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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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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杰(16世紀—1640年代),熊占紹興府山陰縣[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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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杰十四歲時母親患病,他向神祈禱,割下大腿肉作湯羹給母親食用;崇禎九年(1636年)他中武舉人[2],次年(1637年)成武進士二甲第一名,獲授江西都使司同知。當時無為教舉事,巡撫解學龍徵召他剿滅,他說:「這事可以透過諭示解決。」任內他輯盜安民,四方多變故但境內安寧;不久他升任都指揮使,到鄱陽得病去世,得同僚給予賻金才能治喪,送回故鄉[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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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王貽杰,字熊占,年十四母病,禱於神,刲股為羹以進。長舉崇禎丁丑武進士,廷試二甲第一,授江西都使司同知。時無為教倡亂,巡撫解學龍檄勦之,貽杰曰:「此可諭而解也。」在官以輯盜安民,為任四方多故而境內恬然。擢掌本司印,回至鄱陽得疾卒,諸臺賻之喪始得歸。 《東山志》。案《東山志》貽杰餘姚人,今據選舉卷補。
  2.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選舉一》:王貽杰……以上(崇禎)丙子科(武舉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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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選舉一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