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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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 (1932年—1934年) ᠮᠠᠨᠵᡠ ᡤᡠᡵᡠᠨ 大滿洲帝國 (1934年—1945年) ᡩᠠᠮᠠᠨᠵᡠ ᡤᡠᡵᡠ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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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945年 | |||||||||||
格言:「五族協和,王道樂土」 | |||||||||||
國歌: 《滿洲國國歌》 (1932年—1942年) 《大滿洲帝國國歌》 (1942年—1945年) | |||||||||||
國璽 「滿洲帝國之寶」 | |||||||||||
地位 | 大日本帝國傀儡政權 未受國際普遍承認國家 | ||||||||||
首都 | 新京特別市(今長春市) (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9日) 通化市(今吉林省臨江市境內) (1945年8月9日—8月18日) | ||||||||||
官方語言 | 滿洲語、日語、蒙古語 | ||||||||||
常用語言 | 協和語、滿語、朝鮮語、俄語 | ||||||||||
族群 | |||||||||||
宗教 | 佛教、道教、中國民間信仰、祖先崇拜、薩滿教、神道教、基督宗教(東正教、天主教、新教) | ||||||||||
政府 | 共和制(1932年—1934年)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1934年—1945年) 軍事獨裁 | ||||||||||
國家元首 | |||||||||||
• 1932—1934 (年號大同) | 溥儀(執政) | ||||||||||
• 1934—1945 (年號康德) | 溥儀(皇帝) | ||||||||||
國務總理大臣 | |||||||||||
• 1932—1935 | 鄭孝胥 | ||||||||||
• 1935—1945 | 張景惠 | ||||||||||
歷史時期 | 第二次世界大戰 | ||||||||||
• 建國宣言 | 1932年3月1日 | ||||||||||
• 溥儀就任執政 | 1932年3月9日 | ||||||||||
• 吞併熱河省 | 1933年3月4日 | ||||||||||
• 溥儀稱帝 | 1934年3月1日 | ||||||||||
1945年8月9日 | |||||||||||
• 溥儀宣讀退位詔書 | 1945年8月18日 | ||||||||||
• 溥儀被蘇軍俘獲 | 1945年8月19日 | ||||||||||
面積 | |||||||||||
1937年 | 1,133,437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37年 | 36,933,206 | ||||||||||
貨幣 | 滿洲國圓 | ||||||||||
時區 | UTC+9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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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
滿洲國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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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 | 滿洲國 | ||||||||||||||||||||
簡化字 | 满洲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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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名稱 | |||||||||||||||||||||
漢字 | 満州国 | ||||||||||||||||||||
舊字體 | 滿洲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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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稱 | |||||||||||||||||
滿洲帝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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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 | 滿洲帝國 | ||||||||||||||||
簡化字 | 满洲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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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滿洲帝國 | |||||||||||||||||
正體字 | 大滿洲帝國 | ||||||||||||||||
簡化字 | 大满洲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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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別稱㈠ | |||||||||||||||||
漢字 | 満州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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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別稱㈡ | |||||||||||||||||
漢字 | 大満州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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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北地區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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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北史前史 | ||||||||||||||
燕國 | (遼西郡) | 箕子朝鮮 | 東胡 | 肅慎 | 濊貊 | |||||||||
(遼東郡) | ||||||||||||||
秦朝 | (遼西郡) | |||||||||||||
(遼東郡) | ||||||||||||||
西漢 | (遼西郡) | 衛滿朝鮮 | 匈奴 | |||||||||||
(遼東郡) | ||||||||||||||
(漢四郡) | 扶餘國 | 沃沮 | 高句麗 | |||||||||||
東漢 | (遼西郡) | 烏桓 | 鮮卑 | 挹婁 | ||||||||||
(遼東郡) | ||||||||||||||
(玄菟郡) | ||||||||||||||
曹魏 | (昌黎郡) | (公孫度) | ||||||||||||
(遼東郡) | ||||||||||||||
(玄菟郡) | ||||||||||||||
西晉 | (平州) | |||||||||||||
慕容部 | 宇文部 | |||||||||||||
前燕 | (平州) | |||||||||||||
前秦 | (平州) | |||||||||||||
後燕 | (平州) | |||||||||||||
北燕 | ||||||||||||||
北魏 | (營州) | 柔然 | 契丹 | 庫莫奚 | 室韋 | 勿吉 | ||||||||
東魏 | (營州) | |||||||||||||
北齊 | (營州) | |||||||||||||
北周 | (營州) | |||||||||||||
隋朝 | (柳城郡) | 突厥 | 靺鞨 | |||||||||||
(燕郡) | ||||||||||||||
(遼西郡) | ||||||||||||||
唐朝 | (營州) | (松漠都督府) | (饒樂都督府) | (室韋都督府) | (黑水都督府) | 渤海國 (渤海都督府) |
(安東都護府) | |||||||
遼朝 | (上京道) (中京道) (東京道) |
女真 | 東丹國 | |||||||||||
定安國 | ||||||||||||||
(東京道) | ||||||||||||||
金朝 | (東京路) | (上京路) | ||||||||||||
東遼 | 大真國 | |||||||||||||
元朝 | (遼陽行省) | |||||||||||||
明朝 | (遼東都司) | (奴爾干都司) | ||||||||||||
建州女真 | 海西女真 | 野人女真 | ||||||||||||
清朝 | (東三省:東三省總督·黑龍江將軍、吉林將軍、盛京將軍) | |||||||||||||
(滿洲地區) | 帝俄外滿洲 | |||||||||||||
中華民國 (奉系軍閥) |
遠東共和國 | |||||||||||||
蘇聯遠東 | ||||||||||||||
東北最高行政委員會 滿洲國 | ||||||||||||||
蘇聯占領下的滿洲 | ||||||||||||||
中華民國 東九省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東北地區 |
俄羅斯聯邦遠東 | |||||||||||||
注 | 政區、政權大部在今東北三省者用粗體。 | |||||||||||||
參見 |
滿洲國(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18日),是日本關東軍發動九一八事變控制滿洲地區後,拉攏部分前清宗室及漢人將領而建立的傀儡政權,前身為東北最高行政委員會。首都設於新京特別市(今長春市),領土包括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不含關東州)、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以及河北省北部的原熱河省地區。南與日屬朝鮮接壤,北與蘇聯接壤,西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外蒙古)相鄰。
滿洲國於1932年3月9日在長春成立,以清遜帝溥儀為執政,年號「大同」[3]:2557,成立為共和國,號稱獨立國家。同年9月和日本政府簽訂《日滿議定書》,使該地區事實上成為日本之殖民地[3]:2557。1934年3月改稱滿洲帝國,又稱大滿洲帝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4],「執政」改稱「皇帝」,年號改為「康德」[3]:2557。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溥儀被蘇軍俘獲[3]:2559。中國抗日戰爭結束[3]:2557,滿洲國隨之終結。
承認滿洲國的國家並不多,以日本盟友德國和意大利為首的歐洲軸心國成員為主,但身為同盟國成員的蘇聯出於自身利益(實際控制外蒙古)、以及部分國家(如泰國採取搖擺政策)在事實上也承認滿洲國。中華民國政府及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不承認滿洲國的獨立地位[5][6],視其為日本侵佔中國東北後建立的傀儡政權[3]:2557,故以偽滿洲國或偽滿稱之(「偽」在此作「非法」和「未獲承認」之意[7])。
歷史
[編輯]背景
[編輯]1905年日俄戰爭結束之後,日本取得南滿洲的遼東半島和南滿鐵路的控制權,並以護路為由組建關東軍,駐紮在奉天、旅順、長春等鐵路沿線。
1906年,日本建立「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簡稱「滿鐵」),不僅參與鐵道業務,而且其經營幾乎涉足所有工業領域。
1908年,中國清朝末代皇帝溥儀即位,年號宣統[3]:2559。
1911年,中國爆發辛亥革命,滿洲貴族為主的清廷被推翻,中華民國成立,法理上繼承清朝的統治地位。辛亥革命爆發後,溥儀於1912年2月退位[3]:2559,不廢帝號,仍居宮禁[3]:2559。1915年年底至1916年,因大總統袁世凱覬覦天子寶座而發生的「洪憲帝制」事件,先是激起各地勢力發動護國戰爭討伐袁世凱。最終袁世凱因帝制失敗鬱病交加而死。此後,北洋軍閥及其他軍閥勢力崛起,北洋政府基本失去對地方的有效統治。張作霖勢力最初只及奉天省(1928年改稱遼寧)一地,後於1918年擊敗吉林督軍孟恩遠、趕走黑龍江省巡按使畢桂芳,控制吉黑二省,統一東三省。此後東北大部分地區一直為張作霖、張學良父子的奉系軍閥勢力統治,其間行政、軍事等均有較大獨立性。
清朝滅亡之後,中國境內仍有各種支持清朝的復辟力量活動。在1917年5月,中華民國大總統黎元洪和國務總理段祺瑞之間發生「府院之爭」。1917年6月,雙方爭相拉攏時任長江巡閱使張勳進京「調停」,張勳隨即聯合康有為等保皇黨人於6月30日夜發動政變,次日迎溥儀復辟。復辟11天後即遭段祺瑞「討逆軍」討伐並取締,張勳逃入荷蘭使館。溥儀再次退位。此事件史稱「張勳復辟」。[3]:2559。
在復辟失敗後,原先認同清朝的部份人士,轉向滿蒙獨立運動,希望在滿洲建立獨立的君主立憲國家。
1924年10月23日,西北軍閥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控制北京。11月4日,在馮支配下,國務會議討論並通過關於驅逐溥儀出宮的議案。11月5日,正式要求溥儀廢除帝號並出宮居住[3]:2559。溥儀及其家族成為中華民國的普通公民。1925年溥儀移居天津租界[3]:2559。後為日本情報機構關注。
此後,日本開始策劃控制中國東北。1925年5月,日本少壯派的「一夕會」通過「重點解決滿蒙問題」的決議。7月,關東軍作戰主任參謀石原莞爾起草《關東軍佔領滿蒙計劃》,明確提出日本要設計解除中國軍隊的武裝,維持治安以及防備蘇聯入侵滿洲的問題。
1927年,日本田中義一內閣以制定「滿蒙政策」為目的召開「東方會議」,最後以《對華政策綱領》作為結論。《對華政策綱領》提出將「滿蒙」(即中國東三省及內蒙地區)與「中國本土」分離對待的政策,試圖將內滿洲主權「剝離」出來,並指出「關於滿蒙,特別是東三省,由於在國防和國民的生存上有著重大的利害關係,我國不僅要予以特殊的考慮,而且要使該地維持和平與發展經濟,成為國內外人士安居的地方」,「萬一動亂波及滿蒙,治安混亂,我國在該地區之特殊地位和權益有遭侵害之虞時,不管來自何方,均將予以防衛——要有不失時機地採取適當措施之思想準備」。然而,日本軍部強硬的少壯派軍官卻認為日本首相在「滿蒙問題」上過於軟弱,主張採取軍事手段。
1928年,日本關東軍參謀河本大作在少壯派支持下在皇姑屯刺殺不與日軍合作的張作霖,希望引起內滿大亂以便關東軍趁亂占領東北[來源可靠?]。然而張作霖長子張學良很快回到奉天接替其父執掌大位,控制住東北局勢,使日本圖謀失敗。為此,河本被日本軍部解職。12月29日,張學良宣布東北易幟,改用青天白日紅旗,名義上歸順南京國民政府,在形式上達成中國統一。
1930年9月始陸續有13萬東北軍主力部隊入關參加中原大戰,張學良大部分時間駐守北平,導致關外守備空虛。
1930年末,日軍參謀本部確定分三個階段解決「滿洲問題」,即:打破現狀,建立親日政權,最後完全佔領。俄國組組長橋本欣五郎主張「在滿洲惹起事變後,政府若不追隨,就決心發動軍事『政變』,使滿洲問題易於解決」。(見《中國抗日戰爭史》)[來源可靠?]。1931年6月,日軍制定《解決滿洲問題方策大綱》,確定採取軍事行動。8月4日,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聲稱「滿蒙問題只能用武力解決」,並要求軍人善盡「應變責任」。
前奏
[編輯]1931年,在板垣征四郎、石原莞爾、花谷正、土肥原賢二等人策劃日本關東軍在瀋陽發動事變(又稱滿洲事變)。9月18日晚,日本關東軍製造「九一八事變」;東北守軍在「不抵抗」政策下潰不成軍;9月19日,日軍佔領瀋陽,年底前佔領東三省[8]。兩個月內,關東軍迅速佔領遼寧、吉林、黑龍江三行省,並在各省扶植地方性的親日政權——遼寧的臧式毅、吉林的熙洽、黑龍江的馬占山。但其中馬占山只是表面上同意服從,暗中策劃武裝反抗,不久就打響江橋抗戰。
建立
[編輯]日本關東軍一直試圖在中國東北建立親日本的政權。起初,日本寄望於掌控東北軍閥張作霖,發現張難以馴服之後將其暗殺(見皇姑屯事件);後又試圖控制接替其父掌握東北的張學良,又告失敗(見東北易幟)。九一八事變後,日本終於完全佔領滿洲。1931年底,因滿洲事變(即九一八事變)引咎辭職的原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前往滿洲,與關東軍司令官本庄繁和關東軍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商討事變進展。1932年1月28日,返回日本的南次郎向日本天皇作了名為《滿洲近況》的報告,建議在滿洲建立「新國家」。南次郎指出,如此可以方便日本今後進攻蘇聯「向北發展」,而日本可藉由控制這個新國家的經濟,得到足夠的資源,亦可透過向滿洲移民,解決日本地狹人稠的問題。
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前清朝宗室、時為吉林省軍參謀長的熙洽趁吉林長官奔母喪不在城中之機,打開吉林城門,向日本投降。之後,熙洽密信清朝遜帝溥儀,請「皇上」「回到祖宗發祥地,復辟大清,救民於水火」,在「友邦」(日本)支持下,先據有滿洲,再圖關內。以已經升任吉林省代理長官的熙洽為首的前滿洲貴族向日本方面提出迎接溥儀至滿洲、建立君主制的國家。日本關東軍方面也早已認定溥儀是合適的執政人選。戰後,城野宏供認日方選擇溥儀的原因為:
- 首先,溥儀「同中國本部的國民黨沒有任何聯繫」;
- 其次,「滿洲和蒙古的一些舊的階層對於清朝還懷有傳統的嚮往」;
- 第三,「一般的農民……對由滿洲的愛新覺羅家實行的王道政治似乎更加歡迎」。
1931年11月8日,土肥原製造「天津事件」,躲過國民黨特務的監控,將溥儀從天津日租界的住所秘密帶出,經大沽口、營口、旅順後抵達撫順。1931年底溥儀在侵華日軍策劃下潛往東北,1932年3月為「滿洲國」「執政」,1934年3月改稱「滿洲帝國皇帝」[3]:2559。
1932年2月16日,關東軍司令本庄繁召集張景惠、熙洽、馬占山[8],及臧式毅、謝介石、于冲漢、趙欣伯、袁金鎧等人,在瀋陽大和旅館召開「東北政務會議」,決定迎接溥儀為滿洲國「執政」,並分配各人在這個政權中的職務[8]。其中,板垣征四郎任奉天特務機關長、滿洲國軍政部最高顧問。2月18日,「東北行政委員會」發布《獨立宣言》:「從即日起宣佈滿蒙地區同中國中央政府脫離關係,根據滿蒙居民的自由選擇與呼籲,滿蒙地區從此實行完全獨立,成立完全獨立自主之政府。」2月23日,板垣在撫順與溥儀會面,告知溥儀出任滿洲國「執政」。原本以為能夠重登帝位的溥儀儘管對於「執政」的安排甚為失望,但只能接受。據溥儀在自傳《我的前半生》中所說,「他(板垣征四郎)從皮包里又拿出了《滿蒙人民宣言書》以及五色的「滿洲國國旗」,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我氣得肺都要炸了。我的手顫抖着把那堆東西推了一下,問道:『這是個什麼國家?難道這是大清帝國嗎?』我的聲音變了調。板垣照樣地不緊不慢地回答:『自然,這不是大清帝國的復辟,這是一個新國家,東北行政委員會通過決議,一致推戴閣下為新國家的元首,就是『執政』。』」[9]2月,日軍「對熱河開始進攻」[10]:26。「國聯決議不承認偽滿」[10]:26。
此後,大日本帝國在華北等地挑起長城抗戰,將熱河省併入滿洲國,吞併了熱河省。
1932年3月1日,在日本策劃下,滿洲「建國」,發布《建國宣言》[11][12],宣布滿洲國成立,「首都」為長春(後改名新京),「領土」包範圍包括現今遼寧、吉林和黑龍江3省全境(不含日據關東州,即今日大連),以及內蒙古東部、河北承德[8]。
3月6日,溥儀從旅順出發。3月9日,在長春的原吉長道尹公署舊址大堂舉行儀式,宣布就任滿洲國「執政」,年號「大同」。翌日(10日)任命各府、院、部的負責官員[13]。至此,滿洲國正式建立。
國民政府對日本策動滿洲獨立並建立滿洲國提出嚴重抗議。但此時,國民政府剛簽署淞滬停戰協定,避免對日衝突擴大,同時對中國共產黨進行第一次國共內戰,無力處置東北事態。4月,日軍「謀與偽滿聯合進攻多倫」[10]:27,察哈爾省危急。
1932年9月15日,日本關東軍司令官兼駐滿洲國特命全權大使武藤信義與滿洲國國務總理鄭孝胥在滿洲國執政府勤民殿簽署《日滿議定書》。《日滿議定書》規定日本正式承認滿洲國,並在滿洲國駐軍擔負滿洲國的國防。在附件中規定由日本管理滿洲國的鐵路、港灣、航路、航空線等。此外,還約定日本軍隊所需各種物資、設備由滿洲國負責,日本有權開發礦山,日本人有權充任滿洲國官吏,日本有權向滿洲國移民等等。
1934年3月1日,「滿洲國」發佈日人代擬之「滿洲國組織法」[14]:101。溥儀在長春由「執政」改稱「皇帝」,改年號為「康德」[15]:297。改「滿洲國」為「大滿洲帝國」[8]。之後,溥儀在新京南郊杏花村舉行登基典禮。
在1934年之後,吉岡安直作為「滿洲國帝室御用掛」一直跟隨溥儀,直到1945年8月在瀋陽機場被蘇聯紅軍拘捕。
國民政府的外交抗議
[編輯]1931年9月19日,國民政府駐國際聯盟的全權代表施肇基向國聯報告滿洲事變,請國聯主持公道;9月19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向日本公使重光葵提出嚴重抗議;9月21日,施肇基正式向國聯提出申訴;9月23日,國民政府政府就滿洲事變照會美國政府,希望對方「深切關懷」。
國際聯盟調查團
[編輯]1931年9月19日,滿洲九一八事變發生的消息傳至國際聯盟。9月21日,中國駐國聯代表施肇基要求國聯行政院根據國聯盟約第十一條的規定,採取維持和平的行動。在日本駐國聯代表芳澤謙吉的建議和中國代表施肇基的強烈要求下,國際聯盟理事會議在12月10日決定組織調查團到滿洲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1932年9月4日,李頓調查團在北平市簽署調查報告書,將其送回日內瓦。9月18日,國聯公佈調查報告的內容。
李頓報告書詳細地敘述1931年9月以前滿洲的局勢,描述中國行政當局抵制日本侵略的活動,例如抵制日貨運動,描述日本在滿洲的各項侵略要求和不滿。報告書隨後根據滿洲事件日方主事者和目擊者的證詞,描述滿洲事件的過程及隨後事態在全滿洲的發展。李頓報告書指出,日本陸軍在滿洲事變後繼續採取的行動不能被看做是正當防衛的措施。報告最後結論說,「如果沒有日本軍隊的駐紮和日本官員的活動,滿洲國是不可能成立的,它沒有得到當地普通中國人的支持」。滿洲國「不能被認為是出於真正的和自發的獨立運動的產物」。
國際聯盟在1933年2月24日大會上以包括波蘭的40票對1票(1票為日本,另有暹羅投棄權票、智利未參加投票)通過基於李頓報告書的聲明。該聲明指出,滿洲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日本違反國際聯盟盟約佔取中國領土並使之獨立;滿洲事件中的日軍行動並非自衛;滿洲國是日本參謀本部指導組織的,其存在是因為日本軍隊的存在,滿洲國不是出自民族自決的運動;聲明認為日本應退出滿洲,滿洲由國際共管。
為此,日本極為不滿,於3月27日宣布退出國聯。
政權的終結
[編輯]1943年12月1日公佈的《開羅宣言》中,規定中美英「三國之宗旨,在於奪回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於使日本放棄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並放棄清國割讓之領土台灣、澎湖群島等主權。日本亦將被驅逐出其以暴力或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作為蘇聯對日宣戰的條件,在1945年2月8日的雅爾塔會議羅斯福—斯大林會談中,確定將當時尚不在中華民國管轄下的大連港作為國際化自由港轉交給蘇聯,並由蘇聯使用滿洲鐵路。
1945年8月8日,蘇聯照會日本,將於次日對日本宣戰。隨後蘇軍攻入滿洲,以高度機械化的絕對優勢擊敗關東軍和滿洲國軍。8月9日,日本關東軍司令官山田乙三和參謀長秦彥三郎軟硬兼施威逼溥儀遷都通化。8月11日,溥儀及滿洲國政府官員開始乘火車撤退。8月13日晨到達通化市臨江縣(今臨江市)大栗子車站。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8]。
8月17日午夜至18日凌晨,在吉岡安直的安排下,溥儀在臨江縣大栗子溝礦山株式會社技工培養所(今臨江市大栗子鎮溥儀宣詔退位紀念館)內舉行退位儀式,宣讀《滿洲國皇帝退位詔書》[1][2]。「滿洲國」滅亡[8],滿洲國政府解散。8月18日,山田乙三下令滿洲地區及朝鮮北緯38度線以北的日軍(原屬朝鮮軍,1945年改隸關東軍,38度線以南的朝鮮軍改隸國內軍)解除武裝,停止戰鬥。19日,溥儀等人從通化乘小飛機飛往瀋陽準備轉飛日本,飛機在奉天機場降落後,溥儀等人被蘇軍俘虜,滿洲國政權徹底終結。
- 滿洲國要人結局
1945年8月20日,蘇軍佔領新京、奉天、哈爾濱、佳木斯等城市;22日,蘇軍佔領旅大。31日,蔣中正在重慶宣布成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轅,任命熊式輝為行轅主任,接收東北。
蘇聯拒絕中華民國政府使用旅順港運送人員接收遼東半島的要求,扶助中國共產黨在滿洲地區取得政治及軍事優勢,將繳獲關東軍及滿洲國軍的一些裝備和人員轉交給中國共產黨。1945年11月,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在山海關一線與準備出關接收東北的國軍發生激戰,八路軍失利,國民政府接收滿洲。
1945年日本投降後,曾參與策劃成立滿洲國的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南次郎和小磯國昭被認定為戰犯並被盟軍逮捕。1946年8月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溥儀作證敘述日本關東軍在滿洲所有的軍事活動以及對中國和蘇聯的軍事目的,並指控日本戰犯應為所有戰爭責任負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策劃成立滿洲國的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賢二死刑,判處同為策劃者的南次郎和操縱滿洲國的小磯國昭無期徒刑。1948年12月23日,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賢二在東京巢鴨監獄被處決。小磯國昭在1950年病死在獄中,南次郎在1954年假釋出獄並在1955年病死。1950年8月,蘇聯將溥儀移交給中國,1959年被特赦釋放;1961年後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專員、全國政協委員,著有《我的前半生》[3]:2559。1967年,溥儀在北京病逝。張景惠也在1950年被蘇聯移交給中國,後被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在被關押期間的1959年因病去世。
1963年3月30日、1964年12月12日和1966年3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的決定》,決定特赦全部滿洲國在押戰犯。
地理與人口
[編輯]滿洲國領土範圍包括現中國遼寧、吉林和黑龍江三省全境、內蒙古東部及河北承德市(熱河省)。根據1932年的《日滿議定書》,關東州之主權由滿洲國所有;滿洲國承認清朝將旅順、大連一帶的關東州租借予日本的條約,故關東州繼續由日本直接管轄,戰爭後期日本逐步放開關東州控制,故後期屬滿洲國行政區劃,但是日本享受名義管制權。
行政區劃
[編輯]滿洲國行政區劃曾多次調整。1934年劃為14省、2特別市:
1939年更改為19省、1特別市:
人口
[編輯]1932年滿洲國建立時總人口有3千4百萬人,當中漢人佔百分之83,滿人與蒙古人合計佔百分之15,日本人和朝鮮人則合計佔百分之二[16]:168。滿洲國的居民除漢滿蒙等主要民族之外,也含其他通古斯民族(如鄂倫春、赫哲等)、朝鮮族、俄羅斯族與和族。到1945年日本投降之際,滿洲國已有150萬日本人[16]:168。
下表羅列1940年滿洲國人口普查有關結論。
行政區劃 | 人口[17] (1940年普查) |
面積 (km²) |
人口密度 (人/km²) |
省都 |
---|---|---|---|---|
新京特別市 | 555,009 | 438 | 1,268 | — |
吉林省 | 5,608,922 | 83,207 | 67 | 吉林市 |
龍江省 | 2,093,500 | 68,028 | 31 | 齊齊哈爾市 |
北安省 | 2,318,957 | 76,183 | 30 | 北安縣 |
黑河省 | 149,887 | 118,899 | 1 | 黑河 |
三江省 | 1,415,633 | 90,418 | 16 | 佳木斯市 |
東安省 | 512,240 | 41,397 | 12 | 密山縣 |
牡丹江省 | 688,424 | 32,975 | 21 | 牡丹江市 |
濱江省 | 4,234,206 | 63,860 | 66 | 哈爾濱市 |
間島省 | 848,197 | 30,134 | 28 | 延吉縣 |
通化省 | 982,387 | 31,705 | 31 | 通化縣 |
安東省 | 2,231,507 | 26,506 | 84 | 安東市 |
四平省 | 3,005,070 | 30,401 | 99 | 四平市 |
奉天省 | 7,565,599 | 49,632 | 152 | 奉天市 |
錦州省 | 4,317,822 | 40,162 | 108 | 錦州市 |
熱河省 | 4,553,228 | 103,062 | 44 | 承德縣 |
興安西省 | 763,701 | 73,934 | 10 | 開魯 |
興安南省 | 1,026,635 | 76,866 | 13 | 王爺廟 |
興安東省 | 199,530 | 109,107 | 2 | 扎蘭屯 |
興安北省 | 132,426 | 156,230 | 1 | 海拉爾市 |
滿洲國 | 43,202,880 | 1,303,143 | 33 | — |
關東州 | 1,367,334 | 3,462 | 395 | 大連市 |
排序 | 城市 | 省 | 1940年普查[17] |
---|---|---|---|
1 | 奉天市 | 奉天省 | 1,133,710 |
— | 大連市 | 關東州 | 661,354 |
2 | 哈爾濱市 | 濱江省 | 660,756 |
3 | 新京特別市 | (吉林省) | 555,009 |
4 | 安東市 | 安東省 | 315,032 |
5 | 撫順市 | 奉天省 | 269,622 |
6 | 鞍山市 | 奉天省 | 213,740 |
7 | 營口市 | 奉天省 | 181,350 |
8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省 | 178,363 |
9 | 吉林市 | 吉林省 | 172,935 |
10 | 阜新市 | 錦州省 | 143,046 |
11 | 錦州市 | 錦州省 | 142,258 |
12 | 齊齊哈爾市 | 龍江省 | 133,138 |
13 | 佳木斯市 | 三江省 | 128,552 |
14 | 遼陽市 | 奉天省 | 100,032 |
15 | 本溪湖市 | 奉天省 | 99,875 |
民族國籍 | 1940年普查 | |
---|---|---|
人數[17] | % | |
漢人 | 36,870,978 | 85.3 |
滿洲旗人 | 2,677,288 | 6.2 |
朝鮮人 | 1,450,384 | 3.4 |
蒙古人 | 1,065,792 | 2.5 |
日本人 | 819,614 | 1.9 |
回民 | 194,473 | 0.5 |
其他滿洲籍 | 49,942 | 0.1 |
其他日本籍 (台灣人等) | 1,497 | |
外國籍 | 3,732 | |
無國籍 (白俄) | 69,180 | 0.2 |
總計 | 43,202,880 |
日本國策移民
[編輯]1910年代包含滿鐵職員1至2萬人、關東都督府3,000至6,000人、領事館數百人,在滿日本人全部加總也不到3萬人[16]:167。1915年簽訂對華二十一條要求後,日本人得以自由移動,居住於南滿洲[16]:167。1921年在滿日本人有16萬6千人,1926年增至19萬人,其中滿鐵職員及其家人有6萬8千人、關東廳2萬2千人[16]:168。滿洲國建國之後,日本人推行日本人移居滿洲之國家政策,共移居130萬人到滿洲[16]:168。日本政府訂立「滿洲移民百萬戶計劃」,並交由滿拓(滿洲拓殖公司,為滿洲拓殖公社前身)全權負責,是日本開發業者,承包開拓業務、收購土地、召集拓墾人群[18]:229-230。為達到使滿洲最終成為日本國土的侵略目標,日本「國策移民」活動計劃20年內從日本向滿洲移民100萬戶、500萬日本人。1936年4月,日本關東軍在長春召開移民會議,制定《滿洲農業移民百萬戶移住計劃案》。截至1944年9月,居於滿洲各地的日本移民(包括開拓團民)共1,662,234人。在1945年後,大部分日本移民被遣返,見葫蘆島日僑大遣返。但另有日本遺孤的問題。
政治
[編輯]滿洲國以「王道樂土,五族協和」為建國方針。滿洲國建立之初採用執政政治(共和政體),1934年改為君主政體。國都為新京(長春)特別市。根據《國本奠定詔書》,滿洲國官方供奉日本神道教的天照大神,國家設有「建國神廟」和「建國忠靈廟」。滿洲國帝宮內設有祭祀府,負責國家的祭祀事宜。日本神道教在滿洲國具有國教的地位。
滿洲國國旗是五色旗,據1933年2月24日公佈的滿洲國國務院佈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東方,紅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黃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統御四方。後來也解釋為「紅、藍、白、黑、滿地黃」象徵滿、漢、和、朝、蒙五族協和。國歌為滿洲國國歌。
皇帝和皇族
[編輯]滿洲國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滿洲國皇帝為國家元首,僅溥儀一人。1937年,滿洲國國務院通過《帝位繼承法》,若溥儀無子而逝,其弟溥傑是帝位繼承人。
政權機關組織
[編輯]滿洲國中央統治機構進行過多次的改組。執政(1934年後為皇帝)行使國家統治權,其下設的國家機構有執政府(1934年後為宮內府)、尚書府、祭祀府、參議府、侍從武官處;立法院、監察院、國務院、軍事諮議院;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廳。
滿洲國的行政機關為國務院,其首長為國務總理(1934年後稱國務總理大臣)。國務院下設總務廳、興安局等機構,並轄有軍政部(後為治安部、軍事部)、文教部、外交部、司法部、實業部(後為產業部、興農部)、交通部(轄郵政總局)、財政部(後為經濟部)、民政部(後為民生部、又拆分為厚生部和國民勤勞部)、新京特別市公署及首都警察廳、各省公署(各市.縣,旗公署)。各部長官為總長(1934年後稱大臣),但是實權掌握在由日本人擔任的各部次官手中。總務廳為國務院的政務中樞,由日本人擔任的總務廳長(1937年後稱總務長官)總攬滿洲國的行政,為實際上的總理。總務廳長(總務長官)召集國務院各部的日本裔次官於每週二,即火曜日舉行會議,按關東軍的意志商討並決定國家政策和各種具體事務,被稱為「火曜會」。
滿洲國的立法機關稱立法院,但從未進行過選舉。首任立法院長為趙欣伯,實際上的立法權掌握在關東軍手中。滿洲國沒有成文憲法,只有各項專門法律。行政監察機關稱監察院(1937年撤廢)。皇帝諮詢機關稱參議府,其首長稱議長,首任議長由臧式毅擔任。滿洲國的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是最高法院,首任最高法院院長是林棨。最高檢察機關是最高檢察廳,首任最高檢察廳長為李槃。
滿洲國宮內府、尚書府、軍事諮議院、祭祀府和侍從武官處由皇帝直轄。宮內府在帝政實行之前稱作執政府,負責掌管宮廷事務;尚書府負責保管璽印和宮廷文書;軍事諮議院負責皇帝對重要軍務的諮詢;侍從武官處負責管理皇帝的隨行侍從武官。
滿洲國的日本人
[編輯]大部分生活在滿洲國的日本人仍然保有日本國籍。
- 板垣征四郎,九一八事變策劃者,籌劃建立並控制滿洲國的關鍵人物之一。1932年8月8日晉為陸軍少將,並被任命為滿洲國執政顧問。1933年2月,任奉天特務機關長、參謀本部部附,在天津設特務機關,策劃收買段祺瑞、吳佩孚等未果,同時策劃日軍侵佔熱河省。1934年8月1日,任滿洲國軍政部最高顧問,12月10日復任關東軍副參謀長兼駐滿洲國武官。1936年3月23日,升任關東軍參謀長,4月28日,晉升為陸軍中將。1948年12月23日,坂垣征四郎在東京都豐島區池袋巢鴨監獄內被處以絞刑。
- 土肥原賢二,九一八事變策劃者,籌劃建立並控制滿洲國的關鍵人物之一。1933年任瀋陽特務機關長,1935年10月進入北京進行分裂中國的「華北自治運動」。1948年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列為甲級戰犯,判處絞刑。1948年12月23日,土肥原賢二在東京巢鴨監獄被處決。
- 甘粕正彥,甘粕事件的主謀,滿洲映畫協會負責人,在滿洲國滅亡時服下氰化鉀自殺。
- 南次郎,九一八事變策劃者,籌劃建立並控制滿洲國的關鍵人物之一。1932年1月28日,南次郎以軍事參議官身份,為天皇作了《滿洲的近況》的專題報告,說服天皇默認了關東軍建立滿洲國的計劃。1934年12月,南次郎出任關東軍司令官兼日本駐滿洲國大使。1946年5月3日被定為甲級戰犯並判處無期徒刑。1954年獲假釋,次年在家中病死。
- 川島芳子,實為滿人,其父是前清肅親王善耆,1907年生於北京,後移居日本,長期為土肥原工作。1945年11月11日在北平家中被國民政府反間諜機關逮捕,1948年3月25日在北平被槍決;另一說為1978年在長春市逝世[19]。
- 駒井德三,曾任關東軍特務部長。首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長官,任職7個月後被罷免。
- 遠藤柳作,歷任日本朝鮮總督府事務官、東京府產業部長及青森縣、三重縣、神奈川縣、愛知縣的縣知事。1933年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長,任職1年4個月。1963年去世。
- 星野直樹,曾在日本大藏省工作,任稅務署長、稅務監督局的部長,到滿洲國後任財政部總務司長、財政部次長、國務院總務長官,1940年回日本,任無任所大臣兼內閣書記官長、企劃院總裁等職。他策劃成立由日本人控制的滿洲中央銀行,控制滿洲金融命脈,並鼓動日本國內財閥到東北投資。1937年,日本公司壟斷和控制整個地區的工業。1945年被判無期徒刑,1958年獲減刑被釋。1978年去世。
- 武部六藏,曾任日本的縣知事、關東局總長、內閣企劃院次長、企劃院代理總裁,滿洲國末任國務院總務長官。1950年進入撫順戰犯管理所接受改造,1951年患腦溢血癱瘓,1956年遣返回國,1958年病死東京。
- 古海忠之,滿洲國首批日系官吏之一,曾在滿洲國政府多個部門任職,1940年任經濟部次長,後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在瀋陽對其進行審判。他的最後陳述是:「我深深地認識到我所犯下的重大罪行,我真心地向中國人民謝罪。對於我這樣一個令人難以容忍的犯罪分子,6年來,中國人民始終給我以人道主義待遇,同時給我冷靜地認識自己罪行的機會。由於這些,我才恢復良心和理性。我知道了真正的人應該走的道路。」(《陽光下的審判》,郭曉曄,1995年)。1956年7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瀋陽特別軍事法庭審判,判徒刑18年。1963年2月提前釋放回國。1983年去世。
- 吉岡安直,滿洲國「帝室御用掛」,自1934年一直跟隨溥儀,直到1945年8月在瀋陽機場被蘇聯紅軍拘捕,後死在蘇聯。
- 小澤征爾,世界著名交響樂指揮家,出生於滿洲國。
與滿洲國有關的諾貝爾獎得主
[編輯]- 久野寧,滿洲醫科大學教授,1936年、1938年、1953年被提名角逐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是滿洲國最初諾貝爾獎候選人[20]。南極洲的久野岬(Kuno Point)以他命名。
- 白川英樹,2000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幼年曾在滿洲國定居。
- 根岸英一,2010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是唯一出生於滿洲國(新京)的諾貝爾獎得主。
- 下村脩,2008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幼年曾在滿洲國定居。
警察
[編輯]最初,在民政部設警務司。1937年轉為設於治安部警務司。
各省設警察廳。特別市設警察局,內設警務科、特務科、保安科、司法科、衛生科以及警備隊(相當於武裝警察,執行「討伐」任務)等機構。各市設警務處,縣旗設警務科。在基層設警察署,署下設「分所」(分駐所、派出所)。
警銜自下而上為:警士、警長、警尉補、警尉(1937年前稱巡官)、警佐、警正。
警察大蓋帽的帽牆上的警銜標誌:帽帶為黑色皮製。冬季黑色,夏季草黃色,中綴警務司帽章。帽牆上按簡任、薦任、委任三級各附三條、二條、一條金線。
警察常裝袖章:袖線冬季用藍色,夏季用黑色。按簡任、薦任、委任三級各附三條、二條、一條袖線,下附該員階級所含的梅花徽。
警服肩章為橫式,質地為呢料,底板為該季衣色,外緣裹以金絲,按警階具體分為: 警士:一枚梅花星章 警長:二枚梅花星章 警尉補:肩章中央附金色縱線一條,上綴一枚梅花星章(註:1945年後改為事務警尉) 警尉:肩章中央附金色縱線一條,上綴二枚梅花星章(註:1945年後改為監督警尉) 警佐:肩章中央附金色縱線一條,上綴三枚梅花星章 警正:肩章為滿地金,上綴一枚大型梅花星章[21]。
警察制服夏裝為草黃色,冬裝為黑色。戴大蓋軍帽,後改戴日本式戰鬥帽(前面齊眉,後面露出後腦勺最突出處)。上衣:冬季黑色,夏季草黃色。式樣為立領對襟式,衣前上下各有貼袋兩個,單排五粒金色金屬扣。警褲:質地同上衣,警長以下配布制裹腿穿皮鞋,警尉補以上配皮製、呢子裹腿或大馬靴。警察的帽徽樣式為茶褐色桃形,金色高粱圍繞着一個黃色盾牌,盾牌上有紅藍白黑四色的四角星,其顏色出自紅藍白黑滿地黃國旗。
外交
[編輯]關內外關係
[編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雖然被迫退出滿洲地區(中方稱東北),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但在1935年之後與其建立通郵、通車、通航及貿易聯繫。
國際承認/外交關係
[編輯]滿洲國於1932年成立後,日本和薩爾瓦多兩國最先給予承認。1933年1月15日,美國通告世界各國不要承認滿洲國。1934年3月13日,英國表示永不承認滿洲國。1937年德日簽署了反共產國際協定後,德國和義大利承認,隨後有更多歐洲軸心國成員及反共協定簽署國承認滿洲國。1939年2月24日,滿洲國加入反共協定。1941年,泰國、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汪精衛政權)相繼承認滿洲國。蘇聯簽署《蘇日中立條約》後,1941年4月13日蘇聯承認滿洲國直到1945年8月8日。至1943年,承認滿洲國並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有23個。國際聯盟也認為日本違反國際公約,並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支持中國政府主張滿洲國管轄地區仍是中國的一部分,主張由國際共管。
根據1943年由滿洲國政府出版的《滿洲建國十年史》[22],當時世界上約有80個國家或政權,承認滿洲國的共23個,包括:
軸心國:
|
《反共產國際條約》簽署國:
|
同盟國和其他國家:
|
與日本的關係
[編輯]1932年6月14日,日本帝國議會通過決議,承認滿洲國政權,9月6日,日本內閣通過決議,承認滿洲國政權,15日,日本裕仁天皇正式承認滿洲國,日本代表、關東軍司令陸軍大將武藤信義,滿洲國代表、國務總理鄭孝胥簽訂《日滿議定書》。11月24日,日本任命武藤信義為駐滿洲國大使(關東軍司令兼任駐滿州國大使,有權否決溥儀皇帝的決定)。
1935年2月12日,滿洲國與日本簽訂關稅協定。
1935年4月6日,溥儀首次訪問日本東京府,駐日大使謝介石陪同。
1935年5月2日,溥儀頒布《回鑾訓民詔書》,表示自己與日本天皇「精神如一體」,滿洲國與日本「一德一心」,形成「不可分」的關係。
1937年11月5日,日本與滿洲國締約,日本撤廢在滿洲國領土上的治外法權。所有以往根據日清政府條約由日本管轄的滿鐵附屬地管轄權均轉交於滿洲國政府。
1940年6月26日,溥儀第二次訪問日本東京,日本裕仁天皇親自迎接溥儀。溥儀此次訪問東京的主要目的是供請迎接日本天照大神帶回滿洲國供奉參拜。
1940年7月15日,溥儀頒布《國本奠定詔書》,宣稱滿洲國的建立是和日本一樣,都始於「天照大神」,並把「天照大神」作為滿洲國的「建國元神」加以供奉參拜。
1942年3月1日,溥儀頒布《建國十週年詔書》。自此,滿洲國對日本的稱謂,從之前的「友邦」,「盟邦」改稱為「親邦」,即以日本為父母之國。
1943年4月1日,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東條英機訪問滿洲國,溥儀親自迎接。
其他
[編輯]蘇聯:1932年9月23日,蘇聯同意滿洲國向莫斯科、新西伯利亞等城市派駐領事官員。1941年4月13日,日本和蘇聯在莫斯科簽訂《日蘇中立條約》。蘇聯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
天主教廷:儘管聖座從未與滿洲國建立外交關係,然而有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兩國於1934年建立了外交關係,此觀點部分是由於對貝納多·貝托魯奇1987年的電影「末代皇帝」的錯誤參考所造成,電影描述了聖座在外交關係上承認了滿洲國,然而高德惠主教是被羅馬教廷九聖部中的傳信部(一個負責宣教工作的純宗教性質部門)委派為「天主教滿洲宣教團與聖座駐滿洲政府臨時代表」,而不是被負責處理國家級外交關係的教廷國務院委派[28]。
有關教宗庇護十一世時期是否「承認滿洲國問題」的歷史爭議,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段琦引用了國內青年學者劉國鵬博士的觀點,即「梵蒂岡事實上授意吉林代牧高德惠只能以東北諸教區長上的名義,而非聖座的名義與偽滿政府交涉」[29]此外,相關根據也可見於天主教會內外以及2006年發表在喬瓦尼·科科(Giovanni Coco)的《聖座與滿洲國(1932-1945)》(Santa Sede e Manciukuò (1932-1945))一書中的大量一手歷史檔案文獻中[30]。
薩爾瓦多:1934年5月24日,薩爾瓦多承認滿洲國。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薩爾瓦多政府改變了與軸心國結盟的立場,加入以美國為首的同盟國陣營。1941年12月8日,薩爾瓦多中斷與日本的外交關係,並對日本宣戰。
意大利:1936年11月28日,意大利與日本簽署協定,承認滿洲國。
德國:1938年2月20日,德國承認滿洲國。5月12日,德國與滿洲國在柏林簽訂友好條約。1939年,滿洲國加入《反共產國際協定》。
波蘭:1938年10月19日波蘭承認滿洲國並建交。中華民國政府與波蘭為此斷交。1942年2月24日,波蘭流亡政府宣布取消承認滿洲國。
軍事
[編輯]滿洲國軍事力量由「滿洲國家軍隊」、「後方警備」、「治安維持」三部分組成,由日本關東軍控制,起初作戰力量薄弱,主要軍事任務由關東軍實行。後來由於關東軍主力南下,兵力不足,加之滿洲地區抗日武裝遭到鎮壓而削弱,「滿洲國軍事力量」才更多地獨立承擔軍事任務,從兵源上而言其中有很多是日本從朝鮮半島徵召的朝鮮籍日本兵。滿洲國軍事權力為關東軍所控制,其軍隊的調動、演習、裝備更換、人事變動都要經過關東軍司令部的批准。
滿洲國軍銜分為將、校、尉三等九級。滿軍由軍官學校畢業後初任少尉,滿2年進中尉,中尉滿2年進上尉,上尉滿3年進少校。少校滿3年進中校,中校滿3年進上校。上校4年進少將,少將3年進中將,中將4年進上將。最高軍銜為上將,為終身職。1937年6月,上將之上又設立將軍,仿照日本的元帥,為榮譽軍銜。張景惠、張海鵬、于芷山、吉興、於琛澂五人獲得將軍軍銜。上將有:馬占山(1932年3月授,8月褫奪)、張景惠(1932年3月授)、張海鵬(1932年3月授)、于芷山(1934年7月晉)、吉興(滿族,1934年7月晉)、於琛澂(1934年7月晉)、王靜修(1934年7月晉)、邢士廉(滿族,1935年7月晉)、王殿忠(1936年10月晉)、巴特瑪拉布坦(蒙古族,1936年10月晉)、郭恩霖(1938年4月晉)、王之佑(1942年9月晉)、張文鑄(1942年9月晉)。
軍銜:
-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 准尉官:准尉(分7等)
- 軍士:上士、中士、少士;
- 兵:兵長、上兵、中兵、少兵。
少尉候補生相當於准尉,軍官學校生徒,軍士候補生相當於上兵
滿洲國全境分為十一個軍管區,區首長稱司令。
- 第1軍管區:駐奉天。轄區奉天省。
- 第2軍管區:駐吉林市。司令官吉興/王濟眾/吳元敏/關成山
- 第3軍管區:駐齊齊哈爾。司令官張文鑄/李文炳/朱榕/王之佑/呂衡/趙秋航。
- 第4軍管區:駐哈爾濱。司令官於琛澄/郭恩霖/於琛澄/邢士廉/應振復/張文鑄/李文龍。
- 第5軍管區:駐承德。司令官張海鵬/王靜修/邢士廉/應振復/呂衡/吳元敏/赫慕俠
- 第6軍管區:1936年7月設立,司令部設於牡丹江,管轄間島省與綏寧省(牡丹江省)。司令官王殿忠/王靜修/張益三/美崎丈平/李文龍/賈華傑。
- 第7軍管區:駐佳木斯,管轄三江省。司令官張文鑄/赫慕俠/呂衡
- 第8軍管區:駐通化,管轄安東省、通化省。司令官王之佑/吳元敏/王作震/周大魯。
- 第9軍管區:駐通遼。負責興安南省、興安西省。司令官巴特瑪拉布坦(1940-1941.3)/郭文林(1941.3-1943.2)/甘珠爾扎布(1943.3.1-1945.8)
- 第10軍管區:駐海拉爾。負責興安東省、興安北省。司令官烏爾金(1940-1943.2)/郭文林(1943.2-1945.8)。
- 第11軍管區:1941年10月由第6軍管區劃出東安省設立。駐密山。司令官於治功/王濟眾/關成山/郭若霖
1937年(康德四年),「滿洲國家軍隊飛行隊」成立。太平洋戰爭後期,即1944年4月以後,隸屬於日本「第二航空軍」指揮,參與太平洋戰爭。裝備機種有「九七式戰機」、「一式戰機」、「二式單戰機」等。其兵力最多時有含運輸機在內約110架飛機。
滿洲國海軍成立於1932年2月15日。起初擁有5艘艦艇。1933年4月1日日本成立「駐滿海軍部」,辦公樓位於長春市西廣場的西南角。滿軍海軍從此逐漸發展。1938年日本「駐滿海軍部」廢止,翌年11月海軍被編入「滿洲國陸軍」,名稱改為「江上軍」,人數約為2000人。主要是協助關東軍和滿洲國陸軍執行河川警備任務,在河川凍結期成為陸戰隊或國境警備隊。在南滿的渤海另有一支海上警備部隊。
根據1932年簽訂的《日滿議定書》,滿洲國的對外國防由日本關東軍負責。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之後,日本陸續抽調關東軍前往中國戰場,滿洲國國境防務日益空虛,於是在1938年頒布《國兵法》,規定全國20至23歲的男性都有服兵役三年的義務。每年春季徵集20萬人,予以軍事訓練,主要是充當工兵,修築軍事堡壘,或者協助警察維持地方治安。不適合服兵役者要參加為時三年的「勤勞奉公隊」,從事土木工程徭役。到1945年夏天,關東軍要對在25萬在滿洲日本人實施徹底動員計劃,同年7月底關東軍兵力提升至24個師團,兵員70萬人,由於大部分都是新設立部隊、裝備也不齊全,其實質戰力只相當於8個師團[18]:251-252。
日本在1945年8月15日投降後仍持續戰鬥,直到8月19日日蘇兩國才在東部蘇滿國界附近興凱湖停戰談判[18]:264。8月23日,史達林下令移送日本軍俘虜、強制勞動而開始「蘇聯滯留」[18]:266。日本俘虜受命撤除滿洲產業設施各種工作機械,搬送至蘇聯,並在8月下旬開始,日俘也被移送至蘇聯領地內;根據日本政府統計,總共55萬5千日本人遭移送,一說將近70萬人,有6萬人在惡劣飲食及重度勞動中死亡[18]:264-265。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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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滿洲地區物產豐富,有廣闊肥沃的可耕地,豐富的林業、漁業資源,煤礦、鐵礦等多種原材料儲量豐富。自然資源匱乏的日本控制這一地區之後,為滿足其戰爭經濟的需要,實行「日滿一體」政策。滿洲國成立後經濟增長較快。1933年至1936年為滿洲國發展第一期,日本對滿洲投資總計11億6千萬日圓,當中有百分之80都是投資滿鐵[18]:226。1937年至1941年為第二期,進行第一次產業開發五年計劃,日本投資達到50億日圓[18]:227。1941年滿洲國強制推行第二次產業開發五年計劃,產業發展重點為鋼鐵、煤炭與農產品[18]:227。在1945年時,由於中國關內和日本都已基本被二戰摧毀或干擾,偏安一方的滿洲國的工業規模事實上超越日本,成為亞洲第一大工業國[32],直到蘇聯入侵及佔領滿洲為止。
農業
[編輯]根據1936年滿洲國國務院的資源調查報告,滿洲地區可耕地面積為400萬頃(4億畝),其中已耕地250萬傾。森林面積為1700萬頃。年產大豆250萬噸,小麥200萬噸,稻子70萬噸,小米100萬噸,高粱800萬噸,玉米500萬噸,雜糧豆類(大豆除外)60萬噸,棉花30萬噸,煙草16萬噸。存欄牲畜包括馬400萬匹,牛300萬頭,羊3000萬頭,豬4000萬頭。農產品分配採用食品配給制輔以棉織品特別配給制[33]。
滿洲地區年產糧食約2000萬噸左右。分配方面,必須優先供應日軍和滿軍的軍事用糧、日本與朝鮮移民的口糧以及對日出口。根據關東軍的要求,滿洲國每年要向日本提供1000萬噸以上的糧食,每年8月中旬開始徵糧工作,11月底結束。除去來年的種子之後,中國農民的口糧所剩無幾。由於糧食供應不足,當局規定中國人不允許運輸、食用大米、白麵,違者按照「經濟犯」治罪。中國人主要配給雜糧,包括糜子、高粱、小米、莜麵、蕎面、玉米麵等,有時還配給極少量的白麵,分勞需、一般居民和農村人口三大類進行配給[34]。到了後期,則實際上只能食用由玉米、小米、甚至榆樹籽和鋸末混合磨成的「協和麵」[35]。而日本開拓團移民不僅不需要交納農業稅費,還能按月領取口糧。滿洲國政府自1939年起實施「糧谷出荷」政策,對農產品實行強制性的全面管制和掠奪。1940年起在國內全面實施,並開始採用獎勵金制度。在1941年日美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後,由於日本糧食需求量急劇上升,滿政府開始變本加厲地掠奪。首先合併中央採購公社,成立「滿洲農產公社」以總管農產品;其次則廢除獎勵金制度,採用預購契約制度,將農產品的徵收計劃性提高。1943年則進一步,廢除預購契約制度,在年初的省長會議上確定各縣責任量[36],並下達各項指標,使糧食掠奪面積和品種大幅增加,哈爾濱當年的出荷率竟高達89.9%[37]。1945年滿洲國末期時,農民需要上交的「出荷糧」占全國總產量的51%[38]。
1953年,在召開全國糧食會議時,毛澤東發現當時管制糧食的政策仍然沿用日本統治時期的「徵購、配售」,擔心這會引發反感,遂要求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陳雲和中央人民政府糧食部部長章乃器將此政策的名字改掉,後來這一政策被二人更名為「統購統銷」。[39][40]
鴉片在滿洲國也是相當重要的作物,最早可以追溯到關東軍將熱河省(位於今河北省、遼寧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交界地帶)併入滿洲國的1933年,一些地方軍政勢力本來就有種植鴉片的行為,併入滿洲國後此一作物之種植得到扶植,約1936年左右,在滿洲七省擴大種植面積,大力生產,後又以法律形式確定鴉片的專賣壟斷。1942年,日本「興亞院」召開「支那鴉片需給會議」,做出「由滿洲國和蒙疆供應大東亞共榮圈內的鴉片需要」的決議,據此又在滿洲擴大種植面積到三千公頃,鴉片產業達到鼎盛[41]。
工業
[編輯]滿洲國建立當時亞洲較完備的工業體系,包括鐵道、航空、航海、鋼鐵、煤炭、機車、汽車製造、飛機製造和軍工等工業部門。當時原日本商工省官員、時任滿洲國國務院實業部總務司長岸信介向關東軍說,「要是沒有財閥、資本家,就無法進行初期建國工程」,而從日本引入財閥投資[18]:223。此後,日本財閥的資金迅速湧入滿洲國。例如,藉此進入滿洲之鮎川義介之日產財閥,旗下擁有日立製作所、日產汽車、日本礦業、日本化學工業等130家公司,是擁有15萬名員工之大財閥[18]:223-224。滿洲國對於工業部門採取經濟統制政策,推行「一業一社」的原則,每個行業都成立一個「特殊會社」——即壟斷性的公司。滿鐵之所以接受改組,時任滿鐵總裁之松岡洋右是岸信介叔叔之妻舅,和滿業之鮎川義介為姻親[18]:223-224。由於戰爭的進行導致物資奇缺,滿洲國末期時國務院制定《金屬類回收法》[42]。
分佈
[編輯]滿洲國鋼鐵和化學工業主要集中在鞍山和本溪湖,煤炭工業集中於撫順、本溪湖、阜新,油頁岩和合成燃料工業集中在撫順和吉林,菱鎂礦業集中於海城和大石橋,水力發電集中於吉林和鴨綠江,機械、軍火、飛機工業中心為奉天(今瀋陽),紡織和和食品等輕工業則集中在大連、丹東、哈爾濱、齊齊哈爾等城市。
資源
[編輯]滿洲地區礦物資源豐富。據1936年滿洲國國務院的資源調查報告,煤炭儲量約為30億噸,鐵儲量約40億噸。其他礦物有黃金、菱鎂礦、鋁礬土、油頁岩、金剛石等。滿洲國建成的豐滿發電站是當時亞洲最大的水力發電站,1943年的發電能力為22億度。
由於滿洲國政府內次官級官員都是日本人在負責彙整會議,所以當日本要和滿洲國政府合辦產業時,無論重工業或輕工業,都能簡單達成一致意見[18]:226。在日本推行的「日滿一體」的政策下,滿洲的工業生產完全從屬於日本的產業政策。以鋼鐵為例,由滿鐵完全控股的昭和製鋼所理事長小日山直登明白無誤地指出「日滿一體」政策下滿洲鋼鐵生產的殖民地屬性:
“ | 如從國家(日本)政策角度考察滿洲煉鐵事業的特點,則在以開發滿洲鋼鐵資源為重點,將其生產的生鐵和鋼,盡可能多地輸往日本,以加強和扶植日本產業。……滿洲……從通常的煉鐵技術和煉鐵企業的經營上來看是一項不合理的規劃,也是一種畸形的煉鐵方式。……這也是滿洲為了日本所不得不忍受的畸形經營方式。 | ” |
——昭和製鋼所理事長小日山直登《從鋼鐵國策方面來看的滿洲與日本》昭和14年,第7-17頁 |
滿洲大量的煤炭、木材等工業原料被輸送到日本。大部分生鐵被運往日本煉鋼。在滿洲煉製的鋼材除了少量在本地使用,其他都以鋼坯的形式運往日本軋製。昭和製鋼所理事長久保田省三在《滿洲國和鐵》一文中明確表示,滿洲國煉鐵業有著豐富的原料和特殊的優越性,擔負著「大東亞戰爭」的重大使命和責任。
壟斷部門
[編輯]滿洲國原有的工業壟斷企業為跨行業經營的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簡稱「滿鐵」)。根據「一業一社」政策,滿洲國還設有滿洲電信電話株式會社(簡稱「電電」)、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簡稱「滿業」,高崎達之助總裁)、滿洲電業株式會社(理事長平島敏夫)、滿洲機械製造會社、滿洲炭礦株式會社(滿炭)、滿洲航空株式會社、滿洲人造石油株式會社、滿洲紡織株式會社、滿洲毛織株式會社(簡稱滿毛)、滿洲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滿洲林業株式會社、滿洲採金株式會社、滿洲畜產株式會社、滿洲水產株式會社、滿洲煙草株式會社、滿洲農產株式公社、滿洲開拓公社、滿洲棉花株式會社等四十多家特殊會社。特殊會社由日本投資者和滿洲國共同出資,贏利時按照雙方股份比例分成,虧損時滿洲國政府對於日方投資確保百分之十的利潤。另外還設立六十多家類似於特殊會社的準特殊會社。
1937年,日本投入稅金26億日圓,啟動《產業開發五年計劃》,重點培育滿洲國重工業[18]:225。經濟統制政策從依靠以國家資本為主的滿鐵,轉向技術與資本全面依靠壟斷資本集團(即財閥)。通過「重要產業統製法」而開始社會主義式計劃經濟統制,大致區別出38家特殊公司、21家準特殊公司及其他自由企業,對於重要產業實施「一業一公司」制度[18]:225。11月20日,日本產業株式會社(日產)決定將總部遷入滿洲國新京,12月27日改為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簡稱「滿業」[3]:2558)。日本財閥出資2億2千5百萬日圓,滿洲國則從滿鐵取得之工廠和礦山,以相同金額之實物出資,日滿雙方各出一半資金,其半官半民之型態和滿鐵相同;經此,滿鐵僅轄有鐵路部門和撫順煤礦,其調查部門則因此縮減[18]:224。
滿業是中國抗日戰爭期間日本帝國掠奪中國東北工礦事業機構,名為日本與「滿洲國」合辦,實為日本產業股份公司(通稱「日產」)所控制[3]:2558。1937年在長春成立,接管原由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經營的重工業[3]:2558。滿業從滿鐵手中收取重工業,向滿洲國政府保證一年付予6分利息,而一躍成為滿洲產業界中心[18]:225。經過重新組合,發展成為龐大的康采恩。滿業並創設新工礦事業,擁有鋼鐵、煤礦、汽車、機器、飛機製造等眾多子公司[3]:2558。滿業的目標是實行從鋼鐵、煤炭等基礎工業,到飛機、汽車(年產10萬輛)以及其他製造工業的一條龍綜合經營,但終未完全實現。當時,滿業幾近壟斷滿洲國境內所有的鋼鐵、輕金屬、化工、電力及煤炭採掘業(撫順煤礦除外),成為超越滿鐵地位的最大公司。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後,機構瓦解,所屬廠礦大部被毀[3]:2558。自此,特殊會社制度從「一業一社」轉向「一業多社」和「一業一社」同時並存。
產值
[編輯]滿洲國工業產值在1936年為8.07億日元,1940年達到26.47億日元;生產力指數上升幅度超過60%,形成包括冶金、礦業、飛機、機車和汽車製造、造船、紡織、交通運輸和能源等工業部門的較完整的工業體系。滿洲國曾經是亞洲工業最發達的地區之一,製造業在二戰末期一度超越日本。[43]
勞力及其待遇
[編輯]1937年滿洲國實施「第一次產業五年計劃」。1939年5月又推出「北邊振興計劃」。產業工程、建築工程、軍事工程對勞動力的需求大增。然而自從1937年7月七七事變後,中日戰爭全面爆發,原來滿洲地區的主要勞工來源之一的華北成為戰場,由華北入滿的勞工急劇減少。由於勞動力的匱乏,日滿當局開始考慮「打破慣例,刻不容緩地從(滿洲)國內招募男工、雜役」。
1941年9月10日,滿洲國政府頒布《勞務新體制要綱》,10月22日又頒布修改的《勞動統製法》,將勞動力的徵募和配置置於國家的直接統制之下。從此滿洲國勞務政策由依賴華北勞動力的進口,向國內自給體制轉變。進而強制人民服勞役,實現「全民皆勞」。
早在1938年,滿洲國協和會就以「奉公」或「奉仕」為名強制人民徭役,以解決勞動力匱乏的問題。1942年5月4日,滿洲國政府設立的「勤勞奉公」制度審議委員會通過《國民勤勞奉公制創設要綱》,提出以「勤勞奉公隊」實施「勤勞奉公制度」,強迫被徵兵者以外剩餘的青壯年勞力以「勤勞奉公」名義無償為日滿工礦、軍事工程勞動。
強徵的勞工按戶籍攤派,不限於漢族平民,滿洲人聚居地區也不能倖免。
除了無償強迫滿洲勞力勞動,在工礦企業中滿洲當地員工的薪水與日本僱員相比也相當低。對比1931年撫順煤礦職工工資水平可以發現,日本僱員的工資水平遠高於滿洲本地人:日本人分職員、僱員、傭員和準傭員四個級別,其中職員、僱員和傭員每年收入164元、109元和80.99元。而滿洲本地人則分傭員、常僱方、常僱夫、承包工和臨時工五個級別,最高的傭員年收入也僅僅15.73元,遠低於日本人。(《滿洲統計年報》,昭和6年度,第738—741頁)
滿洲國經濟大多操控在日本資方手中,而工人則大多為非日裔平民。工人工作環境惡劣,薪資經常受到壓榨,世界歷史上最大的礦難本溪湖煤礦爆炸就發生在滿洲國時期。
交通運輸
[編輯]滿洲國境內鐵路線稠密,鐵道運輸較發達。鐵路由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最主要的幹線為南滿鐵路(長春至大連)。1935年,東清鐵路由滿洲國向蘇聯收購,再由滿鐵繼續鋪設鐵路[18]:228。滿洲國以1.6億日元的價格收購長春至哈爾濱以及滿洲里至綏芬河的鐵路。其他重要鐵路還有丹東至奉天的安奉線、新京(長春)至圖們的京圖線、四平至齊齊哈爾的平齊線等。到1939年,路線全長已超過一萬公里,1945年達到11479公里,成為當時世界鐵道運輸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相較之下,1949年時全中國鐵路總里程僅22000公里。在大連與哈爾濱之間運營的「超特急」列車「亞細亞號」為當時滿鐵的象徵。
1943年滿洲國公路總里程近6萬公里,而1949年,中國(含東北)公路總里程僅有8.09萬公里。
航運部分,主要港口有大連港(屬關東州)和營口港;內河水運主要集中在松花江流域。
空運部門則以滿洲航空株式會社為主要經營者。1932年航空線總里程為1.5萬公里,當時中國航空線總里程無數據可以參考,而1950年的中國民用航空線總里程才1.14萬公里。
財政與金融
[編輯]滿洲國的財政收入,1933年為6億滿洲元,1944年為21.5億滿洲元。在1944年的財政收入中,鴉片稅為4.3億元,佔第一位。煙草稅佔歲入第二位,其後依次是農業稅、牲畜稅、營業稅、關稅、戶口稅。
滿洲國的中央銀行為滿洲中央銀行。滿洲國貨幣單位為圓。1圓分為10角,1角分為10分,1分分為10厘。滿洲國貨幣本來採取銀本位,1935年起與日元等值。流通貨幣為滿洲銀行券,不可兌換金銀。朝鮮銀行券和日元貨幣在滿洲國境內也可自由流通。1933年滿洲中央銀行紙幣發行額為6億元,1938年紙幣流通額達50億元,1945年8月發行額高達136億元。
郵政
[編輯]滿洲國郵政歸屬滿洲國交通部郵政總局管理。
滿洲國於1932年7月26日接管在東北的原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中華郵政系統(原中華民國北洋政府之東北郵政系統之延續),並於同日開始自主發行滿洲國郵票。至1945年滿洲國滅亡,共發行37次159枚郵票。根據與國民政府達成的《通郵辦法的諒解事項》,自1935年1月10日起,關內的中華郵政與滿洲國郵政互通郵件。從1935年至1937年間,滿洲國郵政特別發行與關內通郵的滿華通郵郵票。
滿洲國郵票在設計風格上糅合滿、日兩國的因素,政治意味比較濃厚,見證滿洲國政權的興亡歷史。郵票的圖案及標語體現滿洲獨特的自然和文化、人文景觀和風土人情,也擔負起宣揚政治理念及意識形態的作用。
文化及教育
[編輯]殖民教育
[編輯]滿洲國建立了具有殖民色彩的普遍教育體制,施行義務教育。在各級學校中以「民族協和」、「日滿親善」、「一德一心」為口號進行教育,大量將日本神道教的宗教儀式融入學校教育:中小學每天早上須向新京作「滿洲帝宮遙拜」,再向日本東京方向作「日本天皇陛下遙拜」。滿洲國規定在學校每屆春丁儀式和秋丁儀式舉行祀孔,日本式的祀孔,是人數眾多流程複雜的宗教儀式。多是在朝禮時由一位老師介紹孔子生平。學生同時須以日語背誦皇帝詔書《國民訓》[44]。
體育課使用的教材最初全部照搬日本,稱為「滿洲體育教授參考書」。1944年,文教部制定統一的教材《學校體育科教授要目》。運動競賽花樣繁多,有每逢滿洲國建國紀念日前後舉行的「建國紀念運動會」;每逢重大事件,便舉行「慶祝運動會」等。
宗教
[編輯]滿洲國官方早期實行所謂孔教之王道教育,「行王道,樂天命」。全面恢復禮樂,大排祭孔典禮,並有「關岳祭」(祭祀關羽和岳飛)。但是鄭孝胥曾指出,「關之配岳,自民國始,為古之無」[45]。
滿洲國直接管理宗教事務的機構是文教部禮教司宗教科。1937年7月,文教部撤銷,這一職能轉到民生部社會司禮教科;1943年3月戰時行政機構改革又恢復文教部,宗教事務再次被挪回其禮教司。間接管理宗教事務的機構包括滿洲國協和會、警務系統主要是治安部警務司特務科、各省與直轄市警務廳特務科、各縣旗警務科特務股派遣密偵監控佛道回等教,警務系統的外事科監控東正教、基督教、天主教中的外籍教士活動。例如,吉林省公署民生廳文教科禮教股,有工作人員專責給省內省的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和聖母會等六個宗教團體的宗教人員發放身份證,需要把起草的公文和所附擬發放身份證的宗教人員登記表送到吉林省警務廳的特務科和特高科分別審批、會簽。
1932年12月24日,興安總署對興安四省頒發《關於禁止喇嘛干政之件》的訓令,取締喇嘛對蒙古各地的行政與司法權力。
1933年11月,成立滿洲國理教總會,脫離原北平總會,管轄東北地區300多個在理教公所。
1934年3月2日,羅馬宗座發布敕令,委任吉林教區主教高德惠(法國人)為「駐滿羅馬教皇代表」,在長春東四道街天主教堂內設立聖座「駐滿代表部」,管轄滿洲國境內11個教區。
1936年,文教部確定設立滿洲國佛教總會計劃,1939年5月正式成立,與日方長期合作並鼓吹「日滿親善理想」的哈爾濱極樂寺方丈如光被推選為會長。
1936年,指示萬國道德會東北分會改名為「滿洲帝國道德會」,滿洲國司法部大臣馮涵清為董事長,關東軍憲兵司令部翻譯桔光三任顧問。該會各市、縣分會均由地方官員任會長。
1938年,一貫道開始傳入東北,由點傳師點道,傳播速度驚人,傳播範圍廣泛。
1939年農曆九月初九正式成立滿洲國道教總會。總會成立的第二天,便舉辦祈願法會,內容是祈禱「國運昌隆」,並為死亡的日滿軍警舉行慰靈祭等。
1940年12月5日,成立滿洲帝國喇嘛教宗團,總負「興法護國」之責。
1942年3月,滿洲基督教會本部成立,日本人石川四郎任總務部長,頒布實行「五個統一」,即「組織統一」為單一的「滿洲基督教會」,「指揮統一」於本部發號施令,「信仰統一」為日本長老宗,「思想統一」於日本天照大神,「行動統一」到響應當局一切號召。
教育機構
[編輯]滿洲國建立了龐大的基礎教育體系。設立的大專院校有二十所,參與其事絕大部分是日本人。滿洲國境內共有一萬兩千所小學、兩百所中學、一百四十所師道學校(院),以及五十所技術及專業學校(院)和一些軍官學校[來源請求]。在滿洲國教育系統中,共有六十萬學生和兩萬五千名教師[來源請求]。另外,還有一千六百所私立學校(日本批准),一百五十所宗教學校以及哈爾濱地區的二十五所俄國學校[來源請求]。
小學教育
[編輯]小學教育為市立或縣立,分為初小(稱「國民學校」)、高小(稱「國民優級學校」)。完小即兩級小學校(稱為「國民、國民優級學校」)。學校的主事為日籍,掌握實權。開設「滿洲國語」(簡稱「滿語」,實為漢語東北官話)、算術、國民常識、手工、體育、音樂和圖畫課。還設立「協和少年團」。
中學教育
[編輯]初期仍沿襲初級中學(初中)三年、高級中學(高中)三年,以及招收高小畢業生的四年制實業學校。1938年1月實行徹底改革,普通中學教育基本上全部取消,設省立國民高等學校(簡稱「國高」),實為職業學校。男校學制一律縮短為四年一貫制,分為商科、工科、農科、林科、醫士等。取消初師與中師,設「師道學校」,學制四年。女高重點培養的是「賢妻良母的天性」,開設課程包括婦德教育、修養情操、家庭生活技能等,一般都是三年制,而四年制學校中增加的一年「師道科」,招收女高畢業生,目標是培養小學初等教師。
滿洲還開設具有殖民色彩的「國民道德」課,推行「日滿親善」、「一德一心」、「日本友邦」、「日滿提攜」、「大東亞共榮圈」教育。「國史」課只有滿洲的肅慎、挹婁、勿吉、靺鞨和渤海、契丹(遼)、女真(金)、蒙古和元、滿族和清的系統歷史內容,沒有中國歷史朝代內容。設軍事教練課,穿着軍事化的國防色學生制服,戴日式「戰鬥帽」、打綁腿。建立「協和青年團」,戴紅色袖標,圖案是象徵「八紘一宇」的黑色圓火輪,手持一根木棒叫做「建國杖」。
高等教育
[編輯]高等教育學校初期共有14所,每年招生一千多名。國高畢業生須經過省公署民生廳文教科的「銓衡」(政審)才可以報考。
日語教育
[編輯]從小學三年級起開設日語課,必修。設「日本語語學檢定」(日語等級考試)制度,分為特等和一、二、三等四個等級。「國高」畢業生應達到日語三等的水準,大學生應達到二等水準。
教師培養
[編輯]滿洲國專門培養政府中樞高層官僚的大同學院和建國大學,延長學制兩倍為6年,招收學生以日本人為主,亦有少數中國人。除人文、科學的教育外,重視學生的品格與體魄的培養訓練,鄉村學校注重學生對農業知識與科學耕種的訓練,女學生還有家政訓練課程。藉此意圖培養輕人文,重技能的供驅使滿洲國民。滿洲國的各級教師的培養較嚴格,對教師的考核和晉升有嚴格的制度[44]。
解體後
[編輯]在滿洲國解體後,很多滿洲國軍人(包括部分日本人)為當時的國民政府軍所歧視,認為他們曾接受「奴化教育」。相比之下,由於中國共產黨很早就重視在東三省展開「地下活動」,如1921年-1934年屬於中共中央北方局管區,1935-1949年屬於中共中央西滿分局、中共中央北滿分局管區,因此這些投降的軍人和許多技術骨幹人員投奔當時正在擴充力量的中共軍隊。其中的某些技術兵種人員日後成為中共軍隊相關兵種如空軍、炮兵和裝甲兵等的骨幹力量之一[來源請求]。
電影
[編輯]1937年8月,「株式會社滿洲映畫協會」在新京成立,簡稱「滿映」。在滿映存在的八年裡,共拍攝故事片108部,教育片、紀錄片189部[來源請求]。著名演員有李香蘭(山口淑子)、李明、孟虹、劉恩甲、浦克、張奕、于洋、凌元等等,導演內田吐夢、朱文順,攝影師王啟民,以及後來從影的方化等。著名影片有《碧血艷影》、《迎春花》、《蜜月快車》、《白蘭之歌》等。
文學及出版業
[編輯]著名作家有梁山丁(山丁,1914年—1995年)、古丁、梅娘,和後來移居中國內地及其它地方的蕭紅、蕭軍等(蕭紅、蕭軍並不認同滿洲國政權),以及一些倡導滿洲本土文學,出生在滿洲並認同滿洲的多位日裔滿洲作家。著名作品有山丁的《綠色的谷》等。滿洲國文學雖受到政治牽制,但仍有多元性。出版物大多應用漢文、日文及俄文,亦有部分英文出版物。
體育
[編輯]「大滿洲國體育協會」在1932年成立的基礎上於1934年4月重新建立。1938年,滿洲國開始實施新學制,規定體育課是各類學校的必修課。體育課使用的教材最初全部照搬日本,稱為「滿洲體育教授參考書」。1944年,文教部製定統一的教材《學校體育科教授要目》。運動競賽花樣繁多,有每逢滿洲國建國紀念日前後舉行的「建國紀念運動會」;每逢重大事件,便舉行「慶祝運動會」等。由於對體育教育的重視,滿洲地區成為亞洲體育發達地區。
民間組織
[編輯]1932年成立的滿洲國協和會為協助滿洲國政府的民間組織,在滿洲社會生活中有重大的影響。
1934年,世界紅卍字會滿洲總會成立,為帶有宗教色彩的慈善組織。
1938年,滿洲國赤十字社建立。
種族主義
[編輯]滿洲國作為日本帝國在中國東北設立的傀儡政權,雖標榜「民族協和」、「東亞共榮」,但在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均實行日本人優先、歧視和奴役中國人的種族主義政策。
滿洲國演員李香蘭(山口淑子)曾記載:「在滿洲的日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各個層面上,從未停止過對中國人差別待遇。就連同桌吃飯,吃相同的料理時,日本人吃白米飯,中國人吃的卻是高粱飯。」
在滿洲國軍官學校也有以下情況:「軍官學校的學生,中國人和日本人各佔一半,課程和教材雖然一樣,但生活上的待遇卻有天壤之別。在服裝上,日本人學生從上到下全部都是新品,中國人學生除了外出服之外全都都是舊的,寢具或其他生活用品也一樣,中國人學生也是用舊的。」日本學生的主食是米飯,而中國人學生的餐食只有高粱,而且還是給牛馬當飼料的紅高粱。另外,日本人以外的民族吃了白米飯,會被當成經濟犯受到處罰[46]:266-267。
以下為滿洲國日本人經營企業不同民族男性的薪資差距:
實收薪資(日圓) | 與日本人的薪資比率 | |
---|---|---|
日本人 | 3.78 | 100% |
朝鮮人 | 1.52 | 40.2% |
中國人(包括漢人和滿人) | 1.09 | 28.8% |
實收薪資(日圓) | 與日本人的薪資比率 | |
---|---|---|
日本人 | 3.33 | 100% |
朝鮮人 | 1.30 | 39.0% |
中國人(包括漢人和滿人) | 0.98 | 29.4% |
滿洲國的電車座席也分等級,特等為日本人搭乘的車廂,而著等為中國人搭乘的車廂,而中國人不許進入特等車廂。
日本史學家山室信一說:「茶與飯是日常生活中的必備要素,而滿洲國所謂的民族和諧,卻連在最日常的地方都存在民族差異。……當時吃了粗劣餐食而背上胃痛或胃潰瘍的學生,數十年後仍然受到這些胃疾所苦,如果這些不是民族壓迫,那甚麼才是?」他指出,由日本人所倡導的民族協和,其實是『協即協助』,『和即大和』,『協助大和民族侵略中國』的意思——這是中國東北地方的人對滿洲國的揶揄[46]:267-268。
評價
[編輯]有「議會政治之父」之稱的日本政治家尾崎行雄在滿洲國建國後不久斷言:「如果讓住在滿洲的三千萬人舉行自由投票,大概絕大多數都會反對成立滿洲國吧。而且,如果缺乏日本的武力與財力援助,滿洲國恐怕堅持不到數月便會倒潰……果真如此,滿洲國便如世間認定一般,僅為日本的傀儡,絕非獨立國家。」日本歷史學家山室信一認同此番斷言[46]:206。
相關研究
[編輯]滿洲國文學
[編輯]截至2014年9月6日,台灣已知的有:
滿洲國視為建立民族國家的一個民族獨立運動,在杜贊奇(Prasenjit Duara)著《主權與本真性:滿洲國與東亞現代》(Sovereignty and Authenticity: Manchukuo and the East Asian Modern)中有進行討論。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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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蒙地屬邊陲,徵諸往昔,地性高燥,民風樸茂,及經改革,生齒日繁,物產豐饒,實天府也。辛亥革命後,民國成立,東省軍閥,乘中原變亂之機,攫取政權,據三省為己有,惡政相繼垂二十年。狼戾貪婪,驕奢淫逸,不顧民生休戚,唯圖私利,故內則橫徵暴斂,縱其所欲,致幣制紊亂,百業凋落,且復逞兵關內,騷擾地方,傷殘民命,一再敗衄,尤不悔改;外則蔑視信義,開隙鄰邦,專事排外。加之警政不修,土匪橫行,遍於四境,到處掠奪戳殺,村里為之一空,老弱轉乎溝壑,餓殍滿於道路。我満漢蒙三仟萬民眾,託命於此殘暴無法之政治,勢將束手待斃。今幸藉助鄰邦,剪此丑類,革變軍閥積年蠻橫之秕政,實天子予我滿蒙人民蘇生之機會,吾人正宜奮起,勇往前進,以圖更始也。回顧中原,改革以來,始則群雄割據,頻年戰爭;近則一黨專政,把持國政。何謂民生置於死耳,何為民權惟專利耳;何為民族只知有黨耳。既云天下為公,復曰以黨治國,矛盾乖謬,自欺欺人,種種偽詐實難究詰。近來內患屢起,疆土分崩,黨且不能自存,何能顧國?以是赤匪橫行,災患頻起,民怨沸騰,令人痛心疾首。追思往昔政治清明,唐虞三代之時代,悠然喟嘆,此皆友邦共目睹者,又二十年來爭奪之結果也。然若諱疾忌醫而不改舊惡,藉口於民意而不可抑壓,恣其所往,則非陷於亡國滅種之地不止。今我滿蒙民眾,若不乘天賦之機緣振拔於萬惡政治之外,則勢皆同歸於盡。數月以來,集合奉天、吉林、黑龍江、熱河、東省特別區域及蒙古之官紳士民,詳加討論,意見業已一致。以為為政不尚多言,唯視實行如何耳;不問政體若何,唯以安居集團為主。滿蒙舊時別為一國,今依時局之必要,不能不謀自行樹立,茲依叄仟萬民眾之意向,即日與中華民國脫離關係,創設滿蒙新國,宣布建設綱要於中外,咸使聞知。竊惟政基於道,道基於天,新國家建設之主旨,在於順天安民,施政必從真正民意,不存私見。凡新國家領土居住之人民不加以種族之區別,如願長久居往,得享受平等之待遇,保障應得之權利。並極力剷除從來之黑暗政治,改良法律,厲行地方自治,廣羅人才,登庸賢俊,獎勵實業,統一金融,開發富源,維持生計,調練警政,肅清匪禍,並普及教育,實行王道主義,必使國內一切民族得慶新生,保東亞永久之光榮,為世界政治之模範。對外政策,尊重信義,力求親睦,謹遵國際通例,凡民國以往與各國所締結之債務,屬於本新國家者,繼續承認之。為振興商業,開拓利源計,凡希望投資於新國家者,不論何國一律歡迎,以舉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之實。以上宣佈各節,為關於新國家立國之主要大綱,自新國家成立之日起,新政府即行負責。謹向叄仟萬民眾宣誓。大同元年三月一日滿洲國政府——《國聞周報》第九卷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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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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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 陳永發:〈關於滿洲國之建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張曉紅:〈偽滿洲國的關稅政策與民族工業(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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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洲國郵票(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紀實文學《日本幽靈》(原名《東方大審判》)(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史海鉤沉:1931年9月,在黑暗中沉睡中的中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世界飛び地領土研究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滿洲國行政官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