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藥命名規則
外觀
生藥命名規則是國際通用的,針對生藥的命名規則。
語言
[編輯]與生物的命名規則一樣,生藥的命名也使用拉丁文,拉丁文的生藥名是國際通用的生藥學名。
一般規則
[編輯]通常生藥的學名由兩個拉丁文單詞組成,第一個單詞表徵生藥的來源,第二個單詞表徵藥用部位。
表徵藥用部位的單詞一般使用第一格,由於一般來講生藥涉及的藥用部位不多,因此這一部分的單詞也只有很少的幾個,分別為:
中文名稱 | 拉丁文單詞 | 中文名稱 | 拉丁文單詞 | 中文名稱 | 拉丁文單詞 |
根 | Radix | 枝條 | Ramulus | 樹皮 | Cortex |
根莖 | Rhizoma | 葉 | Folium | 花 | Flos |
莖 | Caulis | 花粉 | Pollen | 果實 | Fructus |
木材 | Lignum | 種子 | Semen | 全草 | Herba |
樹脂 | Resina | 分泌物 | Venenum |
表徵生藥來源的第二個單詞變化較多,規則變化也很多:
- 使用原植物或動物學名中屬名部分的,需使用第二格
- 使用原植物或動物學名中種加詞部分的,需使用第二格
- 同時使用原植物學名中屬名和種加詞的,兩個單詞均需使用第二格
- 以原植物或動物學名中的屬名或者種加詞搭配一個說明生藥具體形狀的形容詞,名詞部分需使用第二格
例外
[編輯]與生物命名不同的是,在生藥的命名中,有許多的例外,一些生藥的學名命名並不遵循上述命名規則,而是根據藥物來源和人們約定俗成的叫法來命名。將這些例外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類型:
- 來源為菌藻類的生藥,一般僅僅以來源植物學名的屬名來命名
- 來源為動物全體的生藥,直接由動物學名的屬名來命名
- 來源為動物植物的分泌物、汁液等無肌體組織結構的生藥,用來源動植物學名的屬名命名
- 部分應用廣泛歷史悠久的生藥,直接用原產地的俗名或者土名單詞拉丁化命名
- 礦物來源的生藥,以礦物本身的拉丁文名稱命名
範例
[編輯]- 簡單範例:
- 牛黃Calculus Bovis(原動物Bostaurus domesticus)
- 熟地黃Rehmanniae Preoarata Radix(原植物Rehmannia glutinosa)
- 杜仲Eucommiae Cortex(原植物Eucommia ulmoides)
- 青蒿Artemisiae Annuae Herba(原植物Artemisia Annuae)
- 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