解任案是得到很多地方维基用户的支持的,楼上把黑锅全扣给上海人也太不地道了点,这么多地方的用户要反对你你难道还想一挥手都灭了不成?还是想要学十字军烧掉君士坦丁堡、蒙古人摧毁基辅城,西班牙探险队砸烂特诺奇蒂特兰?你要是真瞅着上海憋气闹心,我给你支个招,你买张球票到上海上港主场看台大吼一声“上海都是一帮SB!!!我就是要骂上海人都是SB!!!北京国安万岁!!!!”,没准你能收获一帮狂吼的拥趸,还能收获一座别墅(每人一块砖头够用了),这样你气也撒了,面子也有了,还能收获一群支持者,何乐而不为?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49 (UTC)
- (+)支持,除非天天正式回应我的这段发言。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04:36 (UTC)
- Bluedeck账户的操作者再一次出尔反尔,其在User:范的解任投票中,投票如下:“反对,同Antigng(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Bluedeck 2016年4月20日 (三) 02:58 (UTC)”。而Antigng投票反对的理由是:“没有什么能够打动我的证据能支持2016年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如果有的话)解任案。--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 (UTC)”,也就是说,Bluedeck账户的操作者,一面声称,“没有证据可以打动自己推动2016年可能出现的罢免案”,一面又在这里发起自己所敌视的管理员的联署。
- 不过真奇怪,自从2016年之后,Bluedeck这个账户的编辑习惯和表达方式都变了呢?为何屡屡出尔反尔、人身攻击、污蔑他人?大家都知道Bluedeck原本不是这样子的人,User:Bluedeck这个账户,到底发生了什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05 (UTC)
- 关于bluedeck的账户安全性。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10:34 (UTC)
- (!)意见:蓝哥你可不地道啊,几年前见面的时候你可是一个有志气有朝气的帅小伙,怎么今天怨天尤人的,受啥委屈了?老弟我当年和你见面的时候,你我曾在冬天的大工图书馆指点江山,在春日的大连街头唠唠闲嗑,还对我写的北美球员条目有着很高的评价,咋到今年一下子就蔫了?话说你可不能自暴自弃,自己打脸自己啊,你在范的解任案里和antigng一唱一和,问题人家可是要立志反对2016年的前三个管理员解任案的!这个天天的提案要是过了联署也才仅仅是今年的第二个提案啊,你这又反对又支持的别人还以为你要唱二人转呢!唉话说大连人也不爱唱二人转,那是铁岭人爱的戏啊。不说这个了,今年要是有机会咱俩能再见一见的话,别想不开啊,有啥事跟老弟我唠唠,啥事不能解决啊?东北人咋能磨磨唧唧抠抠搜搜唧唧歪歪呜呜踹踹地,整那嗯小心眼干哈啊,没意思啊。到那儿咱俩整一顿烧烤开一扎凉啤不就散心了?到时候有机会大连不见不散啊,蓝哥!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49 (UTC)
- (!)意见-Bluedeck的修养算很好了,被一些用户莫名其妙的诋毁,他也只是很有气度的持续追问、并纪录被诋毁的内容。换成其他人,维基百科里有多少用户能有他的大度?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11:56 (UTC)
- Bluedeck,不少人都熟悉,我虽然以前几乎没打过交道,但毕竟在维基那么多年,也多少了解。Bluedeck本人,以往是一个修养很好的人。但现在,很明显,目前User:Bluedeck这个账户近期做出的编辑,明显不是一个修养好的人所做,相反,是一个人修养很差的人,比如:因为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而被大众唾弃,然后在到处歇斯底里,哗众取宠,(也许因为账户是那里搞来的,反正不是自己的,所以就不在乎名誉)我相信不少人都看出来了。@Wetrace:本人对于FLG向来不会在维基发表意见,先前我在客栈参与联署的时候,苏州的理据尚未提交,所以我支持解任和意识形态无关。(记录可以查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6日 (二) 12:45 (UTC)
- (:)回应,Galaxyharrylion,(1)在下尊重不同想法与资讯背景的用户,相互交流很好。对于支持解任范的用户,在下也尊重,只要是基于合理的监督理由,虽然在下认为他不至于要解任。(2)在下在此发言,是因为除了长期观察外、不久前也曾跟Bluedeck有其他多次互动,看到他能理性协调与协助沟通。其次是在下自己也曾在一些状况下“起斗心怒心”而言词较重,因此就算Bluedeck有些气愤言论,在下也能善意理解。如果有什么误会,希望大家彼此珍惜,把话讲清楚,都是为维基贡献。(3)在下对于您Galaxyharrylion没有特别意见,以前互动并不多,在下尊重您所提指控,只是建议您在指控Addis Wang或其他用户时,能举出具体实证与例子,并期盼您言词上能和缓些。(之前看到User:追迹未来无具体理由攻击范,实在不当。)谢谢您的指教。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13:01 (UTC)
- @Galaxyharrylion:我连密码学散列函数原像验证这种自证清白的事都做了,你还要说我账户有问题,这就叫装睡的人叫不醒。你坚持一个月的顾左右而言他,不见你回答我的任何主要疑问,只在我的账户问题上纠缠,这就叫心虚。你持续发表指控性质的声明,然后用各种蹩脚的借口拒绝提供任何证据,这就叫污蔑。这样的用户正在谈论别人的修养,这就叫令人大开眼界。Bluedeck 2016年4月27日 (三) 04:57 (UTC)
- “你的”帐户。。。。还弄什么“密码学”。。。欲盖弥彰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7日 (三) 08:18 (UTC)
- @Galaxyharrylion:我连密码学散列函数原像验证这种自证清白的事都做了,你还要说我账户有问题,这就叫装睡的人叫不醒。你坚持一个月的顾左右而言他,不见你回答我的任何主要疑问,只在我的账户问题上纠缠,这就叫心虚。你持续发表指控性质的声明,然后用各种蹩脚的借口拒绝提供任何证据,这就叫污蔑。这样的用户正在谈论别人的修养,这就叫令人大开眼界。Bluedeck 2016年4月27日 (三) 04:57 (UTC)
- (!)意见-Bluedeck的修养算很好了,被一些用户莫名其妙的诋毁,他也只是很有气度的持续追问、并纪录被诋毁的内容。换成其他人,维基百科里有多少用户能有他的大度?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11:56 (UTC)
- (!)意见:蓝哥你可不地道啊,几年前见面的时候你可是一个有志气有朝气的帅小伙,怎么今天怨天尤人的,受啥委屈了?老弟我当年和你见面的时候,你我曾在冬天的大工图书馆指点江山,在春日的大连街头唠唠闲嗑,还对我写的北美球员条目有着很高的评价,咋到今年一下子就蔫了?话说你可不能自暴自弃,自己打脸自己啊,你在范的解任案里和antigng一唱一和,问题人家可是要立志反对2016年的前三个管理员解任案的!这个天天的提案要是过了联署也才仅仅是今年的第二个提案啊,你这又反对又支持的别人还以为你要唱二人转呢!唉话说大连人也不爱唱二人转,那是铁岭人爱的戏啊。不说这个了,今年要是有机会咱俩能再见一见的话,别想不开啊,有啥事跟老弟我唠唠,啥事不能解决啊?东北人咋能磨磨唧唧抠抠搜搜唧唧歪歪呜呜踹踹地,整那嗯小心眼干哈啊,没意思啊。到那儿咱俩整一顿烧烤开一扎凉啤不就散心了?到时候有机会大连不见不散啊,蓝哥!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49 (UTC)
- (-)反对,有人骂人倒不追究,有人破坏都熟视无睹。Addiswang那个搞破坏的事情,怎么没人管。刘嘉,你这个话是不是要挑拨族群问题?有些不是某些族群的人,不要乘机挑拨粤沪社群的矛盾。先学点广府话再来发声。坐等王来封禁我,反正他就这点气量,小小年纪就学了点糟粕.--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23日 (六) 06:09 (UTC)
- (&)建议:在其他大部分管理员等资深编辑对本人关闭此举提出异议之前,再重启此讨论等同于继续扰乱,那就等着做Very Important Person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36 (UTC)
- 那个联署即便是报复也已经胎死腹中了。现在不正按照阁下的指示先讨论再联署么?哪里又不对了?--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38 (UTC)
- 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有新证据了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43 (UTC)
- 当然,解封信息不完整擅自解封,别以为范的封禁案就和天天一点关系都没有了。--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0 (UTC)
- 没看懂是什么,你可以问问知道此事的其他两位管理员User:Liangent、User:Lanwi1这能否构成弹劾的标准。不过还有一条:“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败,必须在该次解任投票期结束至少6个月后,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间针对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无效。”上次解任等同于失败了,请半年后再来,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0 (UTC)
- 卸任程序尚未正式开始,何谈卸任失败?--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2 (UTC)
- 还有一句话你可能漏了:“其解任程序为由合资格的社群成员提请解任管理员,并经投票或讨论程序取得共识,最后由其他管理员或行政员确认并报请元维基监管员解除管理员权限。”可见讨论也是程序的组成部分,讨论都没达成共识,而且这个讨论又是扰乱,那就等同于程序上解任失败。——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8 (UTC)
- 哪里“可见讨论也是程序的组成部分”?你引用的那段话连“讨论”两个字都没有。--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1 (UTC)
- 如果连我特意加粗的内容都能装做没看到,那我就没啥好说的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7 (UTC)
- 并经投票或讨论程序取得共识。之前只是未经讨论取得共识,投票程序尚未开始,谈何失败?--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9 (UTC)
- 你的意思是讨论没通过(更何况是扰乱),还可以继续投票?天啊,原来弹劾一个管理员在程序上可以来两遍啊!一遍不成功可以马上再来一遍啊!喂喂喂,大家都看到了吧?还有人这么解释弹劾程序的。请管理员做出解释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25 (UTC)
- 上面的罢免案不是讨论没共识就直接联署投票了么?有请管理员做出解释。--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27 (UTC)
- 一个是符合程序的七日之内集全七张支持票进入答辩环节(当事人也开始进行答辩),另一个是纯粹扰乱提案胎死腹中(更不用提没有集全七张票),还需要管理员做出解释么?呵呵(学得很像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32 (UTC)
- 我说的是发起联署之前的讨论没有共识就开始联署,难道不是在程序上走两遍?--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35 (UTC)
- 联署属于讨论的一部分,联署在七日内取得七票则视为取得进入下一环节的共识,否则提案作废,这应该是很明显的,有疑问请问管理员,我就不和你在这里争论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40 (UTC)
- 联署属于讨论的一部分[来源请求]--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46 (UTC)
- 不属于讨论,难道属于答辩?投票?没有规定联署从何时开始,那就是随时都可以开始联署。——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0 (UTC)
- 好,请接着回答下一个问题(注意要和某管理员口径一致哦)。--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2 (UTC)
- 我没有义务回答你无休止的文字游戏问题,有异议找当初让扰乱讨论存档的管理员User:Jimmy Xu的机器人好了,恕不奉陪。——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5 (UTC)
- 谁在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诸君自明。--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8 (UTC)
- 呵呵呵呵呵(越来越熟练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7:00 (UTC)
- 呵呵呵呵呵呵呵(无他,惟手熟尔)--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7:02 (UTC)
- 呵呵呵呵呵(越来越熟练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7:00 (UTC)
- 谁在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诸君自明。--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8 (UTC)
- 我没有义务回答你无休止的文字游戏问题,有异议找当初让扰乱讨论存档的管理员User:Jimmy Xu的机器人好了,恕不奉陪。——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5 (UTC)
- 好,请接着回答下一个问题(注意要和某管理员口径一致哦)。--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2 (UTC)
- 不属于讨论,难道属于答辩?投票?没有规定联署从何时开始,那就是随时都可以开始联署。——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0 (UTC)
- 既然联署是讨论的一部分,那么为何之前的联署不被当作讨论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48 (UTC)
- 提出者本人Miao233承认是报复啊,那就是跟之前一样是扰乱啊。不要再跟我玩文字游戏了,有异议找当初让扰乱讨论存档的管理员User:Jimmy Xu的机器人好了,我没有义务继续回答你的文字游戏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3 (UTC)
- 我说的是这个存档,不是什么管理员机器人存的。--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6 (UTC)
- 没错啊,但这个不是承认是报复了么,还有啥好说的?这跟之前被管理员机器人存档的不就是同一件事么?呵呵呵呵呵(根本停不下来)。——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7:02 (UTC)
- 我是说“没有经过讨论,直接开联署”,明显和你说的“随时都可以开始联署”相悖。--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7:05 (UTC)
- 没错啊,但这个不是承认是报复了么,还有啥好说的?这跟之前被管理员机器人存档的不就是同一件事么?呵呵呵呵呵(根本停不下来)。——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7:02 (UTC)
- 我说的是这个存档,不是什么管理员机器人存的。--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6 (UTC)
- 提出者本人Miao233承认是报复啊,那就是跟之前一样是扰乱啊。不要再跟我玩文字游戏了,有异议找当初让扰乱讨论存档的管理员User:Jimmy Xu的机器人好了,我没有义务继续回答你的文字游戏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53 (UTC)
- 联署属于讨论的一部分[来源请求]--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46 (UTC)
- 联署属于讨论的一部分,联署在七日内取得七票则视为取得进入下一环节的共识,否则提案作废,这应该是很明显的,有疑问请问管理员,我就不和你在这里争论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40 (UTC)
- 我说的是发起联署之前的讨论没有共识就开始联署,难道不是在程序上走两遍?--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35 (UTC)
- 一个是符合程序的七日之内集全七张支持票进入答辩环节(当事人也开始进行答辩),另一个是纯粹扰乱提案胎死腹中(更不用提没有集全七张票),还需要管理员做出解释么?呵呵(学得很像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32 (UTC)
- 上面的罢免案不是讨论没共识就直接联署投票了么?有请管理员做出解释。--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27 (UTC)
- 你的意思是讨论没通过(更何况是扰乱),还可以继续投票?天啊,原来弹劾一个管理员在程序上可以来两遍啊!一遍不成功可以马上再来一遍啊!喂喂喂,大家都看到了吧?还有人这么解释弹劾程序的。请管理员做出解释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25 (UTC)
- 并经投票或讨论程序取得共识。之前只是未经讨论取得共识,投票程序尚未开始,谈何失败?--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9 (UTC)
- 如果连我特意加粗的内容都能装做没看到,那我就没啥好说的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7 (UTC)
- 哪里“可见讨论也是程序的组成部分”?你引用的那段话连“讨论”两个字都没有。--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1 (UTC)
- 还有一句话你可能漏了:“其解任程序为由合资格的社群成员提请解任管理员,并经投票或讨论程序取得共识,最后由其他管理员或行政员确认并报请元维基监管员解除管理员权限。”可见讨论也是程序的组成部分,讨论都没达成共识,而且这个讨论又是扰乱,那就等同于程序上解任失败。——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8 (UTC)
- 卸任程序尚未正式开始,何谈卸任失败?--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2 (UTC)
- 没看懂是什么,你可以问问知道此事的其他两位管理员User:Liangent、User:Lanwi1这能否构成弹劾的标准。不过还有一条:“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败,必须在该次解任投票期结束至少6个月后,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间针对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无效。”上次解任等同于失败了,请半年后再来,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0 (UTC)
- 当然,解封信息不完整擅自解封,别以为范的封禁案就和天天一点关系都没有了。--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0 (UTC)
- 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有新证据了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43 (UTC)
- 还“大部分管理员”,这要求挺高的啊!那范的罢免案是否经过“大部分管理员”首肯了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40 (UTC)
- 一个是罢免,一个是阻止扰乱,如果你硬要把两个不同性质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比,那我也没话说,诸君自明。——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45 (UTC)
- 同理,一个是联署,一个是讨论,如果你硬要把两个不同性质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比,那我也没话说,诸君自明。--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0 (UTC)
- 呵呵,不懂你在说什么,拜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4 (UTC)
- 你所谓的“Miao承认报复”是在已经存档的联署中,这个是讨论,Miao没有说过报复之类的话。理解不了我也没办法。--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8 (UTC)
- 都是一回事,针对的都是同一个人。你要硬说“我想直接干掉他”和“我想间接干掉他”不同我也没办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4 (UTC)
- 那请问Miao在这个讨论中说过“我想间接报复”了吗?--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7 (UTC)
- “一个人提出解任天天联署=报复”完全能够推导出“同一个人提出解任天天讨论=报复”,在动机上这是一致的,这是常识,我不想在常识问题上跟你纠缠。——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1 (UTC)
- 又来“常识”了,请问你的“常识”有没有得到“大部分管理员”的认可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3 (UTC)
- 呵呵呵呵(你们会,我也会)。——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8 (UTC)
- 呵呵呵呵呵呵--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21 (UTC)
- 呵呵呵呵(你们会,我也会)。——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8 (UTC)
- 又来“常识”了,请问你的“常识”有没有得到“大部分管理员”的认可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3 (UTC)
- “一个人提出解任天天联署=报复”完全能够推导出“同一个人提出解任天天讨论=报复”,在动机上这是一致的,这是常识,我不想在常识问题上跟你纠缠。——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11 (UTC)
- 那请问Miao在这个讨论中说过“我想间接报复”了吗?--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7 (UTC)
- 都是一回事,针对的都是同一个人。你要硬说“我想直接干掉他”和“我想间接干掉他”不同我也没办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6:04 (UTC)
- 你所谓的“Miao承认报复”是在已经存档的联署中,这个是讨论,Miao没有说过报复之类的话。理解不了我也没办法。--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8 (UTC)
- 李4阁下,您既然是 数据过期,就低调点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2 (UTC)
- 呵呵,不懂你在说什么,拜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4 (UTC)
- 同理,一个是联署,一个是讨论,如果你硬要把两个不同性质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比,那我也没话说,诸君自明。--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50 (UTC)
- 一个是罢免,一个是阻止扰乱,如果你硬要把两个不同性质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比,那我也没话说,诸君自明。——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5:45 (UTC)
- 那个联署即便是报复也已经胎死腹中了。现在不正按照阁下的指示先讨论再联署么?哪里又不对了?--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38 (UTC)
- (!)意见:跟一个当年一进入维基就参加客栈讨论、熟悉维基规则、明显是熟人马甲的账号扯这么多还真是跌份呢,污了大家的观瞻,真是对不住大家了。我向大家保证不再做这样的事了,这个讨论到此为止,不管这账号再怎么说我也不会理他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5日 (五) 07:39 (UTC)
- 你真有空。--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02:38 (UTC)
- 在下觉得...比@李4:更像马甲的帐号,应该不少吧?李4还算很有讨论诚意的,发言也会拿出理据。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15日 (五) 13:40 (UTC)
- 当时误以为这是独立内容,所以我曾将其单独成章节[1],现复核,发现为关联讨论,故恢复原合并(本人删除自己的加入的标题,非回退他人)。而且并非苏李二人争议,其他用户也讨论了,不应节选关闭。再重申,此提案违反一案不可多审,系扰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12:05 (UTC)
- Galaxyharrylion先生,您是不是记错了?查特殊:差异/39844039,李四先生在发起联署时,这个章节已经存在,“当时误以为这是独立内容,所以我曾将其单独成章节”恐怕不是很能够成立吧?我也再重申一次,按照我的理解,一案多审的原则,不包含目前的讨论阶段。理由我已向您陈述过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15:53 (UTC)
- 此章节标题为本人先前误加[2],现在我自我撤销,请不要无理回退。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01:33 (UTC)
- Galaxyharrylion先生,您是不是记错了?查特殊:差异/39844039,李四先生在发起联署时,这个章节已经存在,“当时误以为这是独立内容,所以我曾将其单独成章节”恐怕不是很能够成立吧?我也再重申一次,按照我的理解,一案多审的原则,不包含目前的讨论阶段。理由我已向您陈述过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15:53 (UTC)
- 请(※)注意,讨论没有结束,不应以“讨论已经结束”为由关闭。该议案被多数用户判定为扰乱和无效,违反一案多审,请停止报复和扰乱,须注意“对事不对人”原则,不要搞“对人不对事”,谢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06:44 (UTC)
- (!)意见:既然联署已开始,那么那些很想罢免天天的人就别继续躲著了,快出来。如果在这7天没满7人连署,那么互助客栈有关天天解任案的讨论通通存档好了,同一件事开这么多章节占版面,看了就觉得很烦。--M940504(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4:46 (UTC)
- (※)注意:联署必须先等待讨论共识,当前共识多半认为此案违反“一案不可多审”,为扰乱性议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12:06 (UTC)
- (-)反对,天天长期都很关心维基,就算失误那也是不懂,大家也只要教育教育,不是全力踩下去。-- Clear Sky C 讨论页 2016年4月24日 (日) 09:23 (UTC)
- 即使不论该议案报复和扰乱成分大,但发起联署后,7日时限已过,参与联署者不足7人,解任案,提请失败(第2次)。若再有第3次针对“天天”的解任议案,请等待六个月后再来闹,谢谢合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7日 (三) 08: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