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聯邦執行委員會
外觀
聯邦執行委員會(英語:Federal Executive Council;塞爾維亞語:Савезно извршно веће(СИВ);克羅埃西亞語:Savezno izvršno vijeće;斯洛維尼亞語:Zvezni izvršni svet(ZIS);馬其頓語:Сојузен извршен совет)是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聯邦議會任命的集體執行機構,即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的政府機構,負責整個國家的具體行政事務。[1]
歷史
[編輯]前身是1943年11月29日,在反法西斯戰爭中成立的南斯拉夫全國解放委員會。1945年11月29日,宣布成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946年1月,通過憲法成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政府。1953年1月,改名為聯邦執行委員會。
組成人員
[編輯]- 主席(總理):1名。
- 副主席(副總理):5名
- 委員
- 各聯邦秘書
- 各聯邦委員會主任
組成機構
[編輯]- 外交部
- 國防部
- 內務部
- 財政部
- 外貿部
- 市場和一般經濟事務部
- 司法和聯邦機構組織部
- 新聞部
- 動力和工業委員會
- 農業委員會
- 交通聯絡委員會
- 社會衛生和社會保護委員會
- 戰士和殘廢軍人問題委員會
- 立法委員會
職責
[編輯]- 建議聯邦議會制定內外政策,向聯邦議會提出法律草案;
- 有權對其他機關和團體提出的法律草案發表意見;
- 有權建議聯邦議會暫緩討論某一法律草案;
- 確定聯邦社會計劃,聯邦預算和決算的草案;
- 為了貫徹執行法律和政策而制定行政法規,發布行政命令和通過行政決議;
- 關注國防政策的實施和國防準備工作;
- 批准不由聯邦議會批准的國際條約;
- 協調、指導和監督聯邦管理機關的工作,撤銷它們發布的與聯邦法律相牴觸的文件;
- 規定聯邦管理機關內部組織的一般原則,設置各種專門機構,任免聯邦法律規定的公務員。
歷任主席(總理)
[編輯]- 約瑟普·布羅茲·鐵托 1944.11.2-1963.6.29
- 佩塔爾·斯坦鮑利奇 1963.6.29-1967.5.16
- 米卡·什皮利亞克 1967.5.16-1969.5.18
- 米特亞·里比契奇 1969.5.18-1971.7.30
- 傑馬爾·比耶迪奇 1971.7.30-1977.1.18
- 韋塞林·久拉諾維奇 1977.1.18-1982.5.16
- 米爾卡·普拉寧茨 1982.5.16-1986.5.15
- 布蘭科·米庫利奇 1986.5.15-1989.3.16
- 安特·馬爾科維奇 1989.3.16-1991.12.20
參考文獻
[編輯]- ^ Yugoslavia Federal Executive Council. [2019-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