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俊民 (弘治進士)
外觀
錢俊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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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浙江慈谿縣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丙申十二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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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俊民(1476年—?),字用章,騰驤左衛籍浙江慈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弘治十一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十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三名,三甲第二十六名進士[1][2]。歷官南京刑部郎中,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十二年正月考察閒住。
家族
[編輯]曾祖錢安;祖錢繼宗;父錢婣。母張氏。具慶下[3]。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