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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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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法五(1894年10月23日—1992年1月24日)[1],字賡虞直隸省保定府高陽縣人。中華民國軍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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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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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法五早年先後入高陽縣立高等小學堂、保定育德中學、北京協和醫學堂預科等學校就讀。

投筆從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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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民國4年),他加入陸軍第6師,進入隨營學校接受訓練。1918年(民國7年),他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8期砲兵科。1922年(民國11年)畢業。此後,馬法五成為第3混成旅旅長孫岳(屬於直系,後來成為國民軍第3軍軍長)的下屬。國民軍成立後的1925年(民國14年),他升任砲兵團團長。五原誓師後的1927年(民國16年)夏,他升任第5軍特種兵旅旅長,同年秋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第20軍第59師師長。[2][3]

北伐結束後,馬法五作為馮玉祥的手下參加了反蔣介石戰爭。1929年(民國18年)秋,他任第6軍第12師師長,中原大戰時任第5師副師長兼第13旅旅長。馮敗北後,他接受南京國民政府中央的改編,1931年(民國20年)1月任陸軍步兵第1師副師長,同年夏任第40軍第39師副師長。1935年(民國24年)4月,他被授予陸軍中將銜。[2][3]

抗日戰爭爆發後,馬法五任第39師師長,參加徐州會戰。1938年(民國27年)8月,他兼任第40軍副軍長。1939年(民國28年)11月,他轉任第106師師長。1942年(民國31年)5月,他升任第40軍軍長。1943年(民國32年)6月,他代理河北省政府主席,12月任冀察戰區副總司令兼河北省保安司令。1945年(民國34年)5月,他當選中國國民黨第6屆中央監察委員,6月任第十一戰區副司令長官兼第40軍軍長。[2][3]

抗日戰爭結束後的1945年11月1日,馬法五率部參加邯鄲戰役,同八路軍交戰遭到慘敗,自己被俘虜。1946年(民國35年)1月,政治協商會議(舊政協)在重慶召開,中國國民黨同中國共產黨商妥以新四軍軍長葉挺交換馬法五,兩人均獲得釋放。[2]獲得釋放後的同年3月,馬法五任北平行轅保定綏靖公署副主任,同年末任天津警備司令。1948年(民國37年)6月,他任河北省政府委員。1949年(民國38年)4月,他任總統府參軍。[2][3]

臺灣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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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國共內戰後,中國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遭遇失敗後,他隨政府轉往台灣。後任行政院顧問。[2][3]

1992年(民國81年)1月24日,他在台北市病逝。享耆壽99歲。

1946年2月,鄧小平(左一)、劉伯承(左四)、薄一波(左七)、楊秀峰(左二)、高樹勛(左五)與邯鄲戰役中被俘的國軍第11戰區副司令長官馬法五(左三,着長衫者)合影。隨後馬法五被送回新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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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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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河北平津文獻>第19期,1993年1月
  2. ^ 2.0 2.1 2.2 2.3 2.4 2.5 徐主編(2007)、1164頁。
  3. ^ 3.0 3.1 3.2 3.3 3.4 劉主編(2005)、60頁。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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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前任:
龐炳勳
河北省政府主席(代理)
1943年6月-1945年9月
繼任:
孫連仲